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东宫弘此时看着那些信,百感交集。
还好,朕拦下了这些信。不然朕的小妙莲,这次真的是有去无回了。
瑶光寺
施媛媛等人平平安安的来到瑶光寺。那排场,可谓威风。
施媛媛虽说是被冯太后扫地出门一般的弄出了皇宫。
但皇上关心她呀,生怕路上有一个闪失,所以护送人员派的是一个大将军,以及500侍卫的队伍,可谓浩浩荡荡。
除了这500带刀侍卫,还有木匠,雕刻师,工人,以及其他干活的,一共两百人,就是为了负责专门给冯贵人修建一个温泉浴池。
这懿旨是冯太后下的,并不是口谕。而是由明黄色的圣旨书写而成,里面除了皇上的大印之外,还盖了冯太后的凤印。可谓份量极重。
出门迎接的依旧是上次的主持。
住持一看这阵子,立马点头哈腰的,跟个哈巴狗没啥区别。
住所还得由施媛媛自己挑。施媛媛也不懂,她叫下人们自己瞧,哪里方便修建浴池,就在哪里。
那温泉的地点离瑶光寺并不远。下人们选择了一个既通风,又向阳,坐北朝南的屋子进行装修。
屋子并不大,修行之人,并不需要太大的房子。
于是下人就将三间屋子打通成一间,然后重新装修。好在人多,干起活来个个得心应手。
有挖渠引温泉之水的,有木匠做衣柜板凳桌子的,有修浴池的。反正忙得不可开交。
施媛媛依旧咳嗽,但在这山上空气如此清新,也感觉好了许多。
贾太医开的药的确有效。至少喝了之后,身体感觉轻松了不少。
真是人多力量大。仅仅七天时间,一个崭新的带浴池的大屋子,就装修得漂漂亮亮的。
镶嵌式推拉衣柜、茶几、大桌子、梳妆台、墙柜、1.8米的主塌,以及两个丫鬟的上下塌,带珍珠链的蚊帐,睡椅、摇椅、躺椅……在一个以修行为主的佛门囗,这样的装饰,显得格格不入,而又豪华大气。
事情做完之后,这些人自然跟施媛媛告别,住持一直都客客气气的。这样的排场,她还当真没见过。
能在瑶光寺住上这么豪华的屋子,施媛媛觉得还不错。贾太医说了,瑶光寺的这股温泉,对驱毒,驱寒,大有好处。
每天都得泡一个时辰,对身体恢复健康,可大有好处。
刚开始,这主持的态度可是极其好的,客客气气的,言语恭敬,态度谦和,低头哈腰,只差跪舔了。
然而,在侍卫、工匠等大部队人走了之后的一个月,主持发现,这个金光闪闪的冯贵人,似乎也不是那么得宠。
为什么一个月了,居然没有人来看她?
难道,主子将她抛弃了?
要知道,丢入瑶光寺的妃子不闻不问的,还真的跟打入冷宫没啥区别。
因为,来瑶光寺的妃子,基本上都是不受宠的,丢入这里就不管她了,直到老死为止。
所以,当冯贵人来到瑶光寺的时候,主持还是很震惊的。
丢入瑶光寺的人,居然还有这样的排场,还有圣旨修葺浴池,要知道,这可是佛堂,不是什么享乐之地。
而装潢,可真是要闪瞎眼。
这里可是苦修之地,当这里是皇宫么,搞的金碧辉煌的,不过有圣旨,主持也没说什么。
但是,人走之后,主持就发现了不对劲。这个金光闪闪的主儿,居然没人搭理了,如同抛弃到冷宫的凄惨嫔妃,主子都懒得过问一下。
于是,那住持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那奴颜婢膝的谄媚样早已不复存在,瞬间换上了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
主持的变化,施媛媛看在眼里,一点儿也不着急,只是淡淡的笑了笑,送了些“薄”礼。
自古以来,只要你舍得花钱,就很容易交到朋友,不管这个朋友,是真心还是假意,不为难你就好,至于别人心诚不诚,根本不重要。
而那些“薄”礼,主持甚是喜欢。
黄金打造的木鱼,黄金丝线缝制的穿着珍珠的缁衣,穿满珍珠、宝石的僧鞋,可谓雍容华贵。
主持一见就爱不释手,于是,两人结为金兰,罩着施媛媛。
瑶光寺是皇家寺院,不对外开放,所以,没人上来求神拜佛,转来转去也就寺中的那几人。
偶尔,某嫔妃的亲戚前来探望,也是走的后门,给她带些银子,日子也好过一些。
没银子的嫔妃,日子有些凄惨,寺庙内是要干活的,打扫院落,擦拭佛堂,后院种菜,都需要人。
瑶光寺里的蔬菜都是自给自足的,不需要购买,肉是禁止的,佛家不杀生。
施媛媛在瑶光寺待了两年,那些带来的肉,早就吃完了。而施媛媛的病也痊愈了,身体又恢复了健康。
快三年了,施媛媛就跟小猴子似得,上串下跳,瑶光寺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施媛媛的脚印。然而,寺里的日子终究是寂寞的。
每天,随着钟声响起,就要去打扫卫生,然后跪在佛像前敲木鱼,也不知道嘴里嘟囔个什么,吃了斋饭后,抄佛经,抄完佛经,种地去,挖田、挑水、施肥、锄草、捉虫,一直忙到天黑。
当然,这是别人做的事情。施媛媛是来养病的,加上每个月会固定孝敬主持一些银票,也就什么事都没做。
三年了,东宫弘竟然没有看过她一眼,也没有写信什么的,施媛媛很难过。
从开始念念不忘,到偶尔想一想,再到后来的失望。
施媛媛感觉自己被抛弃和遗忘了。
算了,她身边那么多的女人,那里想得到我。我还是寻个机会偷偷溜出去。
到时候,买通主持,说我得了什么绝症,一命呜呼,死了,也算是有个交代了。
这天,施媛媛想溜出去弄点儿肉吃。
说实话,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想想肉的味道,施媛媛的口水都流了下来。
肉,只有寺外才有,所以,施媛媛穿了男装,束了发,带着连弩枪和刀,准备翻墙而出。
瑶光寺的院墙有些高,比平时正常的院墙高出很多,施媛媛想翻过去,还有些难度。
唯一好翻过去的院墙,是后面哪儿的,没那么高。
施媛媛每次翻墙都走这儿。
由于施媛媛一向大方,出手阔绰,所以,就算这儿的管事看见了,也当没看见。
反正人,她们是没有放出去的,只是这冯贵人翻墙而出,是她自己的行为,脚长在她身上,谁拦得住。
再说,她自己说了,她翻墙之事,皇上最清楚了,也没说她什么。所以,以后就算问责下来,她们也有说辞。
施媛媛正要翻墙而出时,突然看见了一个身影,刚从里到外由瑶光寺的后门而出,这个身影,不是凤元灏,是谁?
施媛媛瞬间翻了出去,上次看见他时,还是三年前,打了个照面,他估计生气,所以装作不认识他。
这一次再次相见,她不能再错过。
施媛媛翻出墙外,追了上去:“元灏,等等……”
前面的男子像是没听见似得,走得极快。
施媛媛在后面狂追着,一面追一面大声的喊着,可是前面的人像是没听见一般。
施媛媛有些急了。
七年了,她整整离开他七年了。她知道,他肯定怨她,恨她,不管怎么说,她一定要将那天之事解释清楚。
施媛媛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向他丢去,石头啪的一声打在了他的身上。
男子停住了脚步,回头看着施媛媛,那眼神,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施媛媛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此时,她心里有些激动,面对着他的目光,她觉得自己的脸一定很烫。
千言万语梗在喉间,施媛媛咽了咽口水,娇羞的微微低下了头,正要开口时,一把明晃晃的刀,瞬间架在了脖子上。
霎那间,施媛媛愣住了,那把刀异常的冰冷,放在脖子上,直接冷到了心里。
男子拿着刀,冷冷道:“为何砸我?”
那刀紧紧的贴着施媛媛的脖子,施媛媛冷哼一声:“哟,七年不见,脾气见涨啊!叫你老半天了,你咋不理人?”
“我们认识?”男子蹙着眉,努力的想了想,然后道:“不记得何时见过你!”
他的话,施媛媛很难过,是不是穿越了,记忆都忘了,还是他,故意装做不认识。
施媛媛伸出双臂,大步向前,直接扑进了他的怀里:“元灏,别闹别扭了好不好,很多事,我都可以解释的,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男子愣了愣,推了施媛媛一把,厌恶道:“我对男人没兴趣,离我远点儿!”
男子说完,转身就往不远处的马棚走去,施媛媛看着他远去的脚步,大吼一声:“凤元灏,你给老子站住!”
男子停下脚步,并没有回头,只是淡淡道:“你认错人了,我不叫凤元灏,我也没有凤阳之好。请你离我远点儿。”
男子说完,解下一匹棕色大马,很帅气的骑上了马,一拉缰绳,驾……驾……的向山下跑去。尘埃,瞬间弥漫在了空中。
施媛媛一看这个状况,来不及多想,跑过去解下一匹全黑色的马儿,也骑了上去,向山下追去。
凤元灏,不管你是真认识我,还是假认识我,我都不会再错过机会了。
你是真的,我就跟你解释,结婚当日,我为何不见了的原因,因为你母亲要杀我,因为,我穿越了。
如果你不是凤元灏,那么,也没有关系。东宫弘已经不要我了,三年了。说好了病好,就接我回去。
我信都不知道写了多少,一点儿信息都没有。
人家是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多的是女人,并不差我。
能看到你,这就是缘分,不知道是不是上天,让你我再续前缘,还是说,有你,能让我再回现代?
不管了,先追上了再说,凤元灏,你丫等等我啊,无论你要去那里,我都会追到天涯海角,还有,我不是男人,我是女人,别告诉我你成亲了。
不过,就算你成亲了,老娘也要赶走正妻,老娘要上位做主!
施媛媛一路紧紧的追随,一直和他保持五米远的位置。这样不会太近,也不会太远。
男子不停的回头,每每看见施媛媛,总是不自觉的蹙着眉,这人怎么跟欠她钱似的,甩也甩不掉。
男子拉了拉缰绳,回头看了看施媛媛,不悦道:“你是狗吗?老跟着我干嘛?”
施媛媛抿嘴笑了笑:“路就一条,许你走,就不许我走?你这人也未免太霸道了吧!”
男子张了张嘴,不知道要如何接下去,顿了顿后道:“我嘴笨,不跟你扯。但我要明确的告诉你。你别跟着我,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你也别喜欢我,我是不会喜欢你的。”
施媛媛笑了笑:“谁喜欢你了,别自恋了。或许我真的是认错人了,你长得特别像我一个朋友,我只想跟着你,做你小弟也行。”
男子摇了摇头:“我可不是去游玩的,我要去参军,打柔然去。参军之前,我还得去见一个故人,我看你细胳膊细腿的,还是别跟着我了。当兵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
“打柔然?”瑶光寺不问世事,所以,外面的消息是不会往里面传的。
男子点了点头:“是的,柔然屡屡犯我边界,作为大魏好儿郎,自然要保家卫国,把柔然杀个片甲不留。”
“再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开疆拓土,出将入相,赚取功名,我娘苦了一生,我一定要荣光闪闪的回去。所以,你别跟着我了,我不是去玩的。搞不好,小命都不保。”
“打仗啊。”施媛媛笑了笑:“我帮你啊……”
施媛媛话都没说完,男子一拉缰绳,扬长而去。走的时候,还留下一句话:“细胳膊细腿的就别折腾了,你这样的,还没上战场,就被吓死了。”
施媛媛在后面穷追不舍,一直追到了晚上,肚子都饿的咕咕直叫,在下午大约六点的时候,两人来到一个小镇上。
小镇不大,但人还算比较多。这时骑马已经不合适了。
两人牵着马在小镇的街上,慢慢的走着。此时离天黑已经不远,急需找一个酒店,先吃饭再住宿。
街上的人真的很多,由此可见这个小镇的繁华。
两人拉着马不断的向前,龟速移动中。男子在前,施媛媛跟着后面。
这个时候,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粗布麻衣,戴着一顶大帽子。像是被人追赶着,惊慌的四处乱跑着,慌乱中,他一下子撞到了那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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