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孔一郎,我讨厌你的家庭2
“要不要喝点小酒?”
乔妮把车子驶入清水街,问陈格格。
“干吗不要?”
两个人坐到一滴水酒吧后,立即有个男人凑过来:“美女,要不要作陪?”
乔妮对这样的场合司空见惯,她冷着脸说:“我老公随后就到。”
那人知趣走开。脸上还带着愤然。
陈格格和乔妮在高中坐了三年的同桌。两个人吵了3的n次方的架。
最后一次吵架,是因为张信哲。
张信哲是陈格格的偶像。有一个歌迷为了表明自己的心迹,用小刀割破自己的手,给张信哲写了一封血书。在张信哲的演唱会上,这个歌迷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血书献给了张信哲。
可张信哲随手丢掉了这封血书。
众多歌迷接受不了,开始诋毁张信哲。
陈格格也因此愤愤不平。即便是不接受,也应该珍惜吧。歌迷走到这一步,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乔妮不以为然地说:“张信哲做的很对。应该怨那个歌迷犯贱。如果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还怎么去爱别人?这样的歌迷,本来就是变态。”
结果,两个人大吵了一架。最后被请到了班主任的办公室。
班主任脸色铁青:“大考将近,你们两个还有这个闲情啊?”
结果两个人被罚站了一周。
直到高考结束,两个人谁也不搭理谁。
乔妮高考发挥超常,勉强考上一个师范大学。
大学四年,两个人都是音信杳无。
再在舍州相逢,两个人毫不客气地成了闺蜜。
乔妮在学校呆了半年,被校长通报批评了无数次。平均一周一次。
她不按时坐班,不写听课记录,教学反思,政治笔记,教学笔记,家访记录,学习笔记……包括教案,都是胡乱应付。
但挡不住乔妮带出的学生每次都全级第一。
但校长容忍不了这样的老师。
乔妮一气之下,炒了校长的鱿鱼。
她和陈格格的爱情,有太大的相似。
她们爱上的男人,都是穷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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