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带我到这儿来干什么?”我吃惊地看着荆烈风把车停在帝都饭店的门口。
“你说干什么?”荆烈风问道,然后一弯腰把明笑笑从车里给捞了出来。
到这儿来,自然只有两件事情可干,一是吃饭,二是上床。其实仔细想想,我们的祖先还真是聪明,先是孔老夫子说了,食色性也这样的至理名言,接着他人又发明了秀色可餐这样的成语,可见自古以来吃饭跟上床都是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明笑笑还会认为荆烈风把她带到这儿来是吃饭的话,那么此刻当她面对胡桃木房门上金色房号的时候,即使再不经人事,她的脑子也已经知道接下来所要上演的戏码了。
“你去哪儿?”荆烈风一把拉住转身要走的明笑笑。
“放开我。”几次挣脱未果后,我看着荆烈风说道,此时的我已经顾不上伪装了。笑话,都要被人吃干抹净了,还演戏?我脑子又不是真有病!
看着拼命想要挣脱自己钳制的明笑笑,荆烈风不耐烦地皱紧了眉头,是不是所有的处女在上床之前都要如此表现一番,仿佛不这样不足以体现自己的纯洁一般?
“这不是你一直以来想要的吗?”荆烈风略带嘲讽地说道,“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
我的脸顿时涨得通红,这个该死的家伙?他以为他是在菜市场买肉吗?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气闷,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抬腿就给了他一脚。
荆烈风没料到那个女人会突然来这么一手,一时不防备,某个关键部位给踢了个正着,纵使是那个女人长期不锻炼,力度不大,也足够他喝一壶的了。
看到荆烈风痛苦地弯下腰去,我趁机摆脱了他的钳制,逃也似地朝电梯跑去。
荆烈风想开口喊人,但是一寻思,让手下知道自己竟然被那个弱女子给暗算了,自己的脸还往哪儿搁啊?
没奈何,只得强撑着拿房卡开了门,躺倒床上自行疗伤去了。
我坐上出租车,一口气跑回了家,惊魂未定地反锁了门。
等我平静下来,回想起刚才的一幕,才反应过来自己闯了大祸!
天啊,我不是踢中他的命根子了吧?当时我来不及多想,抬脚就踢,好像那个位置正好就是他的两腿之间。再想起自己离开的时候,荆烈风痛苦地弯着腰的样子,我几乎可以肯定自己好巧不巧地踢中了某个风流种的风流工具。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惶恐,同时心里暗骂自己不够冷静,让前些日子的苦心功亏一篑。但是转而一想,面对当时的情况我该如何冷静?
装成性冷淡?还是主动送上门去,好让他厌恶?
一想起自己扮成火辣女郎,主动对荆烈风投怀送抱的样子,我自己都忍不住打了个寒战,真要是那样,还不如让我去死呢!再说了,我也实在没有扮成性感女郎的资质啊!
也不知道那个种马现在怎么样了?他不会真的被我给踢得不能人道吧?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看了眼门口刚换下来的那双小圆头的漆皮短靴,不是尖头的,应该不会有那么大的杀伤力吧?可是刚才他的样子好像真的很疼啊。
呜,我不由得抱紧了脑袋翻倒了床上,我该怎么办啊?要是真的一个不小心把他给踢成了太监,我还不定得怎么个死法呢!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我吓了一跳,直挺挺地从床上蹦了起来。
不会是那个家伙追来了吧?想到这里,我不禁心虚地看着门口。
只要我不去开门,他应该就会离开吧?我鸵鸟地想道。
但是敲门声非但没有离开,反而更加大声了,“笑笑,你在吗?”
听到门口传来的男声,我不禁有些奇怪,这好像不是那个种马的声音啊?
“常承志,你怎么来了?”我小心翼翼地开了门,门口站着气喘吁吁,满面通红的常承志。
“笑笑,你知道吗?他们找到小林了!”常承志兴奋地对我说道,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喜色。
接着他就开始絮絮叨叨,翻来覆去地讲了起来,虽然他的逻辑有些混乱,但是我还是大致弄明白了,那个小林就是把常承志的钱给骗走了的他曾经的同性爱人。
原来小林没有按照跟常承志说好的到美国去,而是去了泰国。在哪儿他找到了不少的相好,谁知道那些相好的有一天争风吃醋,厮打起来,出了人命,小林也被带到了警局。泰国警察对照通缉令,发现了他的身份,通知了中国警方。
“那恭喜你了。”毕竟那些钱都是徐阿姨他们的血汗钱,能追回多少是多少。
“他们让我耐心等消息,说等手续办好后,就能把小林给引渡回国了。”常承志兴奋地说道。
我刚想开口说什么,门铃又响了。
这回来的是荆烈风那个瘟神。
荆烈风怒容满面地站在门口,看着这个刚才险些将自己踢得不能人道的罪魁祸首,简直恨不能把她给剐了。
但是他的目光很快又看到了此刻正坐在客厅里喜形于色的常承志,他的视线不禁在明笑笑和常承志之间来回穿梭,难道这个女人就喜欢常承志这样的变态?他的心里不禁冒出这个奇怪的念头。
“明笑笑,你是不是欠我一个解释?”荆烈风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挤。
“常承志,你先回去吧,有事我再找你。”我回头看看常承志说道。虽然我很希望有人能够跟我在一起壮胆,但是一想到荆烈风的人品。算了,要死死我一个,何必连累无辜呢?
“可是我还想请你去喝酒呢。”常承志从来都看荆烈风不顺眼。
“改天,改天再说吧。”我说道。
“干嘛要改天啊,就今天。”常承志走到门口,拉起明笑笑的手,“笑笑,咱们别理这个男人,走!”
“常承志,你不去找的同性爱人,在这里碍什么事儿啊?”荆烈风口气不佳地说道,他本来就看不起常承志这样的阿斗,现在又被他这么瞎搅和,更加觉得常承志可恶。
“荆烈风,我告诉你,我现在喜欢的人是笑笑,你以后不许再纠缠她!”常承志昂首挺胸地说道。
他的话让当时在场的其他两个人都愣住了。
这个同性恋喜欢这个女人?荆烈风不禁吃惊地看向明笑笑,这个女人竟然有本事把直的变成弯的?
我惊讶地看着常承志,他在搞什么鬼啊?
“好了,笑笑,我们走,不要理这个嚣张的家伙。”常承志对于自己的话所引起的震撼不以为然,拉起明笑笑就走,当然了,走的时候没忘了把门关上,同时给了荆烈风一记示威的眼神。
脑子一直出于死机状态的明笑笑一直到走到街上才恢复正常。而当她接受到路上其他行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时,才醒悟过来两件事情。
一是自己出门的时候没有带钥匙;
二是自己和常承志此刻脚上穿的还都是拖鞋;
“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去那里一下比较好。”意识到他人异样目光的原因后,我拉住了常承志,指着前面的一家鞋店委婉地说道。
常承志低头一看,脸不禁红了。没想到自己初次英雄救美就出了这么大的一个洋相,他不禁有些发窘。
“今天的事情真是多谢你了。”意识到常承志的窘态,我说道。
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面对荆烈风那样有钱有势的男人都可以挺身而出的。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龚朝仪,这几天,我看到的他和那个女人的那一幕始终在我脑海当中萦绕,但是,我却不敢去求证。不为别的,怕的就是万一真相真的如我所想,那刘娟又该如何去面对?
“喜欢这双鞋吗?”常承志的话把我的思绪拖了回来。
我看看他手上的鞋子,再一看标价,立刻放了回去。
“只是暂时穿穿而已,用不着这么贵的。”说着我朝特价鞋走去。
“你知道吗?人家常说,如果一个女人知道替一个男人省钱了,那就证明她已经接受那个男人成为自己的家人了。”
常承志的话让我的脑子再度死机,今天老天爷是怎么了?干嘛一而再,再而三地给我上演如此震撼的戏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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