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古怪的女巫纳特梅从那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春天到了。
葆丝知道找瑞德的事不能着急。她自己出不上力,而上回那个女巫明显不知道汤姆跟她还有一个孩子。就像她想的那样,汤姆不会把瑞德是他的儿子的事告诉别人。
这样瑞德现在应该还很安全。
不管他在哪里,只要照顾他的人不知道他是汤姆的儿子,他就没有那么危险了。
她也警告自己,无论什么时候,就算被人发现瑞德是她和汤姆的儿子,她也不能表现出一丁点的在乎。她要表现得就像瑞德完全不重要。
她把剩下来的钱存进了银行,她发现这是她第一次想过把钱存在银行。以前她都是宁愿把钱藏在家里,好像她时刻准备着带着所有的钱逃走。
——汤姆死了。或者说他‘应该’死了,虽然她还没有认真去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应该已经放松下来了。她真的开始考虑在这里安家,慢慢开始平静的生活。
她在教会医院里担任一个主任,这份工钱足够她生活。其实就是打杂的。她不是护士,不能帮医生干活。也不是神职人员,不负责医院的管理工作。但是事实上她每天都忙得团团转,玛丽亚修女似乎并不愿意长久的留在医院里,听她的意思,她更想尽快回到修道院去。
她最近正在拼命的游说葆丝当修女,她怀疑她是想把教会医院的事都扔给她来干。然后她就可以回到修道院去,继续侍奉上帝。
葆丝完全可以理解她为什么想这样干,如果有一个地方,每天只需要在一个地方发呆就有一日三餐吃还不用干活,她当然也愿意永远留在那里。修道院到底不像教堂那样,有那么多的信徒天天去找上帝告解。
——这些全都是葆丝自己猜的,毕竟她没去过修道院。
她现在受了洗,得赐了教名,医院里的每个人都叫她‘安’。
“安,你的丈夫死了,我知道你非常伤心。但是上帝的爱是永恒的,伟大的,祂永远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抛弃你,永远爱你。”
从玛丽亚修女的神色中,葆丝看得出来她完全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只要投入上帝的怀抱,就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宽厚的爱。
葆丝只能客气的拒绝了她,并含蓄的告诉修女,邻居正在为她找第二个丈夫呢。
修女很失望,她没有放弃,继续说服葆丝:上帝的爱比世俗的爱更好。
自从葆丝为汤姆举行了那个相当费钱的葬礼之后,不知怎么回事,在邻居中传说她从她那当海员的丈夫手里继承了很大的一笔遗产。她后知后觉的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她发财了。
然后,她还是非常年轻的,又没有孩子——她没有告诉别人瑞德的事,她又这么有钱,现在没有丈夫,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寡妇,哦,她是多么需要一副坚实的肩膀来支撑她悲惨的人生啊。
——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跟她说的。
她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这么受欢迎,而且在她的身旁,居然有这么多找不到像她这样合适的妻子的未婚男人。
葆丝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穿着黑色或其它暗色的裙子,过起了寡妇的生活——她以前可真没这么想过。她以为给汤姆举行过葬礼之后,这件事就结束了呢。结果她现在发现,她跟汤姆联系的更加紧密了。这里所有的人都开始叫她‘里德尔太太’,所有人都认为她正沉浸在丈夫去世的悲伤之中,每个多愁善感的邻居都来陪伴她,安慰她,不使她感到寂寞。
——然后每位夫人都会在她面前哭起来。
她也只好跟着擦泪,说两句她是多么的思念汤姆,多么的离不开他,他们曾经是多么的快乐、幸福、恩爱。哦,她可怎么活啊?连小甜饼都不能让她快乐起来了。
——当然,她现在没有打算再婚。她想她已经尝够了不经过慎重考虑就结婚的坏处。
所以当邻居热心的带着一个又一个或地中海或不是地中海的穿着格子西装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时,她只能不停的哭泣着怀念她的‘前夫’汤姆。
“我是多么的爱他!我不能相信他就这么离开了我!呜呜呜……”当她哭得头都抬不起来的时候,邻居只得带着她们的亲戚、朋友、叔叔家的儿子离开了。
当初她从汤姆身上摸来的那些东西,她也已经抽空看过了。那个上面有一块黑色的石头的戒指应该就是复活石,它现在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
——因为她看到它的时候,并没有听到一个声音不停的让她戴上它。
她猜,汤姆还没有机会对它做什么。她把它放在了旧饼干盒里,跟旧钥匙、顶针、钮扣、针和线放在一起,里面还有几便士旧硬币,它在里面一点也不起眼。
那把匕首也看不出什么来,倒是上面的几颗硕大的宝石让葆丝有一刻想把它们给撬下来拿到当铺去——整把匕首拿去的话,担心会惹出什么麻烦来。
只那个被她当成小钱包的小黑布包,看着也就半个巴掌大,不知道用的是什么布,袋口用一根粗线收口,可是里面不知道装着多少的巫师金币!
当时她只是把它颠倒过来对着枕头被子那么一倒,哗啦啦金币就像再也倒不完一样掉出来!眨眼间就铺满了整张床,而且看起来不知道还有多少在里面,吓得她赶紧重新装了回去。一把把沉甸甸的金币捧在手里,葆丝心里非常的满足。
她真心的感激汤姆,这些都是他留给她的。做为一个丈夫——不考虑他身为巫师的那一面,他还是非常称职的。
最后的两样东西也是放在那个小黑布包里的,是两个笔记本。其中一本她一眼认出正是她自己的,另一本的第一页写着一个名字:‘汤姆·里德尔’,而在它的背面封底有一个小小的章,上面印着:‘伦敦沃克斯霍尔路报刊经售人皮斯’。
——这是那本神奇的笔记本吗?
她好奇极了,现在汤姆已经不在了,那它还会有作用吗?或者汤姆正在努力想办法复活?她应该毁了它吗?
她拿着这个看起来很旧的笔记本想了一天。
不,在她没有找到瑞德之前,她不能把这个笔记本交出去。她相信这本日记可以能她一些启示——它一定知道汤姆的秘密,因为它就是汤姆。
她先是试着在上面洒了些墨水,她啧了一声,转身去找抹布,等她拿着抹布回来后墨水已经消失了。
她‘奇怪的’翻了几页看了看,耸耸肩就像是她自己搞错了一样。然后她坐下来开始写‘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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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3月14日
今天,我去墓地看汤姆了,我还给他带了一束花。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相信他已经离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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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日记没有变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
她每天都在上面写上几句话,述说着她对汤姆‘失踪’或‘死亡’的不安和无法相信,以及她对他的思念。
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来过之后,她过了几天才把这件事写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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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说她是女巫。汤姆也告诉过我他是个巫师,可是我从来没当真。我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
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师的魔杖还是什么的,攻击了我。她说汤姆失踪了,我想从她嘴里问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却突然消失了。
我喝了汤姆留下来给我的药,我想,汤姆说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现在在哪里呢?
他真的死了吗?
还是被其他的巫师抓走了呢?
希望那个女巫能再来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
我想知道汤姆有没有可能还活着。
如果他真的还活着,那我将再也没有什么别的要求了!
愿上帝保佑汤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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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几天,在一个深夜,她再次坐在书桌前对着日记本抒发她对汤姆的爱情的时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惊呼一声,接着那一页缓缓浮现出一行优美的几乎可以当成标准的书写体英文。
——她可是从来没写过汤姆写下的任何一句话或一行字。看来他的字写得不错。
‘葆丝。我是汤姆。’
葆丝停了十分钟才继续写:
‘汤姆?这是我在做梦吗?还是魔鬼的游戏?不管是什么,感谢上帝让我还能见到你!汤姆,汤姆,你怎么能离开我?’
‘葆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更多吗?我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的。我的小可爱,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
葆丝盯着那个‘小可爱’看了一分钟,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要么是汤姆还没想起来她是谁,要么就是他在制作这本日记的时候早把她忘干净了,那时他们应该还没有在小汉格顿重逢。她个人认为是第二种。
‘汤姆!汤姆!’葆丝实在写不出更肉麻的话了,只好一直写他的名字,这更显得她的激动,不是吗?
然后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从重逢以来的所有事都写出来了。这个重逢指的是他们在医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个‘失忆’的人呢。
当她写出他们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明显感到日记中的汤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继续给她写回话。
她当然又是一通的使劲叫他的名字。
‘汤姆!汤姆!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了呢?别再离开我!’
日记中的汤姆开始诉苦。
‘葆丝,我的葆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可是我现在非常的虚弱,如果可能,我愿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离。’
哦,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葆丝接下去写道:
‘那么我怎么样才能帮助你呢?汤姆,汤姆,我多想快点见到你。’
——是的,她确实想见到他。哪怕是日记本中的他,这种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见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区别在于她期待着见到瑞德并狠狠的亲吻他,而见到汤姆之后,很难说她是想狠狠的打他还是再给他一枪。
她等着他说要带她到日记中去,两人好见面。结果过了很长时间,他却写下一个地址。
破釜酒吧。
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
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
“嗨,夫人,你是谁?”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
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
他殷勤的领着葆丝穿过酒吧,从后门出去,绕过几个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墙前面。他对葆丝做了个鬼脸,几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里的魔杖在墙壁上点了几下,墙壁应声滑开,一条全都是戴着尖顶巫师帽,穿着巫师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现在她的眼前。
葆丝无法控制的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看到一个两个巫师和看到一群巫师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么,要我领您去书店吗?”这个也叫汤姆的男巫可比另一个汤姆可爱多了。
葆丝对他微笑了一下,说:“谢谢,不用了。有人都给我写清楚了。”
汤姆给她列出了长长的一条购物单,有一些在对角巷买,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话说:‘你只要走到对角巷的尽头,有另一条小路,上面还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可他却一句也没提那里对麻瓜是多么的危险。
——汤姆啊汤姆,你果然是汤姆!
葆丝记下来了却并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
她先买了一些魔药,从邓布利多留下来的药看,巫师的药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后找了一家巫师裁缝店去订做巫师袍——入乡随俗。如果她今后要常常来这里,穿得更像这的人对她有好处,她可不愿意总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看。
那个女巫的裁缝师傅让她过半个小时再过来,到那时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惊讶极了,巫师都是这么快吗?那他们的生活可真方便。
在她看来,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么的有趣,而她的钱包里有汤姆留下的大笔的金币,她可以买下这里所有的东西,只要她喜欢。这让她蠢蠢欲动。
不过最后,她还是只买了汤姆要她买的那些。
她不知道汤姆让她买的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有一些魔药的作用看起来很奇怪。她问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
他说:‘等到那个女巫再来的时候,你想办法请她喝一杯茶,然后问她问题。’
葆丝顿时觉得手中的魔药瓶子沉重起来,而且她觉得汤姆这个计划显得有些过于粗暴和急切,他就没考虑过如果惹恼了纳特梅·英唐崔斯,可能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吗?
当然,她没有期待这他会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现在只是一个笔记本,他就不怕那个女巫一怒之下烧了他吗?
——可能只是错觉,但她渐渐觉得日记本中的汤姆,有些过于年轻了。
他不够稳重,就像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汤姆,他要做什么,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儿院中其他的人怎么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儿院的嬷嬷们会不会讨厌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当成是示威。
就像现在,他恐怕是根本没有考虑过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会对他做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后从她口中问出关于他的更多的消息。
——葆丝知道的还是太少了。她对他在巫师世界的事一无所知,她所能给他的所有的信息就是他们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孩子,他每次回来都会给她钱,一走就是四五个月之类的。这对他来说远远不够。
而且对日记里的汤姆来说,那个女巫只是一个陌生人。他对她没有丝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这样干。
葆丝想拖延几天,等她想出一个好办法来,至少不能在没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汤姆的计划害死自己。她借口无法找到那个女巫,只能在家里干等。汤姆却开始着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质问她:
‘葆丝,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说的那么爱我,那就照我的话去做!!找到那个女巫!把她带来!’
这个小白痴!只会命令别人!
葆丝一边生气一边在日记里哭诉哀求:
‘汤姆!汤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在这种艰难的拉锯中,在五月的一个深夜里,纳特梅·英唐崔斯终于再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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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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