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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得其所

  因为我的摇头,颜朝的眉毛也微微蹙了起来,他再问一句:“你不是农村长大的,又怎么会去捡地木耳呢?”

  我亦学他的样子微微蹙着眉毛,做沉思状,奇怪,我为什么会去捡地木耳呢?我从小就不是一个乖孩子,跟着奶奶去捡地木耳这样无趣又没有一点挑战性的事根本就做不出来。而且我的奶奶,在我记忆中,压根就不会慈爱的跟我解释这解释那呢?她是个十分威严的老太太,和我最多的交集便是拿起竹条子啪啪的朝我身上招呼,因为我实在是太能惹祸,三天两头打架,或者和小伙伴逃课去郊区,又或者把斯文的小女生逗弄得哭鼻子。来我家告状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如果家里有门槛的话估计门槛早就被踏破了。妈妈心大,觉得小孩子皮点就皮点,只要不杀人放火就能忍受;爸爸心软,重说我一句都舍不得,又哪里舍得打我。所以,每次被告状后,奶奶就会威风凛凛拿起竹条子打我。大概打的次数实在多,终于打出一种我惧怕的威严。

  我是怕我奶奶的。

  所以,我绝对是不会和奶奶一起去捡地木耳的,即便不用去农村的草地,城里的大马路上就有地木耳捡,我也不会去。

  慢,我似乎,我似乎还不知道什么是地木耳。

  我慢了很多很多拍的反应过来,一下变得有点无措。

  我可怜兮兮的看着颜朝,带着点歉意说:“我胡乱说的,我应该没捡过地木耳,而且,我也不认识那玩意。”

  “是吗?”颜朝声音似乎冷了下来,难道他生气了,一个满嘴跑火车的女孩子,是容易让人生气的吧。

  我决定挽救一下我的形象,便解释道:“也不全是胡说,刚刚池伯伯问的时候,我很自然就想起了那个场景,就好像那样一个场景,一直是我的记忆,藏在心底深处,因为一个合适的契机,自然而然的冒了出来,不用我思考就从我嘴里跑出来了。”

  颜朝听着我的解释,眸里情愫暗涌。

  我咧咧嘴,为自己这越抹越黑的解释。话不用思考就从嘴里跑出来,不是满嘴跑火车又是什么?想我苏小洛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好不容易和男神吃个饭,表现怎么就这么上不了台面呢?

  瞧我从头到尾说的话,都是什么跟什么嘛。

  我垮着个脸,颇有点垂头丧气。

  颜朝看我这个样子了,还不打算放过我,依旧再问:“你是说,你那个和奶奶捡地木耳的记忆,奶奶那个关于雷公菌的解释,实际上并不是你的经历。”

  “不是的,不是的,肯定不是的。”我手也摇头也摇,只想快点结束这个话题,便找了个替死鬼,“这些肯定和那个妈妈被雷劈了的场景一样,是我前世里的记忆。”

  嗯,扯出前世记忆这个高深莫测的玩意,我就可以把自己信口开河的东西归结到那虚无缥缈的神啊、灵魂啊等精神存在了。

  对不起了,我的男神,随便聊个天歪楼歪成这样,肯定不是我的本意。

  “前世记忆?”颜朝眼神锐利的看了看我,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他的眼神是X光啊。

  啊,X光,我这才想起我的X光还在机场呢,他要我在办公室等他,我既没在办公室等他,也没去机场给他惊喜,我和别的男人跑到这个冷冷清清的饭店,早把他忘爪洼国去了。

  是现在就回办公室呢?还是继续和男神留在这里吃王和皇后?我无比纠结的思考着,最后决定还是男神重要。也是嘛,和男神相处,是可遇不可求,和那如来佛相处,则是固定的一周一次。珍稀的才珍贵,所以我很聪明的选择了后者——必须选择后者,我肚子饿得连咕咚歌都唱不出来了,前胸贴后背啊有木有。

  我掏出手机,心虚的给颜曦发了条真真假假的短信:“外面打雷,我害怕,肚子也不舒服,所以先回去休息了。你下飞机后也先回去休息,我们明天见。”

  我只所以发短信不打电话,是不想当着男神的面跟另一个男人撒谎,这会降低我在他心目中的印象分——如果我还有分的话。

  发完短信,我马上关了手机,不给颜曦打电话进来的机会。颜曦腹黑得很,特别会套话,我担心说着说着就露馅。反正我和他过招,十有九输,我已经认命了,现在改变战术,迂回再迂回,不正面相迎。

  还是回到吃这个亘古不变的主题上面。

  我喝了一大口茶水,粗糙的瓷杯,茶叶也是苦苦涩涩的,越喝越饿。更要命的是,这苦苦涩涩的茶叶,它的回味居然如此甘甜,勾得我一肚子馋虫在那乱窜。

  我再喝一大口茶水,眼睛不时瞄向店主消失的方向,为什么还不上菜,不就炒个蘑菇吗?难道还要先种出来?怪不得生意如此之差,人家来吃个饭,等菜的功夫都饿死了,下次还会来吗?反正我是不来了。

  饿得实在受不了,只好再次喝茶。

  如果今晚我饱了,不是吃饱的,是喝饱的。

  悲了个摧的。

  实在受不了了,我拿着筷子敲了敲碗。

  这本来是个平常的催促的动作,不过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但看在颜朝眼里,是不是大逆不道?因为他幽幽的看我一眼,那样幽幽的一眼,让我恨不能咬舌自尽。

  和男神相处,压力太大有木有。

  好像做什么都不对劲啊。

  说会说错,做会做错,反正不是天生贵胄,就怎么搞都是错。

  难怪有句话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不过这句话形容他也不对,他倒不是太精明,而是太优秀,长相气质、身份地位都太优秀,和他在一起,容易把自己衬得不堪,所以没谁愿意做他的小伙伴。毕竟,这个世上,雷锋越来越少,谁乐意永远给别人做绿叶呢?

  我倒有点后悔跟他来吃这顿饭了。

  果然,男神只能用来崇拜啊。

  还是颜曦好,他的缺点我一想一箩筐,我们在一起才是半斤八两、芝麻配绿豆。

  唔,这个周五,我好像有点思念颜曦了。

  如果他不出差,如果飞机不晚点,如果今晚不打雷,我们肯定会在一起好好度过,绝不辜负这大好时光。

  我天马行空的想着,努力忽略肚子饿的问题。

  还好店主没有真的去种蘑菇,或者换个说法,他种蘑菇的速度比较快,有一盘菜终于上桌,是竹荪山鸡汤。

  颜朝绅士的拿起碗要帮我盛汤,我连忙阻止他,说:“我饿死了,我先吃肉。”

  说完用汤勺捞了一大勺肉块放到碗里,也顾不得形象,大快朵颐吃起来。

  关键时刻,还是祭五脏庙重要。

  我连吃了三大勺,再去捞时,居然没有了。

  操蛋,这店主真是小气到家啊,店舍不得装修一下,菜单舍不得整一个,就连菜,份量也舍不得多一点。我不仅没吃饱,我甚至还没吃出味道。等了太久,饿得太狠,囫囵吞枣,完全来不及细细品位。竹荪好歹是菌中之王,我第一次吃,却完全不辨其中滋味,好像猪八戒吞了个人参果,是不是有暴敛天物的嫌疑?

  我不死心的再捞了一下,还是没捞到,只好喝汤。

  因为肚子里放了点东西,喝汤就没那么急了,我便也一小勺一小勺优雅的慢慢喝。

  实在是好喝!

  清甜、浓香,让我恨不能连舌头都吞下去。

  我有种端起碗一口气喝光的冲动,不过还是勉强控制住了。今晚在颜朝面前的表现太太太差劲了,如果喝汤再做牛饮,估计就要被钉在那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了。

  我又喝了三碗汤。

  颜朝呢,除了一开始盛了半碗汤,后面几乎没动勺。他一直坐我对面,含笑看着我,仿佛他今晚不是来吃饭的,而是来看我吃饭的。

  松茸上来了,雷公菌上来了,小菜芯上来了,每一道菜都那么好吃。尤其那道小菜芯,和我在其他饭店吃的味道完全不一样,让我想起《红楼梦》里那道茄子,吃的是茄子,又不是茄子。

  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普通到简陋的小饭店,这小气到吝啬的店老板,还有两把刷子。

  吃饱之后,我心情很好,虽然和男神吃饭表现没有可圈可点之处,等待的过程也漫长又艰苦了点,但最后结局不错,吃到真正的美味佳肴,也算是功德圆满。

  颜朝吃得不多,但他的心情似乎也很好,他眼角眉梢的笑意,毫不掩饰的漫溢出来,看着我的目光,温暖宠溺,待我吃完,他居然说了一句:“你胃口很好,看你吃饭,是种享受。”

  我嘿嘿笑着,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有种看宠物的嫌疑。对,就是看宠物的眼神,主人养了只小猫小狗,看着这小猫小狗吃得香,是不是就会心情舒畅?

  容易脱线的脑子忽然想起一句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一段饭,我和颜朝,算不算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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