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的老大很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踩着陡峭的石板,匆匆走下了楼,朝着河缇的方向走去。
阿忠看到他们已经走远了,才稍微松了一口气,走到了轩轩的面前,低声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你是大坏蛋,我不告诉你。”轩轩嘟起了嘴巴,别过头不理他。
阿忠笑了笑,也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要是……那个女人没有嫌穷矮富打掉了孩子,跟着那个宝马男走,或许……他的孩子也这么大了。
要是,那个女人留在他的身边,能熬得住贫穷,或许,也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
是的。
没有如果。
如果的念头一开始冒出来,就是,动摇当初选择的那份坚定而已。
他摇了摇头,抽出匕首,然后伸向了轩轩的背后,开始用力地切着绳子。
轩轩被吓坏了,“你……你在干嘛?”
“别怕,叔叔放了你,好不好?”试图,把声音压低一些,再低一些……又说,“其实,我也不想做这行的,只是……我也没有选择,我没读过书,没有工作,我……”
“你放了我?”轩轩很是意外,又想了想,说,“你是一个好人。”
“好人?”
“嗯,放了我就是大好人。”
阿忠无语,笑了笑,“小人精。”
很快绳子已经割断了,轩轩正要拿开绑在眼神的眼罩,却被阿忠阻止了,“叔叔……你,不打算放我了?”
“不……不是。”阿忠松了一下手指,又按住了,许久才说,“等叔叔走了,你才走好不,叔叔是坏人,叔叔做了许多错事,所以……叔叔这次不能再做伤天害理回不了头的事情了。只是,你也放叔叔一条生理,不要看着叔叔的脸,等叔叔走了再掰开眼罩,行么?”
“叔叔,你是好人,我不会供出你的。”轩轩抬起了手,发誓,“我保证。”
阿忠笑了笑,站了起来,脑子又闪过了老母亲的话。
“儿子,在外面混得不好就过来吧,家里至少还有一碗热饭吃。就算再穷再苦又怎么样,娶妻生子,平平凡凡,一家人过一辈子不好么?”
很好。
只是,现在才开始选择,会太迟了么?
分到了钱,立刻回家!
想到这里,阿忠头也不回想要往河缇的方向走去,而,轩轩已经掰开了眼罩,看着他,喊着,“叔叔,站住。”
阿忠别过头看了一眼,正想要抬脚跑。
轩轩又说,“不想死的话,就不要往你同伴那边去。”
“为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相信一个孩子的话。
“我爸爸妈妈肯定回来救我的,你以为那边就很安全?”轩轩皱了一下眉头,人小鬼大,“你出去买饭的时候我听到他们说了,说你胆小怕事,说顺便把你干了,不让你留下来拖累人,并且钱还可以分多一些。”
阿忠听了,倒吸了一口冷气,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孩子。
明明才四岁左右。
为什么,他这么冷静,还能头头是道。
“那我该怎么办?”阿忠慌张起来。
“走!带我走,遇到警察,我就说是你救我的,你不是绑匪。”轩轩顿了顿,然后又说,“如果你没遇到,就会独自离开吧。”
阿忠犹豫了一下,脑子又闪过了母亲的画面。
没有片刻的犹豫,然后就走到了轩轩的面前,一把将他拱在肩上,“小鬼,走。”
“叔叔,往这边方向走,会更安全一些。”轩轩指了指。
“你确定是四岁?”阿忠瞪大了眼睛。
怎么,这个小孩子比他这个大人还聪明。
“叔叔,你是不是觉得我比你聪明?”轩轩伸出手抱着他的脖子,一点也不害怕,见啊忠一脸无语,又喃喃说,“你是好人。”
阿忠听了,失笑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唯一不缺的,往往就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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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沈浓与苏慕白,听到了一声“啊”的尖叫声之后,就拼命地往河缇的方向走去了。
找了许久,都没有看到林萧的身影。
所以,他们就更加紧张起来了。
而,在身后不知道为什么响起了枪声,沈浓皱了皱眉头,很是不悦地说,“是谁开枪了?这个时候开枪不是打草惊蛇么?如果林萧在绑匪的手中,那么……很危险的。”
苏慕白也赞同沈浓的话。
可,现在他更加气愤不已,“为什么你刚才要阻止我跟上来?现在好了,她生死未卜了,你开心了么?”
反正,也是打草惊蛇了。
或许,跟上来,她就不会出事了,不是么?
“我怎么知道那么多?”沈浓无辜死了,刚才,不惊动绑匪是最好的选择,不是么?怎么这就成为兄弟抱怨他的理由了,皱了皱眉头,往河流上以上,突然惊出声来,“那……那……那只是什么?”
“鞋子呀!”苏慕白翻了翻白眼,这有啥奇怪?
不对……沈浓为什么这般大惊失色?
他的意思是……
不,不可能!
“你不觉得这只鞋子很熟悉么?”沈浓吸了一口气,仿若,用了一辈子的力气才说出了这句话。
虽然,苏慕白也觉得鞋子有一点熟悉。
可,他无法接受这一个事实,双目瞬间失去了焦距,整个人失魂落魄地穿梭在这片荒芜的废墟当中,好像行尸走肉一般嘶喊,“你妈比的放狗屁,不可能是她!绝对不可能!老子不允许她死,她敢死老子就一枪毙了她!”
沈浓从来没见过苏慕白这个样子。
或许,是他错了。
不管林萧是什么样的为人,对于苏慕白而言,都是完美的,都是独一无二的,不是么?
既然苏慕白这么喜欢她,他还说一些刺激他的话,是不是更伤人?
沈浓皱了皱眉头,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说,“你放心,她……应该没事的,我会帮你找她回来。”
苏慕白已经大力甩开了他的手,冷冷笑了笑,说,“沈总,不用了。”
说完,又一字一顿说,“我的女人,我自己会救。”
说完,未等沈浓反应过来,他已经好像一条活跃的鱼那般,径直跳进了又深又臭的河流之中。
沈浓看到这一幕,就更加震惊了。
他这般爱她。
用生命去爱她。
或许,也好像自己对待于晴晴的感情那样,不是么?
想到这里,他也刻不容缓,脱开了鞋子,还有外套,就要往河流里面跳下去。还没等他跳下去,后面的一群警察已经赶了过来,一把死死将他拽住,“你在干什么?河流很深,你跳下去也只不过是白白送命而已!这里从来不缺逞能的人,光是来这里,我们都不少于十次,就算是游泳的健将,也不能幸免成为一具泡得发烂的尸体。”
“可,我的兄弟已经跳下去了,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去送死啊!”沈浓也失去理智般大叫了起来。
但,对于他自己的情况,也比谁都清楚呀。
他是旱鸭子一只,小时候有一次和小伙伴去玩水,差点就淹死了。
所以,看见水都怕。
更别说是去救人了。
“那你就自己去送死?你去了,谁来救那个小孩子?”劝说的警察也莫名其妙发了一通怒火,在这个节眼上,谁不急了?
他们也怕沈浓会脑子缺根弦跳下去,于是派了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将他给架住。
沈浓倒是动弹不得了,整个人好像崩溃一样抱着头,目光呆滞地看着一潭死水般的河流,终究,他明白了于妈那狗血的爱情剧了。
你生,我生。
你死,我死。
用生命去爱你。
许久……
许久。
沈浓都没有看到苏慕白上来,就更别说是林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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