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处偏僻的胡同里,他抢了这辆摩托车。
摩托车后背箱里居然有一套机车服,顾思爵不喜欢身上穿着的西装。
那是顾以辰的衣服,西装革履的样子,顾思爵非常讨厌。
他喜欢那些随性又很有个性的衣服。
换了机车服,骑着摩托车,在这个城市里穿行。
他一直都在寻找,在他最讨厌的人群里寻找。
对于那个少女,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她的名字,唐果。
还有就是她那一张略带孩子气的尖下巴的圆脸。
这个城市里的圆脸女孩有很多。他找到了许多圆脸的女孩。
可唯独没有她。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
顾思爵自己也不知道他在这个城市里找了多少天。
摩托车的油没了,黑夜里他就到加油站加,从没有给过钱。
他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寻找。
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他都寻遍了,还是没有找到她。
直到他在这个胡同里,遇到一群人在找一个女人和一个少年。
鲜血的味道刺激了他。
他才打了那些人,并不是什么仗义勇为。
只是他喜欢鲜血的味道,喜欢暴力的感觉。
顾思爵艰难地抬起上身,他不喜欢这种衰弱的感觉。
“恩人,你醒了?”
马婶端着一个托盘推门进来,一看到顾思爵坐了起来,高兴极了,
“你太虚弱了,你这是几天没吃饭了啊?”
马婶的话,顾思爵全然没有听见。
他的注意力全被马婶托盘上食物的香气吸引住了。
什么话也没有说。
顾思爵伸手抓过托盘里的东西,狼吞虎咽起来。
“哎哟,你慢一点。喜欢吃,我再给你做。”
马婶心疼地端给顾思爵一杯水,
“喝点水,别噎着。”
顾思爵拼命吃着,食物的味道刺激着他的味觉,第一次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有一种东西这么好。
这么多年来,每次顾以辰遇到危险,呼唤他出来的时候。
他就带着破坏力而来,毁坏顾以辰讨厌的一切东西。
每一次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间都很短暂。
解决了问题,顾以辰的情绪平复了,他就消失了。
他没有意识,对这个世界只有讨厌,没有留恋。
但是这一次不同了,他遇到了唐果。
他不愿意离去,他想和她在一起,拥抱着她的体温,听着她的声音,闻着她的香味,感受着她的呼吸。
她的一切都让他感觉到一种前所没有的感觉。
喜欢,这就是喜欢。
他喜欢唐果,只因为唐果在这个世界上,所以他也得留在这个世界上。
这一次,他在顾家别墅,一住就是七天七夜,这七天七夜里,他第一次尝到了这个世界上的味道。
他喝水、吃饭、上厕所。
这一切都让他感觉新奇极了。
当然也没有人教他怎么去做这些事。
他只是照着自己想的去做。
从顾家逃出来,这么多天,他只是被身体本能驱使着,去抢吃的,抢喝的。
但是他常常为了寻找唐果,忘了吃喝这件事。
所以他才会在打了那群人渣后体弱晕倒。
恩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啊?
马婶看着顾思爵用手抓着面条吃,炒鸡蛋油腻着,他也是用手抓着吃。
医生说恩人是饿晕的。
所以马婶送走医生后,就想着去做饭。
医生说恩人一会就能醒。
马婶想做快些的。就下了点面条,炒了鸡蛋。
想着这些东西软和,饿极了的人,吃这些对胃好。
等到晚上,恩人缓过劲来,她再去买菜,给恩人做一桌好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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