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回到店的时候,看到大厅里的人比往常少了一半,没有在意,直接上楼去想开茶楼的事情。
如今资金有了着落,接下来就是茶楼如何装修的事情。
在北京见到的那家“故人茶园”对她印象深刻,她也想弄一个相似的。
刚拿着之前画的规划图纸在看,听到敲门声,芳华放下图纸,扬声道,“请进!”
看到进来的是陆自强时,芳华一愣,“这个点你不是应该很忙吗?”
陆自强苦笑了下,“以前是,现在不是,自从江湖菜馆模仿咱们店的菜后,客人少了许多,来的客人都是吃面食的。”
面食只要做一锅臊子汤出来,来一个客人煮好面,浇一勺臊子汤,再倒半勺香菇牛肉酱,客人就可以直接吃了,不用炒菜。
芳华请陆自强坐下,给他倒了一杯茶水,沉思了会说道,“就让江湖饭馆卖炒菜吧,咱们做的食材跟他家的不一样,会吃的顾客自然会吃出来。”
“既然目前面条卖得比较好,那你就在臊子汤上下功夫,附近有几家工厂,来吃面的大多是工人吧。”
芳华询问的看向陆自强。
虽是询问,但她心底有数。
她喜欢美食,上世的爱好之一就是到处去寻觅美食,然后回家再自己做出来。
她之所以请陆自强主厨,就是不想将自己困在厨房里,她想做更多的事。
在工作上,上一世的遗憾,这一世她全部都要补齐,不然亏对老天让她重活一次的意义。
陆自强回想下最近几天客人的面貌,大多是穿着天蓝色工作服的工人,点头,“是的。”
芳华端起茶壶给自己和陆自强倒了一杯茶水,慢条斯理的说道,“既是工人,均来自五湖四海,他们的口味也不尽相同。”
“喜辣的你在臊子里加入花椒,豆瓣酱,调成麻辣味,喜酸辣的在里面加入山西陈醋,你也可以调成香辣味,不吃辣的你可以调成葱香味,三鲜味,喜荤的你可以加入肉丁,一碗面条可以调成众人爱吃的面条。”
陆自强眼睛一亮,“同样的面食,我可以根据客人的需求做成他们想要吃的口味。”
芳华笑着点头,“正是这个理。”
陆自强看了会芳华,敬佩道,“芳华,没想到你才是那个最会做菜的人,而且也是最聪明的人。”
“哦,这话怎么说?”芳华惊讶的看了眼陆自强,论做菜的精致,陆自强在她之上,她只是在原基础上讨巧而已。
陆自强摇头失笑,“你会做菜,却请我来做厨子,你懂厨艺,自然不怕我模糊了你,你的聪明之处在于你不进厨房,不将自己捆绑在某处,这样你就可以做更多你想做的事情。”
芳华眼睛一亮,没想到陆自强这么了解她。
想到她之前怀疑他也是穿越过来的,眼睫毛垂下,遮住眸中的疑虑,且边看边做事吧。
如果陆自强真是穿越过来的,他懂这么多后世的菜也不奇怪,如果他不是,那只能说明他在做菜上极有天赋,对她也没有坏处。
抬手,将杯子里的茶水一仰而尽,芳华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也给陆自强添满,开玩笑的说道,“看来你还挺了解我呀。”
陆自强脸微红,端着茶杯慢慢喝水,喝了几口后,看向芳华,“老板,那我现在就下去厨房调味去了。”
“嗯,你让他们点菜的时候问下客人要什么味的面条,你直接按单做就行了。”
“嗯。”陆自强放下茶杯下楼了。
刚走到厨房门口,就看到刘前进匆匆跑进厨房,对周明月说道,“辣椒给我,有两个客人点名要辣椒,而且还要特别辣的。”
“等下,他们的面条煮了吗?”陆自强急忙问道。
周明月看了眼陆自强,笑着说道,“这两个客人是朋友,有一个客人的面条煮了,另一个还在锅里。”
陆自强点头,没再说话,直接将小锅架到火上烧油,放入花椒炸香,再将花椒捞出来,放入干辣椒面,豆瓣酱,炒出红油,再从旁边的大锅里盛了一勺臊子汤烧滚,直接倒入煮好的面条里。
一阵香辣味冲入鼻子,馋得周明月赶紧捂住嘴,怕口水流进碗里。
姜海如全程站在边上看着,敬佩的看着陆自强,她怎么没想到这些呢。
面条也可以卖出不一样的面条。
等刘前进来端面条的时候,陆自强拿了个碗,将锅里剩下的臊子汤倒进去,“把这个给刚才要辣椒的那个客人。”
刘前进是东北人,喜辣,吞咽好几口口水,这才端着两个碗出去。
陆自强走出厨房,将几个服务员全叫到跟前,小声说道,“客人在点面条的时候,问下他们的口味,然后我根据口味做不同的面条。”
胖婶他们相互对视一眼,瞪大眼睛,面条还可以这样做?
看到有客人进门,陆自强笑着说道,“都别愣着了,赶紧去招呼客人吧。”
说完陆自强就走进厨房,怕呆会客人一多等的急,先做了一锅麻辣臊子汤,又做了一锅香辣味的,还做了一锅葱香味的。
这三种口味基本能满足于大众,再有个别的再另做。
有一个客人是南方人,又不吃葱,陆自强就单独给他做了一份三鲜的,在往汤里面加了点白糖,客人吃得很是开心。
南方的菜大多加了糖,偏甜。
他在这边吃的所有吃食都是咸味,第一次吃到家乡口味的面条,高兴的热泪盈眶。
刘前进说的时候,陆自强抿唇轻笑,“这都是老板的主意,说是一碗面条也可以做出百样味道来。”
刘前进拍了拍胸口,“难怪老板这么年轻就当了老板,这么聪明的。”
“是啊。”陆自强看了眼刘前进,芳华的确很聪明。
从她有意接近他的时候,就打定主意让他来为她做厨师。
虽然知道她有目的,但他不反感她,因为她是真心待他。
**
“刘老板,‘好吃再来’饭馆现在主卖面条。”
二楼的房间里,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沙发前,向坐在沙发上喝茶的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汇报。
刘老板喝茶的手一顿,将茶杯磕在面前的茶几上,哧笑道,“那不是很好吗,面条就只有一种,能有多少客人。”
手下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刘老板,迟疑道,“刘老板,那家的厨师很厉害,可以做出许多种口味的面条,基本上想要吃面条的食客都去了他们的店,有些饭量大的客人面条不够吃就会点菜。”
手下对于老板采用劣质食材做的菜并不赞同,客人有可能为了便宜会来他们的饭馆吃饭,但时间久了,还是喜欢吃更好吃的美食。
说白了,他们吸引的也只是爱占便宜的人,真正的美食爱好者是不会计较饭菜的价格的。
诚如这个年轻男人所预料的那样,自从陆自强做出多样口味的面条后,生意越来越好,点菜的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试问,一家饭馆面条都做得这样好吃,更别说是炒菜了,自然更美味。
虽然价格贵一点,但贵有贵的理由。
许多经常在外面吃饭的客人能吃出区别来,只不过许多人被价格蒙住了。
时间久了,自然能区分得开哪家饭馆的饭菜好吃,哪家的一般。
那次的风波只引起饭馆里小小的波动,不到一个星期,生意又好了起来。
芳华看着重又回来,客似云来的盛况,一点也不意外。
因为她就是一个美食爱好者,自然懂美食者们的心理。
价格便宜,的确很诱人,但在美味的饭菜面前,这些小钱都可以忽略不计。
芳华在楼上的办公室装了一个分机,这样她接听电话就比较方便。
茶楼怎么装修她心里已经有底了,现在就静等戴老师的消息,看他能在银行帮她贷多少款,到时再最后定茶楼的规模大小。
茶楼,她自然也想开得与众不同,既然开店,她就不想小打小闹。
现在最缺的就是资金。
正想着事情,听到桌子上的电话响。
芳华起身去接,“喂。”
“芳华,是我,我明天下午四点到枫城。”姜海洋激动的说道,终于可以回枫城了,他真的很想芳华。
“真的?”芳华眼睛一亮,也很激动,“那我明天去接你。”
“你饭馆走得开吗?”
“放心好了,厨房有陆自强,收钱有方然,我现在是个自由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芳华得意的说道,不自觉的,嘴角微微扬起,一脸的骄傲,就像是在向大人邀功的小孩般。
姜海洋摇头失笑,他怎么忘记芳华是个做生意的能手,利用身边能利用的一切资源,将生意做到最大利益化。
看她现在已经成了甩手掌柜,估计茶楼快要开起了。
芳华在北京见了那家心仪的茶楼后,自然要和姜海洋分享。
这次,姜海洋不再反对,只要是芳华想做的,他都支持她。
他现在都能相像得出,电话那头的芳华是多么的神采奕奕,嘴角含笑的她极美!
“芳华,我今天下午六点的火车,你有什么想要我在北京带的就告诉我,我现在就去买,比如茶楼里的桌布啊啥的。”
芳华摇头,想到姜海洋看不到,解释道,“现在先不急,我得先看店面,店租下来后肯定还要装修,我就趁着装修的时间去趟上海,将该买的东西一次性全买了。”
“好,到时如果我能抽出时间的话,我陪你一起去上海。”
“好啊。”芳华激动的说道,“到时我们去外滩,去看东方明珠。”
“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再去趟杭州,看看西湖,看看雷峰塔。”
芳华说着说着,兴奋的眼泪都下来了。
她上世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和男朋友去海边走走,去西湖看看。
没想到终其一生,这样的愿望也没有实现。
这一世,她一定要跟姜海洋实现。
“好的,没问题。”电话这头的姜海洋明显的感觉到,电话那头芳华很是激动,虽然不理解她为何这样激动,但他愿意陪她去上海旅游。
结婚这么多年,他还真没带芳华去过别的地方。
芳华满足的挂了电话,脸上的笑容怎么掩饰也不住。
在这一刻,她感觉很幸福!
翌日,天刚亮,芳华起来翻箱倒柜的找衣服。
天已经暖和了,不用再穿着厚厚的羽绒服。
在翻衣服的时候,芳华有种恋爱的感觉。
最终,她挑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下身配一条玫红色的长及脚踝的裙子,外面套了一件米色短上衣,头发披散下来,整个人洋溢着青春亮丽的色彩。
“哟,今天怎么打扮得么漂亮啊。”
吃早饭的时候,赵玉凤打趣道。
方小辉满意的看着姐身上的衣服,这是他刚给姐设计的春装,穿在她的身上,没想到会这么的漂亮。
芳华咬了口大饼,笑了笑,“妈,今天姜海洋回来,我下午去火车站接他。”
“爸爸要回来了。”姜变晨眼睛一亮,开心的说道。
“是啊,爸爸要回来了。”芳华捏了捏姜奕晨圆圆的脸,笑得甜蜜。
赵玉凤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她这女儿怎么像是十年八年没见丈夫似的,姜海洋不是只去了二十几天嘛,至于高兴成这样嘛。
之前还出差三年多呢,也没见她这么高兴过。
但看着女儿现在跟女婿感情这么好,心里也是开心的,“行,晚上我在家做好饭等你们。”
“谢谢妈。”芳华撒娇的说了句,冲赵玉凤笑了笑。
赵玉凤再次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这个大丫头都有许多年不曾对她撒过娇了,让她有些不适应。
下午一点钟的时候,芳华交待了一句就匆匆离开饭馆,先去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花,这才坐公交车去火车站。
一路上,她成了所有人的焦心,每个人都看着她怀里火红色的玫瑰花,脸上露出笑容。
许多人都以为芳华正在热恋中,而也手里的花是男朋友送的。
谁也没想到这花是芳华送给她丈夫的。
在这个年代,女追男,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也是被人耻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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