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这里曾经被大火烧的面目全非
傅骊山穿着朴兰初的拖鞋,有些小了,朴兰初弯腰看了下:“傅先生,您等一会,我进去给您拿一双拖鞋。”
他拉住她:“不用了。”
朴兰初没有坚持,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不,确切的说她是个女人,已经结婚了不是么?
虽然,她的眉眼还有女孩的娇羞。
傅骊山还是脱下她的拖鞋:“太小了,不合适。”他快步往大宅走去,走的好急,仿佛有什么在后面追他一样。
傅骊山一夜无眠,他早就习惯了,一夜没有睡意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二天,他换好衣服就下楼吃早饭。
在餐厅坐下,从厨房里传来了一个声音:“陈姐,是这样吗,把花生这样磨成粉么?要不要再放一点芝麻,这样会香一点。”
他听得出来是朴兰初的声音,无意中往厨房看了一眼,她正和陈姐在一起做早餐,她的背影真的,他强迫自己扭过头不看她。
陈姐见傅骊山已经来了,急忙端着托盘走出来,把白粥放在傅骊山的面前:“二少,您起来了?今天是谢太太帮我一起做的,您尝尝。”
傅骊山一般只吃白粥,只见今天的白粥上面放着一小撮花生和芝麻碎。
“二少,要不,我还是给您换成白粥吧!”陈姐见他没动筷子,她知道傅骊山对食物有几乎严苛的要求,就是一成不变,每天早上都是白粥加小菜,苦行僧一样。
这时,朴兰初从厨房里走出来,用厨房纸擦着手,她穿着湖蓝色荡着荷叶边的衬衫,下面是一条同色的裙子,比起穿黑色的她,更加动人。
“傅先生。”她轻声打着招呼:“早。”
“嗯。”傅骊山埋下头:“不用换了。”
他吃了一口,花生碎和芝麻是用糖炒过的,非常非常香,而他也有好久没吃过甜的粥了。
朴兰初坐在他的对面,也喝着一碗和他同样的粥:“希望您不觉得我乱插手您的早餐。”
“不会。”他专心致志喝粥:“来过海市么?”
“没有。”
“今天让罗秘书陪你到处走走,我尽量晚上回来一起吃晚饭。”
“不用打扰您,您忙您的就好。”
每吃一口,那个人的影子在傅骊山的面前就更清晰一点。
她也曾经这样做过,又一次他发烧,口里寡淡,但是医生又交代了不能多吃油腻的味道重的东西。
所以,她就在厨房里折腾了好久,用炒香的黑芝麻和花生磨碎了拌在白粥里给他吃,又香又甜的,竟然十分开胃。
味道一模一样,傅骊山吃完了,抬起头,浅而淡的目光从她脸上快速滑过。
“我吃完了,你慢用。”说着,他就走出了餐厅。
罗珊今天带朴兰初去海市著名的一些景点转转,比如白沙滩。
沙滩上的沙子是纯白的,白的像雪一样,所以很多游客慕名而来。
只是,去白沙滩的必经之路,是萧家的那片废墟。
朴兰初一直看着窗外,罗珊就坐在她的身边。
她知道,傅骊山的感觉是最敏锐的,他不会把随便什么人都当做是她。
眼前这个女人,年轻的只能称作是女孩。
不过二十四五岁的样子,齐耳的短发,纤细雪白的颈脖,系着一条淡蓝色的丝巾,随着风飘扬。
她的眼睛很美,不说话的时候,有水光在眼里流动一样,罗珊知道,之所以傅骊山会让她住进傅家,也是因为这双眼睛。
车辆从废弃的萧家大宅门口缓缓而过,罗珊留意着她的表情。
她一直很平静的眸子中,似乎有什么在眼中一闪而过。
罗珊突然开口:“这里,曾经是海市除了傅家之外的另一个大家族。”
“哦。”她淡淡地回应,似乎瞬间就恢复了正常,也似乎刚才的情绪波动只是罗珊的多疑。
罗珊仍然专注地看着她:“五年前,在一个夜晚,被一场大火烧成了灰烬。”
“是么?”她回过头,脸上已经看不出任何表情:“那真遗憾,希望没有人伤亡。”
“很不幸,死了四个人。萧家的两个主人,姐弟俩,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迈的家工。”
“哦。”她轻叹了一声:“也许,这就是命。”
罗珊不再说话,也把目光投向窗外。
萧家的围墙当年已经烧塌了,就能想象出当年的火势有多大,所以园子里的一切都能看得见。
包括残桓断壁,包括长的比人还高的野草。
深秋初冬了,这里也没有因为冬天要来了而枯萎,仍然是草木繁茂。
车辆有意开得很慢,这是罗珊事先吩咐的。
她知道,傅骊山让她陪着朴兰初的用意,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是她却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不过,她再也没有在朴兰初的脸上看出什么端倪,朴兰初甚至连问都没有问一声。
车子开到了白沙滩,朴兰初在路边就脱了鞋。
罗珊不禁提醒她:“谢太太,天凉了,我们在沙滩上走一走就好了,不要下水。”
“我就在水边走一走。”她微笑着对罗珊说:“你知道,新加坡的海水都是温热的,我还没试过冰冷的海水。”
“有些东西,没试过也没什么遗憾的,因为冰凉的海水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朴兰初浅浅一笑,把鞋放在路边,赤着脚往沙滩上走去。
罗珊只好跟着她。
海边风大,把朴兰初的头发给吹乱了,罗珊就站在她的侧面,突然看到在她的耳朵后面有一处很明显的疤痕。
她心惊了下,还想看个仔细,可是朴兰初伸手将头发捋平,罗珊只好转过头不便多看。
“谢太太。”罗珊不是没话找话,她今天出来是有任务的:“听说,您的小名叫做伍儿,真好听,怎么来的呢?”
“哦。”朴兰初一边走一边告诉她:“我排行老五,两个姐姐,两个哥哥,我是第五个,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原来是这样。”罗珊了解地点点头:“您家人丁兴旺,真令人羡慕,您瞧,傅家这么大的地方,除了我们这些下属,主人也就傅先生一个人。”
“哦,傅先生家里的事情,我也略知一二。”朴兰初整理着被风吹乱的丝巾:“傅先生的大哥很多年前去世了。”
“对,至今快六年了。而且,他的太太在五年前去世了,就在我们刚才经过的那个废宅里。”罗珊似不经意地诉说,其实她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朴兰初。
不过,罗珊失望了,她从朴兰初的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朴兰初只是礼貌性地叹了口气:“真是太令人悲伤了。”这句话,没什么温度,就是纯客气。
罗珊换了个话题,继续向前走去。
“都说谢先生是大慈善家,谢太太真是幸福,能够嫁给谢先生。”
朴兰初没有回答她,在海边站住了,粗粝的湿咸的海风吹在她的脸上,风又吹乱了她的头发。
罗珊又一次往她的耳后看去,不仅是一边,两边的耳后都有浅红色的伤疤,看那个伤疤的颜色应该是陈年的旧伤,而且非常像烧伤。
罗珊也知道自己想的有点多了,也许是受傅骊山的影响,她竟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除了外表不是,而内里就是那个人。
即便她努力掩饰,从萧家门口走过也装作镇定若无其事,但是她眼中一闪而过的伤痛,罗珊发誓她捕捉到了。
她为她这个念头感到惊恐,怎么可能?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傅骊山有这个想法很正常,她怎么能有?
“我们往前走吧!”朴兰初朝罗珊微微一笑,就率先往前走去。
电话响了,罗珊今天没去公司,把公司的事情临时交给了副总,今天电话打过来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
她看了一眼走在面前的朴兰初,一面接通了电话。
副总在向她汇报公司的事情,她一边听一边目光追随着朴兰初。
“罗总,薛总的秘书小齐刚才打电话来,说标杆酒店找了一些土著人来做了一个推广的活动,安排下本周末。”
“土著人?”罗珊一听到薛燕妮的名字头就痛,她虽然是标杆酒店的副总裁,但是业务方面都是罗珊在盯着,她除了乱搞几乎不能做什么,而且经常弄一些惊世骇俗的东西出来,有时候办一个什么马戏团派对,真的弄一个马戏团到酒店来,一只猴子跑丢了,钻进了客人的房间里,把客人吓得躲进衣柜里不敢出来。
罗珊按着太阳穴:“千万不要同意,就说酒店的推广事项现在都要通过傅先生,上次那个马戏团就弄得鸡飞狗跳,现在弄来一个土著人部落,万一是个食人族,那真是麻烦大了。”
“是,罗总。”
罗珊交待完,挂了电话往前看去,只见前方空无一人,本来今天就不是双休日,再加上天气寒冷人就很少,所以沙滩上原本就她们两个人。
可是,现在却变成了她一个人。
朴兰初呢?罗珊一边向前跑一边大声喊着:“谢太太,谢太太!”
除了呼呼的海风声,根本没有人应她,沙滩上没遮没挡,人能到哪里去?还能凭空消失掉?
罗珊冷汗出了一脑门,被海风一吹冷飕飕的。
如果朴兰初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们怎么跟谢桥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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