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花谢的时候
是谁把她送来的?
是天堂,
还是像她所说的,
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人要自己去寻觅?
1
乡愁是美丽的。飞行员对天空的乡愁让他们克服了暴风雨、气流和山脉,航向深邃的苍穹。爱情的乡愁给了苏明慧继续生活的意志,也是这样的乡愁在黑暗的深处为她缀上一掬星辰。
圣-埃克苏佩里,这位以《小王子》闻名于世的法国诗人和飞行员,一次执行任务时消失在地中海的上空。飞行员死了,小王子对玫瑰的乡愁,几乎肯定会成为不朽的故事。
失明之后,苏明慧想到的是圣—埃克苏佩里写在《小王子》之前的另一本书:《夜航》。一个寻常的夜里,三架邮政飞机在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途中遇上暴风雨,在黑夜里迷航。
当黑暗张开手臂拥抱她,她感到自己也开始了一趟夜间飞行。虽然她再也看不到群山和机翼,但星星会看到她。
她就像一位勇敢而浪漫的飞行员,决心要征服天空,与黑夜的风景同飞。她紧握飞机的方向盘,她的驾驶杆是一根盲人手杖。
徐宏志把这根折叠手杖送给她时,上面用宽丝带系了一个蝴蝶结,像一份珍贵的礼物似的。他告诉她,这根手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给手杖上了七彩相间的颜色。
“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那种手杖糖?”她说。
“对了。”然后,他用清朗温柔的声音把颜色逐一读出来。
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抚摸手杖上已经干了的油彩,微笑问:
“你也会画画的吗?”
“每个人都会画画,有些人像你,画得特别出色就是了。”
这根七色驾驶杆陪伴她在夜间飞行。但是,她的终点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怀里。要是她想继续飞行,每个飞行员身上都带着一根耐风火柴。那火柴燃着了,就能照亮一片平原、一个海岸。
爱情的美丽乡愁是一根耐风火柴,在无止境的黑夜中为她导航。
2
以后,又过了一个秋天。
当她在夜之深处飞翔,她想象自己是飞向一颗小行星。在那颗小行星上,星星会洗涤每个人的眼睛,瞎子会重见光明。
那颗小行星在黑夜的尽头飘荡,有时会被云层遮盖,人们因此同它错过。回航的时候,也许晚了。
为了能在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飞行员,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盲人电脑。
拄着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独个儿到楼下去喝咖啡、买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带着她在附近练习了许多次,帮她数着脚步。从公寓出来,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但他总是叮嘱她尽可能不要一个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买点花草茶。来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点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种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刹那间,她以为那是回忆里的味道。
从前熟悉的味道,有时会在生命中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让我们重又回到当时的怀抱。
然而,隔壁书店与她相熟的女孩说,这的确是一家卖画具的店,花草茶店迁走了。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带着她的惆怅,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就在书店旁边。”
她是知道的。
这是预兆还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儿,唯有画笔,能让她再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
3
然而,她更喜欢做梦。梦里,她是看得见的。她重又看到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肯尼亚。她以前养的那条变色龙阿法特,为了欢迎她的归来,不断表演变颜色。她哈哈大笑,醒来才知道是梦。
最近,她不止一次梦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梦里醒来。徐宏志躺在她身边,还没深睡。
“我做了一个梦。”她说。
“你梦见什么?”
“我忘了。”她静静地把头搁在他的肚腹上,说,“好像是关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梦见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发鬓上,说:
“也许这阵子天气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阳。”
她笑了,在他肚腹上甜甜地睡去。
后来有一天,她梦到成千的白鹭在日暮的非洲旷野上飞翔,白得像飘雪。
是的,先是变色龙,然后是白鹭。
她不知道,她看见的是梦境还是寓言。
4
眼睛看不见之后,图书馆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励苏明慧回大学念硕士。他知道她喜欢读书,以前为了供他上大学,她才没有继续。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学。他去晚了,看到她戴着那顶紫红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学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责备自己总是那么忙,要她孤零零地等着。
她听到脚步声,站了起来,伸手去摸他的脸。
“你迟到了。”她冲他微笑。
“手术比原定的时间长了。”他解释。
“手术成功吗?”
“手术成功。”他回答说。
“病人呢?”
“病人没死。”他笑笑说。
开车往回走的时候,车子经过医学院大楼。他们以前常常坐在大楼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下面读书。时光飞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鸟,掉落在他的肩头。这一刻,她把头搁在他的肩头上。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承载着她的重量,他觉着自己再也不能这么爱一个女人了。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拥抱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漫漫长夜里彼此依偎。
5
保罗·柯艾略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同时也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管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拿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画在画布上的、清纯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6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摸了摸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髅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7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家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年轻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他们大概很惊讶,为什么一个拄着手杖的盲眼女孩也会画画。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少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管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脱,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我是徐宏志医生的太太!”她惊惶虚弱地呼叫,试图得到一种短暂的救赎。
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来。
已经晚了。
她听到一辆车子高速驶来的声音和刺耳的响号声。她掉了下去,怀里的画笔散落在她身边。一管油彩被汽车碾过,迸射了出来,颜色比血深。
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鲜血里,这就是她画的最后的一张画。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傻,她何必梦想画出最好的作品?徐宏志就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张画。他是她永恒的图画,长留她短暂的一生中。
他用爱情荣耀了乡愁。
8
徐宏志赶到医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鬓发,身上仅仅盖着一条白尸布。医生对他说:
“送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告诉他,最近她常常梦见非洲。他明白这是她对非洲的想念。他买了两张飞往肯尼亚的机票,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他们会在那里过冬。下班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从医院打来的电话。
眼下或将来,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尸布下面露出来的一双黑色鞋子沾满颜料。她当时刚去买了画笔和油彩。是他告诉她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的。是他老是逼着她画画,结果却召唤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凭什么认为梦想重于生命?他难道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永远比他的梦想短暂?
同光阴的这场赛跑,早已注定败北。
他望着她。她的眼睛安详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尽了青春年少的气力来和她的眼睛搏斗,她累了。
他曾经以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过去。她眼睛看不见的那天,他们在地上紧紧相拥,等待终宵,直到晨光漫淹进来。
“天亮了。”他告诉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这句寻常老话,现在多么远了。
他掀开尸布,那顶染血的紫红色便帽静静地躺在她怀里,像枯萎了的牵牛,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她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来到,在花谢的时候离去。他支撑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扑在她身上。
9
一个警察走过来告诉他,他们抓到那个把他妻子推出马路的小偷。这个少年小偷逃走时哮喘发作,倒在路旁。他现在就在隔壁,医生在抢救他。
徐宏志虚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战栗的手拉开房间的帘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张苍白的脸。他眩晕了,用最后一丝气力把帘幕拉上。
10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在她空空的床畔。
护士把苏明慧留下的东西交给他:一根手杖和一双鞋子。
天已经亮了,他走到外面,开始朝草地那边走去。
炫目的阳光下,他看见他的父亲匆匆赶来。
父亲那双皱褶而内疚的眼睛朝他看,说:
“我很难过。”
那个声音好像飘远了。他疲惫不堪,嘴唇抖动,说不出话。
他自个儿往前走。昨夜的雾水沾湿了他脚下的青草地,一只披着白色羽毛的小鸟翩跹飞舞,栖息在冬日的枝头上。
是谁把她送来的?是天堂,还是像她所说的,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她来自远方最辽阔的地平线,就在那一天,她划过长空,展翅飞落他的肩头上,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约定。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命运加于他的,
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
而是余生的日子,
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
后记
今年初的一个夜晚,我脑海里浮现出《情人无泪》这个小说的腹稿。那时候,只是想写一个盲眼女孩和一个深情男孩的故事。原意是把它放在ChannelA第五集里作为一个短篇。往后,想到的情节愈来愈多,一个短篇根本容不下,于是开始考虑把它化作一个长篇故事。
除了书中女主角逐渐失去视力之外,现在的故事,跟那个晚上闪过我脑海的故事,全然不一样。
为女主角的病做过一些资料搜集,请教了一位眼科教授。最后,我选择了“视觉神经发炎”这个病,因为它会在年轻人身上发生。病人的视力下降,可能在几年之后完全失明,也可能“幸运地”保持现状。
但是,我始终希望能够跟一位失明或渐渐失去视力的女孩子谈谈,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出版社帮我找到了一位患上黄斑性病变,七八岁时就失去大半视力的女大学生。我和这个女孩子聊了一通电话。她为人爽快,声音开朗,而且很了不起地完成了大学学业,并准备今年去外国升学。放大器这种视障人士的辅助工具,我是从她那里知道的。
她毫不介意谈到自己的病。我们聊到爱情,她羞怯地说,她不想成为别人的负累。她不是我的读者,学校里要读的书已经把她的眼睛累坏了,根本不可能再读课外书。我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为她读书。读我的小说也好,别人的也好。读书的时光是幸福的。
搜集了这些资料,便要开始我自己的故事了。我习惯了不到死线就写不出稿来。每年七月香港书展之前的两三个月,往往才是我动笔的日子。这个故事,一直被我耽搁着。当我终于动笔的时候,身边却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可以说,这是我生命中最动荡的一段日子。我没料到,香港的时局也同样动荡。
我的压力大得难以形容,要处理的家事也一言难尽,而写作偏偏又是最需要集中精神的。在疲倦和心情沉重的日子,我告诉自己,要是我能克服这个困难,以后就可以面对更大的困难。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我得感谢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帮我处理了许多烦琐的事情,让我可以埋头写作。写作的人也许都是疯子,痛苦和劫难反而成了创作的养分。和时间的这场赛跑,我终于在限期前冲刺。不过,觉得自己一下子苍老了三岁就是了。那么,到底是谁赢了?是我还是光阴?
故事写完了,我觉得我好像是认识徐宏志和苏明慧的。我同情他们,我也向往这样的爱情。然而,就像小说的结局,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张小娴,于香港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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