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思远,是我们村里近年来唯一的大学本科生,如同一只从鸡窝里飞出来的凤凰,所以被称之为凤凰男。
大三那年我去接新生,遇见了一个孔雀女,她叫姚清浅,是一个人来的,并没有父母作陪,这在新生开学的时候还是很少见的,我想她应该是个很独立的女孩子吧。
后来经过聊天才知道,原来她是本地人,这学校离她家很近,她很早就会来这里玩了,比一般新生都要熟悉的多,所以根本不需要家长陪同,行李非常少,只有一个拉杆箱而已。
她长得挺好看的,与我之前遇见的很多孔雀女都不一样,性子很随和,知道我是从农村来的,不但没有歧视我,还赞扬了我。
作为负责迎接她的学长,我带她去了宿舍,帮她铺床叠被,她站在一旁看着,一直都很客气的向我道谢,等我做完了接新生的,她请我去喝饮料。
为了方便日后她有什么需要的可以及时找到我,她问我要手机号码,可惜对于我这种靠着助学金和兼职的穷学生来说,手机是奢侈品,我根本就没有。
她似乎觉得很意外,在手机遍地可见的今天,竟然还会有人没有手机,这就是他们有钱人与我们穷人的区别,很多东西在他们看来是必需品,对我们却是奢侈品。
最后我只能把自己的宿舍地址给了她,让她有事直接来找我,不过她倒是很少来,因为她的确是个独立的女孩子。
在大学这么久,我见过的城里学生要比我这样的乡下仔多得多,男的大多喜欢耍帅,借以吸引女生的眼球,女的则是疯狂购物,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
大学和高中最大的区别是自由,生活自由,学习自由,谈恋爱更是自由,因而很容易的就分成了学霸派和学渣派。
学霸派一般是以我这样的清苦学生为代表,我们没钱耍帅,只能闷头苦读,到了期末门门都是优秀,奖学金的数量能够拿到手软,只是金额不怎么多罢了;
学霸派则是以那些出身很好的富裕学生为代表,他们经常逃课,不务正业,到了期末门门都要亮红灯,来年开学第一件事就是补考。
记得曾经有个由父母开着名牌汽车接送的同学,他在期末考试中十门功课挂了九科,他看到成绩的第一句话不是感慨下个学期要补考,而是很诧异的说,他居然没有全挂,还有一个门过线了。
对于这类学生,我没有任何的好感,我讨厌这种仗着父母有点钱,自己不求上进的人,到时候出了校门,他们便是传说中的米虫了,一般都是在家里啃老。
姚清浅虽然也是城市娇娇女,可她学习努力,成绩很好,为人也非常的朴素,喜欢简单的休闲装,不会化妆,总是一副素面朝天的样子。
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因为任何一个男生在看到感兴趣的女生时,最理智的做法都应该是先暗中观察加调查一番。
因为我是负责带她的学长,所以很容易找到借口跟她独处,不过她对我好像一直都没有什么很大的兴趣似得,一直都是很客气中带着疏离。
后来我才知道,一般人是十八岁高中毕业,已经是成年人了,而她因为入学早,十七岁的时候就进了大学,她的父母不允许她谈恋爱。
但这并不妨碍我追她,知道她喜欢看书,我就约她去图书馆,知道她喜欢喝绿茶,我就经常买给她喝,不过好在她只是喜欢绿茶,要是喜欢咖啡,就我的生活费,估计也请不起她去喝了。
在进入大学之前,每场考试都像是打仗,但一旦高考结束了,考试对很多人来说就不再那么重要了,只求能及格而已,因此食堂变成了战场。
女生在这方面是弱势群里,我很清楚,尤其是在早上,既不能出去校外买,又要早起赶时间,于是我学其他男生一样,每天一大早就去排队给她买早餐。
我觉得自己还是很有本事的,作为一个屌丝,我竟然在一个学期之内就把不准谈恋爱的姚清浅给追到手了。
只是,那个时候我为了生活费一边还要兼职,所以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可以陪她,而由于经济原因,我更是没有办法给她买礼物。
不过好在她也不介意这些,当很多的女生把找男朋友当成是找一张长期饭票的时候,我却是恰恰相反,找了个倒贴钱的女朋友。
当然,我不是让她养着我,虽然没有办法负担她的衣食住行,至少也要AA制,我说的倒贴钱,是她在我生日的时候用自己省下来的钱给我买了个手机当礼物。
那个时候手机远没有现在这么便宜,但钱却是比现在值钱的多,当时我很感动,暗暗发誓只要她对我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她知道我生活不易,还跟着我一起去做兼职,然后把所有的钱都拿来给我交学费,给我钱的时候她连一丝犹豫都没有。
学校里很多人都把我们当成是模范情侣,以我们为榜样,而我却因此惹来了某些人的眼红,这个人叫李慕迟。
他的出身比我好一点,家里是在县城的,但成绩跟我不相上下,几个学期以来各科分数的前两名基本都是被我们两个给包了。
竞选班长的时候,我以几票之差险胜,他一直耿耿于怀,总是给我找麻烦,事事都要跟我对着干,见我找了个本地的学妹做女朋友,而且感情有目共睹,他心里极不平衡。
姚清浅那个时候经常来陪我一起上课,以至于后来很多教我的老师都以为她是自己的学生,也使得不少逃课的女生常打电话给我,让她代为点到。
也正是这样,才给了李慕迟可趁之机,他开始调查她,把她的课表,行踪什么的打听的清清楚楚,殊不知最后却是她螳螂捕蝉,我黄雀在后。
在他还没有正式向姚清浅发起追求之时,我已经把他的所有计划都扼杀在了摇篮里,并且很不客气的警告他离我的女朋友远点,否则休怪我翻脸不认人了。
姚清浅是我这辈子认定的女人,谁也别想把她从我手里夺走!
这场男人间的无硝烟战争,姚清浅一直都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告诉她也不打算让她知道,而李慕迟就更不会说了,他还没有那么笨。
大四那年,姚清浅劝我考研,因为她家里希望她能读研,可是我希望自己能够早日离开学校出去社会上打拼,以减轻家里的负担,便拒绝了。
读研耗时又耗钱,花几年时间去读研,还不如找份工作积累点经验,说到底,文凭只是敲门砖罢了,真正到了职场,还是能力最重要,而工作经验的积累,往往会比学历来的实在些。
她知道我的情况,听完我的理由之后也没有逼迫我,甚至还说自己也不考研了,毕业之后就找工作,所以最后她为了我而放弃了读研的机会。
我心里很清楚,以她的成绩,考研的希望还是很大的,因此我就更加疼惜她,爱她宠她,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里呵护着,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能够遇见她,我一直当成是上天对我最大的青睐,而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是我大学里最美好的时光,每天都满足又幸福。
我高她两届,所以在她大二下学期就要去实习了,然后我在本地找了份工作,这样我们周末还能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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