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摸过了二十分钟样子,出版社的大门就被一股大力嘭一声踢开了,一个比孙强还胖了几分的男人直接冲了进来。
苏青黛透过接待室的玻璃门朝着外面看去,就见那个男人穿着一身西装,圆滚滚的样子似乎很是滑稽。看他一脸怒气的样子,应该就是李春江了。苏青黛朝着他看过去,不经意间看到了李春江身后跟着的那个人,苏青黛不由得有些诧异。
那个人她是见过的,昨天她去给房东罗老太太送螺蛳的时候,就见到这个男人坐在罗老太太家里。不知道这个人怎么会在这里,和这个李春江又是什么关系。
李明云也料不到苏青黛居然在这里,他记得这个丫头,昨天他去母亲那里,就看到这个丫头给来母亲端了一盘螺蛳,那味道,比普通饭店的还要做得鲜美地道。
听母亲说这丫头对自家母亲很是照顾,李明云不由得多看了苏青黛几眼。
李春江不知道这些事,径直冲到接待室里,就朝着孙强捶了几拳:“好小子,最近都不见你人影了啊!听说你印刷厂的厂长不做,跑去什么奶茶店当经理去了?!”
孙强看到李春江,也有些高兴。虽然李春江很多事情他看不顺眼,但是他却是一个极为义气的朋友,当年在他落魄的时候在商场上给了他很多帮助,不然他也混不到如今这个位置。
“你这是专揭人伤疤呢,我可是被人赶出来的。”孙强笑了笑,不以为然。一侧头看到门口站着的人,吃了一惊,急忙站了起来,“哟,刚才没瞧见,你大哥也来了呀。李大哥,对不住啊。很久不见了,近来可好?”
李明云这阵子有些沉郁,家中的事情被搞得一团糟,也不耐烦那些虚伪的礼节了,挥挥手道:“没事没事,你先说说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地到出版社来了?你那个奶茶店应该和出版社挂不上关系吧?”
盛棋本来以为这孙强和李春江有朋友关系就不错了,现在看连老板的大哥都对孙强挺熟的样子,顿时心中大悔,怎么就没搞清楚就动手呢?这下真惨了,踢到铁板了。
那几人根本懒得搭理盛棋,李春江现在也没功夫找他算账,直接一挥手将他赶出了接待室。
“还不是我这个侄女,写了本劳什子的小说,被你那个员工看上了,说是要出版。但是却又不和我们说合同版税的事,我这侄女脾气硬,见他不提版税又要抢稿子,来了脾气,不肯把稿子交出来。所以就被堵着了。”
孙强三两句话解释了一通,李春江和李明云也是个通透明白人,听了这话哪里还不明白?李春江脸色变了几变,就要去外面教训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被李明云一把给拉住了。
“这丫头是你侄女?”李明云上下打量着孙权的,又用怀疑地看了孙强几眼,怎么看这两人都不怎么像亲戚。
他昨日从母亲那里得知这丫头租了妹妹的那处房子,平日里似乎对母亲颇为照顾,一向严厉的母亲连他们几兄妹都没有说过一句赞扬的话,却对这个丫头赞不绝口。
李明云顿时对苏青黛感兴趣了。这阵子他连着几次去母亲那里都碰壁了,让他不得不想到用其他的办法入手。也许这个小丫头是一个突破口不一定!
孙强见李明云怀疑,有些不好意思:“嘿嘿,让你给看出来了。这丫头可不是我的侄女,她是我那个奶茶店的半个老板。”
“什么?”李明云和李春江大吃一惊,瞪着眼睛看着苏青黛。这个小丫头看上去年纪很小,不会超过十五岁吧?那奶茶店在怀阳市已经有好几家分店了,据说还有很多外地商客加盟开店。这小姑娘哪里来的本事,居然能成为那家店的老板?
孙强看那两人不信的样子,笑道:“说来你们也不会信,我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实事就是这样,那些奶茶都是她捣鼓出来的。你们还记得去年印刷厂入不敷出的情况吧?喏,就是这丫头,随手画了一套样板,一下子就将印刷厂给救活了!”
李明云震惊不已,想不到这个小女孩子不动声色的,居然这么有本事!这小丫头没准是个奇才,难怪孙强这般看重她,居然愿意寄身在一个小奶娃子手下当副将。
“苏青黛是吧?把你的小说稿子给我看看。”李明云有些好奇,这个女孩会画画,会经商,居然还会写小说。不知道她的小说能写成什么样。
苏青黛见这个男子要看她的小说,有些犹豫。见孙强对她点头,她放下心来,将那个装着手稿的牛皮袋子递给了李明云。
李明云翻开了苏青黛的手稿,翻开第一页,他就觉得眼前一亮。
这个女孩子的字写得非常漂亮,一手行楷游龙似凤,颇为潇洒,一点也不像是出自十几岁的女孩之手。
“大荒之上,有六合之洲,天阑,青冥,金离,空桑,九凝,雪域……”
只看了第一章,李明云就被吸引了进去。苏青黛看他一脸严肃地翻看自己的稿子,有些不知所措。
《神迹》是苏青黛写的第一本小说,全书不够二十万字,她却花了近三个月的时间,通篇的构思都极为用心,几乎环环相扣。虽然说不长,但是却也算是苏青黛的处*女作了,她有些担心,不知道自己写的东西究竟有没有欣赏价值。
和这个时代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不一样,《神迹》或者应该称之为“仙侠”,里面融入了很多东方奇幻的色彩元素,在情节方面也和传统的武侠小说不同,不再以男子为主角了,而是以女子为视角。
这个时候还没有所谓女子武侠和仙侠这个概念,东方奇幻在中国还没有萌芽。苏青黛的小说中,这种以东方古典元素和神话相结合,又以女子武侠为背景的小说,在现在放眼望去一片男子武侠的书海中,无疑是一场新的革命,给读者带来了新的视觉冲击。
李明云只看了前面几章,就已经有了一个感觉:这本书一定要出版!因为他已经预期这本书在市场上一定会火爆。这种清丽脱俗的文风,加上精妙的构思,都足以让这本书出彩,一定会受到年轻一代人的喜欢!难怪那个编辑会想要抢稿子,这本书一旦面世,想不畅销都难!
孙强本来也是有些担心的,怕苏青黛的小说写得不好惹李明云笑话,但是看他一页页翻看极为认真的样子,顿时放下心来。
以李明云的能力,若是一本手稿能让他一言不发地认真翻看上几分钟,就证明这本书绝对有出版价值。
“这本书是不是还有后续故事?”翻到最后一章,李明云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就让苏青黛有些发愣。
她怔了怔,这才点了点头。
李明云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如果你同意,我们就签合同。这本书我代表金华出版社收了,马上就让我的人校稿排版。我们无条件推你的书,但是有一个要求。”
苏青黛惊愕地张大了嘴,金华出版社?这个人是——
她不知所措地朝着孙强看去,孙强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没有给苏青黛做介绍。他朝着苏青黛点点头:“他是李明云,金华出版社的老板。”
这人居然是金华出版社的老板!苏青黛受到冲击了。这个人说要无条件推自己的书,这个条件太诱惑人了。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的书到底好不好,但是能得到金华出版社的支持,至少她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不过在听到这个人说有个要求时,苏青黛的热情冷了几分。她定了定神,冷静地抬头看着李明云:“什么要求?”
李明云看着苏青黛的一系列变化,心中不由自主地对这个女孩子的强大定力打了个高分。能在关键时刻保持冷静的人,都不可小瞧,更何况还是个十三岁的孩子。
“近五年内,你的作品金华出版社包了,如果出版,希望你首先考虑金华。”
李明云自然是看到了《神迹》这个系列作品的市场潜力,以他的眼光看,这本书基本上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系列篇,大荒这个系列,可以引申出无数个故事。只要作者愿意,就可以写出无数个故事。
苏青黛一听是这个要求,自然是乐意而为。一个作者能够得到出版社的强大助力,而出版社又得到作者带来的各种利润,自然是皆大欢喜。
所以苏青黛爽快地答应了。她要是出版,自然还是找一家大的出版社比较好。在怀阳,春江和金华出版社是她最先考虑的,但是春江这次给她留下的印象十分不好,所以已经被她自动排除了。
“李老板,您看了我的书,有什么感觉?”苏青黛其实最希望知道的是这个,李明云身为出版社的社长,一定有独到的眼光。能够得到他的评价,她也可以长进不少。
李明云思索了一番,开口说道:“虽然有些地方还显得有些许的生硬,但是绝对是一部好书!整本书看下来,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当然,这是因为整个故事还根本完全展开。我想,这本书如果真的写下去,你可以写出很多个不一样的女侠故事!”
苏青黛吃了一惊,想不到李明云见解如此犀利,几乎是一针见血,直接说出了苏青黛所想的整个大荒的构思。她心中对李明云愈发佩服了起来。
李春江在旁边看着,见自家大哥都看得中这个小女孩写的书,顿时吃了一惊。取了那书稿一瞧,顿时恼悔不已。
都是那群废物,每天不干实事,只知道走歪门邪道!李春江一时恼怒,已经决定要将出版社彻底整顿上一次。
据说,春江出版社的老板当日大发雷霆,连夜就解雇了好几名编辑,整个出版社人心惶惶,风气倒是好了不少。(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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