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谭阅之回来,谭嫂子抢着跟老公回报:“沈兰已经做好晚饭了。”谭阅之自然是一番客气。谭嫂子就笑着说:“沈兰不是外人,咱甭跟她客气。”沈兰也跟着傻傻地附和着:“对、对,不客气!”
吃过晚饭谭阅之开车将沈兰送回招待所。路上,谭阅之问沈兰:“和你嫂子都聊些什么?”
“没什么,她就说些你们小时候的事,没想到,你们都认识那么久了,青梅竹马呀!”沈兰羡慕的说。
“可不嘛!我们是邻居。”
“嫂子说,你小时候待她就特好。”
“她小时候身体不好很廋弱,大人们就说要好好保护她,从那时开始,就印在脑子里了,一晃都快五十年了。”
“那你们金婚了都。”沈兰开着玩笑。
“呵呵,哪能那么算呀。”沈兰的话把谭阅之逗笑了,“小不点懂什么呀!在我心里她一直和我妹妹一样。她要嫁给我的时候,我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嫂子回忆起你们小时候的事特别幸福,看上去精神也好了很多。”
“别让她太累了。转移注意力,也是一个好办法。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还是得让她去医院。”谭阅之仍然很担心。
“是、是,明天我就劝嫂子去医院。”
“你这嫂子爱胡思乱想,她身体不好,有点多疑。你要好好劝劝她,最好打消她的念头,让她好好配合治疗。”
沈兰哑然了:“嫂子都想些什么?要打消什么念头?”听到谭阅之给自己安排的任务,她觉得压力挺大的。
“唉……就是不切实际的瞎想!”谭阅之不再往下说。“过几天我就请假陪她。这几天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家里你多费心了。”
“没事,家里的事,你不用操心了。”
“明天我来接你!”
“不用,我坐地铁很方便.“
第二天早上,沈兰很早就起床了,她不想麻烦谭阅之来接她。她坐一段地铁,步行一段,路过一个超市,就进去买了些新鲜蔬菜和水果,又给谭嫂子买了一只乌鸡,还买了早点。
到谭阅之家时,谭阅之正要去接她:“哎呀,沈兰你怎么这么早呀?我这就准备去接你的。”边说边赶紧接过沈兰手里的东西。
“早点地铁不挤。我给嫂子买了乌鸡待会炖上。”
“你还买东西,真是费心了。”
“没事没事。有砂锅吗?”
谭嫂子找出一个砂锅。沈兰把乌鸡洗干净,剁成几大块儿,放在砂锅里。沈兰炖鸡子的诀窍和炖羊肉的做法差不多,都是不焯水,等水开了以后,把上面的血沫给撇了,这样做,鸡肉的香味更浓,更鲜,更能确保营养不丢失。
看到沈兰一来就忙活,谭阅之和谭嫂子都觉得很过意不去,谭嫂子更是感动:“沈兰,先歇会,吃过饭再弄吧!”
“先炖上,多炖会儿,好吃。”沈兰边说边忙活。
“你看,我不舒服也没有去买菜,都没有招待你,还让你忙活。”谭嫂子一脸歉意。
“不都说不客气嘛,嫂子。”
三人一起吃了早饭,谭阅之便要出门:“我走了,你们别太累了。”安排完就出了家门。
望着谭阅之的背影,沈兰很是感慨:“嫂子,谭老师总是这样忙吗?”
“可不是嘛,我都习惯了,他在家不正常,不在家才正常。”谭嫂子满脸的无奈。
“那你可够寂寞的,都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有一个默默奉献的女人,谭老师这么成功,我看啊,你功不可没!”
“我能做什么呀,就是忙活点家务。一点都帮不了他,还老是拖他的后腿。”
“没有你在家里相夫教子,他可能就不会有这样的成就了。”
“我实际上是他的累赘,要是现在让我选择,我就不会嫁给他了。我会远远的、默默的祝他幸福。”谭嫂子意味深长的苦笑了一下。
“怎么能这么说呢?”沈兰很讶异于谭嫂子的想法。
“和他结婚,是我太自私了。”谭嫂子若有所思。
沈兰很疑惑地看着谭嫂子,心里暗自琢磨:看似恩爱的夫妻俩,难道有问题?
看到沈兰疑惑的目光,谭嫂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本来,他在部队有对象的,是我硬给拆散了。”
“啊,好勇敢呐,嫂子!”沈兰太惊讶了,没看出来这文弱的谭嫂子,竟会做出这么勇敢的事。
谭嫂子“噗呲”一笑,羞涩中略带得意。
“他高中毕业以后就去当兵了。你不知道,那时候刚恢复高考没几年,考大学就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上大学很难。”
“是啊,我们考学的时候也很难。我考上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只有六个学生考上大学,全校召开师生大会表彰他们,欢送他们。可光荣了!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天之骄子,了不得的。”
谭阅之是谭家的独子,谭父对他的要求从小就很严格,一心想要把他培养成为人才。给他请老师教他古诗、二胡、英语。他也很努力,文章写得很好,功课成绩也不错,本来也是准备考大学的,但那时候考大学太难了。那时候的年轻人都向往军营,都盼望在军营里锻炼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加上那身绿军装,帅呀!他也很想去当兵,所以就报名参军了。再说,在部队照样可以考军校。
到了部队,首长很喜欢他,就让他在连部当通信员。后来部队首长看他文章写得好,又让他在团部当了文书。有一次,他跟随首长到一个水灾的现场去,一个部队文工团来慰问演出,他负责和那个团联络,那个文工团带队的领导看上了他,就把他调到文工团去了。说是文工团,其实也就是一演出队,一人当十人用。他什么都得学,跳舞、唱歌、唱戏、说快板、甚至说相声。当了两年兵,他在部队参加了高考,没想到,竟然考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也成了天之骄子的大学生。
杨茹自幼身体不好,家里人都怕她累着,学好学坏没人怪她,以杨茹的成绩,考大学也没什么希望。初中毕业就上了一个师范学校,毕业后回到母校当上了一名小学教师。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周围的同事们开始有人给杨茹介绍男朋友。但是,无论男方的条件多么好,她就是不同意,其实她心里早就有人了,那就是谭阅之。小时候谭阅之待她那么好,杨茹觉得他们就应该在一起。
其实,谭杨两家大人根本就没有谈过此事,他们两人也没有谈过恋爱。那时候早恋很丢人,家里学校都明令禁止。谭阅之当兵以后,他们更是连面也见不着了,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也没有通过信,可杨茹心里就是认定了谭阅之。
谭阅之考上大学的时候,回了老家一趟。杨茹即兴奋又惴惴的,远远地望着他,心里涌出无限的甜蜜。谭阅之又长高了一截,身材更加挺拔修长,一身军装更是引人注目,举手投足都帅到家了,杨茹对他更加的迷恋。
但是谭阅之好像很忙,亲戚朋友同学都来家里祝贺,他忙于应酬,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杨茹没有和谭阅之相见的机会,加上她从小就很腼腆,所以不敢靠前和谭阅之讲话。想见谭阅之,又怕见谭阅之,纠结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有一次杨茹看见谭阅之一人回来,她就假装出去,与谭阅之走对面。谭阅之叫了一声:“小茹。”杨茹竟然不敢答应,慌忙地跑开了。回家后,杨茹又懊恼又后悔,趴在床上把头埋起来,对着枕头狠狠地捶了一顿。
说起当年的恋情,谭嫂子的脸色绯红,一双长眼眯成了一条缝儿,显得更是可爱,沈兰不禁暗想:恋爱让人美丽!都过了几十年了,谭嫂子的爱情仍然滋润着她。此时的她甚至可以说很迷人。
谭阅之走的时候,杨茹想送他一点东西,可送什么又成了她的心病。想了很长时间,不能太贵,太贵了那意思就太明显了;还不能太便宜,便宜了不能表达心意;这个纪念品还要有意义,最后决定买只笔吧,想让谭阅之用这支笔给她写信。买好了,又不知道怎么送给他。看到他,杨茹心里就咚咚乱跳,拿着东西就是不敢上前给他。眼看谭阅之就要走了,杨茹还是一筹莫展。姑娘家的心事还不能告诉其他人,连一个出主意的人也没有,杨茹只有自己心里难受。
一天午后,杨茹瞅准了谭阅之一个人在家,就装着找他妹妹,在谭阅之家门口喊了两声,他妹妹当然没有应声,这回谭阅之出来了,告诉杨茹妹妹不在家。杨茹深吸一口气,拿出那支笔,往他手里一塞说:“送给你。”扭头就跑了。
“哎呀,你都累死我了。”沈兰站起来,活动一下坐麻了的脚。“还是没挑明呀!”
“我来挑明呀,我是姑娘家的,不好意思的。”
“你不挑明,我看看汤去了!”沈兰到厨房看看鸡汤,差不多了,就关上了火。她给谭嫂子盛了半碗,加上香菜、蒜苗、鸡精、盐,端了过来:“嫂子,尝尝怎么样。”
谭嫂子说了这么多话,大概是渴了,就端过碗来,喝了一口:“真好喝!你怎么这么会做饭啊,好喝!怪不得你哥夸你呢!”
“真的吗?”沈兰暗想,从来没有听见谭老师夸自己啊,就蒙我吧。
“真的真的!”
“我做饭,都是跟我老公学的。在我家,轮不着我做饭。不过他不在家的时候就得我做了。”
“哎呀,有一个会做饭的老公真好,可以帮你。”
“帮什么呀,人都没了。谭老师也会做,我来的那天,他还做了糖醋鱼,说你爱吃呐!”
“嗨,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他就那一个菜做的还马马虎虎,其他的就不行了。”
“啊,是吗!”
“平时都是在部队吃食堂,哪会做饭呀!我们在BJ安家以后,俩人都不会做饭,就常常吃食堂。食堂的饭吃久了,就不想吃了。知道我喜欢吃糖醋鱼,他跟那食堂的师傅学着做。第一次给我做糖熬过头了,都苦了。头回做饭,还得表扬呀,就说好吃!从那以后,只要在家,就给我做糖醋鱼。我都吃腻了。”
“哈哈,美丽的误会!”沈兰说着,谭嫂子转眼就把汤喝完了。
“你不把心思说出来,他上学走了,你们更不好联系了。”歇了一会儿,沈兰意犹未尽,又接上了刚才的话题。
“是不好联系了,本想着送给他一支笔,让他给我写信的,可一年了都,人家一封信都没有写过。”
“人家不知道你的心思呀!”
“我是姑娘家,也不能先给他写信,我本来就腼腆,那种事情真的不好开口。我心里着急啊!”
“是挺急人的。那你们怎么结的婚呢?”
“我会哭呀,嘿嘿!”谭嫂子很可爱的扭了扭脖子,颇有点恶作剧成功了的得意。
杨茹继续讲述她和谭阅之的爱情故事。沈兰想,杨茹找她来可能就是想找个人倾述她的心声,这些最美好的回忆、最难忘的爱情不知在她心里憋了多久了,她急于与人分享。
谭阅之走后,杨茹每天都在思念中度过。怎么着才能和谭阅之取得联系,成了她的心病,人也更瘦了。正愁得不行的时候,机会来了,谭阅之的妹妹也考上了BJ的大学。两个闺蜜难分难舍,谭阅之的妹妹就要杨茹去BJ送她,杨茹赶紧的答应了。去BJ可以看到谭阅之啊,那一切都顺理成章了,杨茹有自己的心事。
杨茹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天见到谭阅之的情景。那天两个姑娘找到谭阅之学校的时候,谭阅之正在上课。军校不可以随便进出,她们就在门口等他。谭阅之从学校走出来的时候,远远地望着谭阅之帅气的身影,杨茹激动得都要哭了。
是的,军人把“帅”字练到了极致;演员把“优雅”演绎到了的极致;模特把“酷”炫到了极致;官员把“一本正经”秀到了极致。职业给每个人打上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连病也可以有“职业病”!
经历了基层部队的洗礼,又经过美妙音乐的熏陶,谭阅之历练得即帅气又文雅,俨然成了姑娘们心目中最理想的男友人选。
“嘿嘿,他就是帅!”谭嫂子丝毫不掩饰对丈夫的爱恋,得意的向沈兰炫耀。
“可以想象,别说是年轻的时候,现在的谭老师也很帅啊。”沈兰也附和着说。
“是嘛,你也觉得他帅吧!他带我们去玩,满大街的人都会回头看他,我们可骄傲了。我们一起去长城、故宫、颐和园,玩的可高兴了,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相处起来还是那么融洽。我觉得他还是原来的他,我们还和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
“我第一次看他演出的时候,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激动。我们来的第二天,谭阅之的学校为迎接新生举办了一场晚会。谭阅之请我们去观看。当他出场的时候,往那台上一站,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他简直太帅了。我紧张极了,既高兴又担心。等他演出完了,我已经是泪流满面了,他唱的什么,我都没有听到。你可能感受不到!只有最亲近的人才有那种感觉。那时候我完全把他当做自己人了,谁知道人家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自作多情!”谭嫂子自嘲的笑笑。
接下来,杨茹就高兴不起来了。一起玩了两天以后,谭阅之要参加学校的一项重要活动,就不能陪她们了。本来也没什么,他忙就算了,两个姑娘也能自己玩。可是,谭阅之却让他的一位女同学陪她们来了。那位女同学是舞蹈专业的,容貌非常漂亮,身材高挑,又会打扮,再配上一身军装,那气质美得没办法形容了。那时候的女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能不美吗!和她一比,杨茹自卑极了,好心情一扫而光,忍不住猜测那女同学和谭阅之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谭阅之要她来陪她们。杨茹刚一和谭阅之的妹妹说出心里的疑问,谭阅之的妹妹就很傲娇的说肯定是她哥哥的女朋友。
杨茹难过极了,那份羞涩的心思埋在心里,想问又不敢问,想知道结果,只怕是知道了结果,会更加的失望。她只能在心里瞎琢磨:他不会另找他人的,我们是从小培养的感情呀,再说他又待我那么好!可是又想,那个女兵那么漂亮,谁不喜欢啊!跟她一比,我就是丑小鸭,谁愿意要丑小鸭呀!可是,他要是喜欢别人,又干嘛待我好啊。觉得还是应该去跟谭阅之挑明了,免得自己遗憾。可是,谁去跟他说啊,我是姑娘家的,被拒绝了多丢人呐!心里好纠结,难受死了!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啊……
眼看就要开学了,杨茹该回家了。回家的那一天,谭阅之去火车站送杨茹,杨茹想干脆就和他说想和他在一起,可怎么也张不开口,谭阅之的妹妹又在旁边,所以杨茹就忍住了。
谭阅之把杨茹送到车上,又买了很多吃的,千叮咛万嘱咐要杨茹注意安全,那一刻杨茹觉得谭阅之就是她的男友。车开的时候,杨茹还是忍不住哭了。
杨茹回家以后,谭阅之只是在给家里写信的时候,问到杨茹是否安全到家了,却一封信也没有给杨茹写过。杨茹很难过,整天郁郁寡欢。
寒假的时候,谭阅之和他妹妹都回来了,他妹妹就整天和杨茹腻在一起。有一天,谭阅之的妹妹神神秘秘的来杨茹家找她,拿了那个女孩儿的照片跟杨茹炫耀:“这是我未来的嫂子,漂亮不?我们全家人都很喜欢!”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杨茹整个人傻了,灵魂也出窍了,能做的就只有哭了。
大过年的,杨茹整天窝在家里掉眼泪。杨茹的家人很奇怪:这孩子怎么了,但是怎么问也问不出原因。杨茹的奶奶寸步不离的守了三天,才弄明白,原来是因为谭阅之有女朋友了。奶奶笑了说:“我们小茹长大了,有心上人了。”就扭着小脚到谭阅之家找谭阅之的妈妈。没想到,谭阅之的妈妈一口就给回绝了,说他儿子有女朋友了。杨茹彻底的绝望了,连饭也不吃了,人都虚脱了,整天迷迷糊糊。
杨茹的妈妈看女儿都快不行了,不得已也亲自到谭阅之家去说,谭阅之的妈妈才松口:那就看儿子的意思吧。
谭阅之终于知道了杨茹的心思,到杨茹家来看她了,但是杨茹已经迷迷糊糊的什么都不知道了。谭阅之看着杨茹虚脱的样子掉下来眼泪,犹豫了几天还是答应了和杨茹的婚事。
结婚的那天晚上,谭阅之把自己灌得不省人事,他不喝酒的,唱歌的要保护嗓子,但是他太难受了。
“我想当时他肯定是舍不得那个女同学,但他又可怜我,不得已才答应的吧。我硬是给自己包办了婚姻。唉……我不应该的!”回忆触动了谭嫂子的内心,她红了眼睛。
谭嫂子哭来的爱情并不美好,沈兰听得有些难过,不知为什么隐隐地为谭阅之感到遗憾。
这时,谭阅之打来电话,告诉妻子要出差,可能明天回来。沈兰借机起来活动一下,大口的吐了几口气。
沈兰不再想听谭嫂子的故事,就到厨房准备午饭去了。
喜欢岂敢与君绝请大家收藏:(321553.xyz)岂敢与君绝艾草文学阅读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