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晚上陈招娣把蝉蜕熬了药, 沥出了药汁给李玉凤送去。
李家离晒谷场近, 已经通上了电线。李玉凤正在白炽灯下整理原身留下来的东西。原身因为从小被陈招娣溺爱, 上到初中毕业就没再上学了。一来, 她们农村姑娘十六七岁就可以谈对象了;二来, 她上学时候身体就不好, 高中要去县城住校, 陈招娣自然舍不得。
但现在既然已经换了芯子了,她和赵国栋之间的恩怨也算有了和解,李玉凤也打算开始规划一下自己的人生路线。有了若干年后的别墅保底, 她也不用害怕将来无家可归。虽然高考可怕,但要是能混出一张文凭来,将来找一个铁饭碗养老, 其实还是不错的。
但现在提这个还有些早了, 高考还没恢复,她就闹着要上学, 肯定会让人觉得奇怪。
“丫头, 把这汤药喝了。”陈招娣搬了一张凳子坐在李玉凤边上, 看着她慢慢的将一碗汤药喝下去, 又给她剥了一颗糖放到嘴里, 这才开口道:“丫头……妈知道你瞧不上铁蛋, 但有句话,妈还是想跟你说。”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陈招娣,听她继续说下去:“铁蛋虽然家里穷, 可他人穷志不穷, 再不济,咱家也能帮衬着你们小两口;那刘知青现在看着比铁蛋强些,可咱对他不知根不知底的,万一哪天他要是卷铺盖走了,咱连个人也找不到,你说是不是?”
陈招娣说着,只叹了一口气道:“我瞧见铁蛋,就像瞧见当年你爹一样,你那爷奶当年不把你爹当人看,可我就瞧上他了,觉得他将来能成器,哄着他来了我们老陈家,差点当了上门女婿。”
这些事情虽然原文中没有细述,但李玉凤也知道一些。她的亲爷奶在隔壁大队,家里还有两个儿子,那时候瞧不上李国基,觉得他最没出息,所以就不怎么管他,可现在倒好……他们两个儿子没一个出息的,李国基娶了陈招娣之后,却跟开了光一样,从生产队小队长,做到了卫星大队大队长。
“妈……你说的道理,我都懂的。”李玉凤低下头,白嫩的脸上透出一丝酡红来,想起赵国栋这人来,还当真是不错的,可猛然被陈招娣这样正儿八经的提起来,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陈招娣那么疼她,要真的觉得赵国栋不是良配,只怕不等原身子跳河,她也一定不会答应这门亲事的。正因为他们承认了赵国栋,才会答应赵家的提亲。
“妈就你一个闺女,就想在眼皮子底下看着你,你要是跟了那刘振华,万一将来他要回去城里,那咱可就隔得远了。”陈招娣想了想,继续道:“你爸前几天还跟我商量呢,说是要在知青里推荐个人上去,他怕你男人将来没出息,要是你这一心喜欢刘振华,少不得这名额肯定得给他啊!”
“妈!”李玉凤急忙喊住了陈招娣,昏黄的灯光下,陈招娣鬓边的白发有些发亮。李玉凤伸手抱住了陈招娣,把头枕在她的肩膀上道:“你告诉我爸,我一点儿也不喜欢那刘振华,以前我那是看走眼了……”
陈招娣听了这话觉得有些花头,伸手在李玉凤的后背拍了拍,好奇问道:“那你现在……有看对眼的吗?”
李玉凤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听明白这话中的意思,才红着脸颊同陈招娣撒娇道:“妈,你怎么这样啊!你不是说好了我爱待家里多久,你就养我多久的吗?”
陈招娣哈哈笑了起来,自个儿闺女的娇脾气那是她自己宠出来,谁也怨不了,她笑着道:“养养养,养到你求着我把你嫁出去为止!”
……
她们房里正聊着,忽然听见外头传来了叫喊声,李玉凤听出来是马秀珍的声音。
“李大娘在家吗?”马秀珍理了个江姐头,个子不高,是个圆脸,看上去特别精神,生产队的几个女知青中,陈招娣最喜欢的就是她。
“在呢,有事儿吗?”
陈招娣和李玉凤都走到了门口,外头又下起了小雨,马秀珍打着一把老黄伞,站在李家的院子外面道:“我过来借一点红糖,柳知青今天淋雨着凉了,可能有些伤风,我给她熬个姜汤。”
李玉凤听她这么说,便想起他们一伙人把柳依依和刘振华留在公社的事情,没想到他们回来的那么迟,竟然赶上了下午的这场大雨了?
“我去给你拿一些。”红糖在这个年代可是个精贵东西,寻常人家要买到红糖,除了要糖票之外,还要有医院开具的新生儿的出生证明。但李玉凤的小姨在城里有些门路,知道李大虎的媳妇儿过两个月就要生,就托人带了几斤红糖回来。
“那我可谢谢你了。”马秀珍目送陈招娣去灶房拿红糖,走到李玉凤的边上小声道:“你知道不?柳依依和刘振华一起回来的,他们两个都淋得落汤鸡一样。”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李玉凤假装和这件事情撇清楚,低着头不去看她,马秀珍却笑了起来,故意看着她道:“不应该啊,你三哥哪一次不是等着柳依依来了才会发车的,怎么今儿柳依依没上车,你们就回来了呢?”
李玉凤装作漫不经心,反问道:“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我三哥了?连他对什么人殷勤你都知道?”
马秀珍原本也只是想试探试探李玉凤,没想到反被李玉凤试探了起来,脸上顿时有些发热,但还是装作一本正经道:“你三哥和柳依依那些事情……咱生产队还有谁不知道的?”
李玉凤看着低头说话的马秀珍,并没有再接着说下去。这个年代的人处对象都很低调,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见光死的。现在她要是太过点明了马秀珍的心思,没准她一个羞涩,就知难而退了。
“你放心,我三哥不会喜欢柳依依的。”她看了看未来的三嫂,笑着慢慢开口道。
陈招娣已经从灶房拿了一小包的红糖出来,递给马秀珍道:“要是不够再来问我要,如果柳知青没好,就请个赤脚医生过来打一针,还能好的快些。”
“我知道了,谢谢大娘。”马秀珍接了东西,正要打着伞离开,却听陈招娣转头往点着灯的房里喊了一声:“老三,外面天黑路不好走,你送马同志回知青宿舍。”
李玉凤和马秀珍两人都愣了一下,互相对视了一眼,一个是满脸的不好意思,急急忙忙就撇开了脑袋;另一个则是有些狐疑的抬起头看了看陈招娣,见她脸上带着笑,好像完全就是随口这么一提而已。
想想也对,李二虎已经成亲了,总不好意思让他半夜三更的送一个女同志回家,所以李家现在能送马秀珍一程的,就只有李三虎了。
“不……不用了……路不远,我自己就能走回去。”马秀珍脸颊涨得通红的,也幸好黑灯瞎火的看不见,要不然这回可出丑了。
李三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套了件褂子从房里出来,听说陈招娣让他送马秀珍回知青宿舍,倒也没迟疑,从墙角拿起一顶破伞打上了,转头对马秀珍道:“马同志,那咱走吧。”
李玉凤上前推了推马秀珍,凑到她耳边小声道:“秀珍姐,我三哥喊你呢。”
……
马秀珍和李三虎一前一后的走在泥泞的小路上。
夜晚的小雨被风吹散,打在人的脸颊上湿漉漉的。
马秀珍见李三虎不说话,索性放慢了脚步,抬起头对着他的背影道:“柳同志今天淋雨感冒了,要不然你看看她去?”
全生产队的人都知道李三虎喜欢柳依依,马秀珍这么问,没有丝毫的问题。
李三虎听了这话却有些烦躁,走路的步子顿了顿,一想到李玉凤跟他说起的那些话,他还觉得自己憋屈,就跟个“刚度”一样,被柳依依耍的团团转的。可他毕竟喜欢过柳依依,就算心里生气,嘴上也不想说她的坏话。
“马同志说话注意些,我和柳同志可没什么关系,你这样乱说话,是要受思想教育的。”李三虎一本正经的开口。
马秀珍白白被李三虎堵了一下,心里略有些郁闷,但又听他说和柳依依没关系,又觉得有些高兴,一时间感到非常矛盾。
“那我不说了。”她低下头慢慢的走路,看见李三虎走过的地上,便有一个个大大的胶鞋脚印,她按着步子跨进去,连胶鞋都没有弄脏。
李三虎见身后没了声音,觉得有些奇怪,转过头便看见马秀珍沿着他的脚印走过来。她身量矮,步子不够大,所以看上去一蹦一跳的,实在有些滑稽。
这城里人就是城里人,都已经到了农村劳动了,还怕这些脏的乱的?这一点马知青还真不如柳知青,柳知青做什么都是一副大义凌然的样子,哪里在人前有过这样嫌弃的表情?
他这么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柳依依实在太完美了,完美到他连一个缺点都找不出来。可这样完美的人,轮得到他李三虎喜欢吗?就算他喜欢了,人家会正眼瞧自己吗?他再没有自知之明,也知道自己想要和刘振华比,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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