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朋友的邀约, 苏华晔只能拒绝,说有时间再约。高三的周末只有一天,苏华晔准备用这一天的时间来拍片。
《夜行》的男二林殊,角色有三点特征令人印象最为深刻:艳、冷、狠。
容貌艳丽, 发如泼墨,抬眸间,一个眼神就能俘虏少女芳心。即使不笑, 也能勾人心魄。杀人时, 眼角微勾, 一剑穿心。只在这一瞬,他的眸底才会漾开星星点点的愉悦。
狠辣,却如罂粟般诱人。
虽然《夜行》公开海选的消息还未放出, 但苏华晔早做准备,就多一分的把握。
苏华晔想要照片在茫茫的照片海里,被工作人员一眼看中, 就需要一名好的摄影师。戏骨级的演员, 仅凭一张定妆照就能让人惊叹, 技艺高超的摄影师,完全能够定格精彩瞬间,从而让画面出现惊心动魄的美感。
摄影师的人选,苏华晔心底已有答案。在某种意义上,两人倒也有着共同点。都是高三生, 此时尚未成名, 谁都没想到, 他们往后竟有一飞冲天,登临巅峰之日。
回复完了姜博砚和傅景斯,苏华晔继续回复夏晞。
学弟的短信简短,措辞却温暖,就像学弟本人。
[身体没有不舒服,我就放心了。学长不是个一时冲动的人,既然学长已经做好了决定,那么这份决定必定是经过深思熟虑了。虽然和叔叔阿姨接触的时间和次数都不多,但我能感觉到叔叔阿姨的人真的很好。他们现在不同意,学长也不要难过,你和叔叔阿姨好好商量,等叔叔阿姨想通了,兴许会转变主意。
不管怎么样,我会一直站在你身边,支持你的任何决定。
苏华晔,加油。]
视线凝在了短信的最后一行,苏华晔微怔,随后嘴角微勾。夏晞很少会直呼他全名,一般都叫他学长,此刻夏晞发过来的三个字,落在苏华晔眼里,倒有些郑重。
他知道,这是学弟认真的鼓励。
苏华晔回了短信,向学弟。
做完这些后,他放下手机,拉开窗帘。随着“哗——”的声音,阳光争先恐后涌进房内,白云和蓝天映在少年眸里,少年唇角勾起的弧度仿佛与光线融为一体。
早晨的朝气渗透入小区,苏华晔视线看向窗外,扫过小区里的点点角落。
蓦然,房门外传了苏母不确定的喊声:“晔晔?”声音隔着一扇门,听起来略微沉闷。
“妈,怎么了?”苏华晔立刻应道。
与此同时,空气里那份独属于食物的香味,变得更加浓郁,苏华晔脑内瞬间跳过不少食物的名称和画面。饥饿已久的肠胃促使他快速打开门,门刚拉开一个缝,便听到了母亲清晰的问话。
“晔晔,怎么起来这么早,不是让你多睡一会儿吗?”
“生物钟习惯了,没办法。”
苏华晔也很无奈,视线随即落在桌子上。两个白色的大瓷碗摆在棕色的桌面上,碗里盛着馄饨,汤里漂着几点虾米和青葱。馄饨看起来皮薄馅多,仅是看一眼,味蕾上仿佛就泛起了味道。
“今天还做了馄饨?”
他问完这句话,恰好苏父从厨房里走出来,苏父手里端着一笼蒸饺,看见苏华晔时,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吐槽说:“你这小子,真不知道享福,特意请假给你睡觉,你还睡不着。”
“爸,你错了。”苏华晔一脸严肃,“我现在才发现,我不是被生物钟叫起来的。”
“啊?那是怎么了?”
“都怪爸做的饭菜太香了,把我香醒了。”
苏父听了非常高兴,背对着苏华晔把蒸笼放在桌上后,回过头看着自家儿子,说:“那是,我手艺可是一绝,我和你说,我们家火锅店要是离了我炒制的火锅底料,人气绝对没有现在高!”
两人都有心和好,全然没有了凌晨的针锋相对,看着家庭气氛融合,苏母心里也很开心。
苏华晔看着桌上的两碗馄饨,开口:“爸,我非常怀疑,我早上就是被馄饨味道香醒的。”
他不怎么爱吃面食,却尤爱馄饨。南城的人,吃馄饨时,都要往碗里加几勺辣子。这样,馄饨皮上裹着辣味,一口咬下去,从舌尖爽滑到胃里。
馄饨的香味,勾起了苏华晔的回忆。就在前几天,苏华晔还和父亲说他想吃馄饨。眼前的两碗面食,无疑就是别扭父亲想要和好的信号。
果然,父爱如山。
谁知,苏父听了苏华晔的话,原本笑着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以为你九点多才起来……所以忘记做你那一份了。”
和好的信号?
呵呵,打脸x1。
父爱如山?
呵呵,打脸x2。
此时,特别想吃馄饨的苏华晔:……
还好,馄饨包起来很快。苏父为了补偿苏华晔,便让苏华晔吃他的那一份。他自己现包现下,很快也盛了一碗过来。
一家三口,吃饱喝足后,就开始谈正事了。
三个人,都坐在一张桌子旁,面面相觑。话题是苏父先开起的,他神情严肃,盯着苏华晔,问了一句:“晔晔,你决定好了吗?”
十月的天气,微凉。即使没上学,苏华晔也习惯性地套上南中的天蓝色校服。光阴荏苒,转眼就快过了两个月。回想起初重生的那一日,也是一家三口呆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房子不够大,却够温馨。
“想好了。”素来微勾的唇角,抿成平直的弧度,配在少年的脸上,凸显了他的认真。
正当苏父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苏华晔继续开口了。
“我经常会想一个问题,人一生只有一辈子,那怎么样才能让这一辈子过得开心?痛苦一天,也是一天,开心一天也是一天。我们都想活得开心,可开心却是一件很难抓到的东西,经常就从我们掌心溜走了。”
话音刚落,苏华晔的脸,又被苏母蹂.躏了一番。苏母捏着自家儿子软滑细嫩的脸蛋,内心很是满足。
快速地收回了自己爪子,对上自家儿子懵逼的眼神,苏母轻咳一声:“臭小子,说话这么文艺干嘛?简单直接点,想不想学艺术?”
还没来得及舒展的情绪,就被母亲的动作打断,苏华晔心底却漾起来新的感动。也不知道为何,嘴角就扬起,琥珀色的眸子亮得熠熠,即使火树银花、漫天星辰也及不上他眼底此刻的光。
“想!”
他说话时,敏锐地捕捉到了很多周遭的声音。楼下的狗叫声,家里电器运作时的嗡嗡声,甚至还有他自己的轻喘声。
不可避免,他的呼吸因为紧张而微促,心跳甚至加快了许多,内心却达到了愉悦的最大值。
这是一种很奇异的状态,颇有一种当你在为梦想努力时,整个世界都在为你让步的感觉。
因为他知道,他的父母态度缓和了。他们没有对他瞎吼,说他不该学这个,说他应该好好学习文化课,通过文化课参加高考。
看到儿子的眼神,苏父沉默了一会,道:“本来我不同意,但你妈劝我。她就和我说,她以前特别想学跳舞,看见那些跳舞的小姑娘,心里可羡慕了。她也想上艺校,可你姥姥不让,你姥姥觉得学习文化课,才有出路。”
苏母接着苏父的话题说:“我上学时候,对班上一个同学印象很深。与其说对她印象深刻,不如说对她的红舞鞋印象深。那时候刚好读了关于红舞鞋的童话,就特别想要一双红舞鞋。即使同学的红舞鞋真的很普通,但在当时的我看来,仿佛有种奇妙的魔力。我觉得跳舞的女孩子真美,穿红舞鞋跳舞的女孩,简直美得离不开眼。后来,我有钱自己买红舞鞋,也有钱自己去学跳舞,但总觉得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了。”
她顿了顿,又说:“有些事情,只在特定的阶段做,才有感觉。错过了那个时候,就不会有当初那个感觉。就像小时候玩跳皮筋,长大了偶然玩一次可以说是找回童年,但小时候不一样。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跳皮筋是独属于我和伙伴们的记忆,载着我们的无忧无虑。它代表了童年,如果我童年不玩跳皮筋,我长大了,再去玩,还会有当初那份简单纯粹的快乐吗?”
苏华晔听了,摇了摇头。他忽然想到《请回答1988》里面的一句台词——“爸爸也是第一次做爸爸啊。”
也许曾有人告诉他的父母,该怎么照顾孩子,该怎么培养孩子成才。他的父母啊,也是第一次做父母,世界上很少有人像他一般幸运,有着倒档重来的机会。他的爸妈,是世界上最好的爸妈,即便重生后,他的爸妈也是最好的爸妈。
苏母:“所以,既然你决定了,就要好好走下去。正如你刚才所说的一般,人生只有一次,你想痛痛快快地活着。那就去做你喜欢的事情吧,可能以后你会后悔,会抱怨自己的选择,也可能以后你会庆幸你自己的选择。你的人生,就交给你自己来决定。哪怕是父母,我们也只能给你提出建议,而不能全然决定你的人生。”
忽然,苏父站起来,来到自家儿子的面前,狠狠地抱住了儿子——
“即使全世界都不站在你这边,爸妈也会一如既往支持你。我儿子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儿子,他孝顺懂礼貌,认真且刻苦,所以我支持他的决定。对不起,晔晔,今天凌晨,爸爸太莽撞了,让你伤心了。”
之前苏华晔问父亲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事情向他最期待的方向发展,他却说不出话来,反而抱住父亲,哽咽一片。
世界上最容易到达心脏的不是锋利刀刃,而是柔软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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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这段剧情,可以开启修罗场搞事情了。
虽然晔晔拒绝了学神和校霸,但会有他们的专场约会,不出意外,下章两个曾经一闪而过的爱慕者(预备役)角色会出场!搓手手!
谢谢蒙面大叔喜欢小帅哥和77的地雷!
521,爱你们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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