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合租
花迎春心情好,笑着说:“我做了油焖笋,最近几天春笋上市,也就这几天功夫,趁着当季赶紧吃,要不马上就要过季下市了。”
施雯连包都没放下,就馋兮兮地凑到锅台前,看花迎春翻炒油焖笋,盛到盘子里。
刚出锅的油焖笋色泽明亮,卖相上佳又热气腾腾,浓郁的香气直冲人的鼻子。施雯看得连眼睛都要滴出水来,她咽了口唾液,“好香哦!”
“要不,你一起吃点?”说完花迎春又有点犹疑,在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真是!自己怎么又犯心软的毛病?
啧!
倒不是自己舍不得。只是这施雯虽然没什么大毛病,只是懒,还有些自私,但这些让已经领教过的花迎春都不想再提。
刚开始在她这儿蹭饭还有点不好意思,次数一多,就再也找不到羞赧,好像这些都是她该的,比她这个做主人的都显得仗义。
如果她个性圆融,嘴甜一点,就算明知道自己吃亏,花迎春也许不会觉得自己是傻瓜。可这施雯,个性一点也不讨喜,除了自私懒惰,还不会为人处世,简言之,不会做人,太以个人为中心,让她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两个人一起住了三个月,她就再也无法和她合伙下去。借着做饭没有花迎春好吃,施雯就算下班比她早,也理直气壮地翘腿玩电脑等着花迎春做饭。
开始时两个人就说好一个人做饭,一个洗碗善后。因为做饭确实比施雯好吃,花迎春义不容辞包了做饭的差事。
她做事利索,再加上习惯使然,在做饭的途中,就顺手把该洗的洗,该收拾的收拾,所以到施雯这儿收拾善后的时候,也就洗洗碗筷,刷刷锅。至于菜板、水池、灶台,早被花迎春收拾干净。
有时候花迎春下班晚,施雯也没有想着先做事前工作,比如择菜、把米下锅什么的。她很理直气壮,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是两个人说好分工的,她只管善后刷碗。
时间一长,花迎春受不了,结果自然是分开,各自开伙。
可是施雯做饭确实很一般,所以凑合居多。
其实像她这样的年龄段,都是独生子,被家里宠惯地找不到北,能把饭做熟,据说还是出来之后借住亲戚家才临时学的。
因为她的为人不讨喜,连亲戚家的长辈都有点无法忍受,撺掇亲戚让她搬出来。而她学历不过一般,在帝都这种地方,能力比学历更重要。这两样她都平常,自然也找不到太好的工作。
收入有限,帝都物价不菲,为了省钱,不得不自己学着做。
和花迎春合租,也是机缘巧合,朋友的朋友撮合的。
如果早知道施雯这么难处,花迎春怎么也不会和她合租。
听花迎春这么说,两眼移不开的施雯,犹豫了一下,还是扭捏着点点头。
反正花姐人很好,做饭又好吃,比自己好多了,她经常蹭饭,虽然不好意思,但是花姐邀请,又不是自己强迫的。
这样想着,放下包,施雯理直气壮地加入蹭饭。
在里屋的桌子上摆好碗筷,盛好饭,两个人开吃。
米饭软硬适中,口感筋道,粒粒分明、晶莹剔透,油焖笋脆嫩,笋丝爽口,香肠麻辣,这顿饭吃的两个人都很开心。
施雯吃得高兴了,顺口说,“花姐你做饭真好,要是每天能吃到就好了!”
花迎春笑了笑,把最后一口笋子填进嘴里,细细咀嚼,没有吭声。
等咽下肚子,才说道:“你多多练习,熟能生巧,自然做饭也就好吃了!”
施雯垮了脸,“还是算了吧,我做饭没什么天分!”
花迎春摇头说:“我也没什么天分,只是爱做,时间长了,自然就有经验了,米放多少水,菜怎么做比较好吃,不都是经验?哪有什么都不做就指望成神厨的?那是电视剧吧!”
这不是谦虚,她纯粹不想搭她茬儿,谁愿意伺候一个懒惰自私的大小姐呀!
施雯皱巴着脸,还是摇头。
花迎春也不再多说,反正她是不可能再和她合伙儿的,今天请她吃了这顿,已经是极限了。
多干活儿她不怕,她生不起那气,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她又不欠她的,更不是她妈,没必要委屈自己受着去迁就她!
要不是找房子不容易,她早搬家不和她一起住了!而且这是她找的房子,就算要搬,也不是她!
这房子地理位置占了优势,不论上班还是购物,往城中心去也很方便,找这么一个地方真心不容易。
但如果她一个人租的话还是有些吃力。
她的薪水在这个城市也属偏低,只能和人合租分担。
目前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和她一起住,只能将就着和施雯一起住。而且她也说不准什么时候又有什么事情打乱她的计划。
每次搬家她都对自己说,这次找好地方,怎么也得三五年的不搬,省得费事,可是到头来还不是得搬来搬去?
有时候是换工作,有时候是公司要搬家。
目前这个单位虽然不错,活儿轻松,有周休二日,但相对的,薪资也比较低。
不过以她的学历,能找到这份工作也不易,虽然只是干杂务。但对花迎春这样个性保守、上进心不强的人来说,她很满足目前现状。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把她顶替了,那时候她可能又得找工作。
没办法,自己那个三流大专的学历实在是不够看的,再加上当年到这个城市来打拼目标明确,就是希望能分担家里困难,让弟弟能顺利上大学。
等弟弟上了大学又毕业后,花迎春感觉自己没了动力,一直想回去。可是家里人都不支持她回西南老家那个小城,觉得那边发展较慢,机会不多,留在大城市里总是有好多机会。
可是他们不知道,相对的,机会多,压力也大。
幸好花迎春是个随遇而安的性子,物质欲望不高,家里人那么希望,虽然她自己并不想留在这个城市,可是乖宝宝花迎春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这么一年年的,居然也滞留下来。
没有了很强的欲望留在这个城市,对充电提高自身能力也就没有了兴趣。
花迎春一天天地这么过下来,自己有时候都不好意思。可是她总想着,有一天自己是要回去的,反正在老家小城,不需要太高学历。自己到时候开个小店,能养活自己,间或接济一下家里,也就满足了。
至于婚姻,花迎春并不强求,觉得这是种缘分,是自己的不用强求也会来,不是自己的,强求也没用。
蹉跎了这么些年,终身大事自然也耽误了。
因为想着要回老家,花迎春想着婚姻还是在当地解决比较好,她没想过要从外面带一个人回去。
话说就她这宅女的个性,认识的人实在有限,也就公司那么几个人,平时不泡吧不和人打交道,和外面人交集又少,上哪儿找个男人做男盆友呢!
就算有这么个人,她也不放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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