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士清和王超之间这氛围,旁人又不瞎,当然瞧得出来是不能硬往一块儿凑。
这么一来,方士清待了一小会儿,反倒有了冠冕堂皇提前走的理由。郑秋阳也只当他是不乐意和那个“亲戚”打交道,口头上约了有空再一块玩儿,送他到门口看他开车走远了才回去继续玩。
路上他把车开得飞快,忙活了一整天,现在就想泡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上床睡觉。
结果到家一开门进去,客厅里传来电视机的声音,鞋柜几双男鞋中间突兀的摆着一双宝石红色高跟鞋,两只鞋头上不对称的水钻别出心裁。
这是他前不久送出去的一份生日礼物,礼物的主人是他亲姐姐,方明妤。
“姐,”他弯腰边换鞋,边说,“你来怎么不先打个电话?”
“我记得你们杂志明天出刊,知道你今天忙。”方明妤在里面应了他一句。
方士清走进去,看到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已经没了热气。
电视机里播放着某部宫斗剧,方明妤却拿着平板在看邮件,头也没抬的对弟弟说:“去把菜热热,热好了叫我。”
在厨房里热菜的空当里,方士清听到她在客厅里讲电话的声音,好像是明天要去什么地方出差,交代助手务必帮她把该带的文件准备齐全。
方明妤是个法官,出得厅堂的女强人,同时还有一手做菜的好手艺,她和方士清长得很像,也是老天爷眷顾的那种天生美人脸。
无论是用什么标准来判定,方明妤都是个特别出色的女人。
方士清从小就和她感情很好,尤其是他刚离开家乡来这边念书的那几年,方明妤既当姐又当妈,姐弟俩的关系自然比以前更加亲厚,那时候方明妤还没和王齐结婚,一对小情侣谈恋爱约会,经常带着方士清这个小尾巴。
后来方士清上了高中,慢慢才开始不粘着他姐了,弄得方明妤还时常半真半假的抱怨他一长大就变白眼儿狼。
她哪里知道,方士清不再粘她,更不再粘王齐,其实是做贼心虚。
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别的男同学扎堆讨论哪个女同学长得漂亮、哪个女同学发育的好,哪个女老师的短裙最短、内衣颜色最闷骚……方士清从那时候就感觉出自己可能跟他的那些男同学有点不一样,他对身边青涩的少女和成熟的女老师都完全没有兴趣,反而对操场上光膀子打篮球的那些男生蠢蠢欲动。
他很快明确自己是个喜欢男生的异类,而且就喜欢高个子、皮肤微黑、手掌宽大的同性。
因为,他姐夫王齐,身高一米九,小麦色皮肤,练过散打,手特别大。
方士清的梦中情人,完全是在照抄王齐的人设。
他感觉很羞耻,为这种背德的暗恋,可是他又没办法控制,每天早上面对湿哒哒的内裤,他总是一边恨不得一头撞死,一边又忍不住回味梦里的春潮涌动。
从那时候起,他就渐渐开始和方明妤夫妻俩保持了一定距离,他不太敢和他们离的太近,也没脸和他们离的太近。
高中临毕业,方明妤问他想在国内念大学还是出去,他选了后者,很快收到offer,之后他就逃难一样的出去念服装设计这种他从前以为就是裁缝的专业。
好在几年后回来再见到王齐,他已经收拾好了当年落荒而逃的心情,能坦然的面对且埋葬那场注定没结果的无稽暗恋。
把菜热好重新摆回去,方士清叫他姐姐:“方大法官,来吃饭。”
方明妤答应了一声人却没动,方士清又叫了她两遍,她才放下平板,顺手关了电视过来坐下,扫了眼餐桌,笑着说:“想着我弟弟整天在外面吃也怪可怜的,本来还想给你炖猪蹄,可是今儿下班太晚,买不着好蹄子,也只能下回你再享受了。”
方士清也跟着笑道:“还是我姐待我最好。”
方明妤道:“其实也是我手痒,有阵子没进厨房,我对做菜这事儿是真有瘾。”
方士清把筷子递给她,问道:“最近很忙?上回你不还说这阵子挺清闲吗?”
方明妤接了筷子先给弟弟夹菜,随口答道:“我不忙,你姐夫忙,我自己哪儿有心情做饭,也就单位餐厅对付过去了。”
方士清的语气也很随意:“哦,姐夫忙什么呢?今天我还见王超了,听他说姐夫又要高升。”
“就为这个忙呢,整天也见不着人影儿。你在哪儿见王超了?”方明妤还挺奇怪,“你俩怎么能打着交道啊?”
方士清道:“在另外一个朋友家里,他和这朋友好像挺熟的。”
“说起朋友了,正好,清清,等我这回出差回来,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方明妤有些含蓄的说道。
方士清一听就知道她的意思,之前她就不打招呼的带过一个女孩儿跟他约会,弄得好一场尴尬。他推拒道:“姐,你就别操这个心了,我又不急着结婚,你怎么整天急着让我相亲?”
方明妤作势用筷子敲他头,嗔道:“我不操心谁操心,爸妈可都问我好几遍了,你海归了不起啊?海归也得在该结婚的时候就结婚,再说,清清,你都二十七了,连个正经女朋友都没谈过,一看见女孩儿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哪儿,白长那么大个子,我要不给你介绍,你到猴年马月才能找着对象。”
被她一顿说教,方士清只得闷头扒饭,心里又开始盘算蓄谋已久的出柜。
他现在也算是吃时尚圈这碗饭,在圈内他的性向并不是秘密,时尚圈里同类比比皆是,也没什么遮掩的必要。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结婚,父母那边要看具体情况再决定怎么办,可是姐弟俩都在这个城市生活,现在他刚刚回来一年还没露出马脚,可将来早晚是瞒不住的,所以对方明妤,他是早想好了要出柜的。
可是怎么出,什么时候出,他还没打算好。而且,他挺怕方明妤追根究底的盘问他,面对一个职业法官,说谎太危险。
方明妤预告了给弟弟安排好的“相亲”之后就打马回府准备明天的出差事宜,她倒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剩下她亲弟弟方士清开始犯头疼。
没想到,这场头疼还没过去,方士清就先遇着一个蛋疼无比的事。
他姐出差的第三天。
这天是万圣节,没事儿就爱狂欢的时尚圈更不可能错过这种正经该狂欢的洋节,《JOY印象》杂志所属传媒集团本来打算租用广场搞一个狂欢游|行,既给自家旗下几个品牌都打打广告,又能让员工玩得嗨,可惜主管部门出于安全问题的考虑没批下来,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在酒店租了两层千平米大厅,除了集团内部员工,还邀请了几家合作单位一起来参加狂欢舞会。
不爱热闹的方士清对狂欢和舞会都不太感兴趣,可这是他进杂志社以后第一年和同事们一块过这种节日,不去显得很不合群,也就只好勉强表示会去。
后来这成了他无比后悔的一个决定。
《JOY印象》杂志社内部抽签来决定各自做什么装扮,方士清最后一个抽,展开小纸条一看,整个人精神抖擞的都快哭了。
当天晚上七点整,方士清到了举办活动的酒店,在门口先接受了同事们的围观。
“我说你们,能不能别笑?别拍了!”他也被气笑了,说道,“谁把照片传到朋友圈我可跟谁急,微博也不行!”
负责另一个版面的女主编和他关系很好,今天扮的剪刀手爱德华,用剪刀手碰了碰方士清的假胸,笑哈哈道:“谁让你运气这么好,最红的角色被你抽中了,你不知道我们有多想扮美杜莎呢,少得了便宜还卖乖!”
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美杜莎”一点都不想要这个便宜。
所幸进场以后,主办方为了烘托万圣节的气氛,灯光并不是太亮,除了他们杂志社的同事,还有一些和他比较熟的模特,还没太多别的人跑来围观他,就算围观也就是笑一阵,毕竟大家都是奇形怪状的。更何况,扮成女妖的方士清在美貌度上,还是把其他妖魔鬼怪秒了一片。
和集团直属领导打过照面,算是完成了任务,他和几个同事就到大厅一角的临时吧台喝酒聊天去了。
大厅里尖叫声欢笑声此起彼伏,来得肯定不止受邀的那些人,好多八竿子打不着的可能也闻风到这儿来凑狂欢的热闹,因为没装扮,就在门口领一个南瓜面具。
人越来越多,厅里温度也渐渐变高。有人嚷道:“把空调开大!太热了!”
马上穿着燕尾服扮黑执事的服务生从人群小跑过去。
方士清位置的上方恰好是中央空调的风口,他只穿了件黑色露背长裙,被忽然变大的风一吹,下意识的环抱住手臂,觉得有点冷。
很快,有人帮他披了件西装外套,然后在他旁边的空位坐了下来。
已经有几分醉意的方士清有些迟钝的转过头去,入眼是一个橙黄色的南瓜面具。
“谢谢你的衣服!”厅里很吵,他必须得很大声的说话,“不过!我不是女士!”
南瓜面具点了点头,像是在表示自己知道。
方士清拉了一下披着的西装外套,继续扯着嗓子说:“谢谢!”
南瓜面具从吧台里拿了两杯酒,一杯递到方士清的手里,然后说了句什么。
方士清只看到他的嘴唇张张合合,完全没听到声音,大声问:“你说什么!”
南瓜面具又说了一遍,方士清还是没听到,干脆把耳朵凑了过去,想听他说第三遍,结果耳垂被轻轻捏了一下。
方士清的耳垂很敏感,被他一捏,从脖子麻到了后背。
不但他感觉出了暧昧,就连和他一起的同事也感觉到了,他们很清楚方士清的性向,于是几个人纷纷转到别的方向去聊天,装作什么也没看到。
方士清不是个对性特别狂热的人,还没回来工作之前,曾经有过两段固定恋情,419的经验并不多,回国以后一直忙于工作,直到三个多月前看上袁瑞,说不准那时候对袁的种种悸动也有憋了太久的肾上腺在作祟。到现在,算算他已经一年多没有和别人亲密接触过。
南瓜面具把外套给了方士清,身上只剩下一件黑色衬衣,和披在方士清肩上的外套是同一个牌子,皮带是另外一个牌子,价格都尚且不论,会选这样的款式说明这人品味不错,虽然脸被面具挡着看不到,但能看到身材很棒,而有这种身材的男人通常都不会长得太难看。
他个子很高,捏着杯脚的手指上指节粗大,和这人周身的无可挑剔相比,这样的手显得有些粗糙,但却又十分性感。
方士清对这个419对象还算满意,为了保险起见,他凑过去在南瓜耳边问道:“我只做top,你行吗?”
南瓜点了点头。
说得好好的,人和人之间却没有半点信任可言。
半小时后,方士清在酒店客房里被南瓜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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