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完的长巷原来也就那么长
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
......
再次见到许蓝飞,是在十年后。
整整十年的光荫,在没有与他四目交错之前,我一度以为,我们不会再遇见。
但事实证明,这个世界真的很小。
夜间九点,我拖着因加班而被不断蹂躏的疲惫身躯走像地铁站。不过是低头抬起的瞬间罢了,对面的站台里便多出了他的身影。
当时,我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感觉到,我心脏跳动的节奏慢了半拍。
秦筱一直跟我说那种感觉叫做心动。
确切的说,当时我是因为被吓的心跳加快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我甚至一直以为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及模样。
可是,没有。
只隐约一眼,望见那样的身型,我便已经能够认定他是许蓝飞。
当我跟秦筱和向怡说起我们的重逢的场景时,秦筱那女人嘴一撇,阴笑着对我说:你真该庆幸,因为你当时没在抠鼻屎。
我说他肯定已经不记得我了,就算那个时候我勾三搭四的成了媚眼如花的烟花女子,他也绝对不会多望我一眼。
可是那边厢向怡那女人却不知死活火上浇油的来了一句:你什么时候那么有自知知明了。
我不得不为了自己这一生惨交两个损友而泪流满面,擂胸捶地。
扯远了,回到再次相见的地铁三号线。
当时他似乎早已发现了我,因而似笑非笑的忘着我,我当时呆的真跟个木鸡似的,手足无措的甚至忘记了呼吸。
列车适时进站,我慌忙低下头,错开于他对视的眼神,急冲冲的上了车。
透过透明的车门,我小心翼翼的抬头瞄了眼仍旧站在地铁站的许蓝飞。在列车候站等人的间隙,仔仔细细的将那个已然成熟的男人看了个遍。
他的品味依旧没有太大的变化。
上身是干净清爽的白色衬衫,他始终偏爱这样沉稳精简的颜色,下身是丝绸制黑色西裤,显得休闲且慵懒,衣衫剪裁得当,将他修长的身形显得愈发挺拨。
只是不想,时隔十年,他的品味穿着一如既往。
尖长的下巴,直挺的鼻梁还有那张令人过目不望狭长的双眼,我似乎还能望见,他左眼下方那颗黑色的泪痣。
那张曾经以为会记一辈子的脸,在岁月的洗刷及磨砺中,却慢慢的变得模糊浅淡。那段曾经以为会念一辈子的天荒地老的爱情,海枯石烂的誓言,早在离别的前一瞬便被自己强迫着从脑海中拨出。
直至再次见到他,我才发现,原来仍是记得的。不然怎会第一眼便能在那一片人群中,赫然发现他的出现。
他依旧是那样出众夺目,帅气的无与伦比,优秀的令人下意识的便将视线望像他。
我又怎能不记得他呢。
曾几何时。
这个叫作许蓝飞的男人,是我的初恋。
哦,忘记告诉你们,那个叫做我的女孩,就是我。
只是,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如今的我二十七岁,已经和他分手整整十年。
时间,似乎就是那样一把利刃,不是扎在你的心里,便是剌进了我的血肉。
苍老真的不是慢慢地,渐渐地,缓缓地,它是瞬间完成的。
至少,对于我而言。
我根本不知道我前面的二十七年里,曾经发生过哪些刻骨铭心、难以忘却的事。
许蓝飞可以算是么。
哦,应该可以算是吧。我恍若隔世般的回想起那些过往,明明相隔十年之久,却始终,历历在目。
许蓝飞,这个男人,他是我的二十七年岁月里,唯一一个牵手过,接吻过,拥抱过,深爱过的男人。
没有恨过,因为我舍不得。
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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