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九章
伍月笙过了几天太平日子,忽然感到哪里缺了点儿什么。
给程元元打电话说:“你还什么时候来?没烟抽了。”
程元元有气无力的声音:“自己买吧,以后别指望我。我也不指望你了。你爱咋地咋地吧。”
听到这个期待已久的消息,伍月笙好像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高兴。
而电话那边几个小姐正竖着耳朵听,电话一挂立马问:“怎样?”
程元元气结:“这祖宗让我给她买烟!”
A说:“这是引子。”
程元元挑眉:“有证据吗?”
A很得意:“伍月笙那个性子,想让你去可能直说吗?”
程元元犹豫:“我倒觉得她不可能想我去。”
B突然来了别的思路:“对了,七嫂?听你说那个叫六零的小孩儿,伍月笙怕他吗?”
程元元冷笑:“怕个屁!还有她怕的人?”
B奇怪:“你不是说他俩干好几仗了,伍月笙一点便宜都没占着吗?”
程元元眨眨眼:“可六零也没占着啊,让咱那个浇了一脑袋水。”
B摇头:“那是有人拦着。你说,要是那男的能娶了她,起码能治住她吧?起码干起来伍月笙不是他对手,说不定几天就给打老实了。”
C惊慌地推了她一下:“你活傻啦?让那祖宗知道你敢出这招,不干死你的!!”
B吓坏了:“唉呀我就随口胡咧咧,你们可别跟她说啊。”
程元元头疼欲裂,伍月笙的那些事迹让这群娘们儿提她比提公安局的还怵呢。
A接着贯彻自己的思想:“七嫂~反正你这次绷住了,让你去也别去。”
C很同意这招:“对,你别老腻在伍月笙身边。她自己在外地,一个人住,过一段时间就该空虚了。肯定就找人陪了。”
B倒觉得不一定行得通:“你拿咱家大学生当你哪,几天不整憋狼哇的。”
C扭头喷她:“操。你行不行啊!我唠正经的呢。我说找人陪,说是陪睡觉啦?再逼逼给你堵上,看你拿啥挣钱~”
程元元烦不胜烦:“滚滚滚,没他妈一会儿就唠下道了。”
伍月笙还不知道自己被程元元联合众妖精算计上了,日子在不习惯中渐渐又成习惯。但做菜的时候还是控制不住一炒好几样,吃不完也想不起来倒掉,过几天开冰箱,好几盆绿毛菌。晚上可以赶稿子了,喝很多咖啡也没人管。就是夜里睡不着,天亮起不来,经常迟到。吴以添提醒她:人力资源新来的总监,你别让人家抓典型。伍月笙说有数儿。结果第二天又来晚了,倒是没人注意她,管考勤的行政正在电视部工区看吴大主编插着腰发飙。
前两天出了则新闻,本市两大地产老总在公开场合因为言语上的纠葛动手打一起去了,顿时成为业界最可口的饭后点心。吴以添脑子一转,想做期谈话节目,找些专家,给他们几个议题侃侃。再把那二位都请到场,肯定能保证收视率,目的是人工制作一个黄金时间,把到宣传期的重点项目广告短片放在这节目前后播出。这选题跟电视部几个编导一说,大家都觉得挺绝,开了一下午会商量当天节目话题,商量由谁去说服那俩暴碳儿同意出镜。好容易有点眉目,结果今天一看报纸,某强势媒体的地产特刊头条——那俩哥们儿握手言和了。
吴以添气得直揪头发:“什么人格啊?你说你们俩爷们儿,刚才还恨不得干死一个,转身又坐一起说说笑笑的。倒是接着干啊!这俩傻逼!气死我了……”笑:“下周咱做什么啊?”
编导们也都又气又笑,各自老实地呆在工位上想选题。吴以添叨着根儿烟,在办公室里逛大街,忽尔自己发笑。大家都倍感恐怖,行政也转回自己工位,没人敢正眼儿看他。
伍月笙着魔似地想:李述的形象算是让这人给毁了!
心里有个声音不赞同:哎?人家疯人家的,和李述有什么关系。
吴以添晃到她座位前,往纸杯里弹弹烟灰:“昨儿去采老贺怎么样?”
伍月笙说:“那人挺能喷的。”
吴以添点头:“嗯。所以我没去么,我们俩要到一堆儿就没你说话的份儿了。”
伍月笙回忆一下:“他也这么说的,说你们主编出了名的吴铁嘴,肉烂嘴不烂。”
吴以添眯眼笑笑:“怎么样,晚上有安排没有?有人请泡脚,带你一个。”
伍月笙不感兴趣地垂下睫毛:“不去。编稿子。”
吴以添给她减压:“这稿子拿上期项目的随便攒攒就行。他过阵子就调去华北了,不用费劲给他上人物。这边可能要来个新领导,想着还得找人盯死……”自言自语够了,又回到之前话题:“也约了六零,一起去吧。”
伍月笙说得明白:“我跟他犯葛。”
吴以添劝降:“那不是误会吗?哎?”他把两只胳膊都搭在工位隔断上,俩眼镜贼光直转。
伍月笙防备地看着他,根据这么久的相处经验,吴以添一旦出现此种动作和表情,就表示痨病发作了。
果然一开口就是贼兮兮的声音:“我说三五,那次你因为啥泼他啊?我问了这么多遍怎么就从谁那儿都问不出来呢?你俩不是背着我有啥单线儿联系吧?”
伍月笙不爱听:“你留点口德行不行?”
他呵呵笑:“没有啊?但我记得人六零没得罪过你啊。那嘎斯罐让你当众泼那么一身,也没发飙,你不知道,这是极罕见的事儿。”
“那是没好意思打女的。你没听他说我欠揍啊?”
吴以添大笑:“还挺记仇这丫头。”
伍月笙正要点烟,听见这句话一愣,松了打火机弹簧抬头看他。
吴以添笑意未歇,硬给盯僵了,纳闷地问:“怎么了?”
伍月笙皱眉:“对女同事不要使用这种侮辱性的称呼。”
吴以添很冤枉:“这怎么是侮辱性?这是昵称。‘丫头’是什么意思?小女孩儿,知道吧?比女孩儿还小,夸你年轻呢?”
伍月笙喷着烟雾:“夸不夸我也比你年轻。”
这女人怎么这么难讨好呢?吴以添凉凉地耷拉着眉毛,黯然离去:“是啊,我老了。时间过得太快了。岁月也不留情了。一晃再过个六十多年我就活一世纪了……”
伍月笙轻轻咳嗽轻轻笑。话痨鬼。
好在家里没鬼。
强烈的反差让伍月笙坐立不安。打了一会儿电脑游戏,做了个面膜,涂了个指甲,又把明天要穿的衣服选出来。还不到十点,电视剧仍是那几句单调的对白,只不过换了人来说。掀了窗帘望出去,楼下酒吧霓虹闪烁,闲男浪女出来进去,很是热闹,却没有声音,像一幅画。
伍月笙本来以为自己很愿意单独待着,听听歌看看书写点东西想些事情。因为一直以来她没什么机会一个人,在立北有程元元,有帝豪那一群不管真假永远笑着迎人的妖精,还有李述;上了大学,寝室里一群死丫头片子成天叽叽喳喳也让人不安生。现在终于能够如愿。可是原来,单独的概念有两种,主动寻求安静,和被迫一个人,不是一回事。
她读大学这四年跟程元元在一起时间不算太多,前些阵子却是每天睁眼闭眼都能见着,还常常一个电话把她叫去公司共进午餐。那时候带稿子回家写是想都不想的事儿,程元元的肚子里不知道装了多少话,从来没有说完的时候,嘴不停闲得让她听得上不来气儿。现在屋子里的空气都归她一人了,突然感到呼吸过度。
这时候脑中蹿出一个词:想家。
什么叫想家?全家只有程元元和她两个人,而程元元在这儿的时候她成天盼着她走。
那是……想立北县?
更可笑。
那儿已经没有李述了。四年前就没有了。只留了一只蝙蝠。
她走到哪,它跟到哪。
推开楼下那家酒吧大门的时候,伍月笙忽然想起一件事儿,刚才她好像说出入这儿的是闲男浪女……靠!骂着自己了。
服务生递来酒牌。
她看一眼:“……”
怎么跟帝豪的酒价一样黑?点了一罐喜力。服务生退去下单。她手插着兜靠向椅背,眯起眼打量视线范围内的客人。或吵吵闹闹、或窃窃私语,或抱在一起猛啃。
酒被送上来,倒进杯子里慢慢喝,啤酒花在口腔里翻腾、爆破、又归于平静。喝啤酒很有意思,味道苦苦的,咽下去后的呼吸中有些麦香。像很多事情一样。当时感觉一般,甚至有点不喜欢的,但回忆起来又很独特,谈不上怀念,只是有时候会想,能再来一次多好。
对于“以前的事”,有人叫它“过去”,有人则称之为“经历”。
伍月笙想:后者一定有着很不错的回忆。
她和李述不算是过去,应该还在经历吧。上次通电话,是李述生日。
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整一年了。
啤酒一小口,又小一口地喝下去。
少有人是这样的喝法,李述就说过,这丫头喝啤酒好像喝咖啡。她不怎么喝啤酒,却因为这句话迷上喝咖啡。而且是不加糖不加奶精,特别涩,没法大口喝下去的那种。
袖子里的纹身又开始发痒。
伍月笙从前不喜欢酒味,有时候李述喝的时候她跟着蹭一两口。直到上了大学,偶尔跟寝室的同学出去疯,发现只要一喝多酒,纹身就会起反应。不过这跟什么神奇的红睛白羽鸽子血没关系。
白天那男孩是假装资深,伍月笙懒得戳破他罢了。听李述讲,用鸽血上色纯属噱头,完全没什么特殊效果,而且很不仁道。据说鸽子血极易凝固,如果用它的血来纹身,必须要当场割开它喉咙,以针头取鲜血点进皮肤。伍月笙的纹身用的只是普通红色颜料。至于为什么会喝酒变红……伍月笙猜测自己可能有点酒精过敏,纹身破坏了皮肤组织,相对免疫性能较低,便作为病理产生出发痒发红的反应。你试试,随便哪块皮肤挠一会儿都会发红的。
何况那只小蝙蝠并没完全褪色,经过乙醇和指甲的内外夹攻,便仿佛吸足了血液一般鲜艳,妖异非常。
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一下,电力不足报警。倒像是鼓励她打电话一样。
伍月笙的电话簿里人名少得可怜。L开头的很快就翻到了。电话拨通,没贴到耳边,已听到嘟——嘟——脉冲的声音。现在连座机都用彩铃等待了,看来离开前卫设计行业,李述连时髦都赶不上了……
“您好?”
应该不是被吵醒的问候语。伍月笙笑笑:“还没睡呐?”
电话那边静了一下:“五月吗?”
姑且把这算做是惊喜吧,伍月笙放弃追究他不确定她声音的错误。
“喂?怎么不说话?你什么时候换了号码?怎么不告诉我?毕业了没有啊?”
伍月笙失笑:“李述你是蓝猫淘气三千问啊?”
李述也跟着笑开:“你这丫头。”声音放松恢复成伍月笙熟悉的平稳、宠溺。
酒吧女歌手弹着电子琴,嗓音沙哑,唱的是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往事就像流星刹那滑过心房。灰暗的深夜,是寂寞的世界,感觉一点点苏醒一点点撒野。
有一点点感觉在苏醒,一点点撒野,伍月笙拨弄着手机的陶质小挂件,用自己都听不到的音量问:“你在哪里?”不等回答,她又低低笑起来:“别说。李述。别告诉我。”
李述说:“好。”然后问:“你喝酒了是吗?五月。”
“喝了一点儿。我没带那么多钱,这儿酒水跟有小姐陪的一个价儿,真不公平……”
“一个人的话别玩儿太晚。”
“有数儿。挂了吧。对,认识一男的长得好像你,给他打电话撩扯撩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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