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远不像是其他的男孩子,他的喜爱很明显,而且直接,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从来不会掩饰。
正因为如此,余笙才不能接受,因为她不喜欢他,若是和他在一起,两个人都不会幸福的。
余笙看着他的那一刻,有些不忍心在刺激他,于是语气软了下来;“方明远,其实我们可以做朋友的,只要你不再对我.........”
“你说,你是不是喜欢他,想嫁给他那样的军人?”
余笙还没说完,就听见他这么问自己,听到他这样的话,余笙莫名有些心酸。
“我.....”
“小笙,你怎么在这里啊?”
余笙刚要说什么,就被一个男人带着些许责备的声音给制止,她扭头看了一眼对方,发现是余天林。
他扒开人群,推着自行车看着余笙,一瘸一拐的走过来。
余笙不敢再说什么,赶紧跑到了她爸的身边。
“爸,您今天这么早下班啊?”
“对啊,今天厂子里没啥事儿。”
说话的时候余天林的视线一直盯着方明远不放,这个小子他是认识的,他就是同村方大柱的小儿子方明远。
他是余笙的同学,而且从小就很喜欢粘着他们余笙,说起来方明远也算是老实人。
家里不算富裕,可是也不穷,哥哥呢,是开拖拉机给人拉煤的,他呢,也开拖拉机,但却是拉转头的。
兄弟俩都很能干,能吃苦耐劳,一天也能整个五块八块的。
虽然余天林知道两家的情况差不多,可是方明远却有个非常难缠且不讲理的老娘,他爹是个吃软饭的,在家里就是当当空气的。
家里的一切还是由他那个强势的娘做主,他娘是出了名的难缠,这个全村的人都知道。
所以他们家兄弟大的二十二了,小的方明远也十八了,至今没人敢给他们说亲。
方明远也认出了余天林,因为余天林当过兵,而且长得一双牛眼一瞪,脸一横,一般人都怕的要命,方明远也不例外。
暂时放下了对余笙的纠缠,赶紧笑着鞠了个躬,礼貌喊道;“叔,你好。”
余天林原本不想搭理他,可是一想那是人家娘不好,又不是人家孩子不好,也回应了句;“是明远啊。”
余笙去供销社买了一些食材,准备明天晚上做粽子用,因为接连着两天都在卖粽子,她有些累了吃不消。
想着休息明天一天,后天再来镇子上卖。
临走的时候,她去了裁缝店,把昨天让店主做的睡衣和床单拿回来。
又在街上买了一些肉,还有水果,想着下午反正没事,最好去一趟林骄阳家,把这些东西送过去。
不是说他父母都在家里吗,她买些东西带过去,孝敬二老,也是应该的,不然空着手太不礼貌了。
从镇子上坐余天林的车子回来的,她倒是省事儿多了。
回到家后,余笙又把今天赚到的钱给了余天林十块,还说以后每天只要是赚了钱都会给余天林十块钱补贴家用,而且前提是余天林不能把钱给张美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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