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天气非常炎热,尤其是接近中午的时间,更是气温高达35°,比起以往来,真是一年比一年更热了。可是在大城市里讨生活嘛,再怎么热也得硬着头皮上,所以这该堵车的时候,再热也还是一样地堵着。
邱小玲站在街道一边的树荫下,手里拿着手机正在接电话。突然间,她发出一声不爽的低呼:“什么?你不来了?开什么玩笑,我们说好了今天约会的,这么热的天我等了你半个小时,你居然告诉我你临时要去参加什么同学聚会不来了?你逗我呢?!”
手机的那头似乎说了什么,邱小玲忍不住怒吼一声:“滚蛋吧,去跟你同学过吧!老娘不伺候了,你这个王八蛋!”吼完后,用力挂断通话。
然后,她忿忿地拿出一个手绢,捂在脸上,也不知道是在擦汗还是擦泪。又过了一分钟,她揭开手绢,好像平静下来,只有那还泛着微红的眼眶,显露出出她刚才的难受心情。
邱小玲转过身,想回去了,不经意抬头的时候,却发现街道对面敞开的朱门,高悬的匾额上,字迹也发生了改变。
积石斋。
她回忆了一下,隐约记得那里写着“金府”的字样,现在换了牌匾,那应该也是换了主人了?不对,这好像不仅是换人住,还是开了个铺子?好奇心把难过的情绪压下去了一点,她也想调节一下心情,就往对面走去。到朱门前时,她有些犹豫地走了进去,来到内院。
内院里,那排倒座房是改造过的,中间门户大敞,上方也有一个匾额,依旧写着“积石斋”的字样,从这里,恰好能看见一座古朴的货架。上面摆满了货物,反射出微微的光芒,好像是玉石?邱小玲来了兴趣,抬脚走进去,近前一看,果然是玉石,而且奇异的是,这里的玉石有很多种颜色,又不像是人工制造的,都浑然天成,各种或质朴、或精致的造型,非常引人注目。而邱小玲的视线却被一根簪子吸引了。
那支簪子没有颜色,一眼看去清透清透的,偏偏又不是什么玻璃种、冰种这类高品质翡翠,有点像是水晶,可明显不是水晶。
真是既奇怪又太好看了——邱小玲暗想这可能就是人工制造的假玉艺术品,却按捺不住心里的喜爱,伸手慢慢地把它摘了下来,爱不释手地把玩。
仔仔细细端详了几分钟后,邱小玲才反应过来,居然没有店员过来招呼,就不怕她直接把东西拿走了吗?这么想着,她的目光一转,四处寻找起店员来。然后,她的视线落在右边最里面的雕花木桌后方、正捧着一本书看的年轻男孩身上。
那个男孩子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样子,正微微低头翻书,旁边放着一杯茶,他目光微垂,白皙的皮肤几乎接近于透明了,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而且……
虽然没看到完整的面容,可他也太好看了吧?
似乎注意到邱小玲的视线,那个男孩抬起头来,那种富有冲击力的惊人美颜,让邱小玲忍不住呼吸一滞,一时间忘了开口说话。
紧接着,那个男孩的眼神落在她手里的玉簪上,随后他笑了笑,站起身走了过来。
·
从邱小玲进店的第一秒,颜桢就发现了,这个人类的雌性是积石斋的第一个客人,不过只停在正对着门的货架前。
颜桢是个很佛系的店主,也不去催促,但没过几分钟,他就发现人类雌性一直注视着他,也就礼貌地抬起头来。
这一抬头,颜桢吓了一跳。
怎、怎么整张脸都黑乎乎的?然后他瞬间反应过来,不对,脸黑成这样,用人类流行的话怎么说来着?要、要挂了?
颜桢看了看对方手里拿着的簪子,若有所思,就走过去询问了一句:“客人想买这支簪子?”
邱小玲回过神:“啊?嗯,我是有点心动,不知道这是什么价?”
颜桢想了想:“你跟它挺有缘的,三千吧。”
邱小玲一愣,一件艺术品这么贵?
大概是她的眼神太明显,颜桢看出她在想什么,好脾气地说:“是真玉,天然形成的。”
邱小玲,邱小玲不太相信,狐疑地开口:“老板,这是什么玉?以前没见过啊。”
颜桢微微地笑:“水玉。”
邱小玲蹙起秀眉。
水玉好像就是水晶吧?也不对,它比水晶好看多了。另外,就算它是真玉,难道还能天然长成簪子的形状?这个老板好看归好看,满嘴跑火车。还有,三千块就是她现在手里几乎所有的现金了,要是买下这个,她就只剩下二十块的车费,照理说,她是不应该买的……可是,她真的太喜欢这个簪子了。
这一刻,邱小玲不由又想起了进店之前跟男朋友吵架时的痛苦,咬了咬唇。
三千块是她攒下来的半个月工资,本来是想这次约会时,给男朋友买下那双他最喜欢的运动鞋的,可他对她这么敷衍,她为什么还要省吃俭用地对他好呢?难得有她这么喜欢的东西,有钱难买心头好,她为什么不能对自己好一点?
相通以后,邱小玲直接从包包里拿出三千块,交给颜桢:“我买了。”
颜桢接过那叠纸钞,做成第一笔生意,他心情不错,提醒说:“既然喜欢,最近一个礼拜就用它扎头发吧,别压箱底了。你戴着它肯定好看。”
邱小玲没想到手黑的店老板会这么夸她,心情忽然好转,露出个俏丽的笑容:“嗯,我一定戴着它。”
颜桢就不再招呼邱小玲,转身走到了雕花木桌后面,把钱往抽屉里一塞,继续看书喝茶。
邱小玲又愣了愣,也不介意,干脆地拿出小梳妆镜,对着重新梳了头发,插上簪子。这支簪子果然很适合她,看着镜子里平白多了几分“仙气”的自己,她轻松地走出门去。
哎呀,像她这么美丽的小仙女,也一定是宽宏大量的,回去后换一身美美的裙子就过去找男朋友好了。有时候男人确实是需要应酬的,老同学也确实不好拒绝嘛!这回只能说事不凑巧,如果男朋友肯多哄哄她的话,她就原谅他好了,毕竟好几年的感情,她慢慢教他,总能让他更明白女孩心思的……
·
第一个客人离开了,积石斋里又沉入一片安静中。
颜桢把书翻开一页,轻轻叹了口气:“唉,莲香也太傻了,桑子明相信女鬼而排斥她,她就把桑子明弄回狐狸洞嘛!穷书生就是矫情,傻狐狸自讨苦吃。”
看完这个故事,颜桢把书放下,闭着眼睛养了会儿神,可养着养着,眉头慢慢地皱了起来。
胸口贴黄纸的那个家伙,到底买不买东西?都来了十几分钟了,既不进来又不出去,刚还是站在门旁,现在净是堵门,要是后面再有客人过来,不是耽误事吗?
真是讨厌。
而贴着隐身符,自以为自己很隐秘的中年人,仍旧警惕地观察着颜桢。
昨天被队长赶走后,他迅速调集人手查了那批金砖的来历,发现居然都是这个莫名出现的颜桢拿出来的,可这颜桢的身份证是周益民找人办的,在这之前,颜桢的身份来历居然都查不到?就好像他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还有这么大批量的金砖,也根本不知道颜桢是从哪里弄到的……由此可见,这个颜桢是很奇怪的,必须要多多观察才行。
颜桢感受到那满含审视的眼神,很不耐烦。
又等了半个小时,这人还不进来买东西,他就直接过去,把人推到门外:“你不要挡着路。”
中年人如遭雷击,猛地转身往外冲,就像后面有什么猛兽在追似的。
卧槽啊,自己难道一直都暴露在颜桢的眼皮子底下吗?果然是个危险人物啊!
颜桢看着中年人惊恐奔逃的样子,挠了挠脸。
这是有癫狂病?下次再见到他的话,给他一块白鵺肉好了。不然他老是这样贴着纸条堵门,会吓到客人的。
另一头,中年人疯狂地跑还不敢回头看,等跑过两条街,接受了无数路人的惊悚目光后,才在炽烈的太阳底下停下来,哆哆嗦嗦地手机拨号:“队、队长,不是我要打扰您,是那个颜桢是个怪物啊!我贴着隐身符去监视他,竟然还被他发现了!我、我很害怕他出来追杀我,怎么办?队长,您帮我一把!”
手机的另一头,巨大的咆哮声响起:“自以为是!不知所谓!搞出烂摊子还让我收拾,我他妈是专门给你们当保姆的吗?方振邦,你给老子记住了,顺便跟那群小兔崽子也说清楚,老子这回出来,一个月以内不要再找老子,懂吗?!”
中年人——方振邦喉头艰难地动着:“懂,我懂!队长您放心,您赶紧过来,我保证约束下面的人,一个月以内绝对不去打扰您。”
“等着!”那边传出一声冷哼,“一群巨婴。”
方振邦点头哈腰地挂断手机,眼里闪过一丝愤怒,但是很快这抹愤怒就变成了庆幸。只要队长肯过来,他一定会没事的,现在他得好好躲起来,要是那个怪物追过来,他也好争取时间等队长到来……
·
邱小玲心情愉悦地换上自己最仙的那套白色长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开心地转了个圈,拿着钥匙哼着歌,带上现金,就往帝国酒店走。男朋友杜方同学聚会的地方就在那里——不是男朋友说的,而是在跟男朋友对话的时候,听到了那边的嘈杂声。
现在正好,她过去给杜方一个惊喜。
这么想着,邱小玲到楼下打的,心情飞扬地来到了帝国酒店。
本来想去酒店一楼的待客厅里等人的,她却忽然感觉脸上黏黏的,难道是从空调车上下来以后,妆花了?这样不行。
邱小玲四处找找,找到帝国酒店最近的一个巷子,准备进去避着人先补妆,再进酒店。到了巷子里,空气凉爽下来,她借着外面传进来的那点微光,迅速地拿出化妆包,开始给自己描补。
妆果然有点花……
正仔仔细细地修容时,突然间,邱小玲听见巷子里面的拐角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让她不由得停下了动作,竖起耳朵。
“哈……哈啊……”
“你、你好厉害……”
“啊……啊~~!”
甜腻的女性□□声,还有噗嗤噗嗤的水声,无一不昭示着里面在发生什么。
邱小玲的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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