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你们家三少呢?”何家豪揉了揉还发疼的太阳穴,他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开车。
“正在琴室。”
原来昨日,李孝延在家里开了派对,何家豪喝得酩酊大醉,便被留在了客房休息。
我打通了何家豪电话,在他承诺“拔刀相助”后,便顶着店员们异样的目光坐着等。原来我是可以叫黄姐过来,不过她肯定一时没有那么多钱。
过了半个多小时,她们依旧周到地服务着客人,期间却不再给俺上咖啡了,还不时地用异样的目光看我。我也想过我何必去和陌生人较真?那样好幼稚!然而,我又想着: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我在陆光耀那争不来一口气,难道俺购物发泄时也要当小瘪三?
突然,玻璃门外转进两个男子。
一位漫画美男格外令人移不开视线。一条蓝灰色长裤,一件明亮的黄色外套,内里却是中规中矩的雪白衬衫。美男小蛮腰上一条时尚而昂贵的皮带,那蹭亮精致的金属扣兀自折射着灯光,他左耳戴着个璀璨的蓝宝石耳钉。英俊的脸却如耳钉的色彩一般,眉宇间有一丝忧郁。
我如长征一号火箭发射一般从沙发上弹起,飞奔到他面前;又好似革命战友会师一般激动地握住他的玉手道:“红(何)军(君)同志,俺望穿秋水终于把你给盼来了,满山要开遍映山红了!”
何家豪身体和俊脸都一僵,苍白的双颊忽泛起一丝尴尬的粉红。他清咳一声,道:“你……唉……你这个水母,笨蛋……”
我现在自然是不会计较他污蔑我了,突然,一直站在何家豪身旁的帅哥笑道:“阿豪,这位小姐是……”
“她,是我在内地的朋友,顾西。”何家豪回答,又给我介绍,“这位是李孝延。”
我这才仔细打量陌生帅哥起来,虽然他不及陆放、何家豪兄弟英俊,却也是难得的美男。他身形拔长,眉目清俊,他没有陆放的邪魅狂放,也没有何家豪的风流不羁,但气质绝对比他们兄弟俩文艺,温润如玉。至少第一眼的印象是这样。
只是……
好生面熟呀!李孝延?我不由得从我大脑系统搜索资料,恍然大悟,却不可思议问道:“李先生,难道你就是那个名震全国的香港钢琴王子?”
李孝延微微一笑:“顾小姐,这有些过誉了。”
“你真的是??啊!!你三年前还去B市开过独奏会对不对?”
李孝延兴味道:“是的。顾小姐有去听过吗?”
“木有!我当时哪有那么小资情调呀!当初两百块都舍不得,你的独奏会门票居然要两千块多块,太贵了!!”
想起三四年前,俺刚上大学那会儿,就读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李孝延,一位17岁少年(国外算周岁),在维也纳夺得贝多芬国际钢琴大赛金奖,是第一位获得此项顶级钢琴大赛的华人,并且破了年纪最小获奖者的记录。俺可能钢琴只能弹一首《一闪一闪亮晶晶》,但是“贝多芬”还是知道的,一个耳聋音乐家。(艳俗女)
中国人总有这样为自己的民族寻找“自信”的天性,少年音乐家迅速风靡全国,他得奖半年后终于在国内开了巡回音乐会。
孟秋、李艳梅她们去听了,回来后赞叹不已,其中有一半是赞叹豪门帅哥风采。
女人们大多是会为高富帅尖叫的,如果这个高富帅还才华横溢,那么女人多半是要尖叫到昏死过去了。虽然,我不懂啥古典音乐,但是,也在孟秋带回来的海报上看到过豪门才子帅哥,那张海报一直在俺们宿舍最显眼处张贴了一年之久,俺天天与这位李先生“同室而眠”,怎么会不认识?
猫儿倒是没去,她这个中国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于这些非常淡定,她和我窝在寝室一边啃零食,一边给俺审阅文稿。不得不说猫儿身上有一种“矛盾之美”,她不会为豪门才子帅哥尖叫,但是如果她听说一个粗俗的谣言,如:某帅哥爆了某帅哥菊花,她可能会打听一下。
李孝延俊颜微僵,我自忖说错话,补充道:“李先生,你现在再开独奏会,我一定去听!我全家都去听!我买得起票了!”
何家豪长呼了一口气,微微摇了摇头,拍拍李孝延的臂膀。(他想让自己朋友淡定,忍住)
何家豪取出皮夹,抽出信用卡来给我,我才想起正事。我神气地付了钱,期间我又向店员们强调我有钱,不过人家却已不太感兴趣我有没有钱,满目春色地看着帅哥,径自荡漾了。我又突然从另一个角度找到了拉风点,攥过何家豪,一拍他的胸膛笑道:“这是我弟弟,帅吧?有钱人!”
我拎着一个刚买的小包,步出这家旗舰店,忽见两个小时前阳光灿烂的天空竟乌云翻滚,原来因为在人前暴发户地拉风一回后的顺畅心情又跟着天气变化暗沉黑压下来。
何家豪与李孝延也非常绅士,两个男人手中提着的都是我今天的“成果”。
眼前一辆银灰色的宝马,车身擦得蹭亮蹭亮,几乎能映出人影……
过不多久,白水跳珠哗哗落下——
何家豪坐在副驾座上,通过车镜打量着车后座的女子,不复方才浑身充满王八之气,女子斜斜倚着,微微侧头向外看去,墨眸沉静,秀脸淡雅,眉含轻愁。
何家豪心中不由得产生异样,问道:“水母,你什么时候来香港的?怎么一个人在这逛街,连钱都忘了带?”
李教延惊讶地瞟了何家豪一眼,而后者却因为陆放不在,不禁放松掩饰自己的神情,痴痴地看着车镜中触不到的心上人幻影,并未发觉。
顾西走出文艺风格,耸耸肩:“前天来的。我出来时不是一个人,只是半途中被人抛下了。”
何家豪眉头微皱,道:“三哥怎么这么对你?你们吵架了?”
“怎么可能?陆放才不会呢,是陆光耀那个火星老头,我搞不定他。”
李孝延吃了一惊,问道:“你……你是说陆氏主席?”
“哦。”
何家豪道:“陆家人为难你吗?”
顾西微微一笑,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从没想过我这样的村姑来香港,他们会弹冠相庆或者用迎国家贵宾的周到殷勤对待我。”
“一群傲慢的家伙!”虽然何家豪现在为陆氏科技工作,但是,他自然对陆家成员有传统异感,这是血源政治。他于工作和私人情感上的喜恶是能理智地区别对待的,这一点我得承认——何家豪丝毫不具备“豪门恩怨情仇”的体质,当然陆放也没有。至少目前没有。
我嘿嘿一笑,道:“何君,你都对我那么傲慢,人家也这么对我有什么奇怪的?没将我轰出陆宅,也算是给我机会了!”
“你怎么变得那么没有骨气?”
“骨气值多少钱?能当饭吃吗?能给我一个好老公吗?事实上,它除了让拥有它的人多一个“要有骨气”的包袱,让没有它的人背一个“没种”的名号,它什么作用都没有!”
“你不是最要面子的吗?”
“此一时,彼一时,要得起时自然什么都要,要不起时,也要能屈能伸。”
“你……”
“何君,我饿了,带我去吃好吃的吧。”
迈进一家高级餐厅,脚踏高级的波斯地毯,侍者将我们引向靠窗座位。
美食、音乐、美男是会令女人们激动或平静的,那么极端的两种情绪,却无可质疑可由这三种共同的因素产生。
现在,对于我来说,属于后者。虽然我讨厌吃牛排,除非是陆放在我身边,他会帮我切好,但是,饿得荒的我面对桌前的香气四溢的牛排,我仍食指大动。
我拿起刀叉兢兢业业将它一分为四,叉起来咬着,而另外两个男子谨守用餐礼仪……
落地窗外,雨渐渐转小,喧闹紧张的城市犹如洗尽了铅华,我支着半边脸朝外凝望,似乎这场雨也洗去我身上的尘埃。
“香港的房子真高呀,街道却大多比S市窄一些。这里适合打拼却不适合居住,当然除非是富豪别墅。”我喃喃自语,忽产生一个念头,又道,“何君,我算了一下,我写了三年的书,大概挣了五十几万人民币。如果我一直写作,按这样的收入水平,大约不吃不喝40年,能在S市明月花园买一套你那种高级公寓,那么,在香港我需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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