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章:目光淬毒,心中种恨
“央子,是妈对不起你,不该把她带来,总之千错万错,都是妈-的错!”
王爱梅无力地对着沈央说着。
一辈子风风火火,脊背笔直的老娘,在他的面前,这么无力的认错。
沈央看的都觉得戳心。
“妈,你别这样,我没有怪你,沈琳自己也不小了,不懂事,怎么能怪你呢?你别难过,更别气坏了身体。”
“沈琳,你自己起来吧,今天你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既然你看不起金郎,金郎的房间,你也别睡了。”
“老四,你睡金郎的房间,和金郎挤一挤吧,他的床是一米五的,两人挤一挤勉强够。”
“妈就睡我的房间。床单被套都是我和金郎说过了,他一大早就新换了的,干干净净。放心睡。”
“那哥你呢?你睡哪?”
“我去公司。别担心,公司有我休息的单人床的。我以往加班,来不及回家,也在公司睡,公司还有中央空调,比家里还暖和呢,不用担心我。”
沈央说着,赶紧解释。
“那怎么行,要不哥,咱们和金郎三个人,在你的房间挤一挤,让妈一个人,睡金郎的房间吧。”沈冲连忙提议。
沈央却摇头拒绝了,“不用了,金郎的床是比较硬的那种,对少年人的骨骼好,我的床特意买了一张席梦思,软和一些,让咱妈睡。”
“切!又在这里装孝顺!既然知道这里房子小,住不下,怎么不说,把妈带去你的新房子住啊?”
就是跪在那里,沈琳也不消停。
反正她觉得自己是要,被赶回去的人,更是不顾忌了。
怎么让人听着不舒服,她就说什么。
好在现在王爱梅几人,也没人愿意多看她一眼。
至于她说的话,更是谁都当没听见。
等到金郎洗好了碗出来,沈冲赶紧跑过去,揽住少年的肩膀,把他又带进了厨房。
然后两人在厨房里,喁喁细语的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等到再出来的时候,金郎的表情,好看了不少。
便对着沈央和王爱梅说道,“哥,大娘,晚上大娘住我哥的房间,小四哥和我哥,住我的房间,然后我到彩虹假日去睡。”
“这样哥你就不用去公司睡了。”
沈央眉头微蹙,“金郎,不用的,我反正晚上要去公司加班的。”
“那也没关系啊,那就小四哥自己一个人睡,还宽敞点。”
“可你去彩虹假日这?”
“哥你担心什么,那边比家里还舒服呢!我最近不都一直住在那里吗?周爸爸对我可好了,我明天早上,再一早回来好了。”
“还能给小四哥和大娘,带早饭回来!”
金郎说着,越发觉得他自己这个提议很好。
本来如果沈琳这个三姐姐,不是变成这样,不可理喻的话。
他还真不好放着家里,大娘他们这么多人待着,自己睡到彩虹假日那边去。
可现在多了一个,强行跟过来,还不懂事的沈琳在家。
房间本就不够住,他也不稀罕再在这个家里,和讨厌的人一起相处。
便干脆回彩虹假日去,还能和听话懂事的彤彤,一起玩一会儿呢!
一想到彤彤,金郎再看一眼,跪在地上的沈琳,就忍不住暗暗地撇了撇嘴:
哼,沈琳这么大个人了,还不如一个4岁,过了年5虚岁的彤彤,懂事乖巧呢!
还敢那么嫌弃周姐姐,又说他是外人!
她才是外人呢!
老话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沈琳还不是,迟早都是要泼出去的水吗?
所以她才是这个家里的外人。
“彩虹假日是哪里?金郎为什么要住到那里去?”
沈冲带着不解的眼神,看向沈央。
金郎却已经赶在沈央前面,骄傲无比的回答了:
“彩虹假日是一个课外的学校,专门给放了假的学生,补课的地方,也可以住宿,条件可好了,比我们上学的学校,还要好,还要漂亮。”
“是周姐姐的爸爸在当校长。周姐姐让我平时在那里跟着老师学习,吃饭也在那吃,因为我哥公司常常加班,顾不上我。”
“周姐姐也忙,不能天天来这里给我做饭,怕我一个人在家,吃的不好,便干脆让我到彩虹假日里待着。”
“不收我钱的,住也是住在周校长的办公室里。这次要不是四哥哥,和大娘你们要来,周姐姐叫我回来换床单,打扫下家里的灰尘,我现在也都不回家里来住的!”
“所以没关系的,既然家里住不开,我就还回彩虹假日里去住,明天早上我坐公交车,就能回来,很近的,不远,这条路线,我都已经很熟了,哥,你说好不好?”
金郎一边说,一边看向沈央。
沈央一边下意识地点头,一边却眉头深皱了起来。
因为他才发现一个问题,金郎在彩虹假日里,也待了快2个月了,他的确是没给他交过钱。
要不是金郎这无意中,满待骄傲的口吻,说了出来。
沈央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需要多久才会意识到这个问题。
这可真是疏忽了。
完完全全忘记彩虹假日,虽然是佳佳家里开的,可也不能就这么,理直气壮的让金郎,在哪里蹭吃、蹭喝、蹭住、蹭课,还不给一分钱学费!
沈央觉得责任全在他自己。
心里想着该怎么回头,和佳佳提一下这个事情。
他自然知道,周爱佳不提,那就是原就不打算要金郎的钱的。
按说他们俩如今的关系,金郎的学费问题,刻意提出来,也是一种生疏。
毕竟沈央可是把他自己的存款存折,都交到了周爱佳手里去保管了。
可沈央却觉得,一码归一码。
他把存款给周爱佳,那是他信任,并想要承担一些未来属于他们夫妻之间的责任。
无关其他。
可金郎名义上,毕竟是他老家的一个求学的孩子。
既然是来求学的,便没道理,让周爱佳家白白的提供这些。
不得不说,沈央有点太过自尊心,矫正过枉了。
不过他的那点子矫情的心态,没人主意。
沈冲和王爱梅他们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周爱佳家,居然还开了一家学校,给惊呆住了。
“金郎,你刚才说什么,嫂子家里还有学校?”
金郎点头,“嗯。叫彩虹假日教育,可漂亮了!”
“走出去随便找谁打听,人家都能告诉你,在哪里,可有名了,还上过电视呢!”
“我们校长就是周姐姐的爸爸,人可好了!”
“噢,对了,周妈妈也管着蛋糕坊呢!所以我现在天天都能吃到好吃的蛋糕。”
“我能长这么高,长这么快,就是因为周姐姐家,每天让我喝牛奶,吃蛋糕,所以营养补充的很足,我就长高了。”
金郎侃侃而谈。
宗旨就是一个,那就是使劲地夸他的周姐姐周爱佳。
想着三姐姐沈琳不是看不起周姐姐吗?
说她不好,说她怎么怎么样吗?
那他就干脆让她知道,比起周家的姐姐,三姐姐可差远了。
他就愿意和周姐姐一家亲,起码周姐姐从来没把他当做过外人。
又是带他买衣服,还给他买各种复习资料,还常常夸奖和表扬他。
连他陪彤彤玩,这么理所应当的事情,周姐姐都会非常认真的道谢,感谢他做了一个好哥哥。
因此,比起周姐姐,姐夫的这个妹妹,真的表现的太差劲了。
金郎人虽然小,也是看不过去的。
所以这个少年,用他自己的方式,好顿给打脸了回去。
果然气得沈琳,胸-脯都在不停的起伏了。
这个周爱佳,怎么怎么可能,家里这么有钱?
大哥去年回去不还说,只是普通的城里女孩子吗?
结果,家里却不但有小汽车,还有学校和蛋糕坊。
沈琳甚至不知道,什么叫蛋糕坊,可光听这个名字,也知道肯定是卖蛋糕的地方。
蛋糕多贵啊!
沈琳便觉得,周爱佳家能开,专门卖蛋糕的蛋糕坊,肯定很有钱,也非常赚钱。
而这些,大哥去年却一样也没提。
如果大哥早点说了——
沈琳也没继续假设下去,如果沈央早点说了周爱佳家,很有钱的话,她会不会就后来,不打那个电话,讽刺周爱佳了。
毕竟有个有钱的嫂子,她当小姑子的,如果关系处的好,不说巴结一下,能得到什么好处,可总不会有坏处。
然而,现在说这些都晚了。
人都已经被她,得罪的死死的了。
不可能重新修好了。
所以周爱佳家现在越有钱,她的条件越好,沈琳就只会觉得自己越可怜。
越是像个,上蹿下跳的小丑。
这下,沈琳是连带自己的大哥沈央,也彻底给恨上了。
觉得他就是怕老家的弟弟妹妹,以后到J市来,沾他的光。
所以他才故意回家不提周爱佳家的情况。
只说她是普通的城里女孩。
让自己和妈妈,误以为是个什么事情,都不会做,且被宠坏了的娇娇女。
这才让她心里,对她生了很大的不喜欢。
加上大哥又为了这个事情,和妈妈闹了矛盾,还病的差点没死掉。
她就越发的对周爱佳厌恶了。
要不是这些种种,叠加到了一起,她又怎么会打,那个电话给周爱佳,叫她和自己的大哥分手,说出让她别惦记她大哥,反正不愁嫁不掉的话?
所以说来说去,她不还是为了大哥,打抱不平,才会那样的吗?
可结果呢?
大哥为了这个电话,怪上和恨上了自己。
现在到头来,她做了最坏最坏的人。
不是大哥沈央的错,又是谁?
沈琳暗暗地看向,自己大哥沈央的眼睛,怨恨的像是淬了毒液一样。
可惜,众人都没有再看她。
因此,谁也不知道,这一刻沈琳的心底深处,扎根下了浓浓的仇恨。
对沈央,对周爱佳,对骂了她的双胞胎弟弟沈冲,以及对,不向着她,不帮着她,还叫她跪下的,自己的妈妈王爱梅。
还有那个才到城里,生活了不到半年,就得意洋洋,彻底变成了周爱佳走狗的,狗腿子金郎。
一言以蔽之,就是,她恨上了所有的人。
她觉得这样的家,这样的亲人,她一天也不想待了,一个也不想要了。
她要离开这里。
她要出去闯荡。
总有一天,她也要变成有钱人,变成比他们所有的人,都要有钱的人。
然后穿金戴银,大摇大摆的回到家乡,回到那些,看不起她沈琳的人的面前。
让她们好好看看。
这样的狂想,妄想,令得沈琳开始无比的激动。
要不是低垂着的头,掩盖了她脸上,狂热发梦神情。
以沈央的仔细,应该是肯定能发现沈琳的异样的。
可惜,谁都没发现。
王爱梅这会儿,更是顾不上,这个不争气的女儿了。
她满心满念都是,未来亲家家,条件竟然这样的好。
这以后,央子真要和周爱佳结了婚,可不是要受不少的气?
显然在王爱梅的概念里,是分不清一个课后辅导班,和真正的学校之间的差距的。
反正她就听到金郎说,周爱佳家的那个学校,特别的漂亮,特别的好。
然后又听金郎说,周爸爸是当校长的。
那在王爱梅的概念里,那就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了。
校长啊!文化人!
连沈冲都忍不住有些迷糊了。
他隐约觉得金郎的形容,是不太对的。
可因为没亲眼见到,他所说的彩虹假日教育学校,到底是个什么规模。
也不敢肯定的说,补习班和学校不一样。
这么一沉默,便也只能是暂时先作,认同金郎的话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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