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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华冲林立翔客气的点点头,没头没脑的赞了一句,“她很漂亮。”
林立翔听了旁的男人赞美女朋友,小心脏止不住泛酸,面子上仍是回应得体,“那当然。”他的女朋友当然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子,就算她不漂亮,在他心里也是最漂亮,没有人可以替代的存在。
黎华又道,“她一直都这么漂亮。”
当着一个男人面夸赞其女友美貌,偶尔一次还可以当做是礼貌的赞美,说的多了则像是赤果果的觊觎了。
“……”林立翔怔了怔,没有接话,微冷的眼神在黎华脸上扫来扫去,思索着话中是否有深意。
黎华从容不迫的笑了笑,当着情敌的面追忆起往昔,“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眼前就一亮,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把其她人都比了下去……”
林立翔不耐烦的打断了,“你想说什么?”
黎华满是炫耀,“我和她早就认识了,比你想象的要早很多。”
林立翔不甘示弱,“那又怎么样?”
两个男人,凭着对情敌天生的敌意,剑拔弩张。
不,是林立翔剑拔弩张,黎华淡定自若,还没事人似的拍了拍林立翔肩,“不怎样,就是和你闲聊几句,大家是连襟嘛,”飞快的将话题又绕了回去,“那时候她年纪小,又清纯又漂亮,性子耿直,我邀请她跳舞,她居然拒绝了,真是一点儿面子都不给,也不怕我在圈子里打压她……”
当年,方若绮以选美的途径进入演艺圈,才刚崭露头角,尚未杀入决赛,就拒绝了天王的示好、富商的摆布,还被闺蜜坑的差点儿失身,确实纯的可以,也蠢的可以。
蠢到得罪了政要富商,不得不远走高飞,才避过了祸端。
林立翔心中略微好受了一些,原来黎华说的是这茬,他女朋友完全没有舞蹈细胞,拒绝黎华共舞的邀请不是很正常吗?黎华倒是自视甚高,话里话外都流露着但凡天王纡尊降贵邀请女孩子跳舞,女孩子就非得上赶着巴结?
林立翔脑子一转,就想到了反击的措辞,“是吗?她从来没有拒绝过我,不管是跳舞(至于跳舞时被她踩了无数脚,就不要计较太多啦),还是别的什么。所谓拒绝,也是因人而异的吧,我说的对吗?”
听了情敌含刺儿的话,黎华好似完全没有被扎到,毫不在乎的轻笑道,“呵呵,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赢家,你以为……现在你就赢了吗?”
说完,黎华用一种看白痴的眼光打量着林立翔,似乎在说:你确定她现在还是你的女朋友吗?头顶一片绿油油的光,还笑的跟傻瓜似的!
林立翔不傻,意会到情敌眼中的不屑与揶揄,心底蹭的升腾起一簇火,念及周围人来人往,强压着脾气,低喝道,“你到底什么意思?说清楚!”
黎华眼珠子一转,环顾四周,见众人都与他俩隔了老远,却都在彼此的视线范围内,才压低了嗓门儿道,“她爱的人是我,她最爱的男人从来都是我、而不是你!她十八岁起就跟着我了,她和我同居过,为我流过产,我对她稍微好一点儿,她就会死心塌地陪我上床,她能够为我付出的一切,是你永远都奢望不到的,没有人能替代我在她心里的位置,你也不可能!”
林立翔才听了一半,就已经猜出了七七八八,女朋友在国外交过一个男朋友,还为他去回生医院流过产,这件事情他一早知情,只是没有细细问过,想当然的以为她的前男友是白种人或外籍华裔男子,谁料到会近在眼前?!
女朋友遭过罪、受过伤,林立翔疼惜不已,而那个令她遭罪受伤的男人以如此轻慢的口吻说起她,令他愤怒更甚,垂着的大手悄然握成了拳头,咬牙切齿的蹦出几个字,“原来……那个渣男是你……”
黎华一愣,没想到方若绮连这种事情都告诉林立翔,她缺心眼吗?短暂吃惊后,俊脸上再度流露出轻佻之色,“她对你够坦白啊,连这些事情都没有瞒着你……渣男?哟,这称呼不错,我喜欢。渣男又如何?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有本事你也让她‘欲罢不能’呀?”
重音咬在欲罢不能四个字上,充满了淫邪的恶意。
林立翔脸色骤然一沉,眸光阴郁如永夜,死死瞪着黎华,唇角抿成一条直线,咬紧了牙关,额角上青筋毕露。
他正想好好修理黎华一顿,可发作之前,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了一回:
黎华有本事抢走她,就放马来抢好了,何必要跟他这个正牌男友比比罗罗说一大堆?
莫非是黎华撬不动墙角,才故意跑到他跟前来混淆视听,想要破坏他们小情侣的感情?
对,一定是这样!
林立翔耸肩一笑,自以为看穿了黎华的拙劣伎俩,“你红口白牙的挑唆几句,就以为我会恼羞成怒,进而和她感情破裂了?别说她不可能吃回头草,何况是一株烂草!谁没有点儿过去?她的过去无论怎样都已经过去了,她现在和将来都是我的,她的幸福只有我能够给得起,我不会给任何人机会抢走她,更不会给你机会玷污她!”
黎华一手抱在胸前,一手托住尖尖的下巴,偏着脑袋,唇畔浮起一抹笃定的笑意,胜券在握的样子,“她大概还没有告诉你吧,也许是不忍心吧,那我来告诉你也一样,我和她又在一起了,”其实并没有在一起,他还没有把她搞到手,不过解决情敌必须干脆利落速战速决,无伤大雅的小谎言是最锋利的刀子,刀刀见血,捅得情敌满身都是血窟窿。
黎华忽然想起了什么,从裤兜里摸出了一件小小的什物,在情敌眼前晃了晃,“这是她昨晚掉在我这儿的,掉了一个就不好了,你说是我交给她,还是你给她?”
林立翔定睛一看,是一枚小巧的白色珍珠耳钉,在日光下闪着美丽的彩虹色光晕。
她不太热衷于首饰,平日里最常佩戴的是珍珠类的耳饰、坠子、戒指,价格不算多昂贵,听她说过珍珠好配衣服,不论职业套装抑或华贵礼服,都百搭不错。
单凭黎华满口鬼话,林立翔绝对不相信女朋友会出轨,可加上了单只的珍珠耳钉,由不得林立翔不信了。
林立翔的脸色,由青变白,且越来越白,用惨淡来形容都不为过。
黎华犹不满足,凑近林立翔的耳边,狠狠的补了一刀,“再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她最敏感的地方是耳朵……”信口胡诌谁不会,反正耳朵是大多数人的敏感点。
林立翔心痛到极致,愤怒到极点,呛声驳斥,“不许你这样说她!”声音不觉拔高了几度,几乎是吼出来。
黎华后退一步,凭着本能远离了随时会被点爆的林立翔,扯开薄唇笑容翩翩,“生什么气呢,我们俩可是连襟,你说是不是,我的好连襟?”
连襟,是姐妹的丈夫们的敬称与互称。
某些时候,含粗俗的贬义,意指跟同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的男人们,也叫一洞连襟。
黎华左一口连襟,右一声连襟,形容亲昵友好。
林立翔何尝听不出话中的讽刺,不仅讽刺了他,更贬低了他心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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