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是任毅远这辈子以来过的最糟糕的日子。
这并不是夸张。
昨天听到那个胖妞说要去石家……那个表情,好像白噗噗的脸上要开出花儿来,莫名奇妙地让他辗转一夜没有睡好。
早上起来的时候开始胃疼,本来不算太厉害的,但是看到宁宁那个胖妞急匆匆地要走,完全把自己要她做饭给自己吃的话当耳边风的时候,任毅远生气了。
但是,他的自尊,不允许,也不可能让他说什么软弱的话,让她留下来。于是莫名奇妙地,任毅远把自己的胃疼表演的很夸张。
一面皱眉暗自抱怨自己居然沦落到这中地步,一面却开心她还是转回了身子,脸上带着担心的表情。
那个胖丫头的厨艺真的很好,只是简单的白粥都煮得火候风明,粒粒饱满。
只是她依然还说要走。
烦躁,莫名的烦躁,当烦躁到了不能压抑的时候,任毅远选择了莫名奇妙地给秘书打了电话,莫名奇妙地要求周末加班。
别问他为什么……鬼知道!
一个傻丫头而已,任毅远如何也不明白脑子里怎么会一直出现那个白嫩嫩的脸。
斐妮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名模……任毅远其实没有谈过恋爱,虽然他某些方面经验丰富。这并不矛盾,谈恋爱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而任毅远追求的说狩猎。
他喜欢特别的猎物,特别漂亮,特别聪明,特别个性,甚至特别傻。
这个加班,工作效率很低,低到让他深恶痛绝。
那个白白胖胖的脸却一而再地出现在自己脑子里,打扰着他好不容易拉回来的思绪,从任氏大厦往下看,整个城市尽收眼底,却有一种莫名的空虚袭来。
好吧,女人而已。
任毅远想,斐妮真说挺不错,这么豪爽的个性也算对自己味的。
那么,继续吧……狩猎。
运气不好的时候,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堵车,该死的堵车。
哪天堵车不好……偏偏这一天堵车!
当然,斐妮不会让这段时间太无聊。
斐妮的技术很好,很大胆,也很奇妙,如果不是该死的脑子里又一次浮现那个傻女人的脸,任毅远觉得自己绝对会有一场很美妙的情事。
“你不会冷感吧?”斐妮大大咧咧地取笑任毅远说。
任毅远无奈地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无奈地开口:“我可能初恋了。”
斐妮先是大惊,愣了好几秒,就着坐在任毅远大腿上的姿势,狂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任毅远,你初恋?还初夜呢……这个笑话有意思,哈哈。”
任毅远没有再理会她,只是很绅士地将斐妮送到了其公寓门口。温柔地给她开门,然后挥手道别。
“你不会真的吧……”斐妮一路上看着任毅远,终于犹豫地问道。
“我也不希望说真的。”任毅远苦笑。
回去的路上,任毅想了许多——
关于自己,关于自己和那个白白胖胖的女人。
当一个人有钱有势,有高到让自己厌恶的智商,还有英俊的皮囊的时候……没有追求的生活实在非常无趣。
所以当自己到那个胖妞的时候,忽然眼前一亮实在是正常的。就像喜欢的玩具一样,因为……她能让自己的生活不再无聊。
就像小时候逗弄那个傻妞,能让我开怀大笑,宁宁像一个为我准备的玩具,有着在自己子里的魅力女性完全不一样的搞笑特色。
沈夏河说任毅远只披着羊皮的狼,任毅远不否认。
他喜欢被女性包围,喜欢她们为自己争风吃醋,喜欢朦朦胧胧的暧昧。其实,任毅远从来没有伪装过什么,从小的优良家教使他本能地对女士温柔,体贴,绅士,但是没有爱情。
和那个傻女人在一起的日子非常有趣,明明已经二十五岁的老女人了,她却傻得那么有特色,时不时得与语出惊人,还有那一股对任何事情都认真的气质。
哇哇,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女人……任毅远常常在按理偷笑,都有些不忍心放手了。
刚开始,任毅远玩得很开心,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可以俘虏自己的人,他喜欢花园,但是如果整个花园只有一朵花,那实在单调无趣。
然后,有一个词叫“玩火自焚”。
等待对于任毅远,也不是一种很陌生的事情,毕竟他作为绅士,有责任等待美丽的女性……但是,这么漫无目的的等待,这么漫长的等待,他当然也不可能熟悉。
他靠在别墅的门口,安静地靠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那个女人终于回来了……拥抱,KISS,见鬼……他忽然觉得那两个人一点都不配,两个人同样的傻……不应该是同性相斥吗?
告白……他居然会经历这么尴尬的场景。
……
“喂,”沈夏河轻轻地推了一下任毅远,苦笑道,“拜托,我是拉你出来陪我解闷的,你怎么会看起来比我还郁闷啊?”
任毅远摇摇头,顺手抓起旁边的杯子,放在嘴边抿一口:“我在考虑一些事情。”
“比如?”沈夏河笑笑问道。
“比如我是不是一时冲动……愿不愿用婚姻来绑住她。”任毅远微微隆了一下眉,语气却说平静的。
“噗嗤……”沈夏河很没形象地扑出了半口水。
“怎么了?”任毅远疑惑地问道。
“……你想结婚?”沈夏河吃惊地勘着任毅远,好像他的身体被外星人占领了的样子,“你不是说过,这个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情就是结婚吗?”
任毅远摇摇头,他现在觉得自己脑子里依然很乱……他没经历过这些东西——失落,嫉妒,徘徊,这些他都没有经历过。
他从来没想过要结婚……但是,那个傻女人不同,她是一个保守到极致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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