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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们认错人了

boss娇妻太撩人 夜白枫 24296 2021-04-02 13:42

  上官雨涵惊恐地看着男人的背影,一张小脸上全是惊恐。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眼前的男人分明就是个臭流氓,尽管一身名牌,也掩饰不了他浑身的痞气,脸上还有一道丑陋的刀疤。

  雨涵浑身都在颤抖,她听到了他们的话,她听到他要把她……

  半小时前。

  酒店走廊里,就是四个这样的流氓拦住了她。

  “先生,请自重。”雨涵一把打掉了刀疤男的手,皱皱眉,她现在还要去结工资呢,没空理这群痞子。

  “哟呵,小妞够辣啊!”男人被推开却一点也没有生气,反而乐了。

  身边的“黄毛”附和道:“浩哥,她果然够烈,怪不得迷得宋泽那家伙团团转。”

  那所谓的浩哥,右边脸有一道狰狞的刀疤,还泛着血红色,显然受伤没有很久,伤口处还有些狰狞,让人恶心。

  刀疤男眯了眯眼,玩味地看着上官雨涵:“长得一般般啊,没觉得哪里多好看,成了宋泽的女人,就这么傲?哪个见到老子不好生伺候,还是你想欲拒还迎?”

  一旁的人一起起哄,哈哈的笑着,那黄毛还嚷嚷着:“好生伺候好我们爷,快点赔礼道歉。”

  上官雨涵的脸越来越黑,看来今天真的是遇到混混了,来这里代班一天,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她的运气有多好?

  “你们认错人了,我不是宋泽的女人。”雨涵脸色很不好看,没好气地回话。

  刀疤男扭头看了眼黄毛,黄毛马上接话:“不可能,浩哥,你看她的工作牌,明明就是颜露,还想狡辩?”

  “我不是,我是替人代班的,经理发给我的就是这个,让我换上自己的照片,马上就去交了工作牌。”雨涵立刻反驳道,她说得都是实话,只是临时兼职,哪里知道她是颜露,还是颜色,结完工资,就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刀疤男笑道:“你以为我们都是二世祖,啥也不懂的蠢货,可以被你忽悠?照片和你是一样的,还想骗谁?”

  上官雨涵头上飘过一片黑漆漆的乌鸦,最怕蠢货自以为是。

  她代班,自然把自己的照片换上去,照片跟她长得不一样,怎么上班?

  晕死,果真是一群二世祖:“如果你们非要抓着这点不放,连基本的脑子都不转,我也没辙不是?”

  “你他妈说谁脑子不转?小心劳资弄死你个娘们。”一个痞子似的人探头说话,尖嘴猴腮的一看就不是好人,关键长得还炒鸡恶心,比刀疤男还丑。

  刀疤男是一刀毁所有,这个痞子确是几何体拼凑的五官,丑的相当抽象。

  雨涵咂巴一下嘴,他根本就不是脑子不转,是根本没有脑子。

  当然她也只敢心里吐槽一下,可不会说出来。

  做为一名合格的颜控,上官雨涵看到男的第一瞬间就是判断,这是不是帅哥,比如这个昊哥,一刀毁了所有,看上去总觉得有点阴森森的,雨涵果断的把他划分到丑男行列。

  而刚刚说话的黄毛,长得还勉强,就是一头黄色的头发,分外显眼,只记得黄毛了,划分系列不良青年。

  然而轮到这个痞子,雨涵就呵呵了,她只想说刚刚才看过他的脸,可她已经忘了他长啥样了,划分系列路人丁。

  “好了曹涛,别吓坏了宋泽的心肝宝贝。”刀疤男一说话,路人丁听话地缩回去。

  刀疤男冷不防伸手摸了一下雨涵的小脸,猝不及防被那咸猪手摸到,女孩往后一退就想跑,这四人一看她想跑,顺势将她围堵在墙边。

  “你们到底想干嘛?说了我不是颜露了,走开。”雨涵忍着恶心,撇过脸来。

  “你知道我是谁吗?”男人一下子掐住了她的下巴。

  “呵,你是谁和我有关系?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走开。”上官雨涵不停扭着头,却怎么也摆脱不掉下巴上的那只猪蹄,尖尖的下巴却捏的又红又紫。

  “连浩哥你都不知道,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几个人中唯一一个还没有说过话、长得还挺帅的人插嘴道。

  刀疤男挑眉,看向上官雨涵,一副“你来巴结,我听着”的摸样,雨涵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不用跟她废话,宋泽既然那么贱,想必她的女人也是,都欠做。”黄毛笑得异常猥琐,最后一个字还特意加重了语气,其他几个人理所当然地哈哈大笑。

  上官雨涵脸色更差,气得通红,想要一巴掌扇死他那张破嘴,奈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气呼呼不说话。

  “要是你肯跟了爷,爷以后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待遇绝不比宋泽差,如何?”刀疤男上下打量雨涵。

  她的发丝长而细滑柔顺,扎成了长长的马尾,穿着微微大一码的服务员制服,上面是白色衬衫蓝衣领,下面是蓝色短裙,腿型很好看,细长而白皙。

  雨涵看到他盯着自己的腿,腿和胳膊上顿时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不自觉地往后面一缩。

  刀疤男喉结一动,这是赤裸裸的诱惑?

  就知道他喜欢这样的美腿,所以来勾引他?

  上官雨涵若是知道刀疤男的想法,一定会气吐血。

  就算她并不知道,也清楚地意识到她是真的危险了。

  雨涵心里慌乱,却在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要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找到办法,她不能自乱阵脚。

  “先生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如果先生再这样,我就喊人了。”雨涵努力压制住声音里的颤音,输人不输阵她还是懂的。

  “你喊啊,看看谁敢管浩哥的事。”黄毛得意又谄媚地说道。

  雨涵噤言,她知道很多时候人们都不会为了外人去得罪痞子,尤其是有钱有势的痞子,可惜了一身的名牌。

  虽然她才来一天,却也知道这里有特殊的小姐,会陪酒陪唱,至于其他,怕是也在所难免。

  而她现在所处位置又这么偏僻,并没有人路过,若真的喊了,怕是要被堵上嘴巴,得不偿失,之所以那么说自然是想吓吓他们。

  “可惜啊!不过可怪不得我,要怪就怪宋泽。”刀疤男摇摇头,一副无可奈何又惋惜的摸样,用一种近乎同情的目光看向雨涵。

  黄毛脸色一喜,自然是知道浩哥的意思,这小妞还算清纯,如果能够玩玩也不错。

  在女人方面浩哥一向大方,浩哥有肉吃,总少不了他们一口汤。

  “走。”刀疤男掐住雨涵的手腕,便往前面走去,即便雨涵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刀疤男的力气比她大多了。

  那三人立刻跟上,还嘻嘻哈哈调笑着。

  雨涵心底越发慌乱,她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自然知道他们想要干嘛!

  (ps:本书男主为霸道总裁系列,女主智商经常不在线,傻白甜再装也是傻白甜。新书为女强文,女主高智商高情,男主为邪魅男主系列,风格不同!我不会告诉你们我是来推荐新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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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黑板】喜欢boss娇妻的可以直接点目录跳到第2章了,下面全部是新书客串,很长~

  新书为重生现言女强文,下面开始客串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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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第一章)

  残阳染红天际,如同嗜血后的魔鬼,一点点吞噬掉整片天空,连灰砖古井也蒙上一层残缺的红晕之光。

  院里有一颗大枣树,又粗又大,密密麻麻结满了大红枣。

  枣树下的古井又粗又深,四周因常年洒水,已经长了厚厚的苔藓,更显古朴。

  叶小珺僵直着残破不堪的身体,灰蒙蒙的眸子没有一丝神采,呆呆地站在古井边。

  她知道她要死了!

  嫁入孟家多年,见过这井的次数屈指可数,不是她不愿踏足后院,而是孟绝不允许。

  除了孟绝,只有老女佣何妈可以进入这后院,每日吃水,都是这井里的。

  井水,冬暖夏凉,不是河水和自来水可以比的。

  只有井水,才是被孟家唯一认可的水源。

  这井水据说有美容养颜的效果,孟绝五十多岁的人看起来也不过四十,沈梦珺四十来岁看起来也不过三十。

  只有她,被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

  古井的水清澈透明,喝到嘴里甜丝丝的。

  对于这口井,孟家人都必须怀着敬仰之心,因为孟绝说,那是对孟家人有救赎之恩的古井。

  叶小珺扒在井边,看着水中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古怪地笑了。

  连对一口古井都知道感恩,对于人,却可以轻贱到尘埃?可以不顾道德伦理?可以强取豪夺?

  孟家是A市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家,可谓是百年旺族,在外自是风光无限。

  金玉在外,蛆虫在内。

  内里的腌臜龌龊,相比连老天都看不过去,所以才会让孟家香火到头。

  叶小珺伸手覆在肚子上,瘦骨嶙峋的手布满干涸后的血渍,星星点点的格外恐怖,与其说是三四十岁的女人手,不如说是地狱爬出的骷髅,又或者是被开水烫过,剥了皮的鸡爪。

  她的肚子早没了,孩子也没了!

  那个本就不该出生的孩子没了,被活活挖心而死。

  她应该开心的,她明明应该开心的,她早在他没出生的时候,就想弄死他。

  现在他死了,她该开心的,不是么?

  看到孟绝目眦尽裂、戟指嚼舌的样子,她笑了。

  这是报应,活该他断子绝孙。

  可看到密室里被挖心的男孩,心硬如叶小珺,瞬间晕厥。

  这一年来,她无数次要打掉那个孩子,无数次想要和他同归于尽。

  她用肚子狠狠去撞桌角;

  站在床上,故意肚子朝下,从床上跌下来;

  将杯子摔破,用瓷片割腕;

  在浴池放满水,将自己双手绑住,脸朝下淹死自己……

  可是每一次,他都没事,依旧好好待在她的肚子里,最后受罪的只有她。

  后来,她被孟绝关进了密室,整整八个月,不曾见过太阳,只有头顶那盏她够不到的白炽灯。

  密室里连床和椅子都没有,全部被孟绝撤走了,生怕她再跳下来伤害了他的――孙子。

  地上墙壁都铺满了厚厚的海绵垫,且被固定死死的,随意扔着二床白色的棉花被子。

  密室中什么也没有,包括被单、牙刷、筷子……都没有。

  八个月,她不曾刷过牙,因为牙刷也可能成为她自杀的工具。

  八个月,她不曾碰过杯碗,因为那都可以成为自杀的工具。

  每日何妈便从密室的小窗口给她递一些饭菜,全部都用纸盒装,连筷子都没有,只有一个软软的塑料勺。

  直到孩子出生……

  她不想要这个孩子,一如她不想待在孟家。

  叶小珺眯起眼睛,眼角的鱼尾纹皱巴巴地堆在一起。

  她不过四十来岁,却有了八十岁的心,苍白无力,只是偶尔闪过的眸光里潜藏着她的不甘心。

  二十多年前,她离家出走,被人贩子贩卖到山里,给一个瞎眼婆婆当女儿。

  那段时光其实是很开心的,她和瞎眼婆婆朝夕相处,婆婆虽然眼瞎,却很会算命,精通八卦,找她算命的人络绎不绝,生活因此富足。

  直到有一天她偷偷听到婆婆和一位年轻人的谈话,才知道婆婆当初从人贩子手里买她,就是为了卖她,因为她的命格。

  她惊恐万分,整天绷着一颗心,战战兢兢。

  幸运的是,不久后她凭借着小聪明逃过一劫。

  攀上运石子的绿皮火车,离开了山里,却不想很快花光了身上的几毛钱,沦落街头。

  那个时候,她才知道天大地大,没有她容身之所。

  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是沈梦珺收留了她,还让她跟在身边伺候。

  沈梦珺是孟家的长媳,待她也是极好。

  然而,好景不长。

  某天下午,孟家家主孟绝毫无征兆地问了她姓名年岁,便说要把她嫁给自己的小儿子孟天源当媳妇。

  叶小珺震惊了,她都没有看过孟天源,怎么可能愿意嫁给孟天源?

  求过沈梦珺,可沈梦珺也无能为力,她不过是才嫁入孟家一年的新媳,夫君也常年在外。

  在孟家,孟绝拥有绝对的主导权。

  那时她单纯地以为自己只是被沈梦珺收留的人,并不是卖给孟家的奴隶,她有选择的权利。

  然,她终究还是太天真了,没有人在意她愿意不愿意的。

  那只是通知,而非询问。

  一脚踏入了孟家的门,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叶小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孟绝会相中她当儿媳妇?

  为什么非她不可?

  她长得又不是国色天香,只能算清水芙蓉、小家碧玉,甚至还比不上沈梦珺的倾城之姿。

  孟家那般有钱有势,大可以娶一堆沈梦珺那样的富家小姐,温文尔雅,娴静美好。

  孟家不惜自降身份娶她进门,到底有何目的?

  她自小便脾气极坏,又倔得跟牛一样,只要是她认定的事,定不会轻易放弃。

  她的人生要自己做主,而不是嫁给一个陌生人,浑浑沌沌过一生。

  在瞎眼婆婆那里她使了小聪明逃离,便天真地以为她还可以成功。

  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明白她的坚持、她的小聪明在绝对的权势和金钱面前只是个笑话。

  成亲那天。

  只有她一个人!

  佣人跟她说二少爷还在国外,来不及回来,只能委屈她一下。

  成亲延续了古代的拜堂风俗,然而,却只有新娘子一个人。

  一个人的婚礼,算什么成亲?

  难道要她顶着大红盖头,一败涂地,二拜海棠,三拜没烦恼,四拜入洞房?

  就是这般不可思议,她成为了孟家的二少奶奶,顶着一个让人羡慕的头衔。

  她是被逼的!

  哪怕后来孟天源回来,她见到了本尊,也生不出半分好感、半分同情,反而坚定了逃跑的决心。

  逃过无数次,每一次都会被抓回来,扮过男装,演过瘸子……可每一次都会被找到,然后带回来,往死里揍。

  她像一头狂躁的野狼,骨子里便倔强异常,可一次又一次,她的利爪被生生扯掉,牙齿被颗颗拔掉。

  多年的圈养,终于,她学会收起利爪,变成一只温顺的小狗,哪怕是没有人看守,她也不会跑。

  因为她知道,她根本跑不出A市。

  再跑,也不过又是悲剧的重演,和又一次徒劳……

  其实沈梦珺劝过她很多次,就这样当她的孟家二少奶奶也不错,至少不愁吃喝,光彩照人。

  二少常年不在家中,又没有婆婆,只要她不逃跑,孟绝便不会太为难她。

  可她是叶小珺啊,她怎么能够忍受这样没有自由的日子?怎么能忘记年少的初心?怎么能日夜煎熬担惊受怕?

  叶小珺一直以为自己度日如年,浑浑噩噩地过着地狱般的生涯。

  却不曾想,一年前,她才迎来真正的炼狱生涯……

  “二少奶奶在这!”何妈刚走进后院,便看到井边的叶小珺,大惊失色,扯着喉咙喊,“快来人啊,二少奶奶在这里。”

  叶小珺淡淡地看了眼何妈,眼里一点也不惊慌,更没有求她不要喊叫。

  因为她知道,哪怕何妈喊破喉咙,这个小院也不会出现其他佣人。

  这个对孟绝忠心耿耿的老女人,和他一般心硬如石,见死不救,助纣为虐。

  “我诅咒孟家断子绝孙,诅咒孟绝遭雷劈,诅咒凶手化白骨,诅咒所有助纣为虐的人不得好死。”

  叶小珺的声音幽怨而沙哑,带着浓浓的戾气。

  说完,便闭上眼,选择头朝下的方式,一头栽进了古井中。

  这是何妈阻止不了的距离。

  更是救不活的方式,头朝下投井,不管人怎么挣扎,都无法呼吸,等何妈叫来人救她,早就来不及了。

  既然逃不掉,她宁愿去死,也不要像蝼蚁般任人践踏羞辱。

  终于,一切都结束了!

  ……

  黑暗总是冰冷、阴寒,又寂静无声,如同蛇一般,缠绕着每一寸肌肤,冰寒到毛骨悚然。

  她如同游魂般,茫然若失,找不到方向。

  突然,叶小珺看到一星点光芒。

  那光芒似萤火虫一般,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直到将她彻底包裹……

  长睫一眨,叶小珺仰躺在床上,瞬间睁开了眼皮,呆滞了足足一刻钟,才回过神来。

  抱着胳膊,整个人止不住抖起来。

  眼中是万念俱灰。

  她没有死!

  她没有死!

  她又没有死成……

  为什么她还没有死,连死都做不到,为什么,为什么?

  她醒过来了,孟绝一定不会放过她。

  他一定会想出更加残忍的手段对付她,一定会比曾经更加惨烈千倍万倍。

  “姐,姐,你到底怎么了?”一双修长而白皙的手迅速抓住叶小珺胡乱挥舞的双手,眼里是浓浓的关心。

  姐?

  叶小珺一怔,迷离无措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稚嫩的少年,她何时有过弟弟?

  (下一章)

  叶小珺张张嘴,却发不出声音,喉咙似有千万火焰灼烧。

  “姐,是不是嗓子不舒服?医生给你开了药,过些日子就好了,不用急着说话的。”

  少年看她不再挣扎,将她的手重新塞回被里,顺手帮她掖了掖被角,坐在床边。

  “姐,不是我说你,你干嘛非要去见那楚帆,他就是个祸害,害的你差点丢了命。”

  少年没有注意到叶小珺的脸色,龇牙咧嘴地抱怨不停,丰富的小表情简直就是变色龙。

  恨姐不成钢啊!

  “他楚家人有钱有势,自然看不上我们沈家,何况我们又不是楚家的亲外甥,这娃娃亲不做也罢,世上的好儿郎多了去了,谁稀罕那个楚帆……”

  少年话音未落,就被一道尖锐的女声呵斥住。

  “云凡,不许胡说,那是你表哥。”楚芸穿着天蓝色锦绣旗袍,刚扭着腰进屋,就听到了这混小子在胡说八道。

  沈云凡很不服气,哼一下昂起头,鼻孔朝天:“妈,我又没有说错。”

  楚芸没有和他打嘴仗,凡是跟这臭丫头有关联的事,这个好儿子必定跟她唱反调。

  楚芸瞅了眼叶小珺,冷冷道:“我只告诉你,只要你安分守己,这亲事就铁板钉钉,他再不喜欢你也没辙,不过,你若一天到晚寻死觅活真死了,沈家有的是女儿可以嫁。”

  沈云凡脸色一黑。

  他最讨厌爹娘的重男轻女,什么叫有的是女儿愿意嫁?

  “你听谁说姐是寻死的,姐明明就是失足,失足落水。”沈云凡咬着牙纠正。

  楚芸眼看儿子生气,也不想跟宝贝儿子闹个不愉快,顺着台阶下来了:“最好如此。”

  她本意自然是不来的,可沈豪总是催她来看看丫头死了没有,她就勉为其难过来看看。

  果不其然,看到死丫头病恹恹的模样,就来气。

  整日一副受气巴巴的模样给谁看,还是说谁给她气受了不成?

  讨债鬼,跟上辈子欠了她八百万一样!

  一点用没有,还惯会惹事。

  楚芸扭着细腰,昂首挺胸地离开了,她下午约了牌友。

  沈云凡看着还处于懵圈状态的姐姐,不禁松了口气,他最怕姐因为爹娘的重男轻女对他分了心。

  就这样,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瞪了好半天,叶小珺突然被声音惊的一个颤栗。

  “小珺好些了么?”

  小珺?

  谁叫她?

  叶小珺混沌的瞳孔顿时放大,眼角欲裂,一定是孟绝派人来抓她了。

  走开,走开,走开!

  不要抓她,她不要回去!

  “姐,姐你怎么了?”沈云凡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按住拼命挣扎的叶小珺。

  “嘶,嘶嘶……”

  叶小珺发不出声音,只能又抓又挠,尖叫着,嘶吼着。

  沈云凡没有防备,脸上被挠了好几个印子。

  门口的沈诗晴愣住了,亲眼看着屋子上演一出群魔乱舞的戏码,半天才回过神来,声音颤栗。

  “云凡,小珺是不是疯了?我,我去叫医生。”

  沈诗晴慌着就要跑出去,被沈云凡一个厉声呵斥住。

  “站住,不许去!”沈云凡黑着脸呵斥了沈诗晴一声,转眼又对着叶小珺展开笑颜,任是脸上被抓了好几道指甲印,也没在意。

  轻哄着:“姐,别怕别怕,我在这,在这呢。”

  声音温润如玉,有着叶小珺向往的青春阳光。

  给人很安心的感觉。

  叶小珺好像被打了一剂安定剂,剧烈的心跳慢慢地弱下来。

  安抚了她,沈云凡才抬头看向发愣的沈诗晴。

  微微蹙眉:“姐姐只是被惊吓到了,不用找医生,诗晴姐你也别出去说,省的不知情的外人以为我姐疯了呢。”

  沈诗晴也是有些懊恼,刚刚她应该帮着云凡的,可她怎么就被吓傻了呢。

  “好,小珺这里我来看着,你去把脸上的伤口处理一下。”

  少年毫不在意地摇头,坐在床边动也没动。

  沈诗晴手里还端着药碗,娉娉袅袅地走过来。

  此刻的叶小珺,终于回过神了。

  偏头去看沈诗晴,生的模样精致,玉洁肌肤,身材更是婀娜多姿,连声音都娇柔动听。

  只觉得这个女孩甚是美丽,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哪怕是见过一面,她也绝不会忘记。

  若是不认识,又怎会叫她小珺?

  看她模样,最多不过十七八岁,而自己都已经四十了,还小珺,叫她阿姨还差不多。

  沈诗晴笑了笑:“趁热吃了药,身子便会好起来。”

  “谢谢诗晴姐。”沈云凡的声音不似之前的冷冽,阳光又温暖,仿佛之前呵斥沈诗晴的人不是他一般。

  伸手接过沈诗晴手里的药碗,他要亲自喂。

  “傻瓜,小珺也是我妹妹,跟姐还客气?”沈诗晴笑着摸了摸弟弟的头,其实她很不喜欢诗晴姐这个生分的称呼,说了他好些次,沈云凡满口答应,转头就忘。

  搞得鸡飞狗跳的罪魁祸首叶小珺后知后觉地回过味来,心中冒出一个古怪的想法,莫非……

  他们认错人了?把自己当成沈梦珺了?可她和沈梦珺长得并不像啊。

  (下一章)

  叶小珺狠狠眨几下眼,就算他们认错人了,依旧觉得不对劲。

  要说哪里不对,又说不出所以然。

  沈梦珺和她先前便是主仆,后来勉强算是妯娌,都是孟绝的儿媳妇。

  不过沈梦珺嫁的是孟绝大儿子孟天离,而她嫁的是小儿子孟天源。

  在她看来,她俩倒是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毕竟一入孟门深似海。

  “快点把药喝了吧,不然就凉了!”沈诗晴笑着催促,眸光里是满满的关心。

  叶小珺甚是诧异,眼前这个温顺亲切的女子是诗晴,莫非就是沈诗晴?

  沈梦珺说过,她曾定过一门娃娃亲,未婚夫是楚家大少楚帆。

  只是后来楚帆与她解除婚约,她被嫁入孟家,这里面好像有她那个姐姐的鼎力相助。

  像沈梦珺那般贤惠温柔的人提起她都会咬牙切齿,可想而知二人的关系多差。

  可眼前的沈诗晴和她想象中并不一样。

  甚至连叶小珺都怀疑,是不是沈梦珺对她姐姐有什么误会?

  叶小珺甩甩头,暗道以后多留心眼便是。

  不小心扫过沈诗晴白嫩的手,眼帘猛地一颤。

  她一直觉得不对劲,可总是不知道是哪里。

  现在才明白过来,就算她们眼瞎误以为自己是沈梦珺,就算他们是沈梦珺的姐姐和弟弟………………也不会这么年轻吧!

  这压根就不是化妆品可以保养住的,不然,化妆品行业绝壁甩房地产八条街。

  叶小珺慌忙掀开被子,伸出自己的手来。

  脑中突然蹦出一句话来。

  拂被显素手,玉腕系红藕。

  叶小珺表示惊呆了,指如削葱美如柔荑的手竟是她的?

  这双手垂明如玉、纤纤玉指,可她的手明明就是油尽灯枯后的骷髅指?

  “姐,你怎么了?是手不舒服?”沈云凡赶忙将药碗放在一边,面色紧张,就怕姐姐像之前狂乱地舞动。

  沈诗晴也是皱着眉头,不放心地说:“珺儿是不是因为之前大受刺激,所以脑子……”

  沈云凡将叶小珺扶起来,将枕头靠在她的腰后,转头斥道:“别胡说,姐姐脑子没问题。”

  沈诗晴被碰了一鼻子灰,只能尴尬地笑笑,这个弟弟被宠坏了,有时候说话冲,也没人会放在心里。

  叶小珺看了看沈云凡,又扫视了一圈,指着桌子要东西。

  沈云凡一个健步冲过去,将桌子上的收音机拿过来:“姐,你是要收音机的么?”

  叶小珺摇摇头,想了想又点点头。

  沈云凡体贴地将收音机打开,调到姐姐最喜欢的电台,再递给了叶小珺。

  收音机里立刻传来评书人铿锵有力的声音。

  “桃花仙急忙闪避,骂道:‘臭贼,你真……真打啊!’玉玑子已深得泰山派剑术精髓,一剑既出,二剑随至,剑招迅疾无伦。桃花仙说话之间,已连避了他四剑……”

  叶小珺握着收音机的手骤然一紧。

  这段评书正是笑傲江湖里的桃谷六仙情节。

  笑傲江湖评书人众多,可只有曾经88年89年的那版笑傲江湖评书才是最好的,当真听的如痴如醉。

  当时还是邻家的老爷爷有个收音机,她放学后便会去蹭听,老爷爷说那是评书表演艺术家王文雨老先生讲的。

  只是后来出了很多事,她再也没有听过,一直是心里的遗憾。

  直到多年后,她依旧心心念念那一版的笑傲江湖,找过很多版本的评书,都远不如89年的那一版。

  可无论如何,她都找不到了。

  王老先生那一版笑傲江湖评书失传了,并没有保留下来。

  可现在入耳的笑傲江湖分明还是当初的韵味。

  如切如磋,如梦如歌,喜怒笑骂,都在一声一调间,分毫不差。

  (下一章)

  不仅叶小珺听得入迷,连沈云凡也听得津津有味。

  沈诗晴很是无奈,这两个家伙……

  端起药碗,递给叶小珺:“先把药喝了再听书。”

  叶小珺哪肯理会,捧着收音机,像捧着几百万的票票一般。

  “我真是欠了你的。”沈诗晴摇摇头,亲手舀了勺药喂她。

  叶小珺头一撇,不吃!

  现在谁也不要打扰到她,什么也没有听书重要。

  沈诗晴放下勺子,一把将收音机夺过来关掉,二姐的架势摆了出来:“听书有身体重要么?赶紧吃药,不吃完不能听。”

  叶小珺脸色一寒,她从来不是好性子,哪怕是在孟家二十年了,她也毫不憋屈自己。

  即便是孟绝,只要她不逃跑不自杀,也不会管她的,生气了摔些瓶瓶碗碗也是正常。

  还真没几个人可以从她手里夺东西不付出代价。

  狠厉的眼神把沈诗晴唬住了。

  这个妹妹一直以来都是唯唯诺诺温温柔柔的模样,何曾会露出这般犀利阴寒的眸光,像魔鬼一般森寒。

  然,只是一瞬。

  沈诗晴定睛看时,便不复存在,只能怀疑是不是自己眼花。

  叶小珺烦的紧,很想一把推开沈诗晴,砸了那破碗。

  无奈人家也是一片好意,总不能伸手去打笑脸人。

  扫了眼药碗,那可是一大碗棕黄色的中药。

  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如今谁还吃这中药,苦就不说了,见效还慢,磨磨唧唧好些天都不好,哪里比得上几粒西药见效快?

  她想说话,嗓子又疼得厉害。

  余光再次瞥了眼桌子,心里再次浮现那个震惊的猜测,这是她从来不敢想的事情。

  叶小珺到底伸手拿过了药碗,另一只手去拿收音机,沈诗晴只能递给她。

  皱起眉头,看向沈云凡和沈诗晴,对着门的方向嘟嘴巴,示意他们出去。

  沈诗晴虽然并不放心,可想到平素里小珺也还算听话,便跟着沈云凡不情不愿地出去了。

  看着他们出去,叶小珺才搁下碗掀被下床,径直走到桌边,拿起了镜子。

  她之前便是要这镜子的,沈云凡误以为她要的是收音机。

  入镜的人……

  圆圆的鹅蛋脸,明眸皓齿、肌肤晶莹、柔情绰态,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更显灵动。

  果然。

  镜中的人,分明就不是她,而是沈梦珺!

  不,不是真正的沈梦珺,比沈梦珺更年轻貌美。

  确切的说……是少时的沈梦珺!

  叶小珺突然想起刚刚的收音机,她记得清清楚楚王文雨老先生版的笑傲江湖评书就是1988年和1989年播出的,此后多年便失传了。

  可是刚刚,她明明听到了。假如这一切都是真的,而她也真的投井自杀了。

  所以,她是真的重生了,而且穿越成了沈梦珺。

  咳咳,重生穿越成妯娌???

  叶小珺顿时打了个寒蝉,四处找着,看看有没有黄历之类的东西。

  不过,黄历没找到,倒是在书架上找到一堆风水棋书,没什么用处便搁了回去。

  又捣鼓了半响,才从抽屉里找到一本日记。

  所幸并没有锁,叶小珺随手翻着,都是沈梦珺无意间记下的琐事,每一篇都极短。

  最后一篇,上面赫然写着1989年9月26日,字迹工整,墨水很新,显然是近日所写。

  内容简短,一句话便勾成了一篇日记。

  他竟然约我明天见面,这是他第一次约我!!!

  (下一章)

  叶小珺放下日记本,许久,才消化掉信息。

  随之而来的是兴奋。

  她不仅重生,还穿越了!

  大难不死,又脱离了孟家的苦海,真应该高兴…………不对!!!!

  叶小珺瞳孔一缩,差点跳起来。

  尼玛,她都死了一回,居然还是没有逃离孟家的桎梏?

  她和沈梦珺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嫁进孟家的那天恰好是自己的生日,91年农历2月14日,而沈梦珺则比她早了整整一年。

  按照日记本的记录,1989年9月26日写的最后一篇日记,而她又落水生病,说明现在应该是9月28号左右。

  记日记习惯性用阳历,农历和阳历是需要换算的,也就是说距离沈梦珺嫁入孟家,只有不到6个月的时间?

  叶小珺简直不能想象。

  她才脱离苦海,又要再嫁孟家?

  这么多年来,她没有一分钟不想逃离孟家,哪怕遍体鳞伤,也挡不住她离开的心。

  可她逃不走,在绝对的金钱和势力面前,她所有的努力都是笑话。

  还不如沈梦珺安安分分当孟家大少奶奶。

  其实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非她不可?

  孟家好歹也是名门望族,哪怕儿子再废物,也不至于强娶她一个无权无势的女子。

  娶沈梦珺还在情理之中,毕竟还算门当户对,沈梦珺又是个软诺的性子,顺遇而安。

  可她不过一个平常女孩,脾气又硬又臭,天底下好女儿多的是,反正孟家有钱有势,自然有的是拜金女往里跳,可孟家非要娶她就让人无法理解了。

  孟绝一生有五任老婆,二个儿子一个女儿,全都是同父异母,前二任老婆都是早早得病过世,后三个老婆据说都是生孩子难产死的。

  曾经她也怀疑过,自己嫁入孟家,是不是瞎眼婆婆所说的命。

  她生于1973年2月14日,也就是癸丑年生桑柘木命。

  五行属木,也是偏枯之木,并非可以旺族的命格。

  她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这般对她。

  她嫁入孟家二十多年,只要她不逃,孟也不会特意为难她。

  每每夜深人静,叶小珺总觉得通体冰冷,心寒欲泣。

  白日不得安,夜间不得寐。

  惶惶不可终日。

  逃离成了她的执念。

  她的直觉一向很准,总觉得这孟家,她待不得。

  逃了那么多次,每一次都会被抓回来,往死里揍。

  最后一次逃离,她准备了足足一年的时间,设计了无数的方案,无论是时间、路线还是装扮,都精心计算过,终于确定了一条完美的逃跑方案。

  外出的时候总会有人跟着她,生怕她一个不注意便溜了,所以她只能智取。

  每日都会有专门的垃圾工来运走孟家的垃圾车,从后门进入,将垃圾车停在后门处,约莫10分钟的时间便会带着新垃圾离开。

  那十分钟,刚好可以让她钻进垃圾车里。

  她收买了运垃圾的小哥。

  平躺在垃圾车里,身上全是垃圾,甚至可以感受到又有一大波垃圾倒下了,甚至有臭水沿着缝,留到她的身上。

  恶臭熏鼻,却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她知道,她终于要离开这个可怕的牢笼了。

  而那个时候,也是孟家最松懈的时候,因为孟绝病了。

  天时地利人和,她成功逃出了孟家。

  (下一章)

  垃圾车兜兜转转运到了垃圾场,运垃圾的小哥按约定离开,做出不在场的证明。

  叶小珺用力将垃圾车底部的活动板抽掉,跌滚下来。

  穿着自己特意缝补的乞丐服,又脏又乱,身上还带着浓浓的酸馊味,不用装,她也是乞丐。

  计划是那样完美,还有一个满怀心事的年轻姐姐给了她20块钱。

  一路乞讨一路西行,每天除了乞讨些馊馒头剩干饭,便是赶路,夜里就睡在桥洞下大路边。

  她吃剩饭菜也甘之如饴,睡桥洞也香甜入梦,安稳踏实。

  她成功逃走了。

  她明明已经走出了A市,她明明已经安全了……

  可孟家的人却像冤死鬼一般阴魂不散地找到了她。

  她恨!

  她恨!

  恨得撕心裂肺!

  这世间只有她一人,她从不求人。

  因为她求过路人,被无情拒绝;她求过警察,却被送回孟家……后来她才明白,原来她只能靠自己。

  可在绝对的钱权面前,她不过是个蹦哒的小丑。

  那是她最后一次逃离,被抓回去后。

  第一次,没有人打她。

  却让她尝到地狱的滋味。

  她宁愿被打死,也不愿受此折磨。

  那一年,她的满腔恨意比前几十年的恨还多,她的无助,她的恐惧,她的怨气,让她无比相信,如果她死了,一定会成为厉鬼。

  她没有死,依旧活得好好的。

  曾经她只会想着逃离,因为她惜命;那之后,她只会想着去死。

  她的命,一如既往的硬,怎么都死不了。

  叶小珺闭上了双眼,既然老天爷给她重新活过的机会,她一定会改变命运。

  这一世,她不会再任人宰割!这一世,她一定会给惨死的孩子和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这一世,她一定要改变命运。

  ……

  一晃两日便过去了,叶小珺的嗓子没有好透,就没有上学,恰好连着十一假期,待了许久。

  沈云凡一天到晚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叶小珺却听得极为认真,既然她要好好活下去,就必须弄清楚这沈家的水有多深。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除了沈梦珺的日常生活起居,只能从沈云凡身上了解。

  总不能让别人发现她重生穿越的秘密,然后直接拖进科学院当小白鼠研究。

  慢慢地叶小珺也明白了些。

  这沈家也算是新时期崛起的豪门,沈家家主沈宇有二个儿子。

  大儿子沈哲,沈氏集团总经理,膝下有三男,还个个有出息,外出当兵的当兵,留学的留学,唯有最小子沈@留在沈家,帮着家族事业,颇有经商的头脑。

  二儿子沈豪却一连生了几个女儿沈妍、沈诗晴。

  沈豪和楚芸气得咬牙切齿,誓要生出一个儿子,没想到第三胎还是女儿,也就是沈梦珺。

  楚芸为此也没少受人白眼,恨不得把沈梦珺拖去做变性手术,对于这个女儿,简直厌恶到极点。

  所幸一年后,沈云凡出世了,这才平息了两人的怒火。

  “姐,楚思璇又来了,要不我赶她走吧!”沈云凡满脸希翼地走进来,紧紧盯着叶小珺的脸色。

  楚思璇是楚帆的堂妹,之前和沈梦珺的关系一直很好。

  只是他向来厌屋及乌,一是因为楚帆,看他妹妹楚思璇自然没半点好颜色;二来,楚思璇那人简直不能说……

  叶小珺眼睫微颤!

  楚思璇不仅是在沈梦珺日记里经常出现的人物,更是前世出现在她眼前的人。

  这是她重生之后要见的第一个熟人了。

  楚思璇和她并无多大瓜葛。

  前世的时候,楚思璇曾去孟宅看过沈梦珺,与她便有些接触。

  楚思璇成了红极一时的大明星。

  不幸的是,在最红的时候被爆出丑闻,被有权有势的老男人包养,后来又被爆出各种黑料,名声尽毁。

  再后来楚思璇便没了音讯,彻底从大荧幕上退了下来,连沈梦珺都没有再见过,大略是被雪藏了。

  (下一章)

  楚思璇背着当前最时尚的皮书包,风风火火地闯进来。

  一双大眼睛乌黑透亮,披散到肩的秀发,瓜子脸型更是后来追捧的潮流美人。

  尤其是那一双大长腿,明明才十五六岁,却有了1米68的高挑个子,果然不亏是今后的大明星。

  “珺珺我来啦,唔,你都瘦了哎。”

  楚思璇扑过来,对着叶小珺的脸就往两边扯。

  眼珠骨碌碌一转,吧唧一口亲在了她的脸上。

  沈云凡:“……”

  默默转过身去,明明知道楚思璇来了,为什么还要待在这里辣眼睛?

  叶小珺:“……”

  整个人都不好了,妥妥的石化,真的被吓住了。

  前世的遭遇注定她很难亲近他人,一个唠唠叨叨的沈云凡已经让她很不习惯了,又来了一个热情似火投怀送抱的楚思璇。

  而她还不能表现出异样,哪怕她想做自己,可也要花时间一点点去改变众人的印象,而不是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人。

  叶小珺有些凌乱,因为这并不是她认识的那个楚思璇……

  前世的楚思璇可是典型的国民女神形象。

  要演技有演技,要颜值有颜值。

  温柔甜美。

  楚楚动人。

  毫不夸张地说,那是女人的天敌、男人的初恋。

  女神怎么可能会做出这样炙热奔放热情似火的举动?

  叶小珺表示真的惊呆了!

  楚思璇松开手:“你该不会还在生大哥的气吧?其实楚帆哥也不是故意一个人把你留在那里的啊,他只是,只是……啊,对了,是比较粗心,忘了送女孩子回家。”

  看叶小珺不言语,楚思璇鼓起腮帮,神神秘秘地凑过来:“珺珺,我告诉你哈,我刚刚来的时候已经帮你报仇了。”

  叶小珺不知道该有什么样的反应,就异常淡定地微笑。

  楚思璇小脸一垮,摇着叶小珺的胳膊:“珺珺你这怎么啦,不要不理人家的啦!我进来到现在你连一句话都不理我,宝宝心里好方啊!”

  虽然叶小珺鸡皮疙瘩掉一地,面对楚思璇,也只能忍着。

  根本不敢推开。

  万一这货和沈梦珺平日里就这样相处呢?

  沈云凡终究还是忍不了,没好气地道:“我姐姐嗓子感染,不能说话,还没好……”能别烦她了么?

  “嘶,这都好几天了,怎么还没好?”楚思璇一听她不是不理自己,反倒放心了,又兴奋地说了起来。

  天知道,这一路她都快憋死了。

  “珺珺我告诉你啊,楚帆哥今天好像去参加什么聚会会,为了给你报仇,我偷偷在他背上贴了张纸条……嘿嘿你猜猜是什么……我可是亲眼看着他出门的。”

  叶小珺无语地看向天花板,这也叫报仇,分明是小学生的玩闹。

  沈云凡冷哼:“幼稚。”

  楚思璇瞪了他一眼,这才神神秘秘地说道:“我在上面写得是‘大家临走的时候,记得提醒我买避孕套。’”

  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

  叶小珺:“……”

  沈云凡像看傻子一样看她,等她笑够了,这才风马牛不相及地问了句:“你今晚回家么?”

  楚思璇一愣,下意识点头:“当然回,下个月就是爷爷的寿宴,最近看我看的忒紧,我哪敢夜不归宿。”

  沈云凡“哦”了一声,笑得意味深长,同情地看着她。

  “喂,干嘛这样看我,渗得慌。”楚思璇赶紧嫌弃地揉揉胳膊,表示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羡慕你们这种不带脑子的人,真真是活在当下,马上就要掉一层皮了,还那么欢乐?”

  楚思璇:“……”

  叶小珺抿着唇偷笑,沈云凡得意洋洋。

  只有楚思璇的脸色越来越黑,甚至忘了怼他几句。

  一脸生无可恋。

  她只顾着戏弄他哥,给珺珺报仇,却没有想过后果。

  她是不怕大哥,更不怕掉一层皮,反正他们也不会打她。

  可她怕他告状啊。

  以他坑妹的尿性……

  楚思璇脑子转了转,满脸狐悲,她太了解大哥了。

  小时候她超级喜欢缠着楚帆哥,去哪都要跟着。

  后来坑哥为了甩开他,是怎么做的来着?

  骗着小小的她喝了满满一大杯啤酒。

  她喝醉了。

  醉得不成样子。

  吐得满地都是。

  就这样,他一点不愧疚地脱身了。

  以他坑妹的尿性,必定告状。

  一旦告诉了爷爷,她一个月都别想出来玩,只能待在屋里做万恶的作业。

  那还不如要了她的老命。

  别人家的哥哥对妹妹都是千娇百惯,怎么到了他们家就不一样了?

  (下一章)

  楚思璇像打了霜的茄子,焉了半截,一屁股坐到床上。

  “死定了,我爹一定会关我一个月的,珺珺,我该咋办啊?”楚思璇抬眼看着叶小珺。

  一双杏眸明明没有一丝眼泪,却给人梨花一枝春带雨的即视感。

  流转千回间,让人心软不已。

  叶小珺叹口气,这就是未来大明星的潜力啊。

  果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当明星,你看看人家楚思璇。

  顾盼流盈一水间,演技上线楚楚怜。

  叶小珺张张嘴,才想起来自己还不能说话,便凑过去拉起她的手,缓缓写了几个字。

  楚思璇张大了嘴巴,一脸不可置信:“真的假的?”

  叶小珺笑笑,写道:猜的,试一试。

  楚思璇立刻给她个熊抱,焉了的茄子立刻如春日的杨柳,风一吹,立刻就飘飘起舞。

  “嗷呜呜,我的珺珺宝宝。哇咔咔,我要先回家,提前拦截他。明天见,mua~”

  楚思璇风风火火地跑出去。

  沈云凡这才走到凳子上坐下,满脸嫌弃:“大小姐总算走了,再不走,我的耳朵马上就要住院了。”

  “哈,不用马上,你现在就可以去住院。”凉凉的女声从身后传来。

  沈云凡吓得往后闪退,却忘了凳子没有扶手,身体骤然一仰,摔个狗啃泥。

  “你怎么又回来了?”

  楚思璇一手提溜起他的耳朵,笑得无害而甜美:“自然是带你的耳朵去住院啊。”

  “别,别,别,大小姐,我错了还不行么?”

  “不行,叫姐。”

  “我不,你明明是我妹。”

  楚思璇顿时乐了:“我就是你姐,这可是你当初承认的,你能怪谁?”

  沈云凡咧嘴:“你给我放开,当初是你套路我的,欺负一个四岁孩子,好意思?”

  “啧啧,当初谁天天高歌‘云凡云凡,天下不凡’?”楚思璇砸巴嘴,松开了沈云凡的同时,还不忘拍拍他的头。

  沈云凡:“……”别碰我。

  “哦哦,还有哇,那个谁说的,‘我7月生,你11月生,11比7大,所以你比我大,你是姐姐。’哎哟哟,这也不知道是谁说的?”

  楚思璇笑得合不拢嘴。

  她是11月出生,而沈云凡是同年7月出生,这家伙不过三四岁就知道11比7大,真是个顶聪明的娃啊!

  沈云凡咬牙切齿:“你胡说,明明是你挖的陷阱,我只是顺着你说才一时糊涂。”

  楚思璇啧啧地摇头,模仿着他的语气:“羡慕你们这种不带脑子的人,真真是活在当下,能被三四岁小孩套路,还那么欢乐?”

  沈云凡:“……”

  女人心,海底针,芝麻大小都要还回来……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报复。

  叶小珺发现,听他们俩拌嘴就和听书一样。

  虽闹腾,却有趣。

  楚思璇冷哼,转头便扑向叶小珺。

  搂着叶小珺胳膊腻歪半天,这才八宝似的掏出一样东西:“差点忘了,我可是来给你送笔记的,结果转眼就忘了。珺珺快夸我,体贴善良又美丽,才智过人又温柔。”

  沈云凡揉揉耳朵,无限鄙视:“就你那破成绩,还能记笔记?”

  楚思璇柳眉倒竖,不满道:“我什么时候说这是我的笔记了?这是孟云赫的笔记好伐?”

  沈云凡一愣,顿觉不妙。

  送笔记难道不是暗恋者常做的事情?

  暗恋?

  他姐?

  “孟云赫?”沈云凡满脸警惕。

  楚思璇抬起下巴,很是骄傲:“当然,我们班年级第一的学霸。”

  叶小珺一僵,姓孟的……

  (下一章)

  孟云赫,她自然是不认识的,之所以抖了抖,完全是条件反射。

  下意识将听到姓孟的和孟绝联系起来,其实天下姓孟的多了去了,孟家并没有孟云赫这号人物。

  “你们班会有年级第一的学霸?学霸不是都在实验班么。”

  楚思璇当即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一副鄙视井底之蛙的表情。

  “怎么不会有?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渣渣!咱们的班长是自己不愿意去实验班的。你都不知道,实验1班和实验2班里那一帮尖子生,各个眼高于顶,可还不是从没拿过第一?”

  沈云凡:“……”说的跟你不是渣渣一样?

  又不是你考了第一,嘚瑟个什么劲?

  不过又一想,就觉得不对劲,皱着眉头嘀咕:“我怎么觉得这个姓孟的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好好的怎么想起来给我姐补习了?”

  楚思璇脸色瞬间变了,哼哼唧唧地咬牙:“还不是那个方仪,比不过孟云赫就算了,还不要脸给珺珺下战书,说下次月考比成绩,谁输了谁就学一声狗叫。”

  沈云凡怒:“卧槽,欺人太甚,她一个实验1班的,去挑战一个普通班的渣渣,欺负我姐成绩差是不是?哪来的脸?”

  叶小珺:“……”

  楚思璇:“噗!”

  这样当着你姐的面说你姐真的好么?

  “咳咳,别激动,小珺又没有答应她,方仪也就沾着实验班的光,在实验班里她不也是垫底的嘛!”

  沈云凡点头如捣蒜,赶紧转头对叶小珺闪着星星眼:“没错,姐,你再努力一把,虽然不能指望你超过方仪,好歹别输的太难看,咱们输也要输的有骨气。”

  楚思璇:“……”幸好她没有这样的亲弟弟,不然非打死他。

  沉默了好一会,楚思璇这才发觉叶小珺正在神游天外。

  顿时露出疑惑的表情:“珺珺你怎么啦,怎么一副不开心的模样?”

  叶小珺摇头表示没事。

  然而脑子里确实乱乱的,有一点她是真的忽略了,之前借着嗓子不舒服不去上学。

  甚至这几天还故意不喝药,拖拉时间,用来摸清沈梦珺如今的情况,就怕自己遇到什么人说话不对,被人怀疑。

  可既然是嗓子问题,不可能一直不好,她也不愿意当哑巴。

  等她好起来,到了学校,依旧谁也不认识,迟早会惹人怀疑。

  不行,她要好好琢磨琢磨上学的事情。

  毕竟她嗓子破音,就算表现不对劲也很正常,还可以正大光明不搭理任何人。

  “珺珺你要是实在不想看书,也可以不勉强嘛,反正嗓子好起来之前,你都不用上学的,一直不好,到时候下个月的月考都不用去,也不用担心方仪又来找茬了。”

  楚思璇抱着她的胳膊,一脸希翼。

  要是换成她就好了。

  只要不让她自个上学,什么都好说。

  嘤嘤嘤,破音的是她就好了。

  沈云凡一巴掌拍在楚思璇的肩膀上,威胁道:“学渣,你少带坏我姐姐。”

  楚思璇眨眨眼,嘴上丝毫不让:“说得好像你不是学渣一样?”

  “就算我是学渣,那也比你强。”

  “皮痒了,姐姐我给你挠一挠来!”

  两个人闹闹吵吵一番,最后以沈云凡提醒楚思璇回家截住楚帆而结束战斗。

  待沈云凡出去后,叶小珺才轻轻打开笔记。

  数学笔记,很有劲道的笔迹,一眼就可以看出人的不同。

  抿紧唇角,认真看着笔记,前世的时候她就是个学霸,无论学习什么,她总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会,并且举一反三。

  这也是为什么她懂得玄学的原因。

  瞎眼婆婆从来不会教她,甚至有意无意地避着她,可这丝毫不妨碍她的偷学。

  以前她总是想如果当初她没有叛逆,没有离家出走,而是忍一时,会不会有风平浪静的一生。

  只是那时候学习并没有后来那么重要,总感觉可有可无,总觉得学习很浪费时间,学了那么多,以后真的能用的到?

  叶小珺揉了揉眉心,烦的很,现在的她当然知道学习不仅重要,还会越来越重要,学历文聘也会成为一个人发展的敲门砖。

  只是看了一小会数学笔记,就觉得头疼不已,她二十多年都没有看过数学题了!

  至于方仪下战书的事情,很庆幸沈梦珺拒绝了,不然就她现在这个水平,估计不是一声狗叫可以解决的。

  叶小珺烦躁地合上本子,往床上一扔,掀起被子蒙住头。

  被子里睁着眼睛,乌黑一片,叶小珺怔怔地盯着被褥。

  片刻后,叶小珺顿时一个鲤鱼翻身。

  咻地一下掀开被子,将本子拿起来,在床上四处找着什么。

  “找到了!”

  叶小珺拿起那张小纸条,眼珠骨碌碌的转着。

  她就说刚刚扔本子的时候觉得掉了什么嘛。

  果然是有东西。

  翻翻小纸片,背面果然写了一行小字。

  叶小珺瞳孔猛地一缩,整个人愣住了。

  纸上赫然写着:“以后别再告诉别人你的生辰了。”

  (下一章)

  叶小珺握着纸片的手不停地抖,怎么也控制不住。

  纸上的字是什么意思?

  生辰又有什么不对劲的?

  在瞎眼婆婆那里她便特意查过自己的生辰八字。

  她是癸丑桑拓木命,偏喜金,远离木,并非什么大凶大恶或者大富大贵的命格。

  可是为什么所有人都特别在意她的生辰八字?

  前世孟绝只是问了她一下生日,便决定了她一生的悲哀。

  难道真的与它有什么关系?

  叶小珺慌成一团,整颗心扑通扑通地乱跳。

  “这不是给我的信,是给沈梦珺的,是给她的。”

  暗自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一头钻进被褥里,她要好好想想。

  这一世,她不会再选择逃避。

  当然,逃是逃不掉的。

  她能做的便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防范于未然。

  沈梦珺和她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嫁入孟家的时间也是她们的生日当天,这里面是不是真有什么她不知道的秘密?

  她一定要弄清楚沈梦珺嫁入孟家的原因。

  这一世,说什么也不能重蹈覆辙,她更不会嫁入孟家。

  竖日一早,叶小珺便起床了,感觉嗓子也好了七七八八,没想到她不喝药也能好的这般快。

  只是很多时候不说话要远强于说话,毕竟说的少,错的少,大略便是如此。

  沈家的别墅不同于孟家,孟家是典型的古色古香四合院风格,据说曾是清朝的状元府,而沈家的别墅颇有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

  如果单从表面上看,孟家更像是书香门第,而沈家则是现代的豪门。

  叶小珺住在后花园的小楼里,要穿过心型的人工湖和稀疏地小竹林才能到别墅大厅。

  小珺一个人沿着雨花石小路慢慢走着,好不惬意。

  风景甚好,全当散散心。

  “小珺,你怎么跑出来了?”

  叶小珺闻声抬头,便看到沈诗晴和二个女孩携手走来。

  微微眯了眯眼,注意到沈诗晴两边的女生,右边正是方仪。

  十六七岁的模样,虽然打扮时尚,穿戴都极尽奢侈,但长得着实在粗犷了些,脸部和脖颈有着明显的分隔符,也不晓得摸了多少层粉才能有如此效果。

  左边的女孩(江微风)瘦瘦高高,目测有一米七的样子,长得还算眉清目秀。

  沈诗晴站在两人中间,便是高下立判,红花绿叶。

  沈诗晴的底子确实好。

  只能说楚芸的基因倍儿棒,生的三姐弟各有千秋。

  叶小珺也不说话,只是笑了笑,她现在可还是“伤者”。

  方仪掩着唇,笑得不怀好意:“哎哟,诗晴,这不是你那逼婚不成为爱殉情投河自尽的妹妹吗?”

  沈诗晴皱皱眉头,解释道:“小珺是失足落水的,不是为爱殉情,咳咳只有情郎死了,追随而去,才叫殉情……”

  听到情郎,方仪眼中立刻闪过一丝阴寒,松开沈诗晴的手。

  昂着下巴站在叶小珺面前,面露鄙视:“情郎?啧,就算你投河八百次,楚帆哥哥也不会多看你一眼,死了那条心吧。”

  叶小珺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她。

  不过是个自以为爱的小屁孩,还不值得她大动肝火,错开身子想要过去。

  (下一章)

  方仪一看她又是这副油盐不进的模样,更是怒火眼中烧。

  “哼,就算你跟楚帆哥哥定了娃娃亲又怎么样,现在可不是古代,一哭二闹三上吊就想逼婚?太幼稚了,你那把戏也只能勾引孟云赫了,楚帆哥才不会上当。”

  叶小珺撇撇嘴,满脸不耐烦,打定主意不理会她。

  “妹妹她……”沈诗晴想到小珺嗓子受损,刚要解释,就被激动的方仪打断了。

  “沈梦珺,我在跟你说话,听到没有?”

  世上有一种人最是奇怪,当她指责你时,你若是反驳辩论,她会生气。

  你若不与理会,她会更加生气,因为一拳打到了棉花上,无处发泄。

  恰好,方仪就是这种人。

  本来方仪也不过抱着冷嘲热讽的心态,现在却硬生生被气着了。

  肚子里闷了一团火,刚想说什么,余光瞥到抿着唇瓣的江微风,心中顿时一乐。

  江微风喜欢孟云赫。

  要知道以前只要谁说沈梦珺和孟云赫暧昧,沈梦珺可是虽远必反驳。

  非要再三强调是普通朋友,毕竟她是楚帆的未婚妻。

  今个儿太阳居然打南边出来了。

  不仅没有反驳,眼里平静地似一波秋水,看着她活像看着小丑表演,让人越发不爽。

  方仪话锋一转,开始替江微风愤愤不平:“微微你看,她居然承认了和孟云赫有一腿,看来是破罐子破摔了,以前还会装一装,现在连装也不装了,不但没有胆量和我比试,还找了孟云赫来撑腰。”

  越说越来气,那个孟云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先前,她主动说要挑战沈梦珺,沈梦珺不同意,她便好心同意沈梦珺的总分加上50分,输的人学一声狗叫。

  没想到楚思璇那个臭丫头当众让她难堪,那话异常刺耳:方仪,有种你挑战孟云赫啊,我们4班也好心让你加50分,输了全班都学狗叫,怎样?

  结果不待她拒绝,孟云赫轻飘飘地来了句:让她加100,平分算我输。

  气得方仪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毕竟是她先提的挑战,谁输了谁学狗叫。

  她只想让沈梦珺出丑,不是要跟孟云赫那个变态比试,再变成自己学狗叫。

  这般一想,说话更是毫不客气。

  方仪的话像一把刀一样,狠狠刺进了江微风的心口。

  是,她喜欢孟云赫,偏偏孟云赫那混蛋满眼只有沈梦珺,哪里看的到她半点优点?

  他们才是青梅竹马。

  所有人都以为她本就优秀,如他一般。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不是天生聪慧,而是后天努力。

  她那么努力,只是为了跟上他的脚步,只是为了不在他的面前黯然失色。

  她拼尽全力,熬夜学习,请各种补习老师,拼尽全力才考进了实验一班,只是为了名正言顺地和他一个班。

  她异常兴奋。

  从未想过他为了躲她而放弃进入实验班。

  是的,他是故意的,她一直都知道他是故意的,只是为了躲着她。

  江微风轻嗤一声,闪烁的长睫划过优美的弧度,不禁苦笑。

  哪怕没有沈梦珺,也会有别人,只是那个人不是她江微风罢了。

  她懂,她都懂!

  她只是气不过罢了!

  方仪气得牙痒,真不能指望江微风,那也是个一天闷不出半个屁的。

  眼看沈梦珺就要离开,她哪里甘心,不依不饶地抓住她的胳膊:“喂,沈梦珺,你什么眼神?我告诉你,别以为自己有几分姿色,就可以勾引楚帆哥哥,楚帆哥哥可不是肤浅的人。”

  叶小珺真的懒得搭理她。

  雨花石小路旁是稀稀疏疏的竹枝,松软的土地很适合小花小草是生长,根本不需要特意的绿化培育。

  看到沈云凡踏碎凌波而来,微微皱了眉头。

  等下回一定要说说他,这么好看的景色不该被他的脚摧毁。

  沈云凡刚一靠近就听到方仪的嘲讽,立刻鼓起掌来。

  斜着眼上上下下将她打量一通,贱兮兮地笑:“你说的真好,我姐就是个肤浅的人,所以不懂你们肤深人的深沉,有句话说的好,白天不懂夜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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