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宇航错愕了起来,甚至迎头看了林菲几眼,林菲的视线空洞地看着包厢的一个莫名的角落,嘴角带着难以察觉的笑。他不相信地问:“林菲,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分手吧。”林菲又重复了一遍,吸了吸鼻子,眼泪涌了出来,突然哭出声儿来:“我说董宇航,我要和你分手!”
包厢里突然变得很安静,有人识趣地把音响也关了,几十双眼睛都愣愣地看着林菲,林菲在沙发上捂着脸呜咽了一会儿,意识到自己又成了焦点,便猛地站了起来,推开几个人的阻拦,踉跄着跑出包厢。
董宇航想要去追,被周正拦住,周正扁扁嘴,对董宇航说:“让王薇薇去追吧,你们都冷静冷静吧。”
董宇航一个人离开KTV,走到门口,脚步顿住了,看着一个站在KTV门口左顾右盼的人,讶异地开口:“项玲,你怎么会在这儿?”
“哦,我见你下班后很着急的样子,不太放心,打你电话,你也没接,就问了刘浩。他说你在这儿。”项玲小心地看着董宇航的脸:“宇航,你怎么了,好像不太对劲,那个……你女朋友呢?”
董宇航苦笑:“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到这儿来做什么,我送你回学校吧。”
“好吧。”项玲腼腆地点了点头,尤是不放心地看着董宇航的脸,走了几步,她突然一把拉住董宇航的手:“宇航,我真的很心疼你。”
“恩?”路灯下,董宇航的周身,仿佛晕染着一层光,那层光,让他看起来很虚幻,不真实,他低头看着项玲,淡淡地笑笑:“谢谢你的关心。”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项玲依然紧紧地拉着董宇航的手,她的小脸看起来很是紧张无措,一身简单无华的装扮,使她看起来更加的瘦小可怜:“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在你身后,只要你需要……我就会站出来……我……”
“呵!”一声冷笑,自不远处的花丛便传来,董宇航和项玲都惊讶地抬起头,看过去,那花丛边,不知何时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林菲,另一个是王薇薇,她们之前一定是蹲在那里聊天的,所以,不仔细看,都看不到,林菲冷笑过后,脸上阴得一丝笑容都没有了:“董宇航,这就是你每天加班的内容?”
“不是的,不是的,林菲。”项玲显得非常紧张,忙抢着解释:“林菲,你别误会,不是你想的那样,不是的。”
王薇薇在一边皱着眉头,打岔道:“这位项玲同学,不管是不是我们想的那样,你是不是先把手松开,给我们个面子?”
项玲没动,董宇航主动甩开了项玲的手,但他也只是甩开了项玲的手而已,并没有其他的动作,也不说话,事已至此,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只会越描越黑罢了。
“不用给我面子,我不需要,你们继续,该干什么干什么。”林菲双手抄在口袋里,演出时画的浓妆,这会儿被泪水哭得有点花掉,显得很憔悴狼狈,但是表情却是决绝的,她一直是个骄傲的女生,从出生,到成长,一路上未遇到什么坎坷和挫折,但她从不觉得自己是脆弱的,她很坚强,坚强的林菲对王薇薇说:“闺蜜,我们走。”说完,也不等王薇薇反应,自己先迈开步子,王薇薇只好狠狠地又白了项玲一眼,紧随其后。
“对不起,宇航,都怪我,给你填麻烦了。”项玲和董宇航又在原地站了很久,项玲幽幽地说。
“不用道歉了,我送你回去。”
“……”
……
送完项玲,董宇航回到林菲的出租屋,掏出钥匙开门,屋子里黑洞洞的,没有人回来过的迹象,客厅的地板上,还摊着林菲早晨慌忙出门时随手丢下的内衣。
董宇航坐在沙发上,双手抱住头,林菲,我们就这样结束了么……
自卑如董宇航,曾无数次设想过,将来有一天,林菲不爱他了,厌倦了,觉得他无聊了,会想要离开。他拥有她的每一秒,都是如此的幸福并忐忑着,他们是如此个性迥异的两个人,又选择了最不合时宜的时候走到一起,这爱情,从一开始,就不是牢靠的。
他知道自己的懦弱,面对她饱含希望的眼神,他只能选择一再地退缩,他知道他配不上她,至少现在是这样,所以,他没有资格去挽留她,她提出分手的时候,他仿佛听见自己心头有石头落地的声音。
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天。
他早就想过了不是么,可是,为什么心里还这么苦涩,不甘心,不舍得……
论文答辩,离校手续,毕业酒会,这就是林菲这一整个七月的所有内容,自那一晚的狼狈之后,她一直都住在家里,每天早早就出门,周旋于各种聚会之间,晚上回来通常已经是夜深人静,带着一身的酒气。林建民略有微词,但是毕竟大学毕业,也算是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转折,在田蓉的劝说下,他也就懒得说什么了,就让林菲再撒欢儿一阵子吧。
到了最后一天,拿到了学位证书,穿着学士服,在师大的校园里拍照留念,最后一秒,将学士帽高高地抛起,蓝天白云,一朵朵小帽,人群中一阵痛快的欢呼,那是一种发泄,从幼稚园到大学毕业,漫长的十几年时光,每个人的青春,都是这么转眼一挥间,匆匆而逝。
林菲站在人群中,看着地面上落满的学士帽,不时被迎面而来的熟悉的或是陌生的人抱在怀中,拍肩揉背,笑声和哭声,在耳边纠结盘旋,高兴么,舍不得么,可真的是结束了。
“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全都结束了……”林菲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念出声儿来,亦或只是她自己心底里的声音,就这样离开了师大,告别了校园生活。
接下来,她该何去何从,回家。林菲难得地选择了坐公交车,公交车一路不急不缓地在城市的马路上晃悠,熟悉的风景,这座她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城市,它一直在变,但因为她始终被它包容其中,所以,几乎感觉不到它的改变。
就像是在温水里煮青蛙,从舒适的温度,慢慢加热,慢慢加热,因为被置身其中,所以,你几乎看不见自己死亡的过程。井底虽静谧悠闲,但毕竟,你所能见的,只是巴掌大的那一块天。不论她多么自诩强大,其实说到底,不过是温室里的一朵花,娇柔,无骨,难成大器,一点点小挫折,肝脑涂地。
或许,她真的应该听从父母的安排,出去,一个人闯几年,见见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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