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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妻如梦 最爱吃柚子 25781 2021-04-02 12:04

  我的恋爱,唯一的一段恋爱,我的初恋

  一

  夜幕降临,可惜华灯没有初上。

  在这个落寞的古都城市,繁华的只是历史。

  晓晓走出宿舍楼,不算精心得打扮,在夜的掩护下,迷离得刚刚好。耳边还响有室友聒噪的调侃声:“哎呦喂,大晚上得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要去干嘛呀?”“去见一个学弟。”娇羞在昏黄的路灯下慢慢晕散开,飘进无边的夜。此时,晓晓的内心说不出的平静。

  晓晓是典型的双鱼女,爱幻想,越是在大事面前越是能撑住场面,比如此刻。也许她唯一不像双鱼的就是她不爱哭吧。过往的辛酸早把她磨砺成生活的强者,她觉得如果哭有用的话,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生活的失败者了吧。

  晓晓熟络得拿到订好的房间酒店钥匙之后,走过两个站牌去坐比较快的十二路公交到车站接那位学弟。晓晓自己都惊异于自己的平静,明明是第一次帮一个男生开房,明明是第一次去见那个还算陌生的学弟——尽管他是自己名义上的男朋友,可这毕竟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啊,什么感觉呢,就像终于取到双十一过后耽搁了大半个月的快递却迟迟不忍心拆开的那种感觉,晓晓心里想。

  刚走到站牌下,十二路就到了。莫名的顺利呢。投币之后才发觉,车上没有一个人,除了司机。别担心,这里没有坏事发生。不是因为司机是女的,更是因为晓晓不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想做坏事的美女。就像晓晓走过很多次无人的夜路,从来不曾担心过自己。也许她骨子里是胆大的女生,也许她认定自己是长相安全的女生,也许是她觉得既然别人都不担心自己如果只有自己担心自己岂不是太悲哀了,索性做一个没有人担心的人吧,那样还可能成为一个特别的人。久而久之,晓晓就成了现在的晓晓,强悍到令人心酸。

  说说晓晓的学弟吧,她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朋友。可能优秀的人都比较孤独吧。晓晓马上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了,没谈过恋爱。操心的大姐实在看不下去了,发挥自己同学、同事各路人脉,愣是给撮合了一个。他在另外一座城市读大三,晓晓其实起初最反感类似于相亲性质的结缘,即使孤单了小半辈子,也觉得自己的另一半要靠命中注定的缘分去遇见。奈何,长姐比亲妈还操心,所以晓晓就答应姐姐先聊天看吧。聊天才晓得那人才大三,额,学弟!晓晓心里想,姐姐真心不靠谱,自己总有种老牛被迫啃了嫩草的感觉。不爽,所以,第一次聊天,晓晓就对那人说,以后喊学姐。结果那人倒真是听话得一直喊晓晓学姐,即使在他表白说要在一起之后。

  两人在网上聊了大半个寒假,也不知道哪里有说不完的话,每次大晚上不睡觉在那里东扯西扯的。学弟喜欢听晓晓唱歌,不知道是真心还是真心,以前只有自家闺蜜们说过她唱歌好听,还是那种略带敷衍调侃的口气,恩,所以晓晓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唱歌好听的女生。可是,自从给他听了自己唱的《斑马斑马》,晓晓就莫名找到了自信,不是因为他的夸奖,而是晓晓觉得自己用心唱歌时,哪怕只是唱给自己听呢,那种全世界都安静,只有自己低声的倾诉的感觉,真好。

  晓晓到了车站发现火车晚点了。还好,可以静静想一下开场白了。“你好,好久不见。”压根都没见过好吗?“你好,初次见面请多指教。”太正式了。“你好,我是你女朋友”感觉太奇怪了。就在晓晓还在幻想如何开场时,他的电话打来了。“我到了,学姐在哪呢?”“不是吧,我就在出站口等着你呢,你没看到我吗?”

  抬头,一个男生回眸。第一次见面。

  晓晓无数次幻想过他走出出站口迎上自己目光的那刻,从来不曾想是这样。在自己还在原地盯着自己的鞋子发呆时,原来他早就已经走过她的身边。

  再美好的幻想敌不过现实的摧残。

  二

  九点多。在这座内地小城市,已经没有公车了。

  可是晓晓不知道啊,哪怕已经生活了将近四年,再加上没有打车的习惯,而且习惯了等公车。两人在站牌下默默等了几分钟,晓晓感觉不会再有公车过来了,只好掩饰得笑笑说“打车吧。”天知道她内心是怎样说出这句话而显得自己不是很白痴的。

  很久之后,晓晓才猛然惊醒。是她自己在这段恋爱里把自己早早地定位为学姐了,而不是一个女生。很久之后,晓晓觉得自己好累、好傻的时候,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作为男生,不是应该霸气得拦下一辆的士,优雅得打开车门,说一句“LadyFirst”吗?然而现实是,晓晓为他打开车门,说一句,上车吧,自己才坐上去,有力的碰上了车门。

  晓晓带他去到学校的小西门时,已经快十点了。热闹的美食街终于变得萧索了,小摊小贩却还没有收摊。许诺给他吃的鸡腿饼也不见了长长的队伍,晓晓想,反常,不过刚好。给他买了鸡腿饼、烤冷面、莲子粥,自己只喝了一杯莲子粥。晓晓没有告诉他,自己从来没吃过那个火爆的鸡腿饼,自己嘴上说着减肥时,其实内心是默默咽唾沫的,额,纠结的晓晓在买莲子粥时,给阿姨说“一大杯一小杯”时,晓晓内心是很甜蜜很幸福的,感觉很奇妙,不知道学弟当时心里是否同她一样。

  带他回到住所,关上房门的那刻,沉默,略显尴尬的气氛。即使聊天聊得再火热,面对面时,不会交流的场景还是会出现。他用“网恋”和“相亲”来概括这段恋爱,天知道晓晓有多反感这两个字眼,可是,也许是事实正是如此吧,晓晓说服不了他,一如晓晓说服不了自己的内心接受这个现实一般。

  他掏出了为晓晓准备好的礼物。放心,不是惊喜。因为晓晓已经看过照片了,是他自己手工做的,所以,是心意。玻璃上的两个小人,手牵手走着。他说很久之前做的,打算送给将来的女朋友。现在送给晓晓。晓晓这时才想起来,哦,自己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不再是一个人了。这种感觉好陌生,好奇怪。

  晚上十一点。晓晓说宿舍阿姨要锁门了,自己该回了。他说“学姐真得不考虑留下来陪我,吗?”晓晓羞涩到抬不起头。执意要走。他就放弃了,提出要把晓晓送到宿舍楼下。于是,挥手再见。没有想象中的浪漫。

  也许我没说,晓晓骨子里是疯狂的人。就在她洗漱完涂好睡眠面膜的瞬间,她的内心忽然好失落,好难过。那个名义上是自己男朋友的人大老远跑来看自己,第一次见面虽然平淡多过浪漫,可是当他把大手拂过晓晓头顶时,晓晓还是心突突跳个不停,不可否认,晓晓对未来的希望多过对现实的失望。所以她总是能够给自己惊喜。所以,在宿舍门关闭的最后一瞬,她发疯得逃出了寝管阿姨的追问,在冷风中走向那个人。

  晓晓把自己的礼物递给他时,可以看出他眼底的喜欢。那是晓晓从千里之外的海岛上带回来的球石,在别致的玻璃瓶里静静的放着,在水的滋润下,石的颜色显得更加水彩梦幻。晓晓想,等自己毕业时,一定送给一个对自己特别的人。只是她没想到的是,现在还没有毕业呢,就已经把它送出去了。有时候,缘分也是不可说的。晓晓想。

  长夜漫漫,毕竟初次见面的两人,还是会有安静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开口。都不是热烈的人,不会一上来就激情澎湃,他埋怨说,“学姐今天太矜持了,手都不让拉呢。”晓晓心里想,难道要自己主动伸手给你吗笨蛋。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后来晓晓实在困了,坐着都快睡着了。他才发愁,怎么睡啊?很明显,他的内心比晓晓更胆怯。晓晓说,把床从中间挪开,一人被子,一人褥子,打开空调。简单利索的决定,他就果真乖乖听话去挪动那个大床,晓晓坐在一旁看着笨笨的他,心里想,真是个孩子,简单,干净。

  一夜无梦。

  可谁醒着。

  三

  或许晓晓最大的优点就是无论怎样的环境,两分钟就可以入睡,并且可以一觉睡到天亮。小时候,哥哥总是说晓晓爱说梦话,还有一次梦游把零食藏起来。晓晓自己从来不相信哥哥的鬼话,骗小孩吧,才不是呢。不过晓晓喜欢哥哥和自己开玩笑时宠溺得那种感觉。晓晓一直觉得哥哥是世界上最懂自己的人,脾气、个性、品行,甚至缺点,晓晓觉得没人比他了解。晓晓也许会爱上这个称之为学弟的男生,但是此刻的晓晓最爱的两个男人,就是爸爸和哥哥,以后肯定也是。他们是自己最亲的人啊,晓晓从来不曾怀疑过他们的爱,即使是那般不愿再回首的曾经难熬的日子里,晓晓也不曾怀疑过。

  如你所见,晓晓有哥哥、姐姐,亲的。可惜晓晓并不是家中的小宝贝。也不是说他们经常欺负晓晓,而是曾经艰苦的岁月里,再多的爱也经不起生活的考验。这是现实,尽管是她不愿承认的现实。

  曾经的晓晓或许觉得自己是没人爱的孩子,于是自己要变得强大、变得优秀、变得令人瞩目,那样的话或许他们就会爱自己一点点吧。直到有一天,她看到妈妈头上的白发,那么明显;妈妈眼角的皱纹,已拂不平;妈妈手上的老茧,己厚厚的她就想,妈妈不爱自己没关系,自己爱她就好了。她只要健健康康、平安快乐就好了。晓晓还记得自己在作业簿上为妈妈写下的第一首小诗,也许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晓晓要走上不太平凡的文学之路。哦,忘记说了,晓晓是中文系的女生。

  之前会有人说她多愁善感,体己的闺蜜还说她给人的感觉像是林黛玉。晓晓内心苦笑,除了曾经有过同样寄人篱下的生活之外,自己一点点也不像那位弱不经风的潇湘妃子。至少林还有宠着自己的宝哥哥呢,而自己,似乎只有自己。

  就是这样,晓晓睁眼的瞬间,总是想起过去的事情。定了定神,似乎意识到身边还躺了个异性。额,对。第一次见面的男生,就这样,两人居然睡在同一张床上,尽管只是十分纯洁得躺着,可是晓晓还是觉得这种感觉好奇怪。

  还没想好如何开口道“早安”,那边悠悠的声音传来“学姐晚上睡觉会打鼾哦。”晓晓默默把头蒙上,装死。心里诅咒“即使是真话也不必讲出来吧,坏家伙,呜呜”嘴上却故作镇定地说“谁让姐姐睡眠质量好呢?怎么样,是不是打扰到您老人家睡觉了,呵呵,不好意思。”所以啊,现实就是现实,什么早安吻,贴心的爱心早餐什么的,只会出现在八点档的电视剧中,晓晓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女猪脚,可仍然会幻想。于是,此刻,只能呵呵。

  晓晓领着他在校园中溜达,早春的清晨,微冷。慵懒的晓晓也没有一丝笑意,摆出冰冰的表情。想象中美好甜蜜的场景,一一没有出现。不过,两人都没有特别的局促,所以晓晓想,还好吧。生活,还是爱情,都慢慢来吧。

  中午,晓晓领着他见了要好的三位死党,一起吃了午饭,散场后俩人就又出去转了附近的景点。学生党,穷开心,景区夜市大马路,自己嗨了就好。晓晓和他静静的在古城墙的门楼上等了两个小时,最终也没看到落日。起风了,两个人的楼顶,晓晓一路偏西,睡去。等不及天黑,就隐居。

  他终于以冷为名拥起了晓晓的肩膀。

  排过长长的小吃的队,走过长长的街区,踉跄的那一刻,十指相扣。

  他说“你的手好凉。”

  她说“我不冷。天生的。”

  他握着她的手紧了一下,再也没松开。

  他的手是热的。剧情发展到后来,晓晓再观察时,那双手十指修长,一如他的个头那般,十分耐看。晓晓想夸赞他漂亮的手指,每次话到嘴边,又放下了。这样美丽的一双手,如今握着自己冰冷的手,温暖而有力。晓晓想,或许,就这样一直握下去,也不错。

  四

  他走了。回到自己的城市。晓晓又变成了一个人了。

  以前晓晓也是一个人,上课、吃饭、上自习、逛超市即使夜晚回宿舍的路上,昏黄的街灯把她孤寂的背影拉扯得又长又细时,晓晓也没有孤单的感觉。其实她很享受那种孤独感,可以静静地倾听自己的内心。现在,似乎一切还和曾经的场景一样,可是晓晓却有了落寞感。偶尔会贪心地想,假设他在会怎样?别人说,恋爱中的女人,会爱撒娇发脾气。晓晓有时候会想,她和学弟这样子,到底算不算恋爱呢,因为异地,因为不能朝夕厮守,所以连吵吵架发发脾气的机会都没有呢。但也只是偶尔这般苦涩,更多时候,晓晓会对着他的相片傻笑。他为晓晓拍了很多美丽的背影,毕竟是才第一次见面,晓晓做不到正对着镜头端庄优雅的笑,毕竟骨子里有害羞的因子。晓晓不曾想过自己的侧脸会有多么大的魅力,可是,假如拍照片的那个人注视着你的一颦一笑,在你不经意地美丽绽放的那一刻,记录下这一切,这才是最迷人的浪漫。所以,晓晓也会盯着相片里自己的侧脸发呆,似乎能从这些照片里,盯出那个人的身影一般。

  春天,校园里也热闹起来。各种叫不上名字的花儿都开了,“花痴”的晓晓想,招蜂引蝶吧,耐不住寂寞的花花草草们。傍晚的东操场更加热闹,庞大的市民暴走团风雨无阻。以前晓晓会觉得他们占用本来就不丰裕的学校资源,搞得学生们都没处锻炼。现在的晓晓不会这般想了,也许这就是自己母校的魅力所在,包容一切,开放博大。是啊,人只有到该离去的时候,才会醒悟,原来觉得平常的一切,都变得迷人起来。舍不得抱怨,只剩离别的心酸。

  可是晓晓不是会一直沉浸在多愁善感里,她神经质般的健忘。以前有人问她活的这样辛苦不累吗?晓晓都会在心底苦笑,还好,因为比较容易淡忘,再多伤心难过的事情,在晓晓这里,睡一觉就好了。最重要的一点,晓晓是个热爱运动的女生,如果我用疯狂地热爱来形容,也没人会觉得夸张。晓晓喜欢跑步,痴迷运动流汗的感觉。再压抑的心情在跑完圈之后都会变得轻松。不过,晓晓最热爱的一项运动,毫无疑问,就是排球君。晓晓无数次对排球君表白,说会陪伴一生,说是自己的最爱。丝毫不用怀疑晓晓的忠诚,即使之前期末考时间紧迫、即使现在毕业季论文逼迫、即使偶尔暴风雨天气逼迫,晓晓从来不曾放弃过,对排球的情有独钟。晓晓还记得最初因为个子小不敢去接触排球,一位温暖的学长鼓励道“没事,想做就去做吧。”很简单的一句话,晓晓就真的勇敢的去追求了,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热爱到死心塌地,嘿嘿。现在的晓晓在球场上,无人不识。她也因此结识到很多老师、朋友、哥们。所以,晓晓会把排球当做自己的幸运,即使不开心了,郁闷了,只要站到排球场上,一下子就可以笑得很开心。

  有人说,晓晓爱笑,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其实,晓晓骨子里是冰冷的人。本性凉薄。她骨子里到处是自卑的因子,所以想要努力做到让别人都喜欢,至少不讨厌。所以,晓晓一直把微笑挂嘴边,她想没人会讨厌别人的笑吧。久而久之,她变得爱笑,因为她用来伪装自己的笑脸已经成为习惯了。但是晓晓自己清楚,假的。可是在排球场上,不是。排球场上经常会听到晓晓夸张的笑声,晓晓觉得,排球场上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自己,笑得无拘无束,笑得那般开心。这或许才是她热爱排球的原因吧。

  他有时候会吃排球的醋。

  晓晓苦恼,总不能放弃排球吧。其实他也是热爱运动的人,跑过半程的马拉松。他不知道自己发给晓晓的相片上奔跑着的少年,一下子就闯进了晓晓的心。所以,晓晓觉得,他会懂,这份热爱。

  其实,晓晓内心更多的是欢喜。

  这人,这番可爱。

  爱着的时候,他的一切都是好的

  五

  晓晓的毕业论文终于搞定了。把底稿发给指导教授的那一刻,她的心里是说不出那般滋味的。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搞出来点名堂,可是就她们导师严厉的作风来看,被退回来修改的几率就像贵州的阴雨天一样。所以晓晓在点击发送之前,静默的祈祷了两分钟,终于还是发过去了。横竖都是一死,愿做灵魂的烈士。

  明天就是周末了。周末对于整日没课的晓晓来说没什么特别的。只是这个周末,是晓晓和他的第二次约会——他们相约一起跑过五公里的情侣爱情小马拉松。为此,晓晓早早地替他和自己报了名,然后自己每天傍晚在安静的西操场跑圈锻炼,从白天跑到黑夜,晓晓特别喜欢这种生活状态。她想,为了赶上爱人的脚步,自己付出再多努力,流过再多汗水,都是值得的。最好的爱情,不就是为了对方,变成最优秀的自己吗?所以,晓晓每天都是幸福的。

  那天,他说情侣马拉松要不要穿情侣衫啊?晓晓说,有队服和号码簿的,用不着情侣衫的。可晓晓还是偷偷在网上订做了一套情侣衫。她就是这样的人,嘴上很少说出来,也不会主动表白什么,但是,若是认定一个人的话,就会死心塌地对他好。姐姐会说她太傻,这么容易就被一个男生给收了。她说,要多经历几段爱情,多认识几个不同的人,再来选择那个一辈子的人。可是晓晓觉得不是,完美的爱情就是双方都是彼此的唯一,在漫长的岁月里相依为命,即使偶尔孤独,却始终相拥相伴,在最后的日子里,携手看夕阳。恩,这才是她想要的爱情,而且她选择相信他,能够给她这般的爱情。

  他再次来到晓晓的城市。起初晓晓说直接在马拉松的赛场见面就好,可是他却想早点见到晓晓,他说三周不见了,在过去的一百八十万秒种里,他每一秒钟都在想她。晓晓甜蜜的想到,会说这种情话的,只有他们工科生了。

  他们坐车来到马拉松的起点城市。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场马拉松的起点和终点分别设在两个古旧的城市,这也是它的特色所在。晓晓和他第一次做长途汽车,他伏在晓晓的背上,晓晓趴在他的腿上;他小心翼翼地抬起晓晓的头,放在自己的肩膀上;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晓晓假寐着,掉落的耳机又被他温柔的塞回耳朵里。

  终于要开跑了。

  事实却证明了晓晓为之努力了大半个月的锻炼根本就没有派上用场的可能性,是晓晓错误的估计了这场马拉松的专业性。几万人一起跑的,当晓晓和他还在起点周围打转时,第一名已经冲破终点线了,属于他们的马拉松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可是,不能就这样结束啊?他们终于还是找到了起点,五公里,走走停停,疯疯闹闹,自拍笑笑,对着招蜂引蝶的无人机大声叫叫正常30分钟的五公里,他们走了将近两个小时。一路上,他始终牵着她的手,不曾放下。三月底正午的晓晓,虽不太强烈,可晓晓是爱出汗的女生,他笨拙的用左手帮她擦汗,晓晓没有躲开,她想,被人温柔以待的感觉,真好。晓晓真想这场马拉松没有终点,这样他们是否就会一直一直走下去。

  三年未见的高中同桌等候在终点,贴心的备好了水。晓晓冲上去给她了大大的拥抱,就差亲亲这位美女了。好朋友就是这样,即使再久不见,即使很少联系,但只要一见面,马上恢复以前在一起时的熟络状态,恩,这样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吧。

  她请晓晓和学弟吃了花千代烤鱼,晓晓爱吃鱼的程度不亚于猫猫,晓晓周边的朋友都知道。晓晓和学弟陪她逛了那座内地小有名气的大学。夕阳下,林荫下,她为晓晓和他拍下了走在一起的照片,晓晓知道自己和他站在一起会有最萌身高差的既视感,可真正看到照片时,还是会五味杂陈,甜蜜,苦涩。只是后来的晓晓分不清当时是甜蜜多于苦涩,还是苦涩多于甜蜜。

  一起的时候,甜蜜多于苦涩。分开以后,苦涩淹没了甜蜜。

  可惜晓晓,当时不知道啊。

  六

  晓晓再一次在夕阳下把他送上车站。异地恋爱就是如此吧,最后留下的感觉不是在接他来的路上,就是在送他走的路上。

  晓晓能够感觉到他紧紧拥抱晓晓时的不舍,以及他接下来的心思。晓晓是最敏感的双鱼,可是又最会装无辜。最终,他吻了晓晓的额头,就恋恋不舍的上了车。晓晓没有告诉他,自己第一次如此舍不得一个人走,那种感觉真的太强烈,强烈到让晓晓觉得即使是这人潮涌动的车站而全世界也只剩下她一个人,只是因为那个人走了。晓晓只给他发了“等我,想你”的短信。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去到他的城市。

  “又是清明雨上,折菊寄到你身旁,把你最爱的歌来轻轻唱~”

  第一次去到他的城市,虽然只有三个小时的车程,可晓晓却仿佛经历了几番轮回转世那般久。晓晓是爱幻想的女生,她有时候会想很多很多东西,想到她和他的未来,是否是他许诺的一部单反、一片夕阳和两个相互搀扶的背影?晓晓甚至能想到自己脸上的皱纹以及他不再挺拔的身姿和慢慢弯下的背。一辈子很短吧,晓晓当时想。后来,才发现,一辈子那么长,长到你不知道那趟列车到底有没有终点,而许诺要白头的人,会在哪一站下车。

  终于到了,你的城市。可惜晓晓并没有第一眼就看到他。当然他不是为了报复第一次晓晓没有及时发现他而故意藏起来,他只是堵车迟到了。晓晓一个人在广场看着这陌生的落日,美吗?美的吧,因为是你的城市。晓晓很少生气,在她不确认对方爱她爱到死心塌地的时候,她不敢发脾气的。所以晓晓只在家人面前才会动脾气,因为知道自己再怎么闹她们也不会离开。

  晓晓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住了。熟悉的温暖,晓晓能够感觉到他一路飞奔狂跳不止的心跳,即使晓晓刚刚可能有几分失落,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拥抱给驱散了。没事,你来就好。

  晓晓在公车上时看到长姐打来的电话,局促到不敢接。因为她和他虽然是姐姐们撮合的,但姐姐的经验是先处着,日久见人心,女孩子要矜持,一大堆大道理等着晓晓。晓晓知道姐姐爱自己,可听到她的唠叨还是会觉得烦闷,觉得姐姐已经不相信纯粹的爱情了,爱情不就是轰轰烈烈吗,爱情不就是简单干脆吗?只是后来,晓晓才发现,原来那只是自己想象中的爱情,而生活,就是生活。

  晓晓在他的城市待了三天。第一天,她们逛了他的校园,并且应景的去瞻仰了一番当地革命烈士纪念碑,她们把所有烈士的名字都看遍,也没找到对方的名字。可那又什么关系呢,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再无聊的事情都会是最甜蜜。她们沿着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登上了那个不知名的山头,在那个山顶,微风吹走了上山时的一丝汗气,两个人在这难得的静谧中相拥,如此安静,以至于后来晓晓一想起那个场景,总是能忆起他的心跳。第二天,突然降温了,晓晓是不怕冷的,但他会体贴的认为女生不都是怕冷的吗?好吧,晓晓就也体贴的认为,自己就是怕冷的,直到晚上,两个人才出来吃第一顿饭,而之前的时光,都被晓晓用来看尼采的《悲剧的诞生》了,晓晓就是如此奇怪的女生。

  吃过饭,两个人沿着那个美丽的湖散步。难得的静谧时光,晓晓会很享受这样的静默。可是他却忍受不了这样略显尴尬的沉默,晓晓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们是不一样的。晓晓总是会说,相爱的两个人,就是和你一样,的我。可是晓晓忘了,那只是自己的以为,却不是普遍的真理,更何况还是在这没有丝毫道理的爱情里呢?

  所以,一言不合,就是沉默,是谁先打破这夜的静默?

  心软的一方总是错的。不舍得对方难过。

  爱着的时候,全部的苦都自己承担。

  不爱以后,满是心酸

  七

  在这个早晨,晓晓主动献上了自己的初吻。

  没有想象中甜蜜,淡淡的苦涩,却令人紧张局促到全身僵硬。

  笨拙的两个人,错过的清晨时光。忘了是谁说过,爱情,就是两个人一起虚度的光阴。

  午后的阳光并不刺眼,走过不规则的街区,走过穿山的隧道,走过荒凉的佛龛,走过稀疏的登山游客踩下的小径,在哪一片石头上,荒乱了一个下午。那个长长的吻,那个仿佛小孩子偷偷做坏事的吻,不是她力不从心,却还是一阵一阵眩晕。她以为那是幸福

  可是,永恒的是月,注定离别。

  一步三回首,怀念的不是激情的吻,而是沾满我的不舍的目光的你的手。

  晓晓在自己的城市,莫名其妙的发脾气,莫名其妙的忧伤。她说自己不愿去想,何尝不是由于想太多也想不明白撒下的谎呢。懒散的如猫儿一样的人,只适合晒晒晴朗的晓晓,或者注视阴冷的月光,目不转睛的发呆。

  她总说似乎没有人可以理解自己,事实呢,确乎没有。跳跃着的,矛盾着的,不安着的,分裂着的,谁会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这样一个苦痛的灵魂呢?恐怕她自己都不忍心细细打量,怎么忍心把无法愈合的疤撕裂在人前呢。这可能就是晓晓永远学不会倾诉的原因吧。

  傻子才忧伤。

  晓晓更愿意做一个没心没肺的小疯子。

  或许什么都不想,那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呢?

  又或许,只是需要时间去磨合。

  所以,没来由的折磨自己,也互相折磨。

  还是沉默惹的祸,有些话说开了就会轻松许多。即使当时可能不愿意赤裸裸的坦白,都想留给对方最好的自己,可惜,真实才会永久。情话说好了,一句顶一万句。

  所以,两个人都在努力,努力变成对方想要的样子。那时候他们都以为,那会是最好的爱情。也许真的是吧,可是在现实里,爱情,或许不值一提。

  但是日子还是要一天天地过,谁也不能一下子变老吧。每个人都在摸索着前进,在前进中慢慢成长吧。

  可是有时候晓晓会把自己都吓一跳。再一次说走就走地去到他的城市,义无反顾。只是因为她觉得他需要她。她想在他难熬的日子里,陪他一起。如果说自己缺席了他的曾经,那么以后,漫长的岁月里,她都愿在他需要她的时候,守在他的身边。晓晓无疑是勇敢的,她就是这样的人,来不及深深的考虑鲁莽的结果,就已经迈出了步子。她,总能给自己惊喜的。

  晓晓的出现,他说惊大于喜。一阵阵失落,在走出车站看到他的那一瞬间,都消散了。五味杂陈,是他吧。只有心疼,只想静静的抱着他,哪怕一会儿。

  晓晓想,有我在,就有一切。后来,她信誓旦旦坚信的这些,慢慢被自己嘲笑到无地自容。

  一个人的上午,在他的城市。晓晓会想,假设是自己,会留他一个人吗?她又不愿多想了,她怕自己想明白。

  两个人的下午,在教堂,在老街晓晓还记得老街的腔调,弥漫着李荣浩特有的忧伤;教堂的一角,面红耳赤,想忘却却一直忘不掉的,纯洁

  所以,要走。回归正常的生活,若你不再需要我,我又何苦一直装作清闲到无所事事?若你果真如你所讲那般需要我,生活所迫,我本有我自己的生活。

  出走前的出走

  你是否明白,一个女生,全部的勇敢?

  全部的,孤单

  八

  她们都说晓晓好像什么都有了,那些表面的东西。而晓晓却总是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所以,旅行吧,寻找那个让自己不再空虚的意义。

  认识了很多人,旅途中也不能总是尽如人意,一份小小的惊喜就能让人感到无限幸福,一句小小的质疑就会立刻伤心到一败涂地。她想努力挣脱的一切,或许是他最看重的现世安稳。她所幻想的惊险刺激,在他看来却不值一提。在不可调和的分歧上,谁会妥协,也弥合不了晓晓胡思乱想带来的一道又一道的伤,自取其苦吧。

  可是恋爱中的人,只要不想了,转眼就忘。至少晓晓是如此。他的一个电话,一句柔软的问候,再多的苦闷,顷刻间就可以消失到无影无踪。是爱情太神奇,还是她太神经?

  总之,她又被长姐教训了一番。没有人可以替她做决定,除非她自己想清楚。她现在可以任性到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却不忍心告诉他自己内心的想法。欲言又止,最终只能疯狂流汗,疯狂的忘记,疯狂的不去想,疯狂的考虑现实,疯狂的将就着这不将就,疯狂的说服自己有说服自己的能力她其实不知道,陷进去的明明是自己。却还清高的以为自己固守着的那份骄傲,经不起一丝推敲。

  反反复复,甜蜜多一分,苦涩就减一分。期待多一分,失落就少一分。惊喜多一分,埋怨就少一分。关心多一分,不安就少一分。重逢多一分,思念就少一分

  于是,她就成了只在乎眼前的这片刻温存,以为会永久。

  他说了爱她的情话,他动情的真诚,他明明就不舍的目光,为什么偏偏就可以做到一去不回头?说好的,幸福呢?

  她不相信爱是成全的鬼话,更不相信有一种爱叫做放手。那些天盘旋在她脑海里的只是“不爱就是不爱!”

  他和她,还是成了陌生人。

  故事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可谁能说尽这改变?

  她想恨他。很多年以后,却记不清他的脸。

  或许他说的对,生活不是电视剧

  只是在这没有结局的曾经了,她还没有痛痛快快的哭一场,青春就匆匆落幕了。

  就像这文,就像这共同的初恋。

  记不清几天了,也记不清是几个月,抑或几年吧

  晓晓终于有勇气,说再见。

  无论如何,要幸福

  我的游记

  如果能把每一个梦记录下来,我想我会成为伟大的作家。

  可是,梦里的记忆,比手中的沙流逝的还要快。以前我以为自己不做梦,其实只是睁眼的那一瞬间,把梦里的故事忘了。午后的蓝天白云,楼上敲敲打打的装修声,没有人扰了我的梦,可我确乎醒了。梦里,我是比赛完的运动员,结果不重要,我只知道我要回家了,坐那趟遥远的火车,可是,我不知道我的家在哪个终点站,我最终会去到哪里?同行的人,早已经买好了车票,整装待发,唯独我,迟迟不知所措,所以无动于衷。我以为我们是一起的,可是在征途结束的那一刻,就注定一拍两散,各自为伴。我不孤单,我应该早已习惯。所以,我又醒了。

  我又好像一直都在梦里。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为自己编织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我幻想的最美好的爱情,我拼搏的最努力的工作,以及我想要的更加优秀的自己。梦醒了,温暖贴心的爱人不见了;为之流血流汗的工作,不欢而散;只剩下更加慵懒、更加麻木的自己。我想要体会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却连撕心裂肺的痛哭都被碾压到只能在深夜里呓语,转身去做下一个轻松的梦。没有人拿走我敏感的神经,可我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渐渐被稀释的血液,而那稀释剂,没有品牌,却被冠名为时间。曾经我想要看遍的风景,我想要走过每一座陌生城市的陌生的街道,现在,却用发呆来填补行走的空白。我想要读的书,我想要过的别人的或充实或闲散的真实的人生,而今,不愿去翻,不愿去看。有一段时间,我会莫名其妙的结巴。也许起初,我是故意,彰显一下特立独行的俏皮。一如潜伏里的谢若林那般讲话。后来,不由自主的结巴,哪怕是我拼命想要抑制的情况下。我解释说,是我的语言不能够清晰表达出我的思想,所以就拖延一下,给我的大脑以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冠冕堂皇的借口。后来我又正常了,归功于长久的沉默。几天不说一句话,再次有机会让你讲话时,就会麻溜的倒出不需要思考的话。所以,那段日子结巴的原因,或许就是说了太多的话,重复了很多未加证明的谎言,虽然它最后成了真,固执的心,却依然选择惩罚一下身不由己的嘴巴。

  所以,人一清醒,就会想起鸡毛蒜皮的琐事。不如在梦里。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然而终究是欢喜的。醒了,就要用高速运行的逻辑思维,去思考整个世界。完整,需要多少力的作用去拼凑,去固定。而梦里的碎片,记忆的碎片,一片一片,任意飘浮在空中,组成想要的无形。醒了,一切还在原处,一切的清整,依旧归不了零。

  毕业前的旅行,毕业后的曾经。

  又是两个人的说走就走,反观以往的出走,基本都是两个人的状态,每次虽不是同一个人,但能够一起旅行的,都是陪伴我的最知音的知音。

  这次呢,是一起玩了三年多排球的大美女,我的前“前男友”呵呵,闲言不多说,只说旅行。

  (一)

  4月28号晚上的火车,从开封到西宁,29号下午到的,将近20个小时,疲惫吗?身体上或许有些许疲倦,但心里是很雀跃的。青海,我们来了~

  一下火车,便成了三人行的队伍。新加的伙伴是兰州过来的“前男友”的死党,都是爱玩的人,很快就相互间很熟络。因为有青旅那边发来的乘车路线,三人直接坐公车到了旅舍。海滨青年旅舍,城中区人民街8号,下车一分钟就到了,近大十字、莫家街、水井巷,位置还是很好的。老板老王,北京人,地道。我们去的时候因为是淡季,价格不贵,两晚才收35元,中间外出一天,床铺保留,其实可以算作三天的,已经相当划算了。海滨青旅真真卧虎藏龙,我们见识到了原汁原味的藏民青年,还有热血歌手,更有曾服役13年之久徒步边境线的退伍特种兵,虽然只是短暂的交流,但他们的生存状态,却是令人神往。不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肆意狂欢,而是葡萄美酒夜光杯的潇洒与风流。

  当然,别人家的生活永远是别人家的,如鱼饮水吧。旁人再多的歆羡,徒增烦恼而已。

  简单放好行囊,我们一行三人,步行几站路来到西宁东关清真大寺,传说中的美食,姑且吃到了吧,路边的香酥牛肉饼、冷了的烤鸡翅、酿皮陪伴下的苦荞凉面以及传说中的酸奶。边走边吃,名义上的清真美食街实则当地人的菜场而已,无论如何,原汁原味了一把。回程,已经八点,但由于时区差异,天色还早,猛然间看到路标上指示牌青唐城遗址,便想去瞻仰一番。随走随停吧,不期然却路过了莫家街夜市。奈何三人腹中已实,便都没有再彪一把的欲望,故而径直奔回旅舍。

  过马路等红灯的空当,突然发现远处霓虹映照下的天空,蔚蓝无比。黑夜,竟能蓝成一块宝石,随手拍下,可惜取代不了眼睛的灵敏,便只能停留在最美丽的记忆中吧。

  由于长途乘车乏倦,早早上床歇着了。可是青旅公共区仍有小伙伴们在狂欢,不一会儿,藏民小伙罗松成林唱起来藏语民歌,把气氛带至顶点,我终究还是耐不住藏歌的诱惑,又加入到大伙的阵营。一群人聊到十二点,才各自回房睡了。

  唱歌的那位罗松,是长期驻扎在海滨青旅的青海金晓晓车队的BOSS,我们每人交了300元包车费,进行为期两天的环青海湖“自驾游”。司机当然也是车队的,所以是加了引号的自驾。三人行的队伍加上车队临时拉来的一位大哥,共五人,环湖开始。

  简单的油条豆浆作为早餐,我们便出发了。第一站,塔尔寺。塔尔寺是藏传佛教最重要的寺院之一,为纪念藏传佛教创始人宗喀巴大师而建。一进来就看到很多朝着塔尔寺参拜的圣徒,四个方位,一步一叩首。即使不是信徒的旁人,也会被这般虔诚的信仰所感动、折服。害怕自己的无知会不经意间冒犯到佛教徒,便始终缄默吧。相比较于庭院庙宇间端坐的佛,我对这庭庙本身的文化更感兴趣,默默记录,默默收获下这不够虔诚的知识。

  从塔尔寺出来已近中午,我们便驱车前往下一目的地——拉脊山。途中,第一次看到了参加环青海湖自行车赛的一两勇士,总有种孤独而又悲壮的感觉。同行的另外一位大哥介绍说,参与这场比赛的人,都是最专业的骑行人士,最快也要两天才能完成全程。确实,之后的两天中,在公路上总是能够碰到稀疏的骑行队伍,最少的,仅有一人。那才是真正的勇士吧,且听风吟,不话浮华的寂寞。

  在拉脊山的迎风口处,突然下起了豌豆粒大小的冰雹,虽然过程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而且过了那个山口业已消失不见,可是随着海拔的升高逐渐降下来的气温以及玻璃窗上残留的冰粒,证明那场短暂的冰雹真实的发生过,而不只是游人的幻觉。拉脊山顶,长长的木质走廊,直通海拔四千多米的神殿,我们把带来的衣服全都裹到了身上才敢下车,仍然止不住的发抖。远处山顶上的积雪还未化尽,仿佛浓重的愁云使它一夜之间白头一般。半山上的牦牛,变成了静止的黑点,如若不细心留意看,怕是会错过这漫山遍野的黑色牦牛吧。冷的撑不住,便回到开了暖风的车里,继续前往日月山。

  到日月山时,晓晓又悄悄爬出,带来一丝丝温暖。但是呼啸的风,似乎还要霸道的将这来之不易的暖意夺去。因山体略呈红色,古时又称“赤岭”,这一称谓似乎不太符合这山体的温度。关于日月山,司机大哥解说与文成公主入藏的故事有关。送亲的队伍将这位美丽的公主送至于此,为藏民带去了先进与文明,却留给汉民无尽的悲凉。这位女子,对故乡,应如昭君般思断愁肠、望穿夕阳吧。那仍然安放着的回望石是否是她最真实的内心?好在藏区人民对这位伟大的女子甚是敬佩与爱戴,那高耸的雕像,纯白无暇,接受着一代又一代人的供奉,也许,历史书写下的,才最真实。

  下一目的地是二郎剑景区,途中经过了倒淌河,无非又是感天动地河水倒流的美丽传说罢了,所以大家一致决定不作停留,就直接呼啸而过了。二郎剑,据说是因为延伸出的土地像一把利剑插入青海湖而得名,这里于我们来说是青海湖第一印象。远远看去,那个像海一样的湖,竟比天空还要澄澈、蔚蓝,真似哪位顽皮的神仙不小心掉落人间的宝镜一般。种种原因,我们未能进入景区内,只在门口停留片刻,然,却是第一次,停下来,细细的观望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的青海湖。来不及好好道那句“相逢何必曾相识”,便匆匆驱车走掉了。

  到达黑马河时方五点钟,在镇子最前缘的一家小旅馆住下了,80元一晚,可以接受的价格,放下背包,找寻美食。四个人走到黑马河镇的尽头才选中一家川菜馆,老板却是青海本地人,时间其实还早,并未到当地人的吃饭时间,所以整个餐馆只有我们一行四人,点了大家心心相念的炕锅羊肉和两个素菜一个汤,简单而又丰盛的晚餐吧。饭后三个人请同行的那位大哥介绍江湖经验,毕竟已经工作十年,而且还是在起起伏伏的证券市场,所以对即将踏入社会的我们各种指点。短暂的时光一闪而过,走出餐馆时已经近七点,但是大家兴致尚高,于是决定往湖边走走。看着那近在眼前的青海湖,以为消消食的功夫就该走到湖边了吧,可是整整走了半个多小时,远方的夕阳都消失了,那神秘的湖仍如海市蜃楼般遥不可及。没办法,只得打电话给在旅馆的司机来接我们。其实,在行走的那半个多小时里,脚下的荒原以及远方的高山,伴着那渐渐迷离的夕阳,虽是一行四人,可每个人油然而生的却是那永恒的孤寂感。也许有交谈吧,记忆却没有留下任何言语,只定格下那安静的画面,挥之不去。

  终于还是来到了湖边,整个世界只残留最后一丝光的余晕,被湖水贪婪的挽留。还有即将到来的夜幕掩映下散乱的几辆山地车,等待着自己的主人,一起回家。我们就那样站在湖边,那个像海一样的湖边,听听涛声,等那最后的黑夜来临,方乘车归去。

  因为黑马河的重头戏本就是日出,所以第二天我们赶了大早,五点钟吧,气温只有不到10度,可当我们到达湖边时,仍旧有许多人已经在等待。曾经想象要看遍世界上每一处独特的日出和日落,如今,海边、湖边、大漠、草原数不清的日出和日落,还有突然忆起的故乡的朝阳和晚霞。其实,只要有心,只要用心去感受生活,哪一处,不是最美丽的风景呢?还回到日出吧,其实等待许久,它早就已经钻出水平面之上了,由于天气原因,云层比较厚,所以看得不完全。等大家看到全部的朝阳时,它已经爬得老高了,真是调皮的家伙。可是大家等待和享受的也许正是这过程本身,那时而划过天际的飞鸟、那阵阵的波涛、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的窃窃私语以及雀跃的欢呼,诉说的明明不是遗憾,接受就是最好的一切。所以,我们拍下了“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丽剪影,便乘兴离去。

  下一站原本目的地是茶卡盐湖。最终却阴差阳错来到了漠河盐场。租了蓝色水鞋,不知道跋涉了多久,终于到了这无比纯洁、无比静谧的天地。来之前同行的的大哥一直说一定要拍张无比安静的镜像,水天与人的和谐统一,于是大家都雀跃地选择拍摄的最佳角度、最佳姿势,可惜愉悦之情感染了水花吧,它总是调皮的破坏着一切。可是又有什么关系,不完美的才最真实。

  两日游快结束了,余下的则是另一半的沿湖行。归途,错过的橡皮山,一个一个忽闪而过的里程碑,与来时大家紧盯着不放的109线的2222碑相比,本没有什么逊色之处,却再引不起游人的注意了。起风了,漫天的狂沙掩映下,望不到边际的荒原,偶尔的彩带和佛塔,带来无法忽略的浓墨重彩。我们在风最盛时选择下车到湖边走走,告别这最后的宝石绿,告别这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一片静谧。凌乱的发,纠缠着谁的呐喊?飞舞的帽与围脖与黑色风衣,错乱不堪的岩石,以及,永远孤寂的背影。

  鸟岛的鸟贪婪得接受游人的馈赠、刚察永恒的鱼诉说生命的旅程。湟源,丹噶尔古城,那条800米长的老街,残留几分茶马古道的遗迹?错过的历史、错过的夕阳、错过的大峡谷。

  离别,青海湖。在海滨青旅,我只留下了“莫愁前路无知己”的半句残诗,沛沛却还期许着“seeyouagain”。帅气的藏民小伙云朗还替我们各自签上藏语名字,至此,圆满。

  临行之际,最后的美食,人民街何家油炸糕,豌杂面以及被带上列车的板栗,再见了,西宁。

  (二)

  两个小时的动车,到张掖。两人下了车,联系好的司机大哥已经在等着了,即刻出发,前往七彩丹霞。司机是退伍兵,开一辆帅到爆的迷彩吉普,半个多小时的路上一直放属于兵哥哥们的类似于我的好兄弟的硬汉歌,听得我们热血沸腾。向他证实了,我们一路上看到的美丽而连绵的雪山,确乎是祁连山。

  进来景区,大哥才把副驾驶上那位神秘的游客介绍给我们,一位据说不会说中文的外国友人,交代我们三人一起,等结束时还一起送回到市区。于是我们立刻拿出一副“中国是我家,欢迎经常来玩”的十二分的热情和他套近乎。可惜英文水平,恩,只惹得那位友人直说“it`sok”

  一下午的时间,惊异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如此梦幻的岩石,不用只言片语,静静欣赏就好。无奈开发旅游资源的人偏要编织美丽的神话,其实虚幻的故事反而使岩石的梦幻减色,倒是那位友人说“justrock”时,我倒觉得应该科普一下石头的知识、七彩形成的原因,远胜于什么“万僧拜佛”“苍龙戏火”。好在一路上,在与外国友人不成句的交流中,得知他至少混有中英日泰四国血统之后,便拉着他拍合照了。后来,他戏称沛沛Bus,称我为Bird,自称monkey。原因就是沛沛为了显摆她的英文,看到一辆巴士便大喊“bus!look!bus!”;而我则是哼了一句“Ibelieveicanfly...”以及拍合照时跳上天的兴奋。再后来,我们发现他虽然不会说中文,但却能听懂汉语时,俩人都傻了。继而就想喊他狡猾的猴子了。Monkey是在山东工作的摄影老师,他说下一次的旅程安排去亚马逊,他还说起自己已经不在一起的中国女朋友旅途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而人生,也该是一场旅行。有人会来,有人一直都在,就注定,有人会离开。

  在美食街吃了搓鱼面,然后不紧不慢得去赶那趟凌晨的火车,从张掖到敦煌。卧铺,睡了一夜,睁眼时,天已大亮,可列车还在行走。可终究,还是到了。敦煌~

  住的农家旅店,老板是一对上海夫妇,大姐直接开着商务别克到火车站来接,每人28元的双人间,我们住了两晚,就在月牙泉鸣沙山景区旁边的月泉山庄,再次感叹住店的经济实惠。

  简单休憩,我们便决定出去走走。同行的还有一位东北姑娘,交谈之后才发现竟是中文系的师姐,缘分。三人沿着那条笔直的大道溜达,一路上,小雷音寺虚度了几许时光,那个走了一圈半也没发现入口的敦煌博物馆,以及最终没舍得去看的沙漠实景演出《敦煌盛典》。倒是在吃的方面,不吝时间和金钱,苦苦搜寻的驴肉黄面,还是吃到了,便心满意足得回旅店午睡。

  下午五点,三人出发去鸣沙山。大漠,第一眼,满目的黄沙。然后就是那带着铃铛的驼队,在这烈日下发出清脆的响声,带队的人不发一声,偶尔只听见一声沉闷的鞭响。来不及同情,便匆匆步行去征服自己了。看起来不算高大的鸣沙山,不会让游人望而却步,却会在实际攀登的过程中,数不清自己曾流下多少的汗水。沙漠的气温,白天中午是不能待在晓晓下的,而早晚则是需要裹上厚厚的外套才能出门。此时的阳光虽不太强烈,可依旧没人愿意直接坦露任何一点点的皮肤,大家似乎都变成了有信仰的阿拉伯人。踩着前人的沙坑,不回头得向前走,终于会到达山顶吧。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远处,更多的是望不到边际的沙丘,而回头,才是几乎要错过的绿洲。

  静静的等待大漠的日落,忘记时间,忘记渐渐冷却的沙的温度,忘记远方模糊的城市的剪影。只是静静的坐着,把脚丫埋在这尚有阳光的味道的沙里。最后,等待黑夜的降临。追随着最后一波疲倦的骆驼,一起归去。

  第二日,起了大早,去追寻沙漠的日出。最美的风景处,人迹罕至。来时再多的劳累,在看到日出那一刻,都值得。静坐,远眺,不用聚焦,目光还是思想,如此散乱而自由的时光。下山时,绕道月牙泉,细细打量着沙漠中的神奇之泉。清晨的露珠沾湿了泉水近旁的沙与植株,月牙形的泉水中当真游动着顽强而又安逸的鱼儿。孤零零的月泉古柳也记不清自己经历了几番春秋吧,倔强的胡杨同样没能成林。当“你好,鸣沙山;再见,月牙泉”的呐喊久久回荡时,仿佛青春,仿佛清晨。很久之后,才发现,已不再青春,不再清晨。该说你好的,是明天。该说再见的,就不必留恋。

  告别敦煌,告别沙漠,拜访相对孤寂的榆林窟。

  榆林窟在瓜州,虽冠名“小莫高窟”,依旧比不上莫高窟的声名远扬,仿佛被遗忘的、被冷落的,风华不再的俏妇人般。然而当你穿越大片的无人区、看过鲜有植株的盐碱地,最终走近它时,入耳的首先却是充满奔腾气息的波涛声。不错,榆林窟建在峡谷两侧的崖壁上,而峡谷中总有那股好像来自遥远的洪荒之地的奔腾不息的河流,涛声在峡谷中久久回荡,偶尔的鸟鸣声,使得这番境地更加清幽,几乎使人忘却这是在西北的荒漠中。所以,未见洞窟,即对这榆林窟产生爱慕之心。三点开始介绍洞窟,一位怀有身孕的美丽的姐姐讲解,如今还能忆起她美丽的眼睛和款款诉说时温柔的话语。我不知道她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多久,但可以感受到的是她对这片洞窟以及这番荒凉的文化,由衷的热爱。可敬之人,愈发美丽。

  榆林窟保存的相对完整,就我们得以参观到的七个洞窟而言,无论壁画还是雕塑,都很精美。隋唐的雕塑、宋代的飞天壁画以及清朝时期的金刚,从五代到清,时间的痕迹可能完整的保存在某一个洞窟里。我想,在我们无缘得见的其他洞窟里,或许隐藏着更多关于时间、关于历史的秘密。可惜那些珍贵的材料,只能供极少数研究者专享了。

  告别榆林窟,回程似乎还碰到一起车祸,我就在半睡半醒之间,倾听着司机师傅和沛沛对这生命的感叹与追惋。

  (三)

  归去吧。感觉漂泊了许久,其实也才一周而已。

  归途第一站,兰州。

  五号上午到的,步行两站路来到兰州大学校本部。或许没长一张兰大的脸,进去的时候愣是被保安拦下登记身份信息走过热闹的篮球场,穿过林荫,就到了积石堂,也就是兰大的图书馆。当夜幕将临时,我们再一次回到这里告别兰大时,才发现,夜晚的积石堂比阳光下的美不知多少倍,当然这是后话。或许每所大学的图书馆都是学生学习氛围最浓郁的场所吧,已经是午饭时间,依旧有很多人在埋头奋战。努力的人,都值得敬佩,无论结果如何。不忍心在这样的环境多待,把充电宝放在这里充电后,我们便离开了。

  午餐选择了兰大附近的一家新疆人开的面馆。三人撸了一把串,吃了特色的丁丁炒面,热情的东道主还请喝了地道的马奶子甜醅,感谢款待~

  下午的时光被用来逛甘肃省博和白塔公园了。甘博有佛,然触目惊心的却是结尾处的火红的历史。激情燃烧的革命岁月,可歌可泣吧,却入不了不懂它的人的眼,更放不到心上,只记得那面如血的党旗,还挥舞着镰刀和锤。远不及白塔公园里的元代白塔让人印象深刻。此塔是汉藏文化融合的结晶,底部是圆形的藏族佛塔,而顶部则是汉族特色的方塔,却浑然一体,没有突兀的不伦不类之感。还有碰了两次脑袋的中山铁桥,黄河上架起的第一座铁桥,本是具有相当的纪念性,于我而言,亦是如此吧。毕竟磕了两次头还没磕破出血,确实应该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去怀念。只有奔腾却已经浑浊的河水明白我放肆的笑声里夹杂着再也忍不下去的泪水,这次,真是被自己蠢哭的。

  于是带着疼痛与眩晕,作别兰州,向着旅程的最后一站。

  曾和许多人许诺过一起来的西安,终究还是来了。西安火车站一出来,横亘在眼前的就是城墙。那个据说沿着一直走就能走回到远处的城墙,我们终究没去登,原因,不说也罢,且等后话。在美团上订得豆花儿青旅,就在回民街附近,从火车站坐公交、地铁都可,19元的特价房,收留了我们将近两天。所以说,那个热情的东北哥,如果有缘再去西安,定去拜访这萍水相逢的朋友。青旅的得名原由是东北哥的女朋友爱吃豆花儿,其实豆花儿青旅开张还不到半年,所以家里的陈设都显得干净整洁,却又温馨。尤其是女生这边的阳台,我一来几乎就爱上了这里,坐在阳台上可以看到回民街这附近的西安老城区,能够深切的感受到老西安的真实。尤其是第二天下了一天的雨,我就默默静坐了许久,忘记了时间,只记得偶尔飞过的鸽子,却听不到声音,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

  选择西安主要为了美食,而住在钟鼓楼这边的回民街附近,真想感激机智的自己。不到两天的时间,我们来来回回逛了三次,东北哥推荐的所有美食,搜罗完备。一真楼的羊肉泡馍、花奶奶酸梅汤、东南亚敬糕、定家小酥肉、盛志望麻辣酿皮、稀糊烂的肉夹馍、石家包子和好喝又实惠的八宝醪糟走之前,我们还跑到全盛斋带了蛋巧和绿豆糕,也算圆满。

  在一真楼等泡沫的间隙,席上遇到一地道老西安大哥,细细介绍了吃泡馍时的讲究。一真楼的泡馍,馍要自己掰扯,大哥说掰扯得越碎越好吃;掰好后服务员来收去加汤煮,煮好再端上来,配上特制的辣酱、糖蒜和稀汤,绝对美味。吃的时候,尤其不要来回搅动,要从大碗边缘一点一点的吃,这样吃到最后都是热乎可口的。大哥的一通解说,真真对吃有一番研究。他还以过来人的身份分享了关于人生、关于旅行以及关于爱情的自己的感悟。回首这一路走来遇到的这么多人,只要留心,每个人总有些地方值得去学习。所以,真正懂得享受生活的人,都在民间。

  其他,只去了陕西省博物馆和大雁塔。省博有陶有瓷,有唐三彩和仕女画,有佛,有俑,所以,更多的,是人。大雁塔,夜晚有音乐喷泉,可惜我们只看到了喷泉,没来得及等到音乐便匆匆赶回回民街了。当然,还有游荡到门口的碑林博物馆,以及更多的名声在外的兵马俑、芙蓉园等等,有缘再见吧。而以为一定会去的西安交大也因为第二日的雨,终究没去,被青旅的家庭式的火锅取代了。

  结束了,毕业前的旅行,8号早上到的开封,整整十天。

  (后话)

  就像北京人老王偏偏跑到西宁开青旅,而东北小哥要跑到西安张罗自己的豆花儿,任何事情都是巧合,同时又是命中注定。这里,再次对老王表示歉意,辜负了你让我去西宁做义工的期许,当时考虑很多,唯独没有考虑自己。或许很多年以后,我会突然想到,如果当时义无反顾的去了,也许会是另一番的人生。

  旅行早已经结束,那一颗想要漂泊的心却永远年轻。也许会遇到更多的人,也许会遇见更加美丽的风景,但是,曾经,构成渐渐模糊的那段青葱。

  不再年轻。

  却永远年轻。

  我的奶奶

  奶奶在于癌症抗争了整整五年之后,最终还是走了。我总觉得这不是真的,总觉得奶奶只是睡了一觉,睡醒了还会起来和我说话,还会送我去上学,还会在每次打电话的时候让我不要担心,说她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还会在每次放假回来的时候接我回家,给我留好吃的。可是最亲我的奶奶真的不在了。

  奶奶一生活了六十九岁,养育了两儿两女之后,还把我养活了这么大。虽然我只是奶奶的孙女,但是奶奶最亲我,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爸妈离婚以后,我才一丁点大,是奶奶一夜起来好几次,用饼干沾水,把我养大。后来上了学,人家都是爸妈接送,而我每天都是奶奶接送。上初中以后,需要上早晚自习,而我又坚持不住学校,每天早上五点多,我出门之后,奶奶便在后面悄悄地跟着我,看着我平安进校门之后,再自己抹黑儿回来,给一家人准备早饭,不管严寒酷暑,每天如此。记得初中时候嗓子不好,容易发炎,每天晚上奶奶都会算着我放晚自习的时间,给我弄鸡蛋茶,让我回来喝完就去睡觉。小时候身体偏寒,天气稍微冷一点就手脚冰凉,是奶奶成夜用她的双腿夹着我的脚给我暖脚,她的手握着我的手给我暖手。直到上初中之后,到了冬天还要奶奶给我暖手暖脚。奶奶有一条腿经常疼,她说那条腿就是给我暖脚的时候被冰的了。从小我的身体就不好,吃药打针输液都是常事。一有病就开始哭着喊着找奶奶,不管奶奶在干啥,就立马领着我去看病。记得有一次我因为头疼的厉害,在床上哭着打滚,奶奶拽着我的手说,要是我能替你,就让这病生在我身上,也不让我闺女儿这么难受啊。还有一次,生了水痘,浑身痒得厉害,医生说不让抓,抓破了会留疤,但是到了夜里痒得钻心,忍不住去抓,奶奶就握着我的手握了一夜。上初中的时候,本来有机会去县城上学,但是奶奶说我身体不好,到了县城没人照顾,半夜发烧都没人知道,还是在家上,我还能天天管着你。上高中以后,必须得去县城了,奶奶又怕我在学校吃不好,而她又不会骑车,只能让我爷爷和姑姑隔天中午去给我送一次饭,一送就是三年。如此这般的事情多的数不胜数。奶奶不止我一个孙女,小叔小婶一直说奶奶偏心,说奶奶张口闭口说的都是我,在奶奶眼里就我最好,啥好的都留给了我,不亲另外俩孙子和孙女。高中毕业的时候,小婶就说,还不让她赶紧打工去,咋滴,还想供养个大学生呢。奶奶说我不仅要供养出个大学生,还要供养出个研究生。现在我真的考上研究生了,可是我却再也见不到奶奶了。

  最初奶奶生病的时候我正要上高三,全家人都知道了奶奶的病情,但是唯独瞒了我一个人。奶奶说上学最重要,不能耽误了我上学,让全家人瞒着我。后来我知道了病情,奶奶反过来安慰我说,只管上你的学,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好着呢。上了大学以后,每次给奶奶打电话,奶奶就说不要担心我,我在家好着呢,你大姑小姑天天回来看我,给我买好吃的。然后给我说昨天吃了啥,今天吃了啥。我知道奶奶是不想让我担心。后来奶奶开始让我找对象,她说到了大学了,该谈个朋友了,不管天南海北的,只要你俩合得来就行,不用管你爷我俩,你俩好好的,有个人管你,我就放心了。当时我嘻嘻哈哈说自己还小,却没想到奶奶是在安排以后的事,她怕等有一天她没了,没人管我了,找个对象,有个依靠,她也好安心。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看着我成家立业,有个自己的家,有个依靠。可是我却没能让她安心。到了后期,奶奶每天晚上都咳嗽,胸口疼的睡不着,但是只要我在家,她都不敢哼哼,她怕我听见了担心,有时候疼的嘴唇都咬破了,都不愿哼一声。她一直跟我说,不要担心她的身体,她好着呢。直到去世前一周,我给她打电话,她还在电话里说,别担心我,我一天比一天好。我还真的就相信了。如果不是小姑给我打电话说奶奶病的厉害,让我快点回家,我就一直以为奶奶真的一天比一天好。

  我是周一下午到的家。到家以后奶奶就半躺在折叠椅上,十几天前她就不能睡床上了,一躺下就整晚整晚咳嗽,咳血。当时奶奶已经很少说话,鼻子上插着氧气,听见我的声音之后就摆着手让我赶紧去吃饭。看着奶奶睡也睡不好,也吃不下去饭,我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流,直到那时,我也没想到奶奶会那么早离开。那天下午,我喂着奶奶就吃了一口饭,她就摆手不吃了,让我握着她的手,一直说握紧,握紧。奶奶的手和胳膊都是凉的,我一直给她暖着,却怎么也暖不热。到了夜里,奶奶的嗓子里开始起痰,已经没有力气去吐,就算插着呼吸机也总是上不来气。我坐在她旁边,她还摆着手说别管我,赶紧去睡觉,别管我。第二天上午,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奶奶。很久都没睁眼的奶奶突然睁开眼看了看我,我以为她是想要什么,就问她想不想喝牛奶。她轻微摇了摇头,就又闭上了眼。不一会儿,一直在喘的奶奶突然不喘了,我以为她睡着了,又害怕她就这样过去了,开始拼命的摇晃她,让她睁睁眼睛,先别睡觉,没想到却再也喊不醒了。奶奶走的时候很安详,长时间因为疼痛而皱起的眉头也舒展开来,嘴角像是在微笑。辛苦了一生,劳碌了一生的奶奶再也不用忍受病痛的折磨,终于可以安安心心享福去了。

  奶奶活着的时候最疼我。村里人都说奶奶一生功劳大,把我养活这么大,最终会享到我的福。奶奶把后半生的心血都付出在我身上,可是不孝的孙女还没来得及让奶奶享享福,就再也见不到她了。不知道以后还能给谁打打电话,发发牢骚。也不知道以后谁还会为我整天操心。奶奶走了,但是我知道奶奶会在天上一直看着我。奶奶请你放心,孙女会自立自强,不要为我担心,我会好好的。你在那边也要好好的。想我了就来我的梦里,我永远爱你。

  小时候,我问奶奶:“大城市是啥样的?”

  奶奶说:“大城市啊,大到看不见山。”

  我举目四望,看到了周围绿葱葱的山,矮矮的,胖胖的。

  于是,“那我们这儿就是一个小城市咯?”

  “是啊,一个小山城。”

  郑州不算是一个大城市,但对于那年未开眼的我来说,却是一个大到看不见山的城市,郑州就是我外面的世界。

  那年省城的三表姑结婚,作为家族里的适龄男孩,我被选作“把轿门儿”的一员。另一员是多年不见却在我心里有着如同电影情节那般深深思念的表妹,如今她在多伦多。是奶奶带着我去郑州的,那时我晕车,加上公路不怎么平坦,经常呕吐。每次停车呕吐,奶奶就不停地拍打我的背,告诉我要深呼吸。一路上如履薄冰,我病恹恹地卧在奶奶的怀里。我太盼望司机拉起手刹的那一瞬间了,就一直盯着司机的右手。可司机就像是个沉稳的老兵,任时间怎样大把大把流逝,他都纹丝不动。我问奶奶:“我们先到河南还是先到郑州?”车里的人笑了,奶奶也笑了。“傻孩子,我们一直都在河南啊。郑州是河南的省会,代表河南。”似懂非懂的我也没力气再追问下去。

  终于等到了手刹被拉起的那刻。来到舅爷家里,感觉陌生又亲切。舅爷是奶奶的大弟弟,个头高大,和奶奶的肤色截然不同。

  婚礼如期进行。礼毕之后,我们坐小轿车去饭店吃饭。坐车,虽然在那个私家车并不普及的年代是件稀罕又光荣的事情,但我并不喜欢。奶奶是整个家族最年长的一位,自然被安排在最好的一辆车上。她稳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那似乎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我站在她的双腿之间,也仍然没有高过她的额头。奶奶是高大的。在我的印象里,她高大和有点肥胖的身躯总是那么有威严。

  大城市的桥是弯曲复杂的,像迷宫一样,小轿车一会儿窜到上层,一会儿又沉到下层,那就是刚竣工没几年的紫荆山立交。大城市的路面也是不平整的,总是有两条怎么也看不见尾巴的泥鳅,后来知道那是已经在那座城市消失的电车轨道。城里人真会玩,结婚有喜事不放鞭炮要踩气球,五颜六色的气球在水泥地上炸开了一朵朵蒲月的石榴花。大酒店的餐桌上都有两个塑料袋子,一个里面装着餐巾纸,另一个里面是一方湿润芬芳的手帕,我学着大人们的样子在嘴上轻轻擦拭,又生怕把它弄脏。我把这些在大城市里所有让我惊讶、困惑、思考、欢喜的见闻,都归功于奶奶,是她带我开了眼,看了世界。

  时光荏苒,黄发愈加衰老,垂髫正值青春。

  多年后,我来到郑州读大学。开学前,全家人集体出动送我到省城,奶奶又一次送我去看世界,我知道,那会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虽说高速公路早已四通八达,但空间距离决定了从家乡到郑州依然是一段漫长的煎熬,对于衰老的奶奶。一路上,我提心吊胆,生怕出一点差池。终于下高速,马上就要进市区了,可就在这时,奶奶还是忍不住吐了。我拍着奶奶微凸的背,告诉她要深呼吸,深呼吸。司机拉起手刹,奶奶长出了一口气,“终于解放了。”

  在郑州的第四个年头,奶奶离开了我,闭着眼睛去到了另外一个我无法形容的世界。

  树木的种植十分有规律,中间的是一些高大的树,周围向边缘分布的则是逐渐矮小的一些树。它像一个一半埋在地底下,一半裸露在地表的圆球,坐在公交车厢的后半段,看到从前门陆续上来十来个白发老人,每人手上都拿着一只红色康乃馨。老人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散发着雨后阳光和康乃馨的气味。

  回到宿舍,打开水龙头洗手,清亮的自来水哗哗地涌出,在我手上、小臂上炸成了一串串珍珠。水不凉,还有一点温热的触感。转头看了看临近西方的红日,冲它笑了笑说,你的功劳。记忆的色彩掺杂着南方空气中的潮湿,一起在我的心灵版图上晕开。

  盛夏,午饭过后,奶奶经常会在屋檐下放一口超大的“摔不坏”塑胶盆。墨绿色的塑胶大盆里盛满水,足够一个大人在盛夏的夜晚洗一次澡了。大盆像一只长寿的乌龟,静谧地卧在沙滩上,纹丝不动地接受着来自太阳的能量。偶尔一阵夏风吹过,水面也会泛起折折波痕,闪耀着的波光刺眼但却好看。偶尔一只小飞虫失足掉进巨大的水潭,顶多挣扎几下便呜呼丧生。水盆的旁边是一株五瓣梅,娇艳欲滴,吹弹可破。花瓣连接花托的地方又薄又窄,好像花瓣随时会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脱落。脱落的花瓣正好落进干净澄澈的池塘,不同于飞虫的挣扎,玫红色的花瓣好像是享受浪漫的日光浴,翩跹飘荡。

  午睡过后再做些琐碎的事情,已经是四五点钟了。奶奶弯下腰伸手试试水温,感觉差不多,就叫我过来洗澡。奶奶说,趁着太阳还没下山,现在洗澡也不冷。就这样,那年小小的我不知羞地坐在屋檐下的大盆里,一边玩一边洗,不废什么力气地享受着硫磺皂在我身上起泡、滋润、消失。奶奶一边给我搓着后背,一边说:“夏天太阳大了也是有好处的,放盆水放外面晒一下午,省去了烧水的电费了。”当时,我只是觉得这是奶奶的一个简单的生活方式,后来想起才明白,类似“晒水”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他们那一辈人的生活哲学——能省则省。

  在奶奶那个居住了十几年的小房子里,卫生间一直是阴暗潮湿的,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总能听到滴滴答答的声音。水滴发出声音的频率十分固定,好像一个心理素质极佳的运动员的心跳,总能保持平稳且缓慢的速率。奶奶说:“滴水不成线,水表不会转。”我也曾试探性地打开水表来看,果然,它纹丝不动。老人的听觉系统大都是要退化的,跟他们说话需要提高音量。可是奶奶看电视的时候却总是把声音调地很小,然后眯着眼睛看字幕,要不就是不停地问旁边的人,“刚才说的啥?”奶奶似乎总能得知一些节省的门道,“电视声音调小一点,能节约电。”

  除了有很多节约能源的门道之外,奶奶还擅长存货。不知何时生产的五仁月饼已经有些发黑,奶奶从柜子的最里层拿出来,再放到平底锅上炕一炕,又是一块焦香可口的点心。那年隔壁县的三姨奶来奶奶家,她说她会画小鸭子,我不信。谁知奶奶从柜子里翻出了一只老式的毛笔和发干的水彩,放在桌子上,让三姨奶给我画起了小鸭子。那毛笔的盖子还是用铁皮做的,虽然偶尔会掉毛,但写画起来还是顺畅的。怀旧复古是现代人的一种新潮追求,在奶奶的“库存”里,复古的东西随处可见。绣着鸳鸯的枕套、印着“为人民服务”字样的搪瓷水杯、九几年政府系统老年人门球比赛发的纪念毛巾、一期不落能追溯到创刊之初的一整套《老人春秋》。

  很多人夸我吃饭吃得干净,吃米饭更是一个米粒儿也不会剩下。这也是奶奶的功劳。记忆里她总是会帮我把碗底整理干净,用筷子尖熟练准确地把每一粒米快速聚拢成一个小谷包,然后再把碗交给我,用“粒粒皆辛苦”这样的道理鼓励我把小谷包一吞而尽。直到现在,我依然重复着这样简单自然的动作,十几年来不曾废弃。这大概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有意识地感受到习惯的力量。

  其实能够想到,公交车上的老人们拿的康乃馨,一定是某个体检中心或者慈善组织送的。花被老人们握在手里,有些发蔫,也显得是个累赘,可是老人们还是不肯丢掉。奶奶大概就和这些老人一样,能省就省,物尽其用,是个物件总有用处,或许现在用不到,说不定哪天就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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