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八点,小区停车位、我的斯巴鲁旁边。
“什么时候换的车?”某人脸色阴沉得好像这天气。
“才换了三个多月吧!”我耸耸肩,拉开副驾驶的门、恭候他上车。
“那辆小破车不是去年年初才买的吗?怎么这么快就换了?”他歪着脑袋看着我、没动地方。
“闲钱多呗!”我可不打算再给机会他醋海生波!
他眯着眼睛盯了我一会儿,点点头,策动轮椅靠近了车门,然后就气呼呼地嚷:“你存心不要我是不是?弄辆这么高的车来寒碜我!”
我冤枉啊!我哪儿知道还能再遇到他啊?再说,我怎么就不要他了……我、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他了?
他这一嗓子吼得我愣住了,还吼来了周围一大堆人的观望。大家本来就都挺好奇的,这么一个年轻漂亮的……残疾人,无疑是相当吸引人目光的!
“哥哥!爷爷!小祖宗!”我都快冲他鞠躬了、脸也憋得通红,“您要我怎么帮您、您尽管吩咐!麻烦您给我留点活路、我还要在这儿住下去呢!”
他忿忿地扭身扫视了四周观望的人群一眼。那眼神!估计擎天柱的激光刀都没他厉害、绝对地杀人于无形之间!
人群后退了一点、然后慢慢隐蔽了起来。
“我不管!没上过这样的车!”他指着头顶的把手道:“你抱我!”
得,自作孽不可活!
我涨红了脸、托着他的腰帮他够到了把手,又使劲往上一送、一推,才让他安全着陆了。
“帮我把腿放好!”他又指着他的腿。
我照办了,还帮他把裹腿的毯子盖好、安全带扣好,这才抬头看着他问:“我可以收拾你的轮椅了吗?”或者地上能马上裂开一道缝让我跳下去?
他朝我掸了掸手指,拉上了车门。
等我上了车,他就用一种很诡异的眼光看我,看得我汗毛直竖。“怎么了?”我发动了车,平稳了一下狂躁的心跳。
他按住我的手不让我动,然后俯身过来敲了敲路程表道:“才买了三个多月,已经开了十万多公里了?你去哪儿了?休假了?全中国都被你跑遍了吧!而且还是马不停蹄、日夜兼程?”
我这才明白刚才他眯着眼睛看我是何故了,他是在考验我和给我说实话的机会!“我……去了趟云南不是嘛?”我嘿嘿一笑、企图蒙混过关。
没蒙过去,倒惹来他更加凌厉的目光。“那个老外给你的?”
“什么老外?”我一时忘了自己昨天信口胡诌的那个故事了,问出口才想起来。
他的眉毛已经快竖起来了。
我纳闷!怎么才一个晚上的功夫,他就变成我领导了?难不成我这么欠男人管?
“不是老外还是没有别的男朋友?”他一字一顿地问我。
“都不是!”我说的是实话!人家是瑞士人、当然是老外咯!我们睡过,虽然这并不说明他是我男朋友了,但至少是我的男性朋友。
“那这车是哪儿来的?!”他开始吼了。声音在车厢里转来转去、余音袅袅!
我本想赋予顽抗的,但是他已经自己猜到了。
“是那个让你吃过亏的人送你的?”他的声音里有棱有角的,夹杂着一大把碎玻璃、小刀片朝我飞来,然后他像是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样、用尽全力大吼:“还送一辆旧车给你?!”
我缩到了车门上躲避着。被他这么一吼,竟然觉得自己像是个捡破烂的、顿时羞愧难当。
“去还给他!”他的音量低了下来,有些发颤。
“还什么呀?人家移民了!临走前送给我的,纯粹是为了安全着想!”我努力维持着我和高不可攀的尊严!
没一秒钟,他气急败坏地开始拍桌子……拍仪表盘,“那你就把它扔了、开到海里去扔了!”
我愣住了,没想到他的反应会如此过激。
“你要什么车我给你买!保时捷、宝马、美洲豹,随便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买!就是不准开别人给你的车!不准、不准、不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老是喜欢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一个单词,而且都是伴着剧烈的肢体运动来的。大概这样他觉得自己特别有威信和男人味儿吧!我从来都不怕他这一招,所以我很冷静。
“我没觉得要他的车有什么丢脸的,”我冷冷地看他,“他也不是想要跟我保持关系才送车给我的。如果你不要坐这辆车,你可以下去、叫你的司机来接你。我没工夫听你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准的!我不稀罕什么保时捷、法拉利的!如果你也拿这些词儿来砸我,那我们就此别过、一辈子都不用再见了!”
他喘着粗气、竭力克制着身体的颤抖、听我说完了这一番话。
我冷眼瞧着他。
过了好久,他才缓过气来、颤颤地指了指前方、示意我开车。
我再次发动了车子,很快驶出了小区。不知道今天他的出场能在左邻右舍之间造成多深远的影响!
路上我们谁都不说话,堵车的时候也不说。
我打了电话给我的头儿,跟他请了一个小时的假。被他胡搅蛮缠地浪费了这么多时间,会不迟到才怪!
等我挂了电话,看到他的眼睛亮闪闪的使劲盯着我瞧。“干嘛?要吃人?”
“对不起!”他的道歉说得很生硬、明显是忍气吞声的语气。
“哼!原来会说人话!”我悻悻哼了一声。
又沉默了一会儿,他说:“我不该拿那些东西来砸你!以后再也不敢了!”口气软了许多,脑袋也低了下去。
原来是在为这事儿道歉。妈的,真是……无语!
我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偷偷转头看了看我,见我没动静、便伸手过来扯扯我的衣角。
我还是不理他。教育娇惯坏了的小孩子就得用最酷的手段——对他置若罔闻!
“小笛……”他拉长了声音、故作娇憨状。
我很想说他如果不是身子残了、该去做演员的!就凭他的长相和这翻脸比翻书快的绝活,绝对能混个偶像加演技派,指不定还能包揽金鸡、百花、金马影帝呢!再加上这低沉悦耳的嗓音,简直是个叱诧影视歌坛的主儿啊!
“小笛姐姐,我错了!”他更加使劲地扯我的衣角,另一只手指着自己的腿道:“晚上你罚我跪搓衣板好了,我保证没你的命令、绝不起来!”
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小子诶,看看你有多大本事把你姐姐我逗开心!“晚上给我滚回去啊!我可吃不消背上背下的、还得寸步不离地伺候着你!”
他的表情僵了一下、委委屈屈地点了点头,“哦!”
我知道他舍不得、其实我也挺舍不得他的,但是想想那些明摆在眼前的事实,再舍不得也不管用!何况,要是每天早上都在小区里上演刚才的那一出的话,我估计过不了几天我就得因为羞愤而搬家了。
“小笛……小笛子……”他用嗲得不成样的口吻、配合上怪物史莱克里的那只猫咪的眼神来讨好我。
我冷静地面对。我知道他要说什么!
“小笛子姑奶奶……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他开始作揖,在我刚要接受他道歉的时候又好死不死地加了一句:“再说你本来就比我大、总得让着我一点嘛!更何况我是……”
“残疾人?”我叫得比他大声。那个气哟!
他嘿嘿一笑,点了点头。
“我要是再听你残疾人一遍、马上把你扔下去!”我指了指他的鼻尖。
“呵呵,”他笑得胸有成竹,“我不说了,虽然我知道你才舍不得把我扔下去呢!”
他绝对是我的小祖宗!上辈子不知道欠了什么债、让我今生被他给缠上了!一句话就能叫我气也气不出、笑更笑不出,有如百爪挠心一样的难受。
“小笛……”又来了。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受不了了。
“晚上来我家吧!”他故作娇憨地歪着脑袋看我,眼里盛着满满的期待。
我就知道!“不了,明儿还上班呢!”
“我家不是更近吗?”
“那是你家!近不近管我什么事?”我白了他一眼。
他一愣,憋了好一会儿才憋出这么一句来:“我家……就是你家呀!”
“啊?”我倒是愣住了,眨了好半天眼睛才结结巴巴地问:“你家、你家、凭什么就是我家了?我是你……你是我的谁啊?凭什么……”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的男人、你未来的老公啊!”
“滚远点!”我抽了他凑过来的脑袋一下,“谁给你的这些封号呀?哦,跟我睡了两次就变成我的男朋友、未来老公啦?臭美的你!”
他倒是一点没受打击的样儿、梗着脖子、理直气壮地道:“我喜欢你、爱你呀!”
“闭嘴、闭嘴!”我连声喝止,“哪个男人像你一样一天到晚把喜欢呀、爱呀的挂在嘴边的?真是……爱现!”
他一下子正经了起来,扭头看着我好一会儿才问:“小笛,你相信我是爱你的对吗?”
我怔了一下,没吱声。虽然觉得荒谬,但是……我相信的!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你都要记得这点哦!”他的声音很沉、好像被人压了千斤重担在上面。
我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句话背后必定有相当严重的事情要发生。
他的眼睛又是那种黑得深不见底的样子。
“说吧!早点说说清楚,免得到时候后果太严重,我就真的一辈子都不理你了!”我也认真起来。虽然直觉告诉我并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儿,但是我还是有点担心。
“我……”他有些为难的抓了抓脑袋。
“快点说、马上就到了!”我不耐烦了。
“我把你们酒店的一半买下来了!”他语速极快地说了出来,然后皱着鼻子、眯着眼睛瞟着我,一副等着我揍他的样子。
我嗤笑了一声,“切!就这事?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了呢!你反正闲钱多、爱买不买呗!”
“呃?”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喜出望外地道:“你不生气?”
“生气?这酒店又不是我家的,我生什么气呀?我还得代表我们酒店谢谢你救我们于危难之中呢!”我真的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知道前些日子一直让我惴惴不安的因素可以说都不存在了!当然,这话不能告诉他,免得他的尾巴翘到天上去。
“小笛……”他将信将疑地歪着脑袋斜睨着我,“你真的不生气?”
我白了他一眼,把车拐进了地下车库里、才道:“我昨天晚上就猜到点了!你不是说你什么生意都做吗?我想投资酒店也算是生意啊!再说,哪儿这么巧呀?前脚那边办公室装修完了、Rosette说她老板就快来了,后脚你就在我家门口等着了!然后你又说要跟我一起来上班,叫人到酒店里来接你!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事一凑起来,我就猜到点了!”我有些得意地分析着。看到他眼睛越瞪越圆、一副吃惊的样子就更觉得意。
“小笛!”他欣喜得抓耳挠腮了一番,等到我一停稳车就立刻松开了安全带、张开双臂要我抱。
我笑着拍开他在我面前挥舞的手,拉起手刹、熄了火。“你姐姐我英明神武吧?”
“神武、神武!”他用力点头,还张着双手。
我也解开安全带、俯身过去马马虎虎抱了他一下。
他扳着我的肩膀不肯撒手。
“哎哟,时间不早了!”我掰开他的手、推他回到原位,急急忙忙跳下车去后面拿他的轮椅。
坐上轮椅之后,他一直仰着脑袋看着我、连轮椅的行进方向都不好好控制。
“看着点路!”我掰着他的脑袋朝前。
“小笛,你真的不生气哦?”他索性停下了轮椅,拉着我问。
我瞪他一眼,“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没说?!”
他张了张嘴、又抓了抓脑袋,一副很难开口的样子。
我俯身平视着他……很严厉地看他!
“其实……你也应该猜到了……”他哼哼唧唧着,捧着我的脸揉了揉道:“Rosette是我派来打探你的情报的。”
“嗯,猜到了!还有吗?”我点了一下头。
“嗯……Edward是我堂哥。”他忽然说了一句莫明其妙的话出来。
“啊?”我愣了,脑子里极快地搜索着有关Edward的记忆。
“就是上次在147和我第一个打球的人。”
“知道、知道!”我不耐烦地摆摆手,他说的时候我就想起来了。“就是那个输给你六十几分的人嘛!”
“嗯!”他点了点头。
“他……”我刚要质疑,他已经接下去了。
“他也是我的合伙人、投资公司的合伙人。”
“哦!”我明白了一半,“那这件事具体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他目光闪烁地看了看我,然后低头整理着自己腿上的毯子、低声道:“他可能有点难弄。”
我勉强听清了这句话,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那家伙竟敢对他堂弟心怀不轨、也不怕遭天遣?!我可清楚地记得那次他推方致远进办公室时的那股子暧昧劲儿呢!于是我冲口而出:“他是不是同性恋?”虽然那天晚上他带着个来路可疑的女人出席,但是我还是觉乎着他的性向不同一般!
“啊?!”方致远被我问得吃了一惊,瞪了我一眼、低嚷道:“不是!”
我眯着眼看了他一会儿。妈的,不是才怪!不过我还是点了点头,“你说不是就不是吧!姐姐我再不上去就要迟到了!”
“哦!”他策动着轮椅往前。
电梯抵达了底楼大堂。
身边也有不少好奇的目光朝我们投过来,但总算还都是很节制地转瞬即逝的一瞥而已。
我把他送到大堂里的那一大圈沙发旁边,俯身看着他问:“就在这儿好吗?”嗯?背上好痒,真想挠一挠!
“嗯,我打电话叫Rosette下来接我。”他冲我晃了晃手机。
我本想摸摸他的脑袋的,但碍于人多眼杂、还是忍住了。“那我走咯!”
“小笛!”他拽了拽我的衣角,朝我勾勾手指。
我没好气地俯下身。嗯?背上更痒了!
“中午一起吃午饭好吗?”
“不了!”我悄悄挣开了他的手指,“好歹你也算是我老板!”
他呆了呆,眼里忽然浮现起一种失望和……别的什么东西,看得我心里有点堵得慌。“哦!”他很轻地点了一下头,冲我摆了摆手道别。
我也冲他轻轻摆了一下手,浑身别扭不已地承载着他沉重的目光走开了。进电梯的时候我在想:何小笛呀何小笛,你真是个口是心非的东西!
接下来的一整天浑浑噩噩地过去了。午饭前我时不时地会拿出手机看一下、担心有什么电话没听到,每接起一个座机来电都会寻思会不会是小混蛋打来的。长久以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公私分明、不会把个人心事带到工作里来的人,但现在看来我是错了、彻头彻尾地错了!想当年和高不可攀分手的时候,我哭过、醉过,醉了再哭、哭着再喝过,但是我不记得自己曾像今天或者上次和小混蛋再见那次这样魂不守舍过!
我有点不明白……或者说是想不通。我觉悟出我对小混蛋的感情非同一般,但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更加不理解怎么会发生的!我信日久生情、信从一而终、信近水楼台先得月、信千里姻缘一线牵,但是我不信一见钟情。我不管小混蛋是怎么钟情上我的,但是他之于我来说应该甚至都算不上熟人,我怎么会……他怎么会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占据了我的脑子、突破了我的心防了呢?
是不是因为我寂寞太久了?不是吧!虽然我和高不可攀已分手一年多了,我也伤心过、想念过他,但是并没有因他而生起过寂寞感啊!也许是岁数大了、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再疯狂一把?不像啊!在147见面的那个晚上可以叫疯狂,可是事后的那许多牵挂和恋恋不舍和疯狂有点扯不上关系啊!
我困惑、也郁闷!都快三十的人了、也经历了几次感情的历练,怎么还像是情窦初开的青春期少年一样?
下班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朝分隔开两边办公区域的茶色玻璃门那儿瞟,最终还是摇摇头、收拾了东西走人了。
进家门之前,我又在楼下个到各处地四下踅摸,但是还是没有发现小混蛋的身影。到最后,我开始气我自己了:不是我叫他不要来的吗?不是我拒绝和他共进午餐的吗?早上抱他上车的时候我不是觉得面红耳赤、抬不起头的吗?现在还在这儿左顾右盼个什么劲儿啊?!
上了楼,我坐在八仙桌边好半天,都在反思自己的口是心非。
我想不通方致远对我的那种莫明其妙的信心哪儿来的?他怎么会以为我会不在乎他的残疾的呢?事实上,我分明是很在乎的!我无法想象每天都要抱他上车的场面,无法想象和他一起在公共场合出入的场面,更加无法想象带着他去见我的朋友、父母、亲戚……啊哟,想远了,不过,我还是继续想下去了。
要是!
要是我和他处下去了,首先面对的就是在酒店里出双入对。我的那些个同事们、领导们见了这样的场景会怎么想?一,诧异!二,怀疑我的动机!三,可能会为我不值……或者为他不值!四、五、六……肯定还有别的想法吧!
要是我熬过来了,肯定就得把他介绍给我那个小圈子里的朋友们。三个女孩,一个是我打中学起就要好的同学方婷婷、另两个是和我一起在酒店里工作过的前同事谢芳华和盛莉娜。她们见了方致远会有什么反应?婷婷是几个朋友中唯一知道我在高中时期的大大小小故事、包括后来和小潘的关系,她一定会以为我把方致远当成了小潘的影子,然后劝我别犯傻。芳华是我们几个里年纪最小、想法最简单的一个,她应该会从很纯洁的、爱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过她这关应该不难。而莉娜是我们之中最漂亮、最聪明、也是最实际的一个,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待方致远的出现,她都会高举反对的旗帜、很肯定而且坚定地劝我和他分手的!
要是我又挺过了朋友这一关,父母那儿我可就别指望咯!什么都别谈,光是方致远如此严重的残疾和无法自理的生活能力,我父母——天下任何一对父母——都会坚决予以否定的!
我觉得有点绝望了,同时也很庆幸事态还没发生到严峻的地步我就幡然醒悟了。
我想还是就这样吧!放过我自己,也放过小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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