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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得瑞拉

寒烟翠 阿荧 12058 2021-04-02 18:59

  别人穿越之后锦衣玉食、风生水起,为什么我穿越之后变成一个睡在灰堆里的苦丫头?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辛地!怎么还没把地板拖干净!还有,我饿了,晚饭呢?晚饭怎么还没有做好?!”那三把尖嗓子又开始合唱。

  晚饭,晚饭,光惦记着饭,肥死你们好了!还有,这么有本事把我当使唤丫头,怎么没钱雇一个大厨啊?白空着这个近千平米的独立小别墅,只叫我一个弱不经风的小女子干活,连我都替你们寒碜!我在心里头诅咒。

  咬牙擦掉地板上最后一块污渍,赶紧去削土豆、熬汤。好吧,我承认我没骨气,只会在心里骂娘,完全不敢反抗。——可是老天啊,形势比人强,我瞅瞅自己现在这个小身板儿,不过十几岁女孩子的样子,而那三位,一个中年女人、两个成熟女青年,都是人高马大、气宇轩昂,我要敢动手反抗,骨头不被她们拆了?唉,还是低头认命吧。

  杂烩汤在锅里发出咕嘟嘟的香味,我把衣服盆子拖到灶前来洗,一边呆想:穿越不是要跳崖撞车的吗,我好端端在家里打扫卫生,连一个小跤都没绊到,怎么忽然就穿了呢?还穿到个乡下地方,周围除了森林就是田野,住的一幢独栋别墅怎么看怎么像农民拿宅基地建的小楼,里面的陈设简朴又古怪,有点接近中世纪的西洋小国,我不太习惯,刚来的时候手忙脚乱,干砸了不少事情。奇怪的是,这三个女人好像觉得我确实应该不太懂这些,所以痛骂一番之余,还是愿意耐心的教导我,倒没有起太大的疑心。

  就这样,我伺侯她们用完晚膳。她们上床就寝,我独个儿到厨房睡觉。第二天早晨,她们去城里逛街,我去附近的农舍收取牛奶,沿路看见几只松鼠和野羚羊,农舍里见到一个红脸大叔和几个鼻涕小孩——苍天啊,连帅哥都没有一名的世界,我会什么要穿过来?为什么要让我穿过来?!

  “请问……我迷路了,能给我一碗水喝吗?”身后传来彬彬有礼的声音。我转头,瞪眼,擦口水。

  灰蓝色眼睛,眉毛浓得飞到鬓角里去,一张脸俊俏得可以杀人,身材好到足够去做舞男。才想帅哥,就来了这么个帅哥,我对世界顿时恢复了信心。

  “您等着。我这就给您找水去。”我耸肩诌笑,往农舍里走,准备去给他要碗水。

  他理所当然的跟在我后面:“姑娘,我能进你家坐坐吗?”

  “我家?”我完全没反应过来。红脸大叔正好扛出东西,听到这句话,忙替我回答:“您误会了。这位是韩德尔领主小姐。”

  “……”我们一起低头看我的旧衣服、木头鞋子,心里想的是同一句话:领主小姐就穿这样?

  “唉!老韩德尔夫人早就过世了,新夫人是几年前带着她自己前头生的女儿嫁过来的,去年,韩德尔大人又过世了……”红脸大叔拿衣角擦擦眼睛,“瞧我,说这些干什么!辛德瑞拉小姐,这些给您!”他替我把牛奶拿到羊车上,另加一袋苹果,“您还是这么瘦,得多吃点!”目光无限怜悯。

  想不到我穿到这么一个苦孩子身上。不过没关系,女主苦命一点是好事,更能激起男主的怜爱之心嘛,我笑咪咪帮红脸大叔把袋子扶正,问男主——哦不,应该是“也许是男主”的帅哥先生:“前面有个驿站,我把你带到那里,你该认识路了吧?”

  帅哥大力点头。

  那我就不客气了,路上直接请问他府上哪里、俸禄几何。哎呀呀,人生苦短,穿越难得,我一生戴惯面具,这回且单刀直入一把,反正是女主,看谁能奈我何?

  帅哥先生告诉我:他是王宫里的侍卫,这次陪随王室人来打猎,迷了路,非常感谢我相助。至于俸禄?啊,“王室对我这种人的年金控制得非常严格。”说着,脸很好看的红了一下。

  咄!原来不过是个领死工资的小侍卫,敢占用我女主的宝贵时光?我恶向胆边生,缰绳一抖,“爱驹”大白羊听话的扭头换路。“你浪费了我的时间,要先帮我干活,我才给你指路!”换上一副晚娘脸,我这样对他说。

  这个世界不好混。我又不是白雪公主,何必装什么形象?既然对方不是钻石王老五,只是个小人物,那我应该动手榨取他的一切可能价值,才是道理。

  这位帅哥品性倒是纯良,微微一愕后,丝毫不加反抗,就乖乖跟我走,还很同情的问我日子过得怎么样。

  怎么样?没怎么样啊!我向来自己打理自己生活,什么事还不是靠这双手做出来。现代社会竞争已经够恐怖,我又是个孤儿,从奖学金到打工费都靠自己单枪匹马赚出来,磨炼到今天怎能不坚韧赛过水蛭、冷酷赛过巫婆。我豪迈的一挥手:“小事耳!不算什么。”

  帅哥流露出高山仰止之神色。我略有些飘飘然。

  到了家我才发现,这家伙统共没有战斗力!不会洗衣、不会做饭、当然更不会缝缝补补。“那你会什么?擦家具去!”我咆哮,“先擦家具再擦栏杆再擦地板,布脏了到我这边来洗。这个再不会,你就是废物!”

  他脖子一缩,领命而去。

  幸而有他协助,太阳西斜时,家务已基本完成。擦洗的活儿干得虽然逊一点,但差不多也行了。看着他额头上亮晶晶的汗珠,我良心发现,招呼道:“来喝个下午茶。”

  浓汤飘出香味,百合在窗下盛开,清澈的阳光从新换的窗帘后头洒进来——啊,衣服都是帅哥帮我绞的,实在省了我不少力气。我跷起脚,推一盏红茶给他、再捧一盏茶在自己手心,品尝着刚出炉的苹果派,心情大好。

  “味道真不错。”帅哥狼吞虎咽,大肆赞扬,我只管笑咪咪。

  味道差是不会差的,我在KFC打过工嘛。但这种东西也就是平民食品,他一位宫中侍卫谬赏,大约还是肚子饿了的关系:“劳动是最好的调料啊。”我笑道。

  他怔了怔,一想,通了,更加仰慕的望着我,如仰望一切美食与哲理的女神。

  我得意的拍拍围裙,把路径指给他,叫他走人。他不知为何流露出点儿依依不舍的样子,目光在厨房里扫一遍,发现新大陆:“咦,我们吃的比那些做得精致?”

  他看见的是我盛出的另外一盆苹果派。“当然,那是给女主人留的。”我冷笑一声,很怀疑他在没话找话。

  “那……就要做得粗糙一些?”他真诚的睁大眼睛。

  “她们逼我做小工,我只好做,但为什么要尽心尽力?”我鼻子里喷着冷笑,拍拍他的肩,“你不要太老实。俗话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如果对糟糕的主子太好,那么当一个贤明的主子来时,你又能用什么回报呢?好好想一想吧。”

  他一脸便秘的表情,看了我片刻,欠身离开,临别时还说声“再会”。

  多斯文一个人啊!如果他是男主,我有信心把他啃得连渣子都不剩。我想着,叹口气。

  太阳落山时那三个女人回来了,红光满面,兴奋谈论她们在城里听说的事:王子进山来打猎,好像还就在我们家附近。她们问我听见什么没有,我摇头,没把我遇见王宫侍卫的事说出来。

  不给我带礼物、不替我分担家务,难道还指望我像知心朋友一样、把什么事情都跟她们共享吗?不带这么顺心如意的!

  如果她们很不开心,骂我“死丫头、笨木头”。上床之前,继姐之一打翻了芝麻和大豆的罐子,把它们撒了一地;继母命令我在早晨之前拣出来;继姐之二冲我做鬼脸。我对着明月欲哭无泪。

  确有人以刁难别人为乐。某客户专门喜欢叫我们把企划案改上八百次才肯点头签收,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自己为什么要特意穿过来受人刁难。并不见得多有趣呀,咦!

  月亮升上梢头,白雾霭霭,两只鸽子飞到窗口对我咕咕叫,偏头看看我,又是叫。

  “瞧你们倒像跟我说话似的。”我笑。

  两只鸽子居然点了点头!又肥又短的小圆脑袋,很认真那么点下去,拍动翅膀飞出窗口,不快,还回头看看我。

  我福至心灵,提起裙摆“叭哒叭哒”跟着他们走,走过野草露水的小径,穿过悲伤的白杨,前面小小空地上,有对墓碑,鸽子一左一右停在那儿。忽然间我明白了,这是韩德尔领主夫妻的长眠之地。

  然后,我的眼泪忽然哗哗的流了下来,好像见着了什么无比亲切、可再也挽不回的东西,那样子的哭法,真是奇怪的事。

  鸽子一左一右落上我的双肩,用红色的嘴轻轻梳理我的头发,“咕咕”叫着,像是安慰我。我回到厨房,它们就跟着我回去。

  芝麻和豆子还是散落一地,鸽子担忧的鸣叫,我伸伸胳膊:“没事,看我的。”

  把这些东西扫扰成一堆,拿个细筛子,芝麻筛在下面、豆子留在上面,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为了怕吵醒那三个女人,我的动作尽量放轻缓,全干完时,夜也深了,我就在炉灶边和衣一躺,沉沉睡去。

  第二天的早晨来得那么快。我阖了眼睛再张开,鸽子和白雾就都消失了,房子里哗啦啦满是晨光,继母继姐在楼上拉开嗓门叫我,我奔上去帮她们梳洗,另外再装个野餐篮子——她们决定去山里远足,以便争取与王子“偶遇”。

  “辛地,你的衣服怎么这么脏?你的鞋子上怎么沾着草籽和泥巴?你是不是溜出去玩过了?”她们这么给我找碴,玉手一抬把绿豆和大豆又打翻在炉灰里,“把这些拣出来!看你还闲着乱跑。”

  我彻底无语,在门口鞠躬恭送她们离开,正要做事,忽听林子里有什么东西“卟嗵”砸到了地上,声音还挺响。

  过去,看到一个人倒在那儿,淡蓝色嵌金衣裳上粘着血,是帅哥。他闭着眼睛。

  我心里格登一下,扑过去摇他,他没反应。我检查他的身体,是有几个利器划出来的伤口,但不深,无论如何不应该致命。有没有内伤呢?我就看不出来了。

  先清洗伤口应该没有错吧?水是有的,可是消毒的话,是不是应该用酒精?我想了想,到厨房拿半瓶料酒倒在他伤口上,他嗷呜一声跳起来,双眼发直,抓着我就问:“人呢?人呢?只有你一个人?”

  我说:可不就是我一个。你还想看见谁?皇帝还是神仙?

  他晃晃脑袋,神智清楚了一点,眼里闪现出痛不欲生的光芒,不说话。树丛里却又钻出几个人,穿着软铠甲,好像都是战士之类,表情一个比一个严重,怪吓人的。帅哥冲他们挥一挥手,沉思片刻,忽然张开双臂就抱住我,在我耳边说:“我叫查尔斯。”然后唰的就走了,那些战士们跟他一起离开。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发一阵呆,也只能回去干活,想法子在纸板上戳出小洞,用来分筛绿豆和大豆,虽然大致奏效,还是要加工分拣、又要清洗晾干,再加上其他家务,那天我干得腰酸背痛,三个女人才回家来。

  她们倒是容光焕发,兴奋得不得了,说是遇到王子了,王子对她们非常礼貌,还声称过几天宫里要举行舞会,请她们务必出席呢。

  “不日,宫中将举行舞会,请夫人小姐赏面前来。”她们用几种人称、几种修辞格、几种不同的重音,将王子这句话重复又重复,得意非凡。

  好吧,凭良心说,继母大人生得端正美丽,两位继姐大人更是一位清秀、一位明艳,王子对她们一见倾心,也不是不可能的,我很愿意向她们表示祝贺,如果她们不是盯着我看、忽然咋乎起来:“你裙子怎么还沾着血!”

  糟糕,帅哥的血沾到了我身上!这件事情没头没尾的,说不定背后干系有多大,怎么能说给这三个女人听?我不假思索:“啊,杀鱼时,血不小心溅到了身上!”

  她们厌恶的推搡我,把大豆、绿豆、红豆都混在一起,道:“明天一早我们要去城里买衣服,今晚你别睡觉了,明天记得喊我们起床。”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干掉她们的心都有,抱着围裙坐在厨房里心理斗争之后,还是想逃出去流浪算了,但是——奇怪,我又怕帅哥会回来找不到我。这种想法让我想哭。

  于是鸽子又飞了来,温柔的对我“咕咕”一阵,跳到豆子那里,一五一十的替我分拣。我看得傻了,又觉得这个情节像是在哪本书里看过的,埋头想啊想啊,不知什么时候迷糊睡去。

  再醒来时,厨房里干干净净,曙光初露,三种豆子都已经清清爽爽分拣出来,我揉着眼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要找鸽子,找不见,窗口下却瞥见一头金发。帅哥站在那儿,还是不说话,只温柔的看着我。

  我又想掉眼泪,为了掩饰这种奇怪的心情,就双手叉腰,很凶悍的问他:“你来干什么?伤口好了没有,就乱跑?!”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他柔声道,“骑士要出行之前,应该辞别他心爱的姑娘。”

  心爱的姑娘?我看看左、看看右,脸红起来,心跳得很快——但、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白痴,你给我过来!昨天谁弄伤你的?你说要出行是怎么回事?”

  他的眼神还是温柔,但是说话却该死的坚决:“这不是姑娘应该知道的事。”

  见他个鬼!我迂回盘问:“你想想清楚啊。如果为了私仇去干架,是不是要先禀报了你的主子……”他摇摇头。我叹气:“那如果是为了国事,能叫你们这样紧张,就不是小事了。万一政局将有动荡,你更应该跟我们这种老百姓说清楚,好叫我们提早逃难,免得枉送了性命,是不是?”

  他的神情好像有一万个霹雳在脑门子上劈,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紧张的对我说:“对,对,你跟我来,我派几个人送你走。你暂时躲一躲。”

  我的心直往下沉,扬手就揪住了他的衣服:“说,是不是你主子有了麻烦,你要去帮忙?”他沉痛点头:“王室危在旦夕……”

  “那关你屁事啊?”我口不择言,“我是不知道这个国家有多重要啦。可是看看农民们日子都不怎么样,领主家里连像样的丫头都没有,就知道大家有多穷了。王室没让人民富有,那他坐不坐江山有什么要紧?如果别人想接手这个摊子,那让他去接啊!要你去卖命干什么?”

  呃,帅哥的表情,怎么好像我刚刚是在建议他杀死自己的父母?

  好吧好吧,他愚忠,我不能直接反对,只好换个方式:“哦,呵呵……亲爱的,我刚刚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哦,对了,你看见这盆豆子了?原来是混在一起的,一个晚上就拣出来了哦!因为有神明保佑我!我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特意来到这里,其实是为了保护你,你相信吗?”

  这一通鬼话,他竟然点头:“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目光深情,“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就本能的想保护我。你果然是我生命中的女子,我们活着就是为了彼此的相遇。”

  呃,这个告白非常之肉麻。我虽然有点想吐,小心肝却兴奋得卟嗵卟嗵的。所以说长得帅是多么气人的事啊,我明知道他是个白痴,可是看他要这样子去送死,还是不能坐视不理:“所以,把你的事情告诉我吧。也许我能替你出个主意。”

  他望着我,长长叹气,终于坦白说他对我一见钟情,昨天早上想来见我,不料被叛徒趁机伏击,王室也遭俘。他独身逃出,是不幸中之大幸,当率领他的手下回去救王室。

  我迎着他痴情的目光,很有些飘飘然,但残余的理智还是发现了问题:“王室被俘?那叛徒怎么还不马上登基做新王?昨儿白天王子还在围猎呢,还说宫里要举行舞会。这是怎么会事?”

  帅哥嗫嚅:“那个王子是假的……”我拍手:“明白了!这人想李代桃僵!——呃,这么说不太确切。总之就是,那叛徒不想冒公然政变的动荡之险,所以推出一个假王室在前台粉饰太平,他好蹲后头做一个‘不王之王’。这么说,你就更不能回去了。能办出这么大的事,这家伙能耐不小,你一去,必死无疑。惟有向天下人揭穿他的真面目,并招募义军对付他,才是上上之策!”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打着“勤王”旗帜在地方上招兵买马的,总比直接奔回去救驾的傻子活得好。

  他果然很受启发,深思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我要多想想。”我拉着他,还有话,可是说不出来。他温和的拍拍我的头发:“我先送你离开吧。”离开?他并不提议带我私奔,大约觉得他现在境况危险,不想连累我。唉!他既然如此待我,我又岂能无情无义,独自逃亡?嘴巴张开来,我的舌头自动说:“我不离开。你定下计划之后,记得再找我说一声。”他点头,非常感动:“一定不辜负你对我的情意。好,我先走了。”

  啐!走就走吧!谁对这种白痴会有情意啊?又不是嫌命太长了。我气呼呼的继续干我的家务,心情非常之不好,差点砸坏了一叠盘子。

  那几天,三个女人都忙忙碌碌的采购衣饰、研究发型,而帅哥竟然就一面都没露。直到宫中宴会举行的前一夜,他悄悄来告诉我:“明晚,你会进宫吧?我有预感,那时候什么事情都能解决。”我勃然大怒:“神经病,我进宫去干嘛?!”他只是笑笑:“你去时,请向穿王子服装的人说一句话‘我带来了镜子外面的东西。’”而后又转身离去。

  我整整一天剁肉时都特别用力,像在剁着他。神经病!神经病!谁相信他?忽然出现,说几句莫明其妙的话,然后又跑掉。他以为他是谁?

  但是当太阳再一次西斜、三个女人坐着马车往王宫去时,我却觉得不安起来,抱着胳膊在厨房里打转,像是在等着什么、又像是希望自己想起来什么的样子。

  奇怪,我到底等什么?又该想起什么。

  鸽子又飞进来鸣叫,而后飞走。炉灶下的黑猫也跟着蹿了出去。随即,门外就进来三个女人!两个穿着鸽灰色的衣裙、一个穿着浅黑色的短打。三人手里捧着舞裙、梳洗用具、和各色的珠宝,上来把我揿倒,就放肆的打扮起来。我问什么,她们也不回答。天啊,这究竟是什么状况!

  头发洗干净,做成发髻;破衣服都换掉,穿上华服;珍珠和鲜花往身上一挂,效果当真的不同凡响,我自己看着镜子都要美呆掉。啊,女人的虚荣心!我惭愧的想,自己为什么不操起扫把将这三个陌生人赶出门外,就为着女人的虚荣心!

  随后,她们端出一双鞋子,晶莹夺目,是一双水晶鞋。

  我的嘴巴张大了。

  水晶鞋。灰姑娘!天啊,难怪我一直觉得这阵子的生活像在哪儿读到过,难道我穿到了灰姑娘的故事里?接下去,会有一辆小白鼠驾驶的南瓜马车送我去王宫!?

  她们引我出门,果然有穿戴整齐的侍从,果然有一架马车。那末……也会有一个王子在王宫里等我吗?车轮辘辘向前行驶,我的身上忽冷忽热。

  也许帅哥在骗我,宫中从来没有什么政变,王子好端端在那里等我;也许帅哥没有骗我,谋逆者已在宫中树了一名新王子,而这位新王子将会娶我。既然是命运,那么一切都已经注定,是不是?

  可是我忽然大叫停车,然后跳下来,往树丛里奔,不要命的那种奔法,直到树枝挂破了我的衣服、泥巴弄脏了华丽的缎边。我对着月亮尖叫,叫得像一只愤怒的狼人。

  我并不想嫁给什么王子。我爱的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温柔男子,虽然他只是个侍卫,虽然他笨得像个白痴,但我真的爱他。我到现在才承认,我宁愿穿着破衣服一天到晚揪着他的耳朵破口大骂,也不愿意披起华裳嫁给世界上任何一个狗屁王子。

  而这个白痴,我爱的这个人,亲口对我说:“你会进宫的,那时候,什么事情都能得到解决。”是吗?他觉得我进宫去,对他的大计会有帮助吗?

  好,既然他说出了口,那就这样做吧!我愤愤的想,几乎要呕出血来。马车上的侍从们面如土色,不断请我回去,我就提起裙摆,一步步走回车里。

  衣裙脏了,首饰坏了,那又怎么样?如果我是灰姑娘,一定会嫁给王子,什么事又能阻碍。我冷冷道:“不用给我理妆了。赶时间重要。走吧。”

  我们风一样的冲向王宫。

  大约因为我们马车非常精美、驾车侍从们也很像样,通报者没有加什么留难,就让我们的车子驶到了宫门口。(记得《灰姑娘》的故事吗?“他们以为她是哪个国家来的公主。”)

  哈哈,公主?我扬起头跨下马车,一步一步走进去,形象大概像一个巫婆更多些。所有人目瞪口呆望着我,包括那个穿王子服装、脸长得与帅哥一模一样的年青人。

  “你是什么人?”王子叫起来,声音很尖。苍天啊,我很难想像什么样的神仙可以让他答应娶我。

  “我带来了镜子外面的东西。”我按照帅哥的话,一字一句重复。也许这就是阿里巴巴的魔咒,可以让王子答应娶一个肮脏的丫头,是不是?

  王子的脸上浮现一种神情,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恐惧”。他嘶声道:“在哪里?”

  我身边一个面容陌生的红衣侍卫向前一步,彬彬有礼道:“在这里。你冒充王子,夺走他的位置,难道可以长久吗?我现在就站在这里,如果你还有一点骨气的话,请用正宗王室礼仪,与我比剑吧!”

  王子“蹭”的向后逃了一尺远,叫道:“可是你不是——”话说到一半,停住,慌张的看高高宝座上那对国王和王后。

  他们的神色也很慌张,不约而同的望向旁边一面帘幔。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侍女放声呼喝:“原来你这个狗贼躲于此处!”从裙子下头抽出一把剑,就窜到了帘幔里!

  苍天啊大地啊,是我花了眼吗?那个侍女的模样分明……是帅哥!?

  一片混乱,宝剑“当当”相击,有人在叫“他们是逆贼,侍卫团的弟兄们,张开你们的眼睛看看,真假王子难道分不出来?”有人在叫“国王与王后被你们囚在何处?”还有人叫:“保护诸位小姐!”我看见继母和继姐花容失色奔逃出去。

  我不是什么小姐,可是刚刚发话的红衣侍卫却贴得紧紧的保护我。而女装的帅哥和一个山羊胡中年人、以及若干喽罗在那儿扭打,难解难分。

  这到底是什么状况?天杀的,跟童话完全不一样,到底有没有人告诉我!

  我提着脏兮兮的裙子想接近帅哥的战局,红衣侍卫以安全的名义拦着我,我正恼火,王子服装的年青人跳上来撒出一个胡椒*包,解决了红衣侍卫,并用剑逼住我的脖子,对帅哥发话:“弃剑,不然你的女人性命不保!”帅哥惊惧的向我看过来,山羊胡的剑尖眼看要挑中他的胸膛。

  我一个肘击把这个狗屁王子打得两眼翻白,顺*过他的宝剑,回身唰的直刺山羊胡的屁股。他奶奶的,老虎不发威,当我是乌龟——知不知道我曾经在剑道馆打过工?

  如同一切垃圾武侠小说写的一样,双剑合璧,天下无敌,我和帅哥追击出几个房间,终于把山羊胡子制服于剑下,喽罗们还想打。帅哥发话:“放下武器!你们应该接到消息,各国的王室使者都到达了边界吧?阴谋已经败露,你们难道要跟诸国联军为敌?!”语气无比威严。我在旁边敲边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想死还是想活?”

  “叮铃当郎”,刀啊剑啊终于都丢到了地上。刚刚那个红衣侍卫揉着胡椒熏红的泪眼,上前对帅哥行礼道:“已得到消息,王和王后被贼人锁在后面地牢,现在不知……臣等去看看。”帅哥点头,看他们退下,牵住我,手有点颤抖。

  我低头看看他的手:“你在害怕?”

  他不回答,只是张开双臂拥抱我,轻轻道:“我是王子。这几天,我派人向周边国家送了救助信,又亲自混进舞会中。逆贼本来想借这个舞会软禁所有贵族女子,以胁迫贵族们向他屈服。你们进来时制造了混乱,假王忍不住向主谋救助,我因此知道这个逆贼的藏身之处,才能争取一击截住他。谢谢你。”

  我不说话。

  他带着我起舞,一二三、二二三,华尔滋不紧不慢的舞步,一圈,又一圈,转得人头晕,轻轻的话语还在继续:“那天我真的想带人直接杀入宫中,于是入夜时分去找你,想向你告别。你蹲在那里拣着一堆豆子,嘴巴里喃喃:‘这样要分拣出来?开什么玩笑。我还是流浪去吧。不,不,我还是要等那个受伤的白痴。’我听见你骂我白痴,应该生气才是,可是知道你在等我,心里又觉得欢喜。这种感情让我觉得很惶恐,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正犹豫时候,你就睡着了,于是我叫两个侍卫替你把活干完……我爱你,你知道吗?”

  我只知道他确实是在害怕。怕他的父王和母后已经被害。所以他不敢跟手下人一起去找他的父母,宁愿把头埋在我脖子旁边说情话,手仍然是抖的,一滴眼泪落在我颈窝里。

  走廊上响起奔跑声,有人喊:“王和王后依然吉祥!”帅哥身体一震,惊喜莫名,我趁机挣开他的手,他大概太高兴了,暂时还没有注意。我退后两步,从后门溜走。

  时间已经到了,查尔斯,你听不见吗?午夜钟声已经敲响。公主的华裳都要化为云烟。你不是傻傻的小侍卫,而是个有心机的王子,利用我,铺就你回宫的道路,很好,非常好。可是请原谅我不愿与你一同庆祝。

  宫门外,继母和继姐正好要跨上马车离去,我狂奔过去,掉了一只鞋子,也不管不顾,一步蹿上她们的车子。她们瞪大眼睛看我,像看一个怪物,正要开口尖叫责问,我抢先恶狠狠咆哮:“闭嘴!这是王家的事,你们敢多问一个字,小心你们的脑袋!”

  她们大概吓呆了,又或者是看到我刚刚的剑术、心生忌惮,那一路果然什么都没敢说。我觉得有些悲凉。

  刚穿到这个世界时,我就知道,我的剑术还保留着。之所以没对她们施展,却埋头给她们做苦工,一则是知道出去流浪也是吃苦,还不如留在她们的宅子里学些风土人情,二则是……我从来都是孤儿,半个亲人都没有,而她们,好歹是“我”的继母和继姐,带着那么一丝丝家庭的意味,叫我不忍离开。

  很蠢是吧,我这个家伙?一边埋怨着,一边期望能留在“家人”身边,甚至期望能得到一个笨笨的爱人,结果最后才发现,大概都是奢求。

  我冰冷着一张脸回到我的厨房,拒绝交谈,直接埋头大睡,直到第二天黄昏。

  有什么人叩门,进客厅后,又说了些话。继姐之二悄悄溜进厨房:“辛地,有大臣端了一只水晶鞋来,说如果有谁试得上这双鞋子,她就是昨晚救了王子的神秘姑娘。”

  用鞋子找人?老天爷,有没有必要!查尔斯分明知道我是谁、住在哪里,又何必玩这个把戏。我兴趣缺缺,不答反问:“你来告诉我做什么?”

  她脸一红:“因为我觉得你昨天用剑时很帅……啊辛地,妈妈做错了,你原谅我们吧。以后教我,怎么才能那样用剑,好不好?”抱了抱我,又一溜烟回到客厅。

  我呆片刻。这算是和好的表示吧?总算给我一点安慰,让我觉得自己做人不算太失败。

  可是我没有去客厅试鞋子,反而从后门悄悄离开了。我没有那种福气,嫁一个满嘴谎话的王子。我胆小,生怕有一天死了还不知是怎么死的。谁爱试鞋子谁去吧,至于我,不,谢谢。

  鸽子又在我身边飞,温柔的灰色烟雾弥漫,一个头上戴着圣洁光环的女人浮现,问我:“辛地,你为何不去你的王子身边?”

  我瞪她:妖怪!查尔斯早就说过豆子是他的士兵帮我分拣的,马车什么的也都是他的手笔,那怎么现在又出现一只妖怪?

  “我是你的教母。”她笑道,“我把你送去‘那个世界’,然后再把你接回来,你忘了吗?唉!你早就应该猜到的,如果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怎么一回来之后,就能听懂所有人的说话?”

  这么说,也很有道理哎!原来不是我穿越了灰姑娘,而是灰姑娘穿了我?呃——“不对啊,我活了这么多年,难道都是假的?”

  “不,你睡着了,我将你精魂摄到那边去经历新的人生,你再回来时,只是一场梦醒的时间,可是原来的记忆都已经被覆盖得差不多。我的法术只能做到这一步,非常抱歉。”

  “那你为什么要把我摄过去啊?”我托着头*。这教母无聊么?

  她忧伤的垂下头:“当年,她们要你干活。你走路太响,也会被她们责骂,于是你乞求母亲的灵魂带你走。我……又能做什么呢?只能想办法让你在不同的世界中强壮一点,回来后可以多一点力气争取你的人生。”

  我安静下来。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她为我做的,已经很难得。

  “谢谢。”我道,“你说的不错。我已经变得强壮,从此后我的人生我会自己掌握。”

  她微笑着消失,我继续往林子里走,走到水井边时,看见一个胖子头栽在里头想喝水,几乎没跌进去。我大是不忍,帮他把水汲上来,问他做什么,他道:“我是周游世界各地搜集童话故事的人,你有吗?可以讲给我听吗?”

  童话故事?我心里打鼓:这应该是安徒生呢、还是格林兄弟中的一个?

  他又问我一遍,我笑道:“好的,给你讲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从前有个小姑娘,名字叫辛得瑞拉,她的亲人们叫她辛地,可是自从继母来了之后,她就变成了灰姑娘……灰姑娘逃离了王宫,王子就这样捧着鞋子找她——”

  “而她不愿意穿上这双鞋子,是不是?”有人插口。我回头,见到帅哥,还是那双温柔的灰蓝色眼睛,穿着初次见面穿的衣服,在我旁边坐下,道,“王子觉得很抱歉,只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来找她。如果她坚持,他愿意继续做一个笨笨的普通人。”

  我埋头抠着手指甲,眼泪又要涌出来。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辛蒂,我很抱歉。我第二次来找你时,就想说出实情,可是……时机太不妥当了。后来,那把剑架在你脖子上时,我忽然比自己要死掉还害怕,这才知道,原来我对你的爱情,超过我从前理解的程度。我不应该让你为了我的王室而涉险,对不起……你愿不愿意在未来的某一天帮我治理这个王国?”

  “——所以,王子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那胖子把头凑过来问。

  帅哥紧张的看着我。

  “所以,如果要想取得灰姑娘的原谅,王子面前的道路还很长很长呢!”我高高的把头扬起来。

  啊呀,天气这么好,鸽子的鸣叫这么悦耳。我爱的笨蛋坐在我的身边。到底该怎么办?有什么大不了!我的童话还有很长、很长呢!

  阿荧

  2008-9-15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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