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遇匪
“哈哈哈,等了这么多天,总算来了生意。”
粗犷的男声像是打雷一般,丁娇从易明之身后探出头来,就发现他们已经被十几个镖形大汉包围。
这是遇上劫匪了。
丁娇眼里闪过兴奋的光。
“大哥,这回是肥羊啊,看,都是茶叶,还有肉。”
“有肉就好,他娘的,窝在这个鬼地方,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
“大伙拉东西走人。”
劫匪们看都不看丁娇等人,赶着车就要走。
谭松苦着脸站出来了。
“各位好汉辛苦了,这是给你们的辛苦钱,还请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
两锭雪白的银子就送了出去。
为首的汉子毫不客气收了,哈哈大笑道:“你也算懂事,那行吧,我也笑纳了,拉走。”
“好汉,”谭松忙道,“在下几十个兄弟就靠这些东西养家活口了,请——”
“滚——”劫匪头子哪里肯听,一个大耳刮子就朝谭松打去。
谭松被打得一个趔趄,当场便流起鼻血。
其他人见状,俱是面露愤怒,上前就要与劫匪动手。
谭松忙拉住他们,示意不许轻举妄动。
他正要再次求情,就听一人忽然怪叫道:“哎哟喂,大哥,这个还藏着个女人,啧啧,这等姿色,怕是山里那个都比不过。”
“我瞧瞧。”
“娘的,这是个妖精,大哥,我们这回是真的赚大发了。”
谭松大急,上前一步就要去护丁娇,哪知他还没动,就听最先上手去摸丁娇的男人惨叫一声。
只见他滚在地上缩成一团,嘶叫声极瘆人。
坏了,看了是不能善了了。
谭松叹气。
果然,劫匪头子动了火气。他大骂一声,拔出腰间的刀就朝丁娇砍去。
谭松惊呼一声,心道完了。
就见他担忧的人不退反进,欺身就朝劫匪冲去。
“不要——”他大惊。
随即,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
只见易明之将丁娇一把扯到后头,自己迎了上去。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劫匪手里的刀就“哐当”落了地,随即,劫匪的手以一个诡异的姿势软绵绵垂落下来。
“兄弟们,都杀了。”劫匪头子一脸阴狠,恨不能吃人。
听了老大的号令,劫匪们纷纷放弃货物,挥起手中的刀就朝商队砍去。
这个时候再不反抗就是送死了。不用谭松吩咐,众人也抽出了防身的刀。
“乒乒乓乓”,刀剑相撞,原本安静的郊野顿时被银光照亮。
起先还有人护着丁娇怕她吃亏,待看到她打斗的凶狠,各自默默地闪开。
当然,更让商队吃惊的是易明之的身手。他先是收拾了为首的劫匪,随后便以一敌多,以他为中心,地上躺了一地的翻滚饺子。
原以为有一场硬仗,没想到不过半柱香的功夫便大获全胜。谭松等人露出劫后余生的笑。
在劫匪们满地嗷嗷求饶声中,丁娇走了一圈,将所有倒霉蛋的荷包都收缴了。
“谭大哥,我们这回是行侠仗义了,来,这是赏金。”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人伸手接。
“怕什么,平日里你们没少被人欺负吧,这还只是利息呢,拿着。”丁娇不由分说就将荷包一个个强塞了给众人。她作为第一个打扫战场的,毫无心理负担拿了大头。
扔下一地劫匪,商队又动了起来。
这回,没人再唱歌试图吸引丁娇的注意,也无人再轻易调笑了。
丁娇摸着下巴问易明之:“他们这是怎么了,好安静啊,我都不习惯。”
易明之无力地看了她一眼,只摇头不应。
丁娇是个闲不住的,主动去找谭松说话。
“那些劫匪平日经常打劫你们吧,为什么不反抗啊,你看今天,我们动手不就把人打得落花流水了?!哦,还白得了银子。”
谭松苦笑:“我们商队要是有易兄弟这样的高手坐镇,自然也没人敢打我们的主意。不过啊,我们这回是真摊上事了。”
丁娇好奇了,道:“难不成这伙人还有很厉害的同伙?你怕人来报复?”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谭松叹气,“这伙人常年窝在山上,你道没有官府来围剿么,其实啊,人家是有人护着。”
“咦?”丁娇坐直了身子。
“淮阳县是个大县,又多有来往的商队,这窝劫匪盘踞在此十来年,那是因为与县衙的人有交情。县尉杜闻人知道吧,据说他就是他们的保护伞。”
这下,就是易明之也睁开了眼。
丁娇确认道:“你说的杜县尉?那个在此地十几年不挪窝的杜县尉?”
“就是他。我们这些跑商队的,谁背后没个靠山,但是谁也拿这伙劫匪没辙。有人曾经走了县太爷的关系,结果还是不了了之。那一任县太爷任期还没满就被发配到山沟沟去了。”
好吧,官匪勾结。
丁娇摸着下巴心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啊。
就听易明之忽然道:“以后咱们离杜善远点,只怕他也不是个善类。”
丁娇失笑:“就你聪明,还不许人家歹竹出好笋么,你怎么就认定杜公子不是好人了。我看啊,你就是酸人家长得好看。”
易明之被揭破隐秘的心思也不恼,只道:“谨慎点错不了,你听我的就是。”
丁娇懒得与他争辩,继续宽慰谭松。
这般又走了两日,一行人到了一处叫青石镇的地方。
丁娇欢呼着进了客房洗澡。
坐在温热的水里,她舒服得直叹气。
连着赶路七八天,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洗漱。
男人们看到水潭下饺子似的往水里跳,她只能眼巴巴看着。等臭烘烘的男人洗完了才能悄悄去擦洗一二。是以,她已经快要被自己熏死了。
洗完澡,下楼与众人吃了一顿正经饭。谭松等人要去集市出手部分货物,丁娇与易明之两人得以自由行动。
两人上了街市,看着迥然不同的街景,心情都难得地放松。
丁娇一路看到新鲜的小吃就买,把自己的嘴塞满,易明之的肚子塞满了才罢休。不知不觉,两人到了一处极热闹的庙会。
庙会人潮如织,各式的小玩意极多。丁娇看看这个,摸摸那个,不一会,她就买了不少东西。钟馗的面具,绣着着桃花的扇面,精致的孔明锁,精美的荷包。
易明之含笑跟在她身后,只要她眼睛多停留过的东西,他都会很自觉掏银子买下。
丁娇很享受,她回头问易明之:“烦不烦?”
“什么?”易明之没听懂。
“我说,跟在我身后逛街,有没有觉得无聊啊。”丁娇眨眼。
“有你,不无聊。”易明之仍是那副样子,丁娇却听得心花怒放。
一个男人能耐心陪女人逛街,那定是真喜欢她的。若是不耐烦,肯定就是到手了就不珍惜。
这句话是上辈子时,朋友经常用来diss自家男人的话。
丁娇美滋滋,路过一个小摊位前时,瞧中一只桃木的发簪。
簪子极简单,只是在簪头处雕成竹叶状,竹叶的脉络清晰可见。
“这个,我觉得这个适合你。”丁娇拿起,在易明之头上摆弄。
奈何两人身高相差甚远,她只能摸到易明之的额头。
“低头。”丁娇娇斥。
易明之从善如流。
丁娇扶住他的发髻,将他原先的簪子拔掉,换上了新簪子。
“小娘子果然有眼光,你家相公用着最合适了。”摊贩笑眯眯赞叹。
易明之红了耳根,嘴唇蠕动,似乎是要说什么,终是没舍得。
丁娇也被这声“相公”取悦了,左右看着,连连点头,“相公,掏银子,我们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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