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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送行

  周六,天还蒙蒙亮,沈子岑便起床了。为了不吵醒我,他的动作极轻,可还是把我从睡梦中唤醒了过来。

  “这么早就去了吗?”我撑起身子,困倦不已的揉着眼睛。

  他正在套着衣服,看到我醒来,走至床边落下一吻:“这个时候去到欧洲,史密斯医生也快上班了。毕竟是咱们求人,不好让别人等的。”

  道理我都知道,不过是有些不舍罢了。

  便也跟着起身,从衣柜里拿出衣服换上。

  “你不睡了?”他看了看窗外:“天还没亮呢。”

  “没事,送送你们。”把大衣套上,我嫣然一笑:“待会儿还可以回来补眠,可若是不送你,接下来好几天可就见不着你了。”

  越是感情深厚,越是忍不住依赖。其实仔细算算,从结婚到现在,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

  出去他去欧洲出差的那段时间,平日里,白天各有各的工作,忙得足不沾地。我还算是好些,每天按时上下班,回到家也就傍晚不到七点。可他要管的事情更多,尤其少了我和庄宁在身边辅助,事事都要亲力亲为,忙到八九点回来也是常事。

  更不要说,彼此都还有各种各样的大小宴会,那是上流人士之间维系关系的根本,推得了一次,推不了两次三次,否则,失去人脉,便要从圈子里除名了。

  夜夜相拥而眠,可真的要抽个时间说说话儿,真的太不容易。

  他的目光瞬间转柔,忽地将我按在衣柜门上,深深的吻了下来。

  “如果不是你身子不方便,真想办了你再走!”

  沙哑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诱惑,我的身子一下子软了,手臂无力的挂在他的颈项上,故意带着鼻音在他耳边吹气:“那我等你回来,任君采劼。”

  他身子骤然一紧,再度低头覆上我的唇,狂野之甚,恨不得将我整个人吞入腹中。

  只知道他那方面能力惊人,却不曾细细的在意过他的吻技。更不知道,原来仅仅是接吻,都能让人心潮荡漾得化为一滩春水。

  阿意来敲门的时候,我已是整个儿挂在他身上走不动路了,好一会儿才平缓过来,脸却是红得不行。

  他在我唇边啄了一下:“我走了。”

  “我送你。”终归是不舍的,牵着他的手出门,在对上阿意含着羡慕笑意的目光时,再次忍不住热了脸庞。

  而沈傲,已经被抬到楼下了,隗芬芳也难得的早起了一次,低头望着沈傲的目光里,满是母亲对儿子最深的怜惜和柔情。

  “妈。”

  沈子岑唤了一声,隗芬芳抬起头,看见是我们,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看得出,她很想嘱咐些什么,可斟酌了许久,却是凝重的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

  也是,沈傲毕竟是沈子岑的亲大哥,她所要交代的,都是沈子岑会上心的,说与不说,其实没差。

  沈子岑走上前去,抱了抱她:“妈,别担心,我会好好照顾大哥的。”

  “我知道,我都知道的。”隗芬芳叹息着,此时的她,不再是一个女强人形象,而是一位疼极了孩子的慈母,“子岑,有你在旁边照顾着,我放心。”

  “嗯。”沈子岑重重点头。

  隗芬芳到底还是担心沈傲的,回头看了一眼移动床上毫无知觉的人儿,终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有什么情况,记得第一时间打电话回来,我一直等着。”

  “知道了,妈,放心。”沈子岑握了握她的手,回头看了我一眼,沉声道:“走了。”

  我用力抿了抿嘴唇,快步走上前去:“我送你们上机。”

  为了顺利的把沈傲送到欧洲治疗,隗芬芳做主包下了一架飞机,上面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一应俱全。

  这里距离机场还有些路程,我想陪着他一起。

  哪怕做不了什么,至少能分担一些他的担忧。

  沈子岑看起来很安静平和,似乎对沈傲治疗的后果没有喜悦或难过。可从下楼开始,他的拳头就一直都是紧紧攥着的,这便是他努力隐忍的表现。

  不论是喜怒哀乐,抑或担忧,这个动作已成为了他下意识的行为,即便不说,也能看得出来。

  他沉默的点点头,与我一起上车。全程静默无言,唯有沈傲放松沉睡的表情与此时的凝重气氛形成了诡异的差别。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沈傲,其实,他与沈子岑长得并不像。

  沈子岑有着一张极为俊朗的脸,很刚强,棱角分明。多年的军营生涯让他的皮肤呈现出健康硬朗的古铜色,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坚毅稳重的气质。

  而沈傲的五官,无疑要比沈子岑柔和多了,一看便是个性格温和的人,皮肤也因为常时间躺在床上而略显苍白,乍一眼看过去,却是秀气得有些中性化了。

  “原来你跟大哥长得并不像。”我挽着沈子岑的手臂,有些讶异:“大哥长得更像妈多一些。”

  “嗯。”沈子岑应着,挪向沈傲睡颜的目光藏着一丝我从未看到过的温柔,轻声道:“大哥虽然看起来更阴柔些,性子却是比我更犟,也更有主见。如果他当初没出事,那现在的公司,应该是另一番光景。”

  沈子岑是个合格的军人,在商业上,从小耳濡目染,也有其独特的能力。

  但是我看过关于沈傲的资料,不得不说,在经商方面,他确实比不上沈傲。

  其中性子,就是他们最大的区别。

  他们兄弟俩都是极有毅力的人,沈子岑偏向于雷厉风行,做事大刀阔斧,出手便让人毫无招架之力。

  在能力充足的情况下,这当然没有问题。可过刚易折,他这般的性子,要守住成果不难,想要开辟新的战场,却会成为极大的短板。

  而沈傲,却是个外柔内刚的人。但凡与他接触过的人,都很容易为他的性格所折服。他总能恰到好处的让人觉得舒服,不知不觉间攻破对方心防,每一次谈合约,都让对方如沐春风,最后主动提起合作一事。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在欧洲开设分公司的过程一路顺风顺水,而出事后,沈子岑去接手分公司,却问题多多。

  这般优秀的一个男子,有家世,有背景,有容貌,有能力,理应深得女子仰慕才是。可顾思思在沈家的那些日子里,却并没有对他的病情表现过任何在乎。

  难道,她不爱他?

  又或者说,因为沈傲已是植物人,所以她心灰意冷,不作任何期望了吗?

  不明白当初沈傲到底看上顾思思什么,可我真的很好奇,当这名男子醒来,沈家会变成什么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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