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章:王爱梅的心思
“哥,我们进屋吧!”
沈冲倒是还想在说点什么,但是沈琳却上前打断了。
沈冲便也赶紧笑着道,“大哥,你先去厨房看看妈,东西我来搬你房间去。”
“好!”
沈央点了点头。
直接走到了后面的院子里。
靠着后院墙的位置,搭建了另外两间,较为矮小点的房子,那便是沈央家的厨房。
走进厨房里,沈央妈妈王爱梅,刚从灶下撤走柴火,然后便又转身来到灶上,正开锅呢,就见沈央低头进来。
“妈,我回来了!”
“央子!肚子饿了吧,锅贴和水煮鱼马上就好。”
王爱梅见一表人才的大儿子,比去年更精神,更意气风发了。
脸上的自得和骄傲,更添了几分,“怎么比去年又瘦了?”
沈央看了看自己挺拔正好的身材,哪里瘦了?
他觉得今年他还胖了呢!
尤其是最近几个月,经常吃周爱佳家的饭食,每次都会吃到撑,他都觉得肚子那,都有些微微凸起来了。
“妈,我没有瘦,还胖了几斤的,倒是您在家,还好吧!”
沈央一边问,一边帮他-妈随手就递起了装菜的大盆子。
却被王爱梅大声阻止,“放下放下!厨房里的活不用你,妈自己拿!”
“妈,我没干什么,就给你递个盆子而已,又不费劲。”
沈央哭笑不得地看着自己妈妈,简直如临大敌般的瞪着他的样子。
像是他做了多不得了的事情一样。
“那也不成,男人就该是在外头干大事的,哪能碰灶台上的事情,那都是女人干的活。你先去前面堂屋,妈马上就给你把菜和饭端过来。”
说着,王爱梅就开始催沈央离开厨房。
“别在厨房里待着了,这里油烟重,熏人。前头去等着。”
沈央没法,只要退出来,又回到前面去。
果然没多一会儿,他-妈就一趟趟的把菜都从后面都端了过来。
“三丫头,赶紧摆碗筷啊!傻站在那干什么?”
“就来。”
沈琳偷偷冲着沈央和沈冲,吐了吐舌头,宛如在说,看吧,妈就是重男轻女。
然后动作却一点不敢耽误的,就跟着去后厨拿碗筷来摆了。
沈央苦笑。
他知道他妈并不是重男轻女,真要是重男轻女,就不会还让沈琳上学了。
现在沈冲还在复读,沈琳回家来学裁缝,却不是因为他和他-妈不让她继续读书,而是沈琳自己就不是读书的料。
对读书也没兴趣,自己死活不肯去读了,这才回来学裁缝的。
沈冲其实也不怎么喜欢读书。
可沈央也知道,有自己这么一个努力上进,靠读书走出了大山,赚了钱,改变了生活和命运的例子在前面。
他-妈是不能容许沈冲也这么放任自流的。
沈琳不想读书,总归是个女孩子家,还能嫁人,也不用操劳未来的生计和家庭。
在他-妈看来,只要能照顾好一家老小,贤惠能干就成了。
更何况沈琳现在还在学裁缝,等学成了,沈央拿一笔钱,给她在乡上开个裁缝铺子,不说手艺有了,钱财和生计,也是有着落的。
所以沈琳只会好嫁的很。
可沈冲就不同了。
他是男儿。
男孩子就该顶天立地,撑得起家门。
大儿子沈央已经出息了,现在在外头发展的挺好。
王爱梅也从来没想过要把大儿子,从外头叫回老家来。
更知道这些年家里好过这么多,全靠大儿子在外面打拼撑着。
可沈央年纪也不小了,总要成家立室的。
这一旦成家了,下头沈冲要是还没立起来的话,不免就要让儿媳妇有机会说嘴。
总不能让以后的媳妇说,他男人赚的钱,全给贴补了兄弟姊妹!
王爱梅也是个要强的母亲。
但凡不是个身板坚强的女人,在丈夫意外死了,身上还怀着身孕的情况下,也不能把一个家,给硬支楞了下来。
还砸锅卖铁的要送沈央去上学。
所以王爱梅从来不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
可虽然如此,她一直以来的生活的艰难,加上寡母带三个孩子的处境,还是令得她骨子里,有很多的想法是要强和固执的。
比如他要给沈央相看一个,大度、爽脆,干净利落,还能干的媳妇来。
能替她把外头工作的大儿子的生活和身体,都照顾的好好的。
又不能嫌弃他家里还有弟弟妹妹的这点拖累。
要有长嫂的气量和度量。
不能太小家子气,因为儿子是在城市里工作的,这个儿媳妇肯定是要跟着沈央一起,到城市里去生活的。
所以这就需要媳妇既能干,又不至于太丢沈央的面。
为这,王爱梅没少四处八方的偷偷看人。
最后才选中了后头山崖寨子里的,那朵最能干的金花。
整个大山上的十八寨子,就出了三朵最耀眼的花。
王爱梅相中的,就是这其中之一,名字就叫金花。
这个金花不但细腰腿长,而且屁股也大,一看就是好生养的。
虽然没有上大学,可人家也是上到高中毕业的,没去读大学不是因为考不上,而是考上了,可那年她老母亲重病了。
家里弟弟还小,不能顶门立户,这才放弃了出大山继续读大学的机会,留在了寨子里。
所以王爱梅觉得,金花配给儿子,肯定比那些识不得几个字的女娃要合适的多,毕竟用儿子的话说,要能说话说得到一起的。
都是上过学的,不就是能说到一起了吗?
加上她早早就顶门立户的撑起了家,虽然老母亲有点病,不过也算不得多大的拖累。
她既然相中了这个儿媳妇,就不会嫌弃亲家身体不好。
至于幼弟还读书,就更不用提了。
因为就是不和她家结亲,他幼弟现在读书的钱,也是沈央资助的。
只不过这姑娘也是个要强和好的,年年都会在过年前,给他们家送山货。
所以说,算起来,两家早就是有了渊源了。
若是金花成了她的儿媳妇,她弟弟就算要读到大学毕业,那自然也是由他们沈家负担,毫无怨言。
可就算是这样,这门亲,真要攀上去,也不是那么好讲的。
换在几十年前,别说求娶崖山寨子里的一朵花了,就是普通的苗寨姑娘,那也是不外嫁的。
即便他们两个村子,不过是一个山上,一个山下,遥遥相对,那都是不成的。
这些年随着孩子们开始读书,长见识了。
加上寨子里总是封闭的,自己换亲的话,容易近亲,生出傻子的知识普及。
所以现在寨子里和山下的村子,也开始通婚了。
可好姑娘还是难求。
尤其是众所周知的好姑娘,更是一家有女,百家求。
苗寨的姑娘,要和山下的结亲,一是要姑娘自己首肯,然后就是她家里人也首肯,最后还要到她们家所在的那一寨的寨主那里,通禀过,寨主也首肯,那才算是能结亲。
当然了,现在外面早就呼吁婚姻要自由了。
但是在这里,风俗和民情,还是占上风的。
一旦自家姑娘在婆家受了委屈,他们可不讲,他们有结婚证没结婚证这个事,评判讲道理的论据,那就是按照约定成俗的规矩来的。
这里面自有一套完整的东西的。
谁都别想独自越过去。
说这些,似乎是离题了,其实不然。
综述以上,沈央他-妈能在这么不容易的情况下,愣是说动和说通了苗寨。
同意了让他们寨子里,最能干、最耀眼的一朵金花,嫁到山下来。
王爱梅是真心费了老大力气了。
也就难怪在沈央都不在家的情况下,他-妈妈就率先代替他,向山上寨子里下了定。
说来说去,就怕这么好的天鹅肉,别给被其他人截胡跑了。
先定下来再说。
至于王爱梅没有得到沈央许可,就-操办起这事,担不担心沈央回来不愿意,说真话,王爱梅从来没考虑过。
反正央子说要在城里找一个,她是绝对不赞同的。
听说现在城里的姑娘,都是娇生惯养的。
别说照顾人了,连照顾好自己都不会。
她可不能想象到儿子辛苦上了一天班,下了班回家,家里冷锅冷灶的,还要等着儿子回去伺候的儿媳妇呢!
这像什么话?
这还叫什么日子?
叫她说,城里那些不会做饭洗衣伺候男人的女人,那都不叫女人。
白送给她当儿媳妇,她都嫌弃。
所以儿子不在电话里,拒绝她相看也就罢了。
沈央一说不要在老家找,王爱梅就几天都没睡着觉。
心疼自己这吃了不少苦的大儿子,别弄个‘好汉没好妻’的结果,所以决定瞒着他,也要先给他定个好的。
果然,被她选中了千万个满意的金花姑娘。
至于隔壁乡沈二根回来说的,他儿子在城里找个女朋女的事情,王爱梅心里恼火的很。
她反正是不承认的。
也觉得儿子大了,究竟开始不听当妈-的人的劝了。
好在那个城市对象,可没过她的眼,不算是过明路的,她完全可以不认可。
家里既然已经给沈央定了金花了,那个城里姑娘,就该干嘛干嘛去,别想和她儿子一块了。
她可要不起城里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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