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男人的情欲与爱情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惜春凑在床幔外轻声道:“小姐,用早膳了。小姐。”
今日是第一天为王爷施针的日子,辰时都过了,小姐还呼呼大睡。原本她能掀开床幔,摇晃着小姐道上几声:“小姐,起床啦。”
但自从那一晚,听到小姐的喃喃自语,她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你到底是希望他来还是不来呢?”
最后的结果是鼻梁上挂了彩不说,还惹得小姐不高兴。近两日来,小姐都将她当成个透明人,能忽略绝不当做看得到。
最吃亏的是,小姐连什么擒拿格斗不再带着她了。她只是悄悄站在一旁跟着练,小姐一记眼神就能将她射出去好远。
何絮翻了个身,继续接着睡觉。上一世天天晨练,每天五点钟就得起床训练。如今好不容易可以睡懒觉,她是越发的喜欢睡懒觉了。
惜春有些着急道:“小姐,今日是为王爷施针的第一天。”
何絮缓缓的睁开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这丫头最近不长记性啊。
被她的一记眼神再次扫过来,惜春吓得糯了嗓子,小声道:“小姐,奴婢错了。”
惜春长得软糯可爱,垂着眼睑,将她可爱的囧字眉发挥得淋漓尽致,像极了一只可怜的流浪猫。何絮十分喜欢。
何絮伸了伸懒腰,她原本就没打算放公仪熙的鸽子。说好为他治病解毒,就一定会为他治病解毒。
惜春小心翼翼的为她穿戴,小心翼翼的为她梳洗一番,又小心翼翼的跟在她的身后往君临苑走去。
刚踏进君临苑,一只茶杯直直的向她门面飞了过来。她一偏头,茶杯从她的脸颊擦身而过,掉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公仪熙皱眉头坐在太师椅上,眼神冰冷,全身都散发着一股慑人的怒气。这才是真的怒气,比掐着她的脖子时候的怒气真实多了。
何絮看去,地上跪着一个穿着花哨的少年,只见他一件金罗蹙弯短襦,一条桂子绿置地短褐。穿着打扮与柒桑绝对有得一拼。
只不过柒桑的花哨透露出一股媚气和骚气,而眼前这个少年透出的却是一股稚气和淘气。
听到一阵脚步声,少年亦是回头看去。
温暖的阳光下,一个身着软烟罗裙的少女缓缓向他走来。少女巴掌大小的脸上泛着一层荧光,她肤白雪雪,明皓齿白,冷漠的脸上一双眼睛也是冷漠。
少年哇的一声,正要朝着少女奔去。
霓裳的一声清咳,让他翘起一边的膝盖不由自主的压了下来。他整张脸都垮了下来,眼睛却放光的盯着来人看。
何絮见跪在地上的少年蠢蠢欲动,可爱的娃娃脸上,一双清丽的眼睛大的离谱,甚至占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一,眼眸呈湛蓝色,一闪闪,瘪着一张嘴,似乎像个受了气的小媳妇。
额头的碎发上沾着几滴水珠,看样子是公仪熙将茶杯丢过来,又舍不得砸到他的头上,便将水泼洒出来,吓他一吓。只是,好巧不巧,那只茶杯差点砸在她的头上。
也不知道这男人是故意的还是注意的。她抬起眼眸看向坐在太师椅上愤怒的男人。
男人愤怒的眼神在见到她那一刻,立刻多了一份嫌弃。
这个世界上能让他不嫌弃的东西简直是少之又少。只是何絮心下想的是,前两天你还吻我呢,现在嫌弃我,就是嫌弃你自己。
不过,她何絮一向自娱自乐惯了,只喜欢自己对自己说话,这么伤风败俗的话倒是没有说出口。
少年两眼放光的看着她道:“这是师嫂吧?长得可真好看!”
何絮抬起眼眸正眼看着少年,这少年说话的句式上和朝阳是一模一样。改日有机会得让他两认识认识。
她踏着缓慢的步伐往公仪熙对面的椅子走去,这才发现,此刻殿中站满了人。
除了贴身伺候的霓裳,还有三位客卿大夫,以及常出现的阿一,和许久未见的阿二,当然,众多伺候的无数丫鬟婆子小厮。场面十分像是三堂会审。
何絮眼角一抽,该不会三堂会审她吧?
她前脚刚踏进,公仪熙平缓的声音传了过来,“你来了?”差点没让她摔倒在地。
上次她迟到了一刻钟,公仪熙怒瞪着她,恨不得扒了她一层皮。这次她足足迟到了半刻钟,他居然只是问她:“你来了?”态度还平缓得让人害怕。
前两日在荷花池旁边,她甚觉得那一句冷漠的“回来了?”有些突兀,这一次的“你来了?”更让她颤抖。
不仅是她,当公仪熙开口的那一刻,殿中原本有些吵闹的氛围立刻安静了下来。大家保持着同一个表情—不可思议的他。
这还是他们冰冷暴躁、爱发脾气、刁钻的熙王爷吗?这还是那个冷着一张脸,似乎全世界都欠他一千两黄金的高贵的熙王爷吗?
他平日里说话用的都是肯定句,命令式,如果是问句,语气一定是冰冷的,眼神一定也是肃杀的。
第一次,他的语气里没有肃杀,反而有一丝平和,平和啊!
跪在地上的少年,长大的嘴巴都能塞下一个鸡蛋了,他道:“师哥,你们睡了?”
他眼睛本来就大,故意睁大时,一双眼睛像是占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二,他湛蓝色的眼眸泛着幽幽的光,看得何絮有些头痛,这孩子才几岁,说话怎那么露骨?
看到众人反应强烈至此,她终于淡定下来。说实话,冰冷的公仪熙已经够可怕了,不冰冷的他比冰冷的更恐怖。
公仪熙说侍寝的那一晚,她都准备好了,不管他是喜欢她也好,不喜欢她也罢,她一定要让他知道,他不喜欢他。
只是那一晚公仪熙没有出现。
而且因为那一晚他没有出现,第二日关于她的众多传言便在王府生了根,发了芽,原本有了根的还开出了枝丫。
原本王府只是传言她克夫,未婚先孕,不要脸枪姐夫。现在传的是她和他成亲的那一晚,她身上有其他男人的吻痕。
这最后一道传言让她心下很不爽快,那一晚除了公仪熙,还真没人看见她身上有其他男人的吻痕。
虽然她不在乎这些传言到底是不是公仪熙传出来的。但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男人的情欲无关情爱。
亏她还觉得公仪熙那个吻还不错。她两世的初吻!
好在她知道了公仪熙不喜欢她,既然不喜欢,以后离开就会更方便些吧。不然,要是被公仪熙这种人喜上,谁还能飞得出他的五指山。他现在又在众人面前表现得如此暧昧,也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
她问公仪熙的客卿大夫:“血蛊虫找到了吗?”
较为年轻的,名为陈加元的道:“原在雪山上捉了三只,并且用保寒的琉璃瓶装起来,可是不到半日,全都死了。我等再返捉了几只。只是每次都一样,只要出了雪山,不到半日,又全都死了。”
何絮心下然。血蛊虫是生长在极其寒冷的地方,如果在现代,弄个保温箱就可带回来,用完之后放在保温箱里,还能存活几个月。只是在这古代,确实是这样。
血蛊虫离开寒气,不到一炷香便会化为一滩水,能保持半日,说明琉璃瓶已经是极品了。
之前是她考虑不周。
她还知道一种方法,便是以处子之血喂养幼蛊两日,再带回来带回来,日日以一滴血喂养,估计能活半个月。
她点点头道:“我有办法能让它活半月,你们谁与我同去?”
公仪熙杵着下颚,淡淡道:“本王与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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