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顾妈心中感叹,女儿将要长大,可她终究还是无法明白生活常常和人想的不一样,她当妈的能告诉她一些,可也要她自己慢慢体会。
顾西爬起身,道:“妈,我没喜欢他,他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孩子,我怎么可能喜欢他?我要好好读书,上大学,不会胡思乱想这些没用的东西。”
“好吧,你能心中清楚就好。”
顾爸顾妈只是文化程度不高,却并不是傻瓜脑残,又怎么看不出少年对女儿的不同,只是他们喜欢的不是时候。
阿豪未必是假意,但少年的肩膀怎么挑起真心的重担?女孩儿最经不起在这上面走进死胡同,误了自己一辈子,这种例子举不胜举。
在这上面,她绝对是个严厉的母亲。但看来,女儿大体是明白的。
三年后
春去冬来,岁月的脚步频率就像一个网络小说家码字的感觉,身在其中时,似乎它在爬一个个点阵格子一般的龟速度,煎熬呀。
但是,当你蓦然回首,却发现已经写了很多字,而且多半自己记不清写了些什么。
县第一中学的校园是刚建的,占地广阔,内里绿树碧草,小桥流水,似乎它清悠的景色抚去高中学子的不少疲备。
然而,在冬天,校园中萧瑟不少,冰冷的天气,不南不北的浙江又没有暖气,教室当然也没有空调,一个个学生常常冻得感觉手脚不是自己的。
黄昏已经向大地压下来,却还没到吃晚饭的时间。
顾西下课后,仍留在高二(1)班的教室中,已经做完一张英语试卷,微微有丝疲倦。
她一只手撑着脑袋,望向窗外,窗外的柳枝晃荡着沾着些许枯败的叶子。
寒风吹来,可怜的柳枝越发光秃秃的,它们也许更愿意寒风带走它所有枯败的叶子,毕竟光头总比癞痢头英俊。
“唉,顾西,看门口,你的女佣又来了!”文小娟肘了肘思维飞到了文艺世界的顾西,揶揄地说。
顾西转过头,看着一名穿着简单大方、手中拎着不少东西的女子脸上带着微笑走进教室,顾西一多汗。
“顾小姐,这是我下午刚炖的银耳莲子雪梨甜汤,你快趁热喝了吧,前天听着你嗓子有些哑,又有点咳,应该是虚火肺干。少爷说了高中学习压力重,更需要平日多调养注意……”
“陈小姐……”顾西试着打断,现在还留在教室的二十几名同学都已经向她投来怪异的眼光,她觉得她应该熟悉这种目光了,但是好像做不到。
“哦,对了!”
陈小姐然又来劲了,她径自从一个大大的花俏纸袋中掏出一件白色的最新款羽绒服,道:
“这是我昨天逛了一个上午买的衣服,少爷说你特别怕冷,这是你们这里最好的牌子。
你喜欢白色对吗?
不用担心穿脏,少爷说他会从美国空运些衣服过来,你可以换着穿,这件你就先穿两天。
啊呀……顾小姐……你看你有一点儿黑眼圈,皮肤还有点儿干了呢……你这两天又晚睡早起而且没有用少爷寄过来的护肤品吧,这怎么行呢?少爷一定心疼死了……”
怎么会有这样一个精力旺盛的人呀?
香港来的“特别助理”。
她去年进高中时,记忆中的那个曾经披着十三岁绝色正太外衣的野狼已经在美国哈佛待了一年多了。
却说,他圣诞假期都会来中国,她的家乡,看她,但是逗留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一个星期,他很忙。
每一次见他,总会意外,漂亮得不像话的正太越来越像那少女漫画中的男主角了:
完美的脸形,细长飞扬的眉毛,轮廓深刻的大眼睛,琥珀琉璃般的眸子,挺直的鼻梁,两个字——妖孽。
身高更像是吃了她前世世界的“希望牌”猪饲料一样,疯长。
原来三年前和她一样高,去年见到他的时候,十五岁的他已经一米七五了。男生十八岁都还是长个的时节,也不知他将来是什么海拔。
但是,她仍记得他十三岁时的正太模样。自己的初吻被一个十三岁的正太夺走,她怎么想都觉得一多汗。
去年冬天他来她家“小住”时,听他大言不惭地说,他之前写了几个程序,设计了几项先进的电子终端已经捞了些钱。
他还吹牛说,他将会主导IT界的走向,将来他写的一些程序会成为一种通用标准,他设计的终端将成为被疯狂山寨的对像,却无法被超越。
他得意地对她说,如今他年纪太小,但他也已经用父亲的名义融资并与自己的团队开了公司了。
去年他走后不久,寒潮来了,她患上重感冒,三个星期都没好,咳得厉害。
他觉得她不会照顾自己,不久便给她在香港请了个“特助”过来。
今年以来,她的“礼物”也越发的多了起来,前两年她也常常能收到他寄来的礼物。但是他自己挣的钱不多,而他曾对她说,他不喜欢用别的男人的钱给她买礼物,所以他寄来的东西还正常靠谱一些。
她对这句“别的男人”深思了很久,才晓得他是说他的父亲,其实她内心原来还有一丝担心,以为他是一个被有特殊癖好的男人“包养”的美少年。
她不知道他们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她一次次的回忆他们间的缘份,她总觉得如果他对她是有感情的,那么应该也薄弱得很。
哪有一个巧合走进她家借住,就爱上这家的姑娘的?怎么看怎么像乾隆和夏雨荷。
想到这一点,她就会心底骂“混蛋”,直到拿出他近期寄来的相片打算剪了泄愤时,就突然看到他在相片背后写的字:
我的恶毒皇后,我很想你,等我做完事就回来看你。皇后放心,我很乖,没在美国找夏雨荷,几百个夜晚,我都一个人睡……
她断不了,她不知道是不是爱,重生的她在高中关键时期不敢想太多,可是她觉得如果没有他,她会感觉日子很冷清孤独。
顾西刚拉着陈小姐,打算出教室,一个打扮比较时尚的高挑女生突然尖声道:“顾西呀,真羡慕你,有个这么有钱的少爷养着,进一中又是学费全免,你让我们这些没有少爷养还要交学费的真穷人怎么平衡呢?”
突然另一个女生淡淡道:“叶丽,你自己不平衡,请你用“我”,而不要用“我们”,你不能代表我。”
“可是,顾西既然有钱,她一件衣服就值学费的钱了,为什么不交学费?”
“你有本事考全县第一,你也不用交学费,你有本事找一个有钱少爷养你,你也有漂亮衣服穿。如果都做不到,只能怪两件事,一是运气不好,二是自己没有真本事。”
“华贞贞!!”叶丽突然站了起来,恶狠狠地瞪着那个女生,就是华贞贞。
华贞贞是校文科第二,为人似乎斯斯文文,平平淡淡,教养极好,但最看不过的就是“红眼病”。
在她看来,红眼病是一种思想上的堕性和病症:自己没有一样东西或者达不到目标,就想拉别人和她一样——大家都一样,就可以安于现状了。
华贞贞家境也不错,父母一个是校数学教师,一个是英语教师,她倒是会和顾西在成绩上做一做君子之争。
她数学和政治倒常常考得比顾西好。
这两门功课是顾西的软肋,一样是天份不高,一样是无法产生什么兴趣。
华贞贞径自收拾好课本,出了教室,顾西越过陈小姐,追了上去。
“贞贞……”
华贞贞眸中带着一丝骄傲的讥刺:“你千万别说你要谢我,你没那么天真无辜,也知道我不是为了帮你,就不要装了。”
顾西哑口失笑,回道:“谁说我要谢谢你?我没那么天真,你也没那么善良。我是说周四周五要月考,你政治和数学的读书笔记借我看看,当然,我会借你我的语文和历史笔记。”
“很公平!”华贞贞头一歪,道:“那晚上见,你去喝你的甜汤,我妈下午没课也在家炖汤给我喝。你心思也别散了,我可不希望哪天我胜过你是因为你退步了。”
从小学毕业考开始,华贞贞就已经神交了顾西,因为当时顾西小学毕业时是两科满分,而她是离满分差一分,语文作文减了一分。(八零后,小学没有英语)
华贞贞在县二中读的初中,县二中是全县最好的初级中学,被誉为本县的“贵族学校”,拥有最好的师资,最好的设施和最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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