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里之前,英灏亨从来不知道自己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城市里,居然有这样一条既狭窄脏乱又喧闹嘈杂的街。街道呈诡异的梭子形,两头窄,中间宽,鼓起的这一块驻扎着各种各样的店铺。
司徒笙熟门熟路地拐进一家灶火旺盛的餐馆,从黑漆漆的角落拎了两张塑料凳子出来,一张丢给英灏亨,一张垫在自己屁股下面,从门边的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其中一罐丢给英灏亨。
英灏亨嫌弃地说:“喝啤酒容易形成脂肪肝,导致心力衰竭、肝硬化,降低人体反应能力……”
司徒笙道:“你家住在卫生局?”
“我只是提醒你。”英灏亨说着,拉开易拉罐,喝了一大口。
司徒笙从别人桌上端来一盘花生,一盘鸡爪。
英灏亨惊讶地看看他,又看看被劫食的客人,那客人笑眯眯地继续嗑瓜子。
“他欠你钱?”
司徒笙道:“他是这里的老板,这两盘一会儿会算钱。”
“这两盘都是半份。”
“是啊,所以他算钱的时候一定会算得很开心。”
英灏亨:“……”他开始怀疑司徒笙的智商是否徘徊于及格线。
两人默默地喝酒,默默地剥花生,默默地啃鸡爪。
司徒笙因为感冒,懒洋洋的,不想说话。
英灏亨是放松,反倒没什么说话的欲望。
两人喝掉了六罐啤酒,都有些撑。司徒笙站起来道:“到此为止吧。”
英灏亨道:“明天再联系。”
“为什么明天要联系?”司徒笙居高临下地瞪着他。
英灏亨慢悠悠地剥掉最后一颗花生,塞进嘴里:“因为陷害张维朝的黑衣人没找到,绑架张维朝的人也没抓到,宋春林还在失踪。”
司徒笙道:“可是这不关你的事。”
“我好奇。”
“地球以外有很多未知领域需要好奇心旺盛的人去探索,你怎么不去?”
“你去了,也许我会跟着去。”
司徒笙甩了一张五十元在桌上,扭头走人。
英灏亨大步流星地追上去:“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后天晚上有没有空。”
司徒笙道:“没有!”
“飞翔大酒店,金色年华包厢。”
“说了没空。”
“鲍鱼、鱼翅任点。”
“……几点?”司徒笙停下脚步。
“七点。”
司徒笙没好气地说:“这么晚?难道去吃鲍鱼之前我还要买个馒头填填肚子吗?”
英灏亨道:“你可以早点去。”
“那还差不多。”
“我会让服务员准备好馒头,不用你另外买。”
“……”
明知道没什么好说的,可英灏亨见司徒笙头也不回地走,心里隐约不舒服,又追了两步:“你不问为什么请客?”
司徒笙嗤笑一声:“鲍鱼鱼翅任点明显不是你的作风,既然不是你请,为什么要问你?”英灏亨贴在张维朝门口的那张便笺纸写得很清楚,是江诚业请客,当他没看见吗。不过,江诚业是远江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英灏亨的舅舅,也是宋春林昔日上司,张维朝现任老板,他请张维朝理所当然,为什么要请自己?
难道是英灏亨自作主张借花献佛?
算他有良心。
想到后天能大吃一顿,司徒笙好心情地擦着鼻涕。
司徒笙在家里休养了两日。托福于野兽一般的修复能力,当他出席江诚业的宴请时,身体已完全康复。于是,他西装笔挺,人模狗样地出场,让酒店服务员都为之眼睛一亮。
有几个人还聚在一起悄悄地问这是不是明星。那一双双带着惊艳的眼睛,让司徒笙觉得自己冒着因使用过期发蜡而秃头的风险,把造型打造得油光锃亮还是值得的。
金色年华包厢显然很金,很华。
不同于大堂服务员的大红长旗袍,包厢里的服务员穿的是浅黄色沟金边的中袖短旗袍,人人身材婀娜,个个容貌娟秀,笑容婉约,回眸一望,竟有几分江南气韵。
一块手帕贴在司徒笙下巴上。
司徒笙一动不动地看着门框:“没想到你有随身带饭兜的习惯。”
“谁让我是你的朋友呢。”话一出口,英灏亨暗暗吃惊。他从小到大,老师给的评语都是性格孤僻,连亲生父母都认为他喜怒无常,难以接近,要成为他的朋友,必须过五关斩六将,还得时时提防,免得一不小心得罪了他,被他踢出局。而像司徒笙这样,认识几天就成为他朋友的绝无仅有。
“我什么时候变成你朋友的?”
司徒笙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纠结,侧头瞪了他一眼。秀美的眼眸瞥过去时,仿佛带着丝丝春意,让英灏亨浑身一酥,把心里的那点儿计较和不甘都抛了开去,于是隔着手帕托住他下巴的手向上按了按:“不是朋友会做这种事?”
司徒笙道:“还有一种人,奴仆。”
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英二少生平第一次被人叫奴仆,不但不觉得受辱,反而十分新鲜,侧身挡住正要往里走的司徒笙的去路,慢条斯理地折着手帕道:“哦,那你想要我做什么呢?主——人——”最后两个字特意拉了长音,故意营造出暧昧的气氛。
亏得这里的服务员都是专业服务员,即使听到了也装作没听到,依旧自顾自地布置餐桌。
司徒笙道:“端茶递水捶肩敲背是最起码的,鞍前马后赴汤蹈火别拖拉,挨得了打,受得了骂,主人不高兴,自己切腹自杀绝无二话!”
英灏亨道:“你出个价吧。”
“你想赎身?”
“我想买你。”英灏亨微笑道,“尽管长在红旗下的我对奴仆奴隶之类的词汇深恶痛绝,但是,你推销得很成功,我被打动了。你开个价吧。”
“一千万?”
“两千万?”
“五千万?”
“……”二款就是二款,这财大气粗暴发户样,真是每分每秒都让人想跪舔!这时候,司徒笙开始感激某人单方面制定的不许他接受沈玉流和英灏亨接济的规则来。要不是有这一条,难保自己听到“五千万”的时候不会将膝下黄金献了出去。
“你不用说了,”司徒笙淡定地摇摇手指,“我不是随随便便为钱财折腰的人。”
“我记得你说过,安徒生事务所的宗旨是让童话变成现实。这世界上没有你们做不到的事,如果不做,不是因为不能做,而是因为钱给得不够多。所以,你打算为你自己标多少钱?”
司徒笙道:“在五千万后面加两个零。”
“五十亿?不贵。”
司徒笙扬眉。难道英灏亨真的有这么多钱?难道英灏亨真的要拿出这笔钱买自己?虽然,这笔钱不能算在黑衣人的赌约里,但完全可以打进自己的银行账户!
“你打算一次结清还是分期付款?一次结清的话,给你打八点五折。”
他看着英灏亨的眼睛闪亮闪亮的,让带着玩笑心思的英灏亨蓦然有几分心动,沉声道:“五十亿,你真的卖?”
“卖!”司徒笙说得很大声,不给自己任何后退和反悔的机会。
“那你可要上当了。”中年人低沉浑厚的笑声从门外响起。一个微微发福的儒雅中年人笑眯眯地从门外进来,面容与英灏亨有点相似。
“舅舅。”英灏亨不冷不热地喊了一声。
江诚业不以为意,依旧笑眯眯地说:“我一会儿没看着你,就跑来这里坑小朋友呢。”
身为当年的千王,他居然会被坑?
司徒笙很想仰天“哈哈哈”三声。
江诚业道:“他要是真的成了你的奴仆,你让他把五十亿打回来,他就得乖乖地打回来。这笔生意他太不划算了。”显然,他偷听了很久。
司徒笙觉得他们对奴仆诚信度的认知大概存在一些差异。
英灏亨道:“这是我和他的事。”
“心情不好?”江诚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英灏亨撇撇嘴,没说话。在家里,江诚业应该算为数不多不让他讨厌的人,但今天不知道怎的,自己有点看他不顺眼,认为他的存在太多余了。
江诚业没发现他的小心思,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将人往包厢里一带,解除了三人堵在门口的尴尬。
三人落座,自以为是来蹭饭吃的司徒笙主动自我介绍。
江诚业笑道:“我知道你,司徒笙,是安徒生事务所的老板。”
司徒笙摸出一张名片,恭敬地递过去:“请多多指教。”
江诚业若有所思地问道:“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吗?”
“当然。”司徒笙眼睛一亮。黑衣人说不能算英灏亨的钱,却没说不能算江诚业的钱。远江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相信这是一头慷慨的肥羊。
英灏亨夹了一个馒头给他。
司徒笙:“……”他居然真的准备了馒头,居然真的夹给了他!
英灏亨见他看向自己,好心情地解释道:“你刚才的眼神看上去很饥渴。”
司徒笙:“……”他刚才的眼神正对着江诚业,江诚业现在还坐在这里,用“饥渴”形容他的眼神会不会太用词不当了?
江诚业低头看了看手表:“张维朝这小子,和他的叔叔一样,总爱迟到。”
听到“张维朝”三个字,司徒笙竖起耳朵:“江董事长还记得他的叔叔?”
“记得,怎么不记得,老张、张国栋嘛,老员工了。他过世前,我还去看过他。”江诚业摇头叹息,“老张这个人,有点固执。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人家结婚了,他就非卿不娶,耽误了一辈子,到人走的时候,都没有个伴儿在身边。好在还有张维朝这个侄子给他送终,总算不孤单。”
司徒笙问道:“张维朝从小就跟着他叔叔吗?他的父母呢?”
“他的父母早就移民了,他是老张得了重病以后才出现的,很有孝心的一个年轻人。”
司徒笙道:“然后就进了远江实业?”
江诚业道:“他进远江实业和老张没有关系。是后来他根据老张的遗嘱找老张的旧同事,我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在这之前,他已经是远江实业的员工了。”
司徒笙故作好奇地问道:“老张的遗嘱到底说了什么?为什么之前不找,非要在过世之后才联络旧同事?”
江诚业道:“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张维朝,后来才知道老张留了一笔钱,数目不多。给张维朝嘛,对事业没什么帮助,所以想给他以前的那些老同事,算是一点心意,也希望他们看在自己的情分上,以后能照看张维朝这个后辈。”
司徒笙叹气道:“他真是用心良苦。”钱不多,却是遗产,任何人收到之后,对张维朝都要刮目相看。这个张国栋,为了张维朝也算是机关算尽。但张维朝显然另有打算。
他陷入沉思,嘴里被英灏亨塞了一口海草。
司徒笙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英灏亨道:“好吃吗?”
司徒笙不知道他想做什么,下意识地点点头:“还不错。”
英灏亨夹了一筷子给自己:“古代皇帝吃饭,都有试菜的。”
“……”
拿他当太监吗?
司徒笙不甘示弱地微微一笑:“找人试菜是怕江董事长对你下毒?”
江诚业也不尴尬,跟着问英灏亨:“找人试菜是怕我对你下毒?”
英灏亨道:“你们才是甥舅吧?”
江诚业哈哈大笑:“我倒希望他是,好过每次热脸贴你。”“冷屁股”三个字他实在说不出来,也就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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