一个月以后, 沈凌每天晚上泡的药浴初见成效, 皮肤比以前洁白不少, 现在走在大学的校园上, 也终于有回头率了。
不过和药浴相比, 小说这边却没有多大进步。沈凌从前认为自己既然能写好八股, 那么写小说应该不难才对。但是写了以后才发现, 八股文和小说完全是两回事。
八股文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一般控制在六七百字以内,而且它有固定的格式。破题写几句话, 承题写几句话,都有要求。
而小说却不同于有诸多要求的八股文。首先,它没有字数限制, 全凭作者自己心情, 想写多少写多少。可是想写多少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其次, 写小说尤其是写连载, 最重要的便是情节。情节这个东西, 完全需要作者自己编织, 并不像八股那样, 给你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四书五经。
不过沈凌觉得虽然自己没有多少进步, 但好歹写完了一本五万字的小说。这五万字,以她这个资深读者来看, 简直粗糙的可以, 但是也不全是垃圾。在她细细的筛选之下,还是能找出一部分可以看的内容的。这些内容,被她另外复制到了一个文档里,以便将来用到。
这些内容整理好之后,沈凌就开始构思第二本小说。
这本小说她打算仍写穿越的题材,只不过不是穿越到大户人家,而是穿越到农家。她准备将自己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写成小说,虽然现在还不流行种田文,但是沈凌记得再过几年,种田文也会火一阵子。所以她可以现在先写出来,等以后拿出来修改一遍再发表。
沈凌将题材确定好以后,就开始列大纲。上一本小说只写了五万字,归根结底是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次沈凌打算挑战一下自己,写一本十万字的小说,所以她将大纲写的特别详细,比如这本小说一共有多少章,每章所要写的内容是什么。
有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做蓝本,沈凌很快就将大纲搞定。然后沈凌就按照大纲上的内容,开始写第一章。也许是她真的在古代农家生活过,第一章写的特别顺,一个小说就写完了。
以后的几天,她保持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就写了三万多字。
半个月以后,第二本小说就出来了。
沈凌不禁有些感慨,还是自己熟悉的内容比较好写,早知道第一本就应该写种田文。
有了这个经验,沈凌写第三本小说的时候,就写了自己是渔女时的那些经历。
第三本小说写到一半时,沈凌实在是忍不住了,在星期六休息的时候,找了家比较小的网站,注册了一个笔名,将头三章放了上去。
反正渔女题材的小说比较偏,自己以后就是拿出来改改估计也没人看,还不如发表出来,看看反响。
小说发表以后,沈凌下午的时候就有些静不下心来,她索性将电脑合上,准备出去走走。
从小区门口出去以后,沈凌去了那家大型的超市,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后,沈凌现在看见某些东西,比如牙膏牙刷卫生纸等,就忍不住买买买。
结果就是,沈凌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好几个购物袋,虽然超市距离小区并不远,但是将这些东西都提到家以后,沈凌的胳膊还是酸的不行。天天忙着写小说,几乎连练内功的时间都没有,走这么一会儿,竟然觉得累了。
她半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才起身准备晚饭。
米还没淘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周凯提着两个塑料袋站在那里。
沈凌将人迎到客厅,周凯提着塑料袋道,“这是我公司同事送的自家养的乌鸡,听说用来煲汤最好。我记得你喜欢做饭,肯定也会煲汤,把它们送到你这里才算物尽其用。”
沈凌看塑料袋里面足有七八只乌鸡,忍不住道:“不用给我这么多,一两只就行了。”
周凯不由分说将塑料袋放到厨房,“我又不会做饭,留着这些乌鸡也是浪费。你要实在不好意思,乌鸡汤煲好以后给我留一碗就行。”
最后一句话才是他将这些乌鸡送到沈凌这里的目的,所以他说完了这话,便等着沈凌的反应。
沈凌倒没想那么多,以为他不愿浪费食材,便顺口道:“既然这样,正好我要做晚饭,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吧!吃完饭,乌鸡汤应该差不多就会炖好了。到时你可以直接带走,留着当晚上的夜宵。”
周凯笑眯眯应了一声好,觉得几只乌鸡换一顿家常菜吃,这笔买卖做得值。
沈凌将碧粳米放进电饭煲,把乌鸡炖上,然后从冰箱里翻出来从超市买来的牛肉鸡蛋,又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些新鲜蔬菜和鱼虾,就开始忙活起来。
周凯听着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切菜声,竟然觉得异常动听,就那么静静的坐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
沈凌做完八菜一汤出来后,就看见了这一幕,男人半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手机,慵懒中透着一丝放松,再加上夕阳的余晖刚好从玻璃窗那边射过来打到他身上,整个人像是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看着养眼无比。
沈凌顿时觉得刚才的忙碌都是值得的,有这样养眼的男人陪着吃饭,想必待会儿一定能多吃一碗饭。
吃饭的时候,沈凌果真觉得自己的胃口很好,有人陪着吃饭,就连炒的菜都觉得比往日香。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周凯下筷子的速度太快了。沈凌做的最拿手的那道糖醋鲤鱼,只一会儿的功夫,鱼头上的嫩肉就被两人分光了。
周凯边吃边赞,“这鱼味道不错,应该是野生的吧!”
沈凌讶异的看了他一眼,“这你也能吃的出来?”
周凯挟了一块鱼腹上的肉,边挑去上面的大刺,边道,“人工喂养的鲤鱼吃起来肉质比较软,不像野生鱼比较有嚼劲。”
沈凌只能真心赞叹:“你厉害,我就分不出这其中的区别。”
周凯又指了指碗里的米饭,“还有米饭,你用的什么米,我怎么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米。”
沈凌开启睁眼说瞎话模式,“是我家一个在乡下住的亲戚送的。具体是什么米,我也不清楚。”
周凯将挑好刺的鱼肉拌在米饭里,慢慢送入口中,等全部咽下以后就说道:“好久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沈凌看着他脸上享受的表情,只觉得好笑无比,“真的假的?”又问他,“还要不要再来一碗?”
周凯将碗递给她,“当然要再来一碗。你是不知道,自从我妈出国后,我就再也没吃过这样的家常菜了。”
两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将一桌子菜吃的差不多,将桌子收拾干净后,沈凌给他上了一杯清茶,周凯仔细看了眼杯中的茶叶,“这是君山银针吧?”
一顿饭下来,沈凌已经发现他的舌头特别厉害,没想到鼻子也挺尖,那一盒君山银针还是沈凌在侯府当丫鬟时,蕙娘赏她的,她因为不太喜欢那个味道,一直没怎么喝。
“是君山银针。”沈凌将一盘切开的水果放在他面前。
周凯轻轻啜饮了一口清茶,“嗯,味道正宗,确实是君山银针。”
喝完杯中的茶,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等到乌鸡汤煲好以后,周凯就端着汤走了。沈凌简单的将茶桌收拾了一下,就去看自己发表的那篇小说。
她将笔记本搬出来连上网,熟练的打出逐风两个字,然后点开网站的女频小说板块,进入作家专区,直接点了下自己刚发表的那篇小说。
即便沈凌有心理准备,但是看到点击量只有20时,心里还是忍不住微微失望了一下。再看评论,一条也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小说的点击由20涨到了一百多,底下也多了几条评论,不过都是新人过来在文下打广告的,一条真正的读者评论都没有。
沈凌将小说发表出来,一是实在忍不住写小说的那种寂寞,二来也想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她这本小说的。如今没有收到她想要的那种效果,她索性不再一遍遍查看那本小说的数据,沉下心来准备一口气将第三本小说写完。
写完第三本小说,沈凌某天闲逛一个论坛时,忽然发现了一篇对她写作很有帮助的文章。文章的标题是《如何写好一本十五万字的小说》,沈凌从头到尾细细读了三遍,觉得文章里提到的那种方法倒是可以一试。
许是这篇文章所说的内容启发了沈凌,她再写第四篇小说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文笔比从前好了许多。拿出以前的三本小说一对比,果然看出自己进步不少。
只是文笔提上来了,沈凌写小说的速度却慢了许多。当07年第一场雪降下来时,她才把第四本小说写完。
这个时候,已经临近学校放假。沈凌今年不打算回家过年了。正巧,对门的周凯也是一个人过年。两人便商量好,除夕的时候坐在一起吃顿好的。
这半年多,沈凌已经与周凯混熟,后来就知道了他富二代的身份,而且是一个自己创业的富二代。
虽然是富二代,但周凯平时在穿着上却很普通,唯一能看出他家世比较好的地方就是嘴特刁。
不过沈凌厨艺比较好,空间里出产的蔬菜和鱼虾又新鲜又绿色,所以始终没有听到他说过某道菜不好吃之类的话。
眼下,沈凌做了一大桌子菜肴,给自己和周凯各倒了一杯红酒,两人便开始下筷。有周凯这么一个嘴巴叼吃的又多的人在,沈凌总觉得吃饭很有滋味。每道菜,只要她下手微微慢一些,那道菜就会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
最后,沈凌实在是抢不过周凯,举筷投降,“我们慢点吃好不好?”
周凯放下筷子,喝了口红酒,微微皱眉:“何晓倩,你这瓶红酒不会是从超市买的吧?”
沈凌点头道:“周大公子的舌头没的说。”
周凯打了个响指,“这酒不行,好歹也是年夜饭,我们也得来点上档次的。”他说完回自己的家拿了一瓶看着就很上档次的红酒。
他另外拿了两个杯子倒上自己拿来的红酒,将其中一杯递给沈凌,沈凌品尝了一口,觉得和之前的那一瓶没有什么两样,也许是她舌头没那么灵敏,分不出好坏,不过她识趣的什么也没有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一顿年夜饭,两人足足吃了一个多小时,将周凯带来的那瓶红酒喝的瓶底朝天。不过两人的酒量都很好,所以还能坐下来一起看春晚。
沈凌将从超市买来的各种干果装了满满两个盘子,又拿来了几瓶饮料。两人边吃干果边吐槽春晚的小品,渴了就喝饮料,这样一直看到春晚结束,周凯才起身。
沈凌起来去送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周凯忽然回头一笑,“何晓倩,你应该还没有男朋友吧?”
沈凌有什么不明白的,她上下打量了一眼周凯,“有怎样,没有又怎样?”
周凯微微朝她俯身过去,喷出的气息带点酒味:“有就算了,没有的话,你做我女朋友吧!”
沈凌笑道:“你是想找女朋友还是想找厨娘?”说完不理他,直接将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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