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治好,后面又陆陆续续闹过一点小毛病,不过无伤大雅,王佩珑拦不住她的叔叔去瞧坏阿姨(其实应该是姐姐),叔叔也不来关心儿童的心理发展,还有教育问题,她那点小心思虽已成型,但威胁性几乎就是没有,再小气也就气气自己,林织云那样精刮,都没注意到她,也就是没把她当回事。
八岁的小孩,能翻天吗?给她胆她也翻不了啊。
林织云比较担心的是新近窜出的交际花之流,她们这一行竞争也是蛮激烈的,争起来不比唱戏的差。
公馆人都不在,王佩珑经常要溜去书房,叔叔家里房间很多,她最喜欢这间,地方够大,心也很静,她不要看书,她就是看看,万显山每天泡在这里的时间占到一天中的一半,她好奇他到底在忙什么,难道就不能不进书房,多陪她出去玩吗?
小孩子的想法是很简单的,喜欢什么就要独占,不能长久也要拥有,她年纪不大,却已经有这样的苗头,就是情感太复杂不好形容,不是一个孩童能形容出来的,她只是姑且把这当做喜欢,不想别人也一起占。
万叔叔很忙,养人的好处是人比狗听话,人还贪婪,活着的唯一理由一个是吃,另一个就是钱。
卖人要一批一批卖,都是苦劳力,有些甚至是从部队抽剩下的壮丁,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越残忍越赚钱,都在刀口舔血,习惯就行。
大老板抽大头,洪双喜也跟着发了一笔小财,这点钱放几年前或许是笔巨款,现在吃过见过,就很不算回事,他知道跟着万显山错不了。
家里多添了一张嘴,会说会笑,效果很好,阿四那么蠢的蠢货,洪双喜都看他蠢,砍人都找不到大动脉,当个看家护院的保镖倒是很合格,个小丫头片子如果再看不好,他就可以去死了。
至于他,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做生意,要紧的是来货和去货,他今天就要代老板跑一趟。
万显山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过几天你带十个人去码头,赶紧做掉,做完就回来,别的事情不要去管。”
洪双喜答应一声,回去点了人,没有太急,嘱咐大家好吃好睡,只等入夜了再往码头冲。
没办法,万老板生意越做越大,大到要在上只角跟地头蛇抢海路,两边打了快小半年,小矛盾不断,大矛盾偶尔,今天算日子,就是搞大矛盾的时候。
所以没办法,定时开搞,不搞也得搞。
他之前都习惯了这种事,也没什么,今天难得的第六感作祟,总觉得事情有点不简单,等的时候免不了又要叮嘱阿四,这家伙就不要去添乱了,让他记好路线,人一上车就开。
阿四满口答应,答应之后又嘟囔一句:“洪哥,那个麦丽素是什么东西啊?上回小妹妹给我塞了两颗,我吃了,味道还不错的.......”
洪双喜撸起袖子管:“那你饭别吃了,一斤麦丽素六毛钱,买两袋自己吃去吧。”
“.........”
时间还早,弟兄们各散各,他跟阿四拼桌,吃饭免不了就要动嘴巴,他跟自己的小弟本没多少话题好讲,咂么半天,最后也就不可避免地讲到那个小坏种,他叫她小坏种,阿四不是,阿四说那小丫头乖得要死,就是鬼精鬼精,她乖多半是有求于人,老板吩咐的,他开车送她去学戏,学的很认真是一回事,嘴甜会讲话是一回事,当然小人精能分辨的出谁好欺负谁不好欺负,阿四这样的傻大个就属于好欺负那一类,拎包结账的事儿是一件没少干。
洪双喜提醒他:“注意点吧,小孩最难管,老板养的,不犯错还好,犯了错又不好去砍她。”小人精,当心她玩死你。
阿四没听懂,不懂装懂倒是挺会:“大哥,我都知道,今天车一定开好。”
洪双喜:......你知道个屁。
阿四这样很像他讨饭那会收的小弟,凡事盲目乐观,再大的事都是屁大点事,出来前他就再三跟弟兄们讲,前几次把柳金魁放跑,今天是‘收口’的时候,别人肯定是听懂,阿四是一定没懂。
这个傻大个直到这个时候还在讲:“这一票做完之后干嘛?继续收摊?”意思就是继续等人,小头目跑掉换大头目,柳金魁后面还有陈康柏,姓柳的干掉最后干脆直捣老巢,这样老板估计就开心了。
洪双喜受不了阿四这样叽叽歪歪,朝他脑袋后头来了一下:“皮痒了是不是?闭嘴!”
夕阳西下,擦鞋的小孩回家,百乐门的霓虹开始璀璨,夜晚开始。
洪双喜麻溜地下刀,收刀,虎口很麻,他整个人干脆就是麻木,麻木不仁。
时间快差不多,他打算叫弟兄们收手,就在刚转身的那一刹那,一把榔头当头挥下,洪双喜算反应快的,原地跳开,手肘着地,脚先蹬出去,一脚就把来人给蹬飞,那偷袭的杂种被踢到牙口,血沫喷了一脸,他这时侧身一滚就爬了起来,同时大喊:“妈的!消息有人提前放出去,弟兄们赶紧撤!”
万显山不在,他就是这群打手的头,领头的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
打不过就跑,干不过就撤,热血上涌也不行,命最重要。
他打定主意,鹞子翻身一样侧身翻起来拔腿就跑,搞得跟武侠片一样,可惜绝对没武侠片那样美观,一个光头是他们这边的人,算得上凶狠,以一敌三可以,敌五,甚至敌四就不行,当场开瓢,跟大地拥抱,十秒钟没起来,不是攮死就是摔死,一样。
洪双喜带人撤,又放眼环顾四周,情况糟糕,十来个兄弟倒了一半,柳金魁的人还在四面包抄,虎视眈眈,手里的西瓜刀磨得光亮。
人带少了。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第二反应也随之而来。
才这么年轻,刚活出点人样,就要被砍死在这儿,就这死法?
就这?
这个念头刚一出来,洪双喜眼前一亮,就看见老天爷派给他一辆车。
好,命不该绝。
看来老天爷还是不想叫他死。
.........
不是准备不够,也不能怪人少,今晚的的确确就是柳金魁卸货的日子,雷打不动,之前码头枪火起来,他先前甚至自作主张,万显山叫放一次,他故意叫人多放了一次,就是为叫柳金魁放松警惕,今天搞一票大的,挖出陈康柏的暗桩和仓库。
现在人是砍死了,不多,就砍死几个,那么仓库呢?货呢?老板要看的货呢?
姓陈的老狗果然是贼,进口的生意全叫他跟柳金魁干了,马上又要混上市-长,万显山亲口讲:“现在要做掉他估计还来得及,后面就不行了,难度一天比一天大,个老不死的。”
老不死的,这样精明,果然是老不死的。
洪双喜捂着伤口在阿四的车上抽冷气,晓得这一趟是汗也白出,血也白流,他在万显山那里铁定没好话,老板从来就事论事,事比人重要。
回去先收拾一下自己,手上还有后背,背后是刀伤,伤口不深,手上被榔头敲了一记,肿的发亮,碰一下都要痛到痉挛,他咬着牙给自己放了两面盆冷水,打赤膊就开始泼,顺便安慰自己:没事,小伤。
不是小伤。
再差一厘米,半厘米也差不多,就砍进骨头了。
拖着这条胳膊,他在万显山那里顶多能拿零点五的同情分。
万老板一天只要在家,不睡觉不吃饭,多半就在书房。
他坐大凳子,小人精不甘示弱,在旁边搬了个小凳子,小手剥石榴,剥一颗是一颗,动作更像在掏,吭哧吭哧很卖力气,没多少功夫就要抬头问:“叔叔,这半只我快剥完了.....咦,怎么又少了一点,不是说好的不准偷吃吗!”
万显山抖开报纸,掩住他那张上下嚅动的嘴,含糊道:“嗯,叔叔没吃,你继续、继续。”
书房氛围安静愉快,搞得他像个外来者。
洪双喜更加没法开口了。
办事,办得好当然是有奖励,不好也行,但要看怎么个不好,死了人但是抢到地盘,这种就可以。
阿大说柳金魁提前埋伏了人,这是前提。
而万显山更关心的是:
“没了?”
洪双喜眨巴眼睛:“没了,老板,这一次我是......”
结结巴巴,看着就来气。
折下报纸,先注意到他手臂的不自然,万显山心情本来还不错,佩珑被他逗的很开心,一逗就笑,他也笑,好像这样就可以暂时把阿大搞砸码头的事情放到一边,他再气也不会当着佩珑的面动手脚,这是个调整脾气的好办法。
姿势没变,跟班和老板一目了然,坐着比站着的有气势:“你来的晚了,柳金魁早上跟我打了招呼,说下次人再死他那,他可以一个不落把人送回来,看在我给他白白送去一笔的生意的份上,不收钱。”
.....洪双喜背后一凉,伤口又崩开,疼的几乎要抽起来。
万显山还在盯着他。
如果讲话阴阳怪气一点,也就算了。
笑嘻嘻的,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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