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她不是她
第二天,林立翔在PSTV拍完电视剧,收工的时候已经傍晚六点。
十二月的时节,天黑的特别早。太阳早早的就掉落了下去,灰色的浓暮笼罩着大地,鳞次栉比的路灯与霓虹灯,争先恐后的闪烁着光芒,绚烂了大都市的夜。
开车回家的路上,他就给方若绮打了个电话。
半个小时后,当他敲响她家门时,她已经梳妆打扮好了。
房门一开,里面站着的美人儿又是一身黑。
从高领羊绒衫,到羊毛呢鱼尾摆小短裙,到中式手工盘扣的短棉袄,皆是深灰炭色至黑色系。黑色小羊皮高跟长靴与黑色天鹅绒钩花袜,包裹着一双修长笔直的美腿。
她好美,美得每次出现都让人眼前一亮。
与她出去约会,甚至哪怕只是与她站在一起,都能极大程度的满足林立翔作为男人的虚荣心。
不过,当他的眼光下移,到美人儿只覆盖了镂空钩花黑丝的膝盖时,不由得皱了皱眉,哪怕是厚厚的天鹅绒,也不挡风呀!他语带关切的建议道,“曼妙,还是换条长裤吧?外面太冷了,我们又不开车。”
方若绮略微一怔,这几年,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想和她约会的男孩子多不胜数,实际上出去吃顿饭、逛逛街的对象也不算太少。只不过,他们只大多关心她打扮得好不好看,几乎没有人会问一句冷暖。
就算有个别男人嘘寒问暖,也只是象征性程式化的关心罢了。
比如王瑞恩,唯有在拉着她的手,觉察到冰凉之时,才说要多穿点。而在她生病住院了十几天,与他的工作相冲突时,他的选择是留在西川市拍戏。等到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的那一天,王瑞恩回江滨市出席颁奖仪式,才顺便去医院看了她一眼。
“嗯,你等我一会儿。”方若绮利索的脱下了长靴,踩着棉拖鞋,转身就上了楼梯,去二楼的卧室里换衣服。
只留下林立翔一个人,傻傻的站在门口的玄关处。
方若绮并没有招呼他进来坐,他也不好意思换拖鞋走进来,只得站在原地,四下环视着屋子里的装修陈设。
林立翔的家装是极简的北欧风格,低调大气,算是硬装中造价不低的了。
然而,方若绮的家中则是昂贵至极、高雅大方的新中式装修!
从大果檀木的地板,到全套的家具,上至沙发,餐桌,椅子,斗柜,茶几等大件;下至门框,窗棱,隔断等细部,都是百分之百的红木打造。
客厅的墙上,悬挂着几帧传统的绘画配书法的作品,虽然林立翔不认识龙飞凤舞的狂草书,但粗略扫一眼,便知是每一帧都出自名家的手笔。
这样整体的装修费用,就算认识厂家可以打折,也得两百万了吧?再加上名家的手笔,件件都价值连城!
不得不说,钟曼妙的娘家条件还真富庶,怪不得她支支吾吾不肯透露家中的境况,大抵是怕露了富,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吧。
相比较之下,他家的装修简直就是贫民窟嘛!
五分钟之后,方若绮沿着木质楼梯款款而下,腿上已经套了一条小脚牛仔裤,手里攥着一只LV老花款METIS手袋。
腿长就是有优势,不管穿裙子还是穿裤子都漂亮!
门口的男人,凝望着美人儿渐渐走近的倩影,目光牢牢锁定,完全不愿意移开,哪怕只是移开半秒钟都不愿意。
“怎么?不好看吗?已经听你的换过裤子了呀!”
“你穿什么都好看。”不穿更好看,后半句只是在林立翔的脑子里飞速的过了一遍,就算是借给他一百个胆子都不敢说出口。男人就是这样,见到漂亮的女孩子,路都走不动了,何况她对他的态度出乎意料的亲近。
“真的吗?”方若绮对自身外貌的优势从来都一清二楚,漆黑的眸子里却故意泄露了一星半点儿美貌而不自知的迷惘。
这一份刻意而为的迷惘,使得美眸覆上了一层薄薄的朦胧,连带着整张小脸儿都显得愈加可爱。
林立翔丝毫没有觉察到美人儿是在刻意引诱,反而觉得十分受用,唇边不由自主的浮上了一丝浅笑。
趁着他愣神的工夫,方若绮已经走到了玄关处的鞋柜跟前,把软羊皮的靴子收进了鞋柜,换了一双靴筒稍微宽松的胎牛皮长筒靴,套在线条优美的小腿上。
手袋的细背带挂在了香肩上,樱桃红色的长发亦柔顺的披散在肩头,淡淡的清香从美人儿的细弱的颈间散发出来,分不清是身体本身的香气,抑或香水的味道。
林立翔近距离的看,才发现她根本就没有化妆,至多擦了一层轻薄若无的隔离霜罢了!
樱桃小口不点而朱,水润润的,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他居然有些后悔,昨晚没有趁着她在车里睡着的空隙,偷偷的咬上一口,尝一尝是什么滋味?
那么,这几天就好好把握一下,看看有没有机会一亲芳泽吧!
漂亮的女孩子很多,天生丽质的不多,就算遇到了,也未必是他喜欢的那一类型。
比如,他喜欢瓜子脸和圆脸的女孩子,就是不喜欢鹅蛋脸和方脸,以前谈过的女朋友都是瓜子脸或者圆脸的女孩子。
又比如,他喜欢身材惹火的女孩子,不喜欢太胖或者太瘦的,不过……当初怎么会喜欢上温珊珊的,她明明瘦得骇人听闻、没前没后的了!呃,大概是因为温珊珊楚楚可怜的眼泪,以及在床上技巧过人吧。
咳咳,所以说,男人的喜欢与否,虽然建立在外表上,却更大程度建立在床上!
为什么突然会想起温珊珊?法克!难道是因为他有一段时间都没有做了吗?
……
两个人在小区门口的餐饮一条街上,闲闲的散了一小会儿步,吹了好一会儿的冷风,才随便挑了一家餐厅“东海食府”。
进了餐厅,两人找了靠里的位子,面对面入了座。
方若绮点了响油鳝糊和双菇菜心这两道东海市的传统家常菜,就去洗手了。
林立翔加点了妃子醉虾,扁尖笋冬瓜汤。
点完之后,他用筷子捅破了一次性餐具的塑封,以免费茶水来涮洗一遍两人的餐具。
脑子里忽然划过了一道白晃晃的闪电,他一时兴起,把对面美人儿的那套餐具的筷子,摆在了她的左手边。
他清楚的记得,两年多以前,方若绮在他家里吃饭,是左手执著!人的容貌或许可以改变,与生俱来的习惯确实很难改变!
不一会儿,方若绮回了座位,见眼前的餐具已经被贴心的洗涮完毕,颊畔不由绽开了一朵甜笑。
点墨般的明眸含着淡淡的温柔,眸光微微一落,却见筷子被放在了左手边,心中暗暗一惊!
他是有心还是无意?莫不是觉察到了什么,在试探她吗?
方若绮只愣了一秒钟,便若无其事的以右手娴熟的拿起了筷子,放到了餐盘的右边。
林立翔偷偷的打量着对面美人儿的小巧脸庞,只见她笑容依旧,眸底波澜不惊。
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她不是她!钟曼妙不是方若绮,从来就不是!
这两个月以来,一直是他在YY,在臆想,在自欺欺人!
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自欺欺人的产生了无数的幻想,难道只是为了验证下落不明的方若绮,到底还存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吗?
这一刻,他最后的试探也被钟曼妙轻巧的击破了,钟曼妙就是钟曼妙,从来不是任何人的替身,她只是她自己,一位家境富庶的美籍华裔。
巨大的失落,排山倒海般袭上了他的心头,深邃的眸子像是覆上了一层暮色,倏的一下就暗了,唇角缓缓的勾起了一丝若有若无的自嘲。
算了,不是就不是吧!或许上天是特意安排钟曼妙出现在眼前,来慰藉他的吧?
你看,男人就是如此薄情,只要女孩子长得漂亮,管她叫方若绮还是叫钟曼妙,名字不过是个代号罢了,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漂亮!
唯有漂亮的外表,能在第一时间内就吸引男人的注视与爱慕。
不光是林立翔,在心底这样安慰着自己;对面的方若绮亦是如此想法,眼底泛起了一抹心知肚明的了然。
两人就这样各怀着心思,随便找一些轻松有趣的话题,边吃边聊,维系着面子上的热络。
笑笑闹闹,谈论着明天去哪一家餐馆,或者圈子里的一些趣闻轶事……大部分时候,都是林立翔在说,方若绮在听。
她不是个多事、多话的人,脸上总是带着得体的微笑,静静的聆听。
接下来,一连十天,他们每天都在一起吃晚餐。两根人沿着饮食一条街的门牌号码,一家一家的走过去,吃过去。
餐桌上的谈话一如既往的融洽热烈,绕来绕去却始终只是题外话。
方若绮从不谈及自己,林立翔亦然,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无从了解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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