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在一座经济发达的城市里,火车站永远都是一派繁忙的景象。这现代化的建筑张开饕餮般的大嘴,不带感情地吞吐着无数进进出出的人们。
陈默就蹲在这一张大嘴前。
此时晚上八点一刻,他一手抓着拉杠箱,一手捂着脑门,如同一个迷了路的傻叉,蹲在火车站外头的长阶梯下低着头一动不动。他的脑门隐隐有血,血丝透过指缝,渗了一点出来。
从他身边经过的人个个都好奇地看了他一两眼,但无人过来询问,毕竟呆愣愣的陈默看起来再怎么像个傻叉,也是一个一米八的大小伙子。谁会吃饱了撑的去管一个完全不像弱者的家伙。
灯光之下,陈默足足发愣了十分钟,接着突然竖起中指对上月华烂漫的天空,怒骂道:“你玩我啊!坑比的老天!”
骂声如此之响,从他身边路过的人无一不是吓了一大跳,纷纷斜眼覷他,绕道而走。
好嘛,其实不是个傻叉,是个神经病!
被当作神经病的陈默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张火车票。九点整本市始发,终点站京市。
他抽了抽嘴角,将火车票放回裤兜,然后站起身子,拖着行李箱去退票了。
此陈默非彼陈默。原来的陈默在火车站前摔了一跤,从长阶梯上滚了下来,大约是直接死掉了吧,灵魂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现在这个陈默是穿越而来的。他只记得今天自己闲得无聊,随手翻了一本被小妹扔在沙发上的言情小说。这本小说曾经差点被小妹撕掉,原因是它的主线明明是bg,却偏偏把某个炮灰设计成被男人包养的mb,而这个炮灰又恰恰跟她哥哥同名。陈默看完后倒没像他小妹那样义愤填膺,他直接就睡着了,却想不到就这么穿越进了这本书里,还变成了这个和他同名的作死炮灰。
此炮灰出现在小说正文里的时候已经42岁了,才第一章就被刚刚年满二十岁的反派一枪崩了脑袋。接下来,后面的五章中,通过另一炮灰的深情回忆,浅浅勾勒出他yin乱不堪,卑鄙无耻的一生。最后,在番外里,时间回溯到二十六年前,为了刻画一个人气极高名叫欧阳炎的家伙,作者又把这个炮灰拿出来溜了一溜。原来这个炮灰早在二十六年前就和这本书里的好几个重要人物纠缠在一起。他被人骗到了京市,被卖给了男女通吃的欧阳炎,而后干脆抱上了欧阳炎的大腿,做了他的金丝雀。金丝雀爱上了主人。为了欧阳炎,他跟未来女主的父母,未来男主的父母作对,甚至在未来女主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将她从家中偷了出来,扔到了福利院。可以说,正是他在番外里的作死行为,推动了正文当中的情节发展。
陈默就穿越进了这个番外里。此时的他年方十六,正是花季少年时。
“喂,小默,你到车站了吗?九点的车,还有半个多小时,千万不要过点啊!”正当陈默办理退票手续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打电话的人被原主尊称为“东哥”。正是他欺骗原主去了京市,然后收缴了原主的身份证,将原主卖给了欧阳炎。此时原主正是年少单纯时,虽然有了身份证但还没成年,傻乎乎的就像一个中二的大包子,随随便便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陈默对于这样倒霉的穿越是极其不满的,但他安慰自己,既然会莫名其妙地穿过来,搞不好也会莫名其妙地穿回去,但在穿回去之前,总归是要对得起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自己活成原主那样!幸好他穿在被骗去京市之前,要将一切都掰回正道,相对而言会简单许多。当然,对于“根本就不能穿回去”这几个字,目前的他是想都不愿意去想。
“东哥,不好意思呀,”陈默抓着在未来世界早就被淘汰的诺记手机,皮笑肉不笑地对王晓东说道,“我不去京市了,我大伯找我谈了很久,我觉得他说得对,我年纪还小,还是该以学业为重,等我考上大学了,什么样的工作我会找不到?”
“什么?!”已经去了京市的王晓东大吃一惊,他的声音中满是不可置信,“你不来京市了?你不是说不想再寄人篱下了?还有你的大伯不是不管你了吗?”
陈默没有回应他。
几秒过后,王晓东大概觉得这样的口气不行,立马转软,温和地劝道:“不是我说呀!小默,你这种想法很不对,现在工作不好找,大学生满地走,有机会不趁早出来是傻子。你知不知道我在京市认识了谁?炎哥!京市四大公子之一!只要你跟了他,这一辈子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陈默嗤笑。王晓东真是口不遮拦,一急之下,把真正的心思都暴露了。当然,若是原主,暂时也想不到这里的“跟了他”是什么意思,毕竟现在的原主还是个单纯的少年,男人与男人之间,他哪里会想到那一方面,顶多认为去了京市会如电影里演的那样,认欧阳炎为大哥,跟着他混社会。王晓东啊,其实就是个皮条客,在刚认识原主的时候,估计就存了这样的心思吧!
原主也是个极其倒霉的家伙。他十岁丧父,三个月前丧母。母亲是个伏地魔,多年来,家中的财产尽数补贴给自己的弟弟,使得原主父亲那边的亲戚和她断了往来,非但如此,她甚至在绝症临死之前,被弟弟哄骗,将唯一的一套房子送给了弟弟,令原主在她死后差点流落街头。最后还是原主的伯父忍无可忍为原主出头,原主的舅舅才勉为其难地接收了原主,同意做他的监护人,并保证将他养到十八岁。
这样不幸的原主偏偏长得非常好看,样貌尽挑父母的优点。剑眉峰鼻来自父亲,杏眼红唇来自母亲。自初中开始,每个学期他都毫无悬念地当选为学校的校草。而现在,十六岁的他已然长开,光明霁月,宛如天神创造的美物,当然,与成年人相比,他还带着少年独有的青涩。而却是这种特点,令他光是站在那边,一动不动,都会叫有心之人心荡神怡,恨不得对他做出点什么。
不幸里诞生出来的美少年最容易遭受毁灭。原主的毁灭有外在的,自身的,各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王晓东绝对是拖他下地狱的第一人。陈默不想再跟王晓东这个人渣废话,但他又不想现在就跟他撕破脸,毕竟王晓东在他们这个F市还有点势力。
陈默将手机拿开,离脸三十厘米远:“东哥,你声音太小了,我听不清楚,是不是信号不好?喂喂喂?……算了,我们以后再联系吧!”说着,他毫不犹豫地挂掉了电话。
“……”王晓东在电话那头愣了好半天,确定陈默居然挂了他的电话后,狠狠地将手机砸在了地上,他怎么都想不通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毕竟两个小时前他才和陈默通过电话,那个时候,陈默根本就不是这种态度。“他妈的!”王晓东一拳砸在吧台上,掀翻了一杯刚刚调好的酒。
“帅哥,一百五十七元,您收好。”退票处的工作人员笑容可掬。
陈默冲着这二十岁出头的姑娘笑了笑,引得人家满眼冒心。“谢谢!”他拿着钱退出了售票大厅。
火车票的钱,是王晓东给的。甚至他手中的诺记手机,都是王晓东买的。陈默理了一遍原主记忆,发现原主自从得知可以去京市后,彻底放飞了自我,花起王晓东的钱毫不手软,满心想着自己马上就要赚大钱,欠别人一点小钱又算什么。
原主没大脑,陈默可不想这样。欠王晓东的钱肯定要还。只是目前……
陈默数了数手中的全部钞票,包括退票得来的,统共四百六十八块钱。按照当前一碗兰州拉面三块钱的物价,可以吃上一百五十多碗,也就是说,靠着这么点钱,勒紧裤腰带,他大概可以活一个半月。当然,他不需要风餐露宿,他的舅舅会养他。但是原主留给他的记忆特别不好,他并不认为舅舅会老老实实地把他养到十八岁。但不管怎么说,今晚得回舅舅家,他根本就没有其它地方可去!
舅舅家在一个老式的小区,那里的单元房没有架空层,一楼是一个个单间不足五平米小小的柴火间,每户一间。舅舅把柴火间留给了他。
今天是星期六,原主简单收拾了行李一大早就出了门,跑去网吧呆了一整天,最后才在七点啃了碗泡面,启程打的来到火车站。他没有跟任何人说他要去哪里。若陈默没有穿过来,大概他就这样毫无声息地去了京市,再也不会回来。
陈默是绝对不可能去京市的。既然已经知道京市是导致后续剧情向前发展的原发地,他怎么可能还会作死地跑去那里凑热闹呢?他绝、对、不、要、跟书中任何有名有姓的人物划上关系!他只愿做个路人甲,安安分分地过他的平凡日子。让书中的剧情去死吧!从现在开始,那些爱恨疯魔的人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不夜之城,灯火通明。霓虹璀璨的街道上一辆辆汽车排成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长龙。F市的道路状况并不好,好些地方正在修建该市的第一条地铁。陈默坐在公交车上足足花了两个小时,才到达了离他舅舅家最近公交停靠站。
陈默下了公共汽车,拖着行李箱朝着记忆里的小区走去。这里是老城区,街道狭窄,两边都是一人粗的茂盛榕树。夜已深,大概十一点,陈默踽踽独行,昏黄的街灯将他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
突然,左侧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喧闹,闹声渐渐逼近,居然是一群年轻人在围堵一个穿红色T恤的少年。
陈默立马提起行李箱迈开长腿飞奔起来。他没看见!他什么都没看见!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夜深人静遇到这种事,谁不躲着谁就是傻!
“扔下去!扔下去!扔下去!”打架的那群人猛然齐声吼了起来。陈默心头一惊,控制不住地扭头去看,然后他就看到一个吓死人的场景。
这群人来到了穿街的小桥上。那个被围堵的少年好像被揍晕过去了,两个壮汉将他高高地举起,接着,只听“扑通一声”,他被扔进了两米多深的内河里。
“……”这是故意杀人吧!他怎么运气会这么好,才刚穿来就遇上这种事!
杀人犯们似乎没有瞧见陈默。陈默不能不管,他躲到树后,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然后大声喊道:“杀人啦——杀人啦——”
惊天的叫声好像锋刀一样撕裂了宁静的夜空。
杀人犯们估计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一时脑热将人扔下去后个个都是又悔又怕,此时一听到有人喊杀人,立时像惊弓的小鸟,飞速地逃离了这条街。
陈默冲到桥上,向那小小的内河望去。下边黑漆漆,什么都看不见。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报警。而他才刚刚掏出手机,就听见水里哗啦哗啦的几声,紧接着,一个黑影像水鬼一样陡然冒了出来,三五下飞快地游到了岸边。那家伙抓住岸边的桃树枝干,“啪”得一下就蹬了上来,身手极为敏捷。最后,陈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斜坡从桥头的立柱旁转了出来。
陈默的手机还抓在手上。
那个人湿答答地站到他的面前。红色T恤黑色运动裤,还有一双已经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运动鞋。
少年有着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他看着陈默,张口就是:“同学,帮个忙,我失忆了。”
陈默眼皮子抽了一下:“……”我信你奶奶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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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穿越者林燊在18岁之前恣情享乐,而18岁那年,林家真正的儿子回来了,他才知道,自己穿进了一本耽美小说。小说里的主角受就是这个真少爷林乔楠。
林燊是保姆的儿子,亲生母亲狸猫换太子,让他享受了18年不属于他的生活。他被丢出林家。
无处可去的林燊必须养活自己,还有……
自己三年前捡回来的男人。
“我一无所有了,要不,咱俩各走各的阳光道?”
男人一把将他按在墙上:“说好的养一辈子呢?”
看着男人雕刻般的面容与身材,林燊吞了吞口水:“养……当然必须养!”
只是后来,特么说好的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穷光蛋呢?怎么变成了主角受那个狂拽酷霸帅的豪门白月光?
陆炎二十二岁最狼狈的时候遇上了十五岁的林燊,无论他是林家大少,还是保姆之子,他都宠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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