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
恋爱一百天的日子,被荧光笔从日历上被依依不舍地划去,第一百零一天的太阳升起来。
今天的赵清嶺依旧非常乖。
作为一只合格、温暖的犬系男友,一大早就起床围上围裙转圈圈做早饭。
他的厨艺水平其实不太行,也就只能做做简单的早饭。
煎个荷包蛋,烤个吐司,热个牛奶什么的。切完半个甜椒摆摆盘,看看钟大概还有十分钟闹铃才响,于是坐在沙发安安心心等亲爱的起床。
哎嘿嘿~对了,待会儿还有早安亲亲呢。
所以,先去洗把脸吧。
赵清嶺最近的头发有点长了,刚才做饭的时候嫌碍事拿皮筋扎了个小揪揪。
洗完脸,对着镜子忽然觉得自己扎着小尾巴的样子居然有点萌,露出了傻兮兮的大大笑脸。
“……”等一下。
话说,这张蠢脸是怎么回事啊啊?
这种浑身散发着幸福恋爱酸腐味的没用男人,是谁?!
这不对啊!赵清嶺转身,抱着头陷入反省——老子不是一向脑子有病的吗?
算起来,跟程彻在一起已经一百零一天了,三个多月了喂!
居然三个多月了还没过犯病,他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了?
这么一想,突然有点笑不出来了,感觉略微有点崩溃。
仔细算算真的是这样!
都交往三个月了,时至今日,他居然……一次都还没有“欺负”过程彻?!
没有放过鸽子,电话短信从来都是秒回,没有故意和别人帅哥美女说话刺激他吃醋,更没有主动挑过一次刺、找过一次茬、气过一次人。
至于那天商场遇到唐蜜,纯属意外,并且他还求生欲很强地分分钟就去哄了。
但是,这剧本不对呀?!
要搁平常,别说三个多月了,跟别人交往的第二个星期开始他应该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在作死的边缘反复试探了!
可搁程彻这儿,为什么都这么久了,他还什么事情都没有舍得搞?
难道是因为……呃,道德感?
是道德感在作祟吗?
说不定是吧!毕竟,突然收到了一份积压了十来年那么厚重的感情,赵清嶺暗地里也有点方。像这样被一个人那么认真、执拗地喜欢……也是人生第一次经历。
以至于,偶尔暗戳戳稍微露出些犯贱的小苗头时,脑内的白衣小人就会义正辞严跳出来——
明明都知道对方是那么地重视、喜欢你了,还想着去没事就伸伸爪子折磨折磨人家玩儿,你还是人吗?
脑内无恶不作的黑衣小人,这次居然在旁附议,对对,你还是人吗?
“……”
所以,嗯,果然是道德感作祟。
“还是说……”赵清嶺又开始思索,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爱的力量?
因为真爱这玩意儿强无敌,所以连他犯贱的天性都给彻底压抑住了?
赵清嶺想不明白,自顾自思绪万方。
……
……
交往的第一百零一天,程彻下班回到家,一声不吭就开始收拾行李。
赵清嶺正在厨房备晚饭要用的菜,听见声响吓成狗了。
“宝贝你干嘛?”
“宝贝,宝贝,彻彻,我、我很乖的!”
他冲出厨房,放下菜刀就蹲地上,全方位超级可怜耷拉耳朵狗狗脸状扯程彻衣角。
“真的、真的很乖的,真的!呜,都还什么坏事都没做呢,你觉得我哪里不好我愿意改,别离开我嘛,嗯?”
程彻的脸庞略微抽了抽。
还没来及说什么,那人修长的狗爪子居然已经伸进行李箱,把他刚叠好的几件衣服给扒拉得面目全非。
“喂!你别!”程彻赶紧抓住那狗爪,把狗爪往行李箱外面丢。
赵清嶺急了,直接手脚并用继续弄乱衣服,程彻黑线,干脆“砰”地合上行李箱盖子坐上去,省的他再翻乱。
“彻彻,你生什么气你说嘛~”
程彻:“……”
程彻:“你别闹,我出差!”
“你出差?”赵清嶺闻言终于乖了几秒钟,歪头想了想,却立马换上更大的一派委屈:“我怎么不知道你出差?!”
“赵总,”程彻叹气,“我三天前就从公司OA提交出差申请了,是你自己懒,待办事项又没查看吧?”
赵清嶺:“……”
赵清嶺:“那、那既然都知道我没看,你回家也不知道跟我提醒一声的啊?”
程彻:“呵?”
“赵总,之前是谁订的规矩——公私分明,在家不谈工作的?还跟我哭,说我天天只想着工作工作,是个不懂浪漫的工作脑?”
赵清嶺:“…………”
他站起来,很不服气:“那,那我好歹也身为公司领导呀!我还没批准你出差呢,你就收拾行李打算去了?你不把领导放在眼里!”
“赵总,这条东欧线真的特别好,我等不了你不能再拖了。”
程彻叹气,言辞恳切:“东欧既美又有历史底蕴,而且线路国内现在又还没有多少人在做,正是开荒的黄金时段。不赶紧过去抢占先机、铺好路,等个半年一年的被人家家反应过来抢先……我可不想像这次那样,又比人家迟了一步!”
赵清嶺不以为然:“……迟就迟嘛~”
脑袋被轻轻敲了一下。
“清嶺,你不能总是这样。”程彻道。
“我知道你跟叔叔一直都在赌气,但赌气也没必要拿这种事情去赌。”
“好好的一家旅游公司,叔叔是信任你才交给你做,你难道真的忍心就这么随随便便把多年积攒的品牌给砸了?”
赵清嶺:“切,什么信任。”
“他才不是信任我,不过是烂摊子甩锅给我而已!”
“清嶺,”程彻扳正他的脸,“你是叔叔的儿子,叔叔把事业交给你做,当然是希望你能做好,怎么可能还有别的意图?何况以你的实力,明明就是可以做得非常好,干嘛故意不做?”
赵清嶺没话说了。
但明显的,鼓着腮仍旧满是小情绪。
在别人手心里猫儿一样囫囵蹭了一小会儿,才又不开心地小小声嘟囔:“天天就知道帮着死老头子训我的话!一点都不向着我,你怕不是死老头安插过来的卧底吧!”
程彻笑,摇头,颇为无奈。
“我再怎么说,也是公司业务策划部的负责人。”
“赵总你既然发了我工资,我所做的一切当然要全心全意为了公司好。”
“公司、公司!”赵总继续鼓着腮不依不饶,继续得了便宜还卖乖,“你果然成天心里只有事业,根本没有我!”
程彻笑笑,摸摸他的头。
“别闹,我去做饭。”
赵清嶺:QAQ
程彻去厨房转了一圈,出来发现自己家老攻果然正猫在飘窗里,抱着膝耷拉着耳朵怨念兮兮地念叨着:“就想着饭饭饭,都不哄我,果然不爱我了。”
程彻:“……”
程彻:“你还有脸说我,又切了那么多五花肉。不是答应我了以后为了健康着想,晚上少吃肉多吃素的吗?”
赵清嶺:“不管,老子就要吃肉!就要吃!你什么都管着我,肉都吃不到,日子没法过了!”
看他应该是真的急了,就像大猫被踩了尾巴,彻底毛了。
程彻哑然失笑。
就这货,在家里从来就这样完全毫无形象可言,居然是他暗恋了十几年的高不可攀的男神!
这种没用的样子实在是……
可爱。
想顺毛撸爆他,想把能给他的一切都给他。
于是乎,程彻在和赵清嶺重逢的第三个月里,第一千零一次向他投降:“好好好,给你做你最爱吃的洋葱炖肉行了吗,别气别气,冰箱里还有虎皮蛋,一会也给你热点啊?”
赵清嶺:“再冰一瓶啤酒!”
程彻:“……”
“大晚上的你还喝酒?”
赵清嶺:“你!你白天就说了不准喝!晚上还不让喝,那不就是永远不准喝?呜,连啤酒都不让我喝!”
“好好好,喝喝喝。”
叮咚,第一千零二次投降get√。
……
酒足饭饱,洗了澡,顺势酒后乱性一番。
乱完,赵清嶺筋疲力尽,抱着他的胳膊嘴角带着笑睡着了。
时间正是春天将尽,天气不冷不热刚好宜人,夜风微微很舒服。
程彻躺在床上,身旁是某人平稳的呼吸声。
曾经是云端上不可触及的男人,此刻却温暖地、像八爪鱼一样霸道地缠抱着他,成天闹他、没有形象地跟他撒娇。
像这样的事情在半年前,还是不可想象的。
这一切,让程彻觉得现在的人生无比幸福。幸福得太完美,非常的不真实,有点让人害怕。
“叮咚”,手机响了。
本来是完美的夜晚,程彻都准备睡了。
半困着拿起来一看,是一条新的推送。
“……”
完美的夜晚被打破了,程彻眯着眼睛皱眉坐起来。
盯着屏幕生闷气。
那则推送,是对手公司的广告。
万分显眼地打在了某旅游OTA首页——“多瑙河畔最初与最后的纯净塞尔维亚精品小团免签证独家私人订制”。
再一翻,预定火爆,第一批试团好评如潮。
越翻评论,程彻越不服气。
可恶!这个塞尔维亚的精品团,本来应该是他们公司独占鳌头先开发的!
本来程彻作为赵清嶺的旅游公司“畅程国际”的产品策划总监,早在塞尔维亚免签的事情公布之前,就听到了风声。
亦早在那个时候,就跟身边躺着的这位二世祖赵总请愿了几次,强烈要求亲自去实地定制路线。
可是无奈他们赵总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把他的策划案完全不放在心上,就知道一个劲拖啊拖。拖到好好的项目、好好的资源,最后都被对手给捷足先登!
所以说了!
这次的这趟东欧之行,程彻哪还管赵清嶺批不批?
真等这位蜗牛一样习惯怠工的赵总下决定,估计黄花菜都凉透了,所以不管赵清嶺说什么,他这次都要去!
把东欧另一片净土给拿下来。
绝对不让对手再占先机!
绝对不让八爪鱼赵总再生生地缠着他,以各种各样的甜言蜜语哄他留在身边,毒害他麻痹他,让他不能完美地履行在公司的本职工作!
……
“畅程国际”——这是赵清嶺回国一段时间后,从老爸手里继承管理的旅游公司。
程彻现在,正是这间公司的核心高管之一。
程彻原来其实不是做旅游业的。
直到去年冬天为止,他一度都还是个和旅游业近乎无相关、从没出过国的程序员。
只可惜,后来被迫离职了。
离职的原因是眼睛不好,高中时候和人打架不小心打伤了眼睛,当时做完手术之后也并没有太在意。
直到二十五岁彻底出了问题,整只左眼的玻璃体都换成了人工的。
“换玻璃体”听起来无比吓人,常常被人理解成换眼球。
但其实还好,并不是换眼球,就是个小手术,还挺成熟的。
程彻原来近视六百多度,换完玻璃体后直接只剩一百多度散光,有时候戴眼镜和不戴眼镜都感觉没差,世界第一次这么清晰。
唯一的后遗症,就是不能总盯着电脑屏幕看,眼睛会疼。
他一开始也并没太放在心上。
直到去年,越来越严重,有时候疼起来都钻脑子。有一天上着班直接疼到昏倒,才不得不被迫面临转行。
二十八岁才转行,眼睛不好,还除了编程啥玩意儿也不会。
房子是租的,也没太多积蓄,这让程彻有点茫然。
但他并没有很惊慌。
因为习惯了。
某种程度上,被叫做“命运”的东西rou躏,他早就已经习以为常。
从小到大,程彻从来不是个运气很好的人。
家境贫寒、母亲出走、父亲入狱,家里还有个无底洞赌徒弟弟,在这样丧气的生活环境下,还无法控制地喜欢上了一个云端上的人,而这些,甚至都还不是悲剧的全部。
从小到大,他光是被车就撞过三次,ICU不同原因进过四五回。
更不要说电线失火把全部家当烧光,高考当天发烧四十度以至于没能正常发挥,就连拿胡萝卜喂朋友家的兔子都能刚好在他喂的时候被噎死。
总之,不是一般人的倒霉程度。
所以,也许对于别人来说,考上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毕业后干着一份平庸的工作,像这样的事情稀松平常,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
但对程彻来说,不一样。
他所拥有的一切尽管平庸甚至惨淡,尽管旁人看来挣扎可笑,也都是他是非常努力、非常拼命,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辛苦得来的。
他是真的很努力很努力,才做到了像这样很普通地、有着少许尊严并自食其力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他本来以为,他这辈子……差不多就这样了。
没想到等回过神来,竟然已经在和暗恋多年的男神在一起生活着。
赵清嶺有时候会在床上抱着他腻味,对他蹭来蹭去,撒娇一样地说彻彻你真好,你真好,愿意等我那么多年。
每一次听到这样的话,程彻都无端羞愧。
虽然这十几年,他除了赵清嶺之外确实不曾爱过任何人,但他其实……并没有“等”过赵清嶺。
因为,他怎么敢。
他又哪有资格去“等”他。
再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只是因为自从赵清嶺离开后,就再也没有人会再像那样温柔地跟他说话、帮助他、抱抱他、对他展露笑容。
而他,也已经被生活折磨得习惯了失望,对将来、对幸福,都不敢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期待。
但也许……这个宇宙里,是真的存在什么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守恒的定律吧。
像他从小到大,经历了一堆伤心事、丧气事。
那些被黑洞吞噬的幸运,或许其实都被节省下来。
只为了让他在十年前遇到赵清嶺这样好的人。
并在十年后重逢,得以肌肤相亲躺在同一个暖暖的被窝里。
虽然,在一起上学的那些年,还有分别后的这些年,零零碎碎的,程彻总会听说赵清嶺这人有多么多么的无情、多么多么的始乱终弃、多么多么的渣。
他不愿意相信。但大家都这么说,总不至于完全没有道理。
所以,程彻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也许眼前的幸福,不一定能长久。
也许他的全部运气,就只足够支撑区区几个月的时间。
但这就够了,这就已经足够值得了。
能有那么一段甜蜜回忆,能安慰以后漫长的孤独,对他来说……就已经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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