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猎食的姚欣桐到底有没有找到她的下一个目标我们不知道,但想来,以她那熏臭了半边天的名声,但凡是个脑筋正常点儿的爷们儿都会对她敬而远之的,所以,姚欣桐的第五个男人可能有点难找。但我们也不能排除有个别就喜欢这味儿的奇葩被她的‘魅力’所‘感染’,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所以,B市崇尚夜生活的爷们儿们,就请自求多福吧。
而此时已经躺在床上的王睿,正在为他和林呆呆的百日而紧张不已,是的,明天就是他们俩人正式在一起的第一百天,早在一周前,他就已经开始为了这一天做筹备了,当然,万能的高秘书为此出了不少力,实在是第一次筹划百日庆祝的某人思路枯竭,完全玩不起那浪漫啊!
而这个时候,我们万能的高秘书挺身而出,誓要为自家BOSS分忧解难,于是秘书处的众人开始集思广益,并且无比认真的做了数个百日企划交给了王睿,王睿拿过来看了一遍,觉得群众的力量确实是强大的,这些企划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浪漫的甜蜜的华丽的温馨的,总之,只有他想不到,没有他找不到的,但这么全面的几个企划却全部被王睿给pass了。
高秘书犯嘀咕了,心说,这几个企划他是看过的,应该都不错呀,怎么自家BOSS就一款也没看上呢,难道是自己欣赏水平太低了?!还是自家BOSS有什么特殊要求他们没考虑到......啊!真是伤脑筋啊,自家这个BOSS怎么就这么难搞呢!~于是,思考不能的高秘书决定还是征询一下自家BOSS的的意见再说其他。
而王睿给出的答案,却让兀自伤了半天脑筋的高秘书想亲自去屎一屎啊,因为,王睿否决这些企划的真正原因是,“这些都不是我自己想的,实在太没诚意了,呆呆知道,会难过的!”
于是,心肝脾肺肾都难过了的高秘书果断去厕所屎了。留下诚意满满但思路无能的王大BOSS继续为自己的百日企划啃笔头。
终于,窝在办公室里头脑风暴了五个多小时的王睿直接摔笔了,他终于想到一个完美的企划案,那就是....变装带着呆呆出去玩一天,好吧,如果这个企划被秘书处那些白折腾了一场的秘书们知道了一定会嘘他没创意,但他也想明白了,虽然计划有些简单甚至可以说是简陋,但这好歹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是独属于他和呆呆两个人的东西,这里面没有其他任何人的参与,所以,到时候只要两个人开心,就能够拥有独属于两个人共同的美好回忆。
于是,王睿将自己的想法通知了从厕所屎出来的高秘书,并吩咐他按照他的要求订制好百日那天他和呆呆要穿的衣服,然后,就去取他早就给呆呆准备好的惊喜礼物。
终于,一切准备就绪,而呆呆也因为要参加《宫娥》的宣传而提前离开了《青鸾》剧组,这真是天公作美,这样就省得他动用特权引人注意了,毕竟,他还是想百日这天只有他和呆呆两个人。
可是,就在呆呆回到家的这一天,也就是他们百日的前一天,他竟然把她给气得离家出走了,虽然她很快又回来,并且已经原谅了他,但他还是有些忐忑,害怕这件事会给他们的百日蒙上阴影,其实,他今晚之所以会如此的情绪化也是因为百日临近,他心里紧张又期待的缘故。
就在王睿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的时候,外面的天渐渐亮了。在阳光照进卧室的第一刻,王睿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坐了起来,虽然他几乎一夜都没有合眼,但因为精神正处于极度亢奋状态所以他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抖擞的。他将自己从头到脚洗漱了一边,力求能够达到了一个最完美的状态,然后换上高秘书准备的衣服,对着镜子照了照,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是一套浅蓝色嵌红白纹的普通男版校服,虽然看起来有点土,但这身校服却代表他这一生中那一段最纯净的年华,而呆呆给他的感觉就是纯净的,所以,他想让最纯净的自己在百日这一天,跟她重新有一个纯净的开始。
他拿着女版校服走出了浴室,把依然在床上趴窝的某呆给挖了起来,帮她套上校服,然后推她去洗漱。等呆呆从浴室里出来,王睿拉过呆呆将她按坐在梳妆镜前。镜子映出了两人土得有些可爱的样子,因为两人的五官和皮肤都很好,所以看起来还是有那么点青春洋溢的。王睿拿起梳子,把呆呆因睡觉而弄得有些蓬松的头发梳顺,让它们自然的披散在她的肩上,他从兜里掏出一个深红色的礼盒,慢慢的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波浪形的钻石发夹,将它小心的别在呆呆的头上,钻石发卡在阳光的映照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给她素淡的发上填上了一抹亮色。
呆呆伸手摸了摸头上亮晶晶的发卡,自然认出这个发卡的造型和那天她别在王睿领带上的那个一模一样。不过,发卡上的水晶却全部换成了钻石,这个就是那天他在珠宝店夸张表现的原因吗?老祖有些感触,这孩子真是有心啦。
“喜欢吗?”王睿弯腰抱住了她看着镜子里若有所思的女孩轻声的问道,他的语气很轻,给人一种又温柔又期待的感觉。
“嗯!”呆呆的手攀上他圈在自己脖子上的有力的臂膀,轻轻的点头,她的眼神很柔和,软软的水水的能融化任何人的心。
王睿开心一笑,然后用力在她的颊上亲了一口,“走,今天我带你去吃遍我小时候爱吃的所有东西。”他拉起呆呆,带她出了门。
门外,正停着一辆老式自行车。王睿拉过自行车,跨上去骑了两圈找了找感觉,然后把车停在林呆呆的面前,一把将她抱到了身前的横栏上,让她侧坐在自己的怀里,“这是我初中的时候骑的自行车。那时候很讨厌骑这个,喜欢偷开老爸的汽车出去跟同学炫耀,可惜,被老爸发现后狠打了一顿屁股。”王睿淡淡的叙述着,仿佛沉浸在那段无忧无虑的美好回忆中,又仿佛在告诉林呆呆那个曾经的自己。
呆呆静静的听着,平静的心泛起淡淡的涟漪,这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很清新很宁静但也很悠远绵长。这种感觉就像春天小溪里的冰慢慢融化成的水流流过耳边时的叮咚叮咚声,就像夏天的午后坐在树下闭眼聆听风吹过树叶时的沙沙声,就像秋日里清风拂过麦田吹起的金色波浪,就像冬天阳光照在雪地里那寒冷中温暖的感觉。她不自觉的往王睿的怀里靠了靠,这种感觉真的很让人迷恋。
王睿低头看了倚在自己怀里,嘴角弯起一抹恬淡微笑的女孩一眼,眼中不禁也染上了一抹幸福的神采,他一边骑车一边指着路过的景物,给她讲他小时候各种幼稚的天马行空的想法。
两人去了王睿以前的学校,看了那时他躲避老师的小角落,吃了那时他经常吃但现在已经忘记味道的各种小吃,去打了那时他逃课都要去打的桌球,他还在给她讲了他第一次表白却惨遭拒绝的糗事,当然,按他的解释是那时候他还是个满脸青春痘的毛小子,自然不招视觉系的女生待见。
最后,两人来到垂柳河畔,原来,这里曾是王老爷子最喜欢的钓鱼地点,在王睿上初中的时候,王老爷子对钓鱼这项运动很是迷恋了一阵,所以,那时候负责他功课的王老爷子经常带着王睿来这陶冶情操,他还记得那时,他背不出课本上那首曹操的《观沧海》,王老爷子就把他拎到了这河畔的第二十八根栏柱这,让他对着河面默读此诗一百遍,弄得他那段日子见到河水就反射性的想背《观沧海》。
“那你背一遍给我听吧!”呆呆看着王睿那副感慨又怀念的样子,不禁对这首《观沧海》很是好奇。
“咳咳..”王睿看着呆呆那双充满期待的双眼,不由也来了劲儿,他清了清喉咙,感情充沛的背诵道,“观沧海,曹操,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他越背心情越豪迈,最后竟享受的摇头晃脑起来,那副书呆子掉书袋的样子看得林呆呆噗嗤噗嗤的直憋笑,惹来了男人横眉冷对的武力的镇压。
两人坐在湖边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虽然因为大城市环境污染严重,两人并没有看到几颗星星,但他们的心却很宁静,并且前所未有的靠近,王睿觉得,这一刻,有呆呆陪在自己身边,他真的很幸福。当然,如果河边没有那么多的蚊子就跟好了....被蚊子非礼了无数次还要强壮淡定的某人默默内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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