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光瞬间冰冷,红唇落下,粗暴的吻我的唇。唇齿间有腥甜的味道,原来自己的血液如此甘甜。他的唇,华而不实,像是一株毒药,如他送给我的罂粟,我张开嘴咬他的唇,他的血液与我的融合在一起,是不是所谓的血脉相连?
唇上不再温热,我全身的温度,都随着他的抽离而逝去,他看我的目光很冰冷,从未触及的冰山,他的陌生让我胆颤却不心惊,仿佛可以预见,其实原本就不爱。
“不要胡思乱想,不要试图去猜测我,你是我的妻子,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可以了。”他转身,没有一丝的留恋,我默默的看着他穿衣离开,张开嘴,竟然发不出声音。
妻子的本分?你可曾当我是你妻子?当初若不是你的强势,我怎么会嫁给你?如果不嫁给你,我怎会沦落如此?我的泪打湿被子,上面有他的气息,却没有他的温度,或许他从未有过温度。
“籁音,不要哭,你还有我。”
我猛然止住眼泪,抓起电话,拨打萧暮的号码:“萧暮,我又听到了。”
萧暮的声音很干净,有些低沉:“你明天过来吧,早一点,我等你。”
挂了电话,看见镜子里自己苍白的面色,浑身的青紫痕迹,用力的抹了一把眼泪,哭给谁看呢?有谁还会在乎?
搬回自己原来的房间,然后将自己沉浸在热水中,身上那种撕裂的疼痛缓缓的减轻。
1017,殷桑莫当天告诉我的是一个密码,也是能够打开我和李延雪所有纠缠的密码。殷桑莫说,那个秘密被李延雪带走,然后尘封。我在房子里找了很久,终于看见,隐藏在阁楼里的秘密,精致的密码锁,密码1017,是李延雪最爱的女人的生日。可惜这个生日不是我的。
房间很昏暗,但是却十分干净,这是一个隐藏的阁楼,在外面绝对看不出来的阁楼,没有窗,但是空气很好。开灯,一个少女的笑靥生生刺入我的眼,接着我的泪不可抑止。
房间的正中央,摆放着一个柜子,墙上挂着一个少女的照片,黑白相间,她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倾心的美艳,她的身上有一种灵气,即使是这样黑白的照片,她的笑容也能够打动我,她的眼睛弯成新月,巧笑嫣然。我慢慢的抚摸这张黑白照片,就好像是在抚摸自己的脸。桌子上的薰衣草依然鲜艳,看来刚刚更换过,还有泥土的清香。这种花我见过,我和李延雪去普罗旺斯的时候,在一个庄园里,李延雪亲手种植。那里的是最适合薰衣草生长的地方,李延雪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恋人,不过不是我的。
我的手指慢慢的划过,照片上的一行钢筋有力的字,笔锋有的地方断了,看来写的时候很心痛,此生之爱,吾妻song。2006年12月30日。
原来这就是song,他的每一次亲吻,每一个拥抱,都只是因为我像极了song,他午夜梦回时呼唤的也只是song,而我真的就成为了那个可怜的替身。
我踮起脚,去亲吻song的唇,她的笑容还是那样的明媚,可是却将我身体某个地方击碎了,破碎成纤尘粉末,就算我想要修补,都无能为力。Song你的笑容,于我来说,是一把利剑。这张唇,是李延雪刚刚亲吻过的,现在我用被他亲吻过的唇来吻你,song,你感受到了吗?这上面,有他对你强烈的爱意,你怎么忍心,丢下这样的李延雪,一个人离开凡尘?
我坐在墙角的床上,雪白的被单,窄小的单人床,我坐上去的时候床咯吱响了一下,看来年代已经久远,木质床,无论是色泽和款式,都已经陈旧。抚摸了一下,纤尘不染,看来每天都有人来爱护这张床。床头上歪歪扭扭写了一行小字:明天上学一定不能再迟到!字体很娟秀,看来这床是song的。那么我现在躺着,是不是对她的一种亵渎?若是李延雪现在看见,是不是会将我打入十八层地狱?
虽然我不讨厌这张床,甚至有一点点旧爱的感觉,但是我还是撕碎了床单,剪烂了被子,枕头里的羽毛飞扬在整个房间,刹那间就好像是置身天堂。一张泛黄残缺的照片,缓缓落在我面前,照片的一脚有些退色,看来是有人常常捏着这里。照片上女孩的笑容更加明媚,她的头发又黑又长,她穿着白色的校服,身边站着一个同样拥有明媚笑容的男孩,他的笑脸很清澈,他的笑容充满了欢快,他的眼神飘向女孩,而女孩似乎在看着另一个方向,那里是残缺的,被人剪掉了一部分,只留下他们。那个男孩如今已经褪去青涩,他干练帅气,他夜夜睡在我的枕边,而女孩,和我惊人的相似,她是song。
我笑了,充满讽刺的意味。拎起一旁的椅子,痛痛快快的砸烂了这张床,顷刻间一片狼藉。连同那张照片,撕得粉碎。墙上那张黑白的笑靥,在我将它摔碎在地上之后,化为灰烬。
Song,你没有错,李延雪也没有错,错只是我,因为我爱他,所以我容不得你,错的是我的爱,明明他不爱我,可是我却容不得这样的欺骗。
收拾好我所有的东西,最后看了一眼李延雪的房间,墙上面挂着的照片,是我们唯一的合影,照片里我穿着洁白的婚纱,身后是美丽的巴厘岛库塔海滩,李延雪拥抱着我,他眼里有着怜惜,甚至泛着点点的泪光,这是我们那次去拍婚纱照我们唯一的合影,我走在沙滩上,他拍我的肩膀,然后拥我入怀,被摄影师抓拍到的镜头,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看着我温柔的神情,全都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
依然打破撕碎,景是真,情是假,他是真,而我不是我,这样的照片止增笑耳。
我到萧暮那里的时候天还没亮,遥远的启明星,孤独但是却不彷徨。初冬的天气,带着干干的寒冷,裹紧了身上的外套,坐在萧暮诊所门口,不断呵气,但是却再也暖不了自己的手。
天大亮的时候,诊所的电动门开了,萧暮从里面出来,看见我的时候有些惊讶:“你这么早就来了啊!”
我的牙齿止不住的打颤:“我一直等你,来了很久了。”
萧暮赶紧将我拉近去,触及到我的手时,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怎么这么冷?你来了,怎么不叫我开门呢?我知道你今天要来,昨天晚上就没走,睡在这里的。”
我笑了笑说:“萧暮你大爷的,你不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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