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商机出现
“二伯母,我给妹妹们送饭来的,一直打扰你们真是抱歉。”常霜看二伯家都被妹妹们坐满了,有些不好意思。
“霜儿说什么见外话,这竹季小姑娘挺聪明的,乖巧又懂事,还会识字,可真是好孩子。来来,霜儿坐下吃饭。呵呵!”
阮氏高兴,有人教儿子念书,这可是大好事,吃顿饭算什么。
“二伯跟章哥哥呢?”
“他们要到晚上才回来。最近镇上要办节日,他们的活也多起来了,不过也好,能多赚点钱。”
常叶和常樟去做建筑有关的活儿,建房子,挖水道之类的他们都做,甚至还做过邻县一个大户人家的短期雇农,只要是能赚钱的,他们都积极的去找活干。
“节日,什么节日?”常霜双眼泛光,她闻到了商机!
“送年节,过年已有二十天了,再十天年就过完了,大家要送年走好,保佑一年顺顺利利。”
送年节!常霜想起来了,就相当于十五的元宵节,只是这个世界的朝代没有元宵节,新年在一个月后结束,那时大家都会去寺庙参拜,祈求风调雨顺。
送年节很热闹,像元宵一样有灯谜等活动,灯笼是必不可少的。
哈哈哈哈!有了!
“二伯母,二伯跟樟哥哥会手工活儿吗,做灯笼之类的?”常霜忙问。
“会是会,常霜是想做灯笼去卖吗?”
这就被识破了,常霜有些尴尬,她点点头,“是的,二伯母,怎么了?”
看二伯母没有兴奋的样子,常霜想难道卖灯笼还有什么禁忌?
“霜儿,卖灯笼也是可以,只是做这个买卖需要官府同意,还要交钱,很麻烦的,若生意不好,收入不及成本,又要交钱,很不值当。前年你二伯就做了,但亏了钱,去年百姓们就没人再做了。今年你二伯跟你哥哥就去搭建戏台,还能赚几个铜板。现在做这个的人,都是大商人,小老百姓还是别掺和了,尽吃亏。”
在阮氏的一阵叹息中,常霜了解到,做灯笼买卖之所以要向官府申请,取得官府许可,是因为灯笼是带火之物品。
在大秦商律中,对于火有关的生意很看重,若要做灯笼,蜡烛,油灯之类的商品的生意,得经由官府许可才可经营。
火是百姓必需之物,不管白天黑夜,只要需要你就得使用,使用的多了,销量就多,销量多利润就多,缴的税也就多,朝廷对高税收的商业是很看重的。
别小看蜡烛之类的商人,虽然不比米商茶商布商赚钱,但也滋润着。安守县的火物商就被徐家与李家垄断,只有他们能交得起高额税。
火也是危险之物,有风之处就担心起火,想想节日当天全城点火,要是出了问题,就是一片火海。
官府可是很担心火灾问题,对不是很常使用的灯笼也收税。
商业的税收,常霜之后问了齐明,简单说就是要交生意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所有的商业税收都一样。
啧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而不是纯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收入还不一定能把成本拿回来,就要交出去百分之二十,除了大商人,很少有人能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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