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和刘文是高中同学,进她至今都记得,高中开学后的第一次见到刘文是怎样的心动。
那天走进教室的时候,并没有林秀想像中的乱,大家都不认识,尽管眼睛里都有满满的好奇,但彼此之间也并没有太多的话说,只有那么少数几个性格开朗的,会笑着小声聊着什么。
林秀那天因为帮家里干活所以去得比较晚,只比上课铃声早一步到教室,可即使是这样,她仍然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刘文。
刘文垂着头坐在窗边看书,他一身白色的衬衫,在阳光的照射下泛出一圈微微的光晕,不长的刘海被风轻轻吹着,微微飘动,长长睫毛随着他的呼吸微微颤动。
林秀自己都没弄明白,明明她站在教室门口,怎么能够越过那么多同学,看得那么仔细,又记得那么清晰的。可是,就是记住了。
第一次,林秀明白了什么叫“一眼万年”。
开学后的第一次换座位,林秀竟和刘文成了同桌,那天晚上,她开心得都没有睡好觉,也是第一次尝到了失眠的味道。
林秀性格开朗,在和刘文相处的时候,总是她在说她在笑。渐渐,两个人便熟悉了,刘文也开始主动找林秀聊天,然后两人便一块儿放学,虽然并不同路。第二学期,刘文便会绕上一段路,到林秀家门口的巷口等她一起上学。
三年的高中时光,风雨无阻。所有的人都知道刘文和林秀谈恋爱了,但所有的人都没说什么,因为他们都是好学生,因为他们最好的出路都是读书。
即使到现在,林秀想起那三年的时光,也会情不自禁的笑,也会相信刘文不会抹杀这一切。那三年,是美好的,如若不然,她怎么会因此放弃上大学,打工挣钱供刘文读书。
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林秀打工,因为学历不高,最初洗盘子站柜台的工作都做过。刘文读书,一如既往地好成绩,在学生会大出风头,据说是不少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尽管如此,那时的刘文和林秀还是心心相印的一对。他们一年见三次,暑假一次寒假一次过年一次,寒暑假的时候是刘文去找林秀,过年的时候林秀也回家了。每一次见面,都足够林秀回忆半年。
“那时,我们说得最多的就是,他毕业后我们便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然后努力挣钱买房结婚。”林秀梦呓似地说,即使那时候她还窝在简易的楼顶棚户房,仍然觉得很美好。
乐水不语,那个时候,两个人应该都是真心的吧,真心见面时说得最多的事情,不过是憧憬以后的好日子。而在林秀看来,好日子不是有房有车,而是和刘文在一起,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些种种如电影一般在脑海里放过多次的场景,竟然无法去实现。
分手的时候,刘文如同写论文一般有理有据,古代犹有“京城居大不易”的话,更何况现在。在哪一个大城市生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两个没有根基的人这辈子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得起一套房。就算可以,以后还有孩子,还有各种开销,家里又帮不上。
毕业之后这些年的时间,刘文挣了一辆小车,外带给林秀的十万块,已经是呕心沥血了,他不想耽误林秀,也不想耽误自己。
当别人不想耽误你的时候,就算你上赶着耽误也是不成的。
林秀双手捂着脸,肩膀微微抖动,乐水和米露无奈地拍了拍她的后背,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合适。
爱情真的是一件挺磨人的事情,乐水忽然有些理解莫远帆了,既然爱是这么一件不靠谱的事,那没有爱情的婚姻,会不会过得更加踏实呢?她甚至想,如果莫远帆再求婚,不如答应了吧。
再说刘文,乐水顿时明白了他对自己的表白,不一定是有多爱,而是因为很合适。再好的女孩他就算找得着,他的自尊心也不容许他卑躬屈膝,如乐水这样最好,只是那时候,刘文不知道她爸爸在住院。否则,也不会因为李依柔的一句话产生迟疑。
“刘文他们家居然这么穷吗?还需要你打工来给他挣学费?”米露忍不住问林秀,之前听乐水的意思,似乎没有这样的感觉。
米露问的同时看着乐水,乐水也是一脸的懵,她没有和刘文确定关系之前,当然不会过多的问他家里的情况。不过幸好没有走出那一步,否则自己现在可就是身在局中了。
光想像一下,乐水的小心肝就颤抖了一番,她不愿意,也不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
林秀这些天来一直憋着,今天也算是一种释放,她抬起头来,她的坚强让她的眼睛里看不到泪水,但还是红了一圈。
“他们家怎么说呢,因为父母早年就离婚了,没有人管他……”林秀话没说完,便在唇角挂起了一个讽刺的笑,如果没有自己,刘文自己也会想办法去要钱的吧。和未来的前程比起来,那可怜的自尊又算得了什么。
想到刘文给十万块钱的时候,说的不是“对不起”,而是“谢谢你保全了我的自尊”,林秀便觉得很可笑。是啊,自己保全了刘文的自尊,但是他却把自己的自尊往地上踩。
到底是刘文原本如此,还是现实逼得他变了?林秀有些迷茫,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分明不是这个样子的。
或许,爱情就是如此吧,来的时候没有理由,走的时候也没有理由。刘文其实说得也没错,没有谁谈恋爱就一定要结婚的。林秀越想越通透,她把自己放在一个远远的位置来看自己和刘文的这段感情,也只能得到一声叹息。
乐水不方便说太多,米露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林秀,对于刘文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说他是个渣男,他却节衣缩食地把自己的十万块都给了林秀,说他不是渣男,他却又过于现实,过于冷酷。
不管怎么说,米露都觉得刘文比罗双成要好,罗双成还看着她妈找自己要十万呢。
“别难过了。”乐水干巴巴地对林秀说。
林秀摇头:“我现在已经不那么难过了,我只是离开了一个不爱我的人罢了,如果真的要我自己存钱,这几年我还存不了十万呢。”她不过是高中毕业,找不到月薪多么丰厚的工资。
乐水倒是有些佩服林秀了,能想得这么开,她骨子里的坚韧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刘文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后悔呢。
以后的事谁也不知道,倒是林秀快递的包裹让大家大吃一惊,除了她的衣物之外,还有一箱多肉植物,叶片又厚又胖,让乐水莫名地想到了小小的奶娃娃。
“哇,好萌啊,太可爱了!”黄书雅一看心都化了,立即闪着猫咪一样水汪汪的眼睛问能不能借给她当背景。
这个要求当然没问题,不过林秀说多肉植物必须要晒太阳的,因此黄书雅可以一天换一盆,不能长期放在她的房间,否则会产生徒长。
黄书雅立即将头点得如同鸡啄米似的,保证一定会好好对待林秀的宝贝。
林秀很大方,除了黄书雅,乐水和米露她都送了两盆,让她们摆在办公桌上,交待只要有阳光的时候,拿到窗台上晒晒太阳就行了。
“被你说得就像是人要补充能量似的。”乐水笑道,林秀却赞乐水有养多肉的天份,可不是,阳光便是多肉的能量呢。
除了被拿走的几盆外,林秀把其它的全都装盆放在了阳台上,这叫其他的三个人都眼馋得不行,每天早晨一睁开,便是这些萌萌达的多肉,简直美好得不像话。
甚至米露都生出了和林秀换房间的念头,但却被林秀的一句“你会养吗”而打了退堂鼓,这东西米露养过,可最后都是全军覆没。
乐水这是第一次养多肉,第二天搬两盆多肉上了莫远帆的车时,还被他莫名地看了半天。
“这个是多肉植物,可不可爱?”乐水问莫远帆。
莫远帆觉得自己的手指头有些不听话,他很想去摘了一片叶子,掐破了看看是什么感觉。
但,好歹也是忍着了,很明显乐水喜欢这种植物,还是不要惹她不开心好了,听说女孩子都很难哄。
“很喜欢?”莫远帆乐水确认。
乐水当然点头,不过之后她莫名地又觉得似乎有不妥,莫远帆不会之后又给她买一批回来养吧?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粉色家居事件,乐水再三交待,养多肉需要阳光,还需要时间去打理,她现在没有任何经验,养好这两盆就算不错了,再多就是负担。
“哦!”莫远帆听乐水这么说,注意力自然就从多肉上面转移了。
时间在莫远帆看来一直是特别宝贵的,不需要他费心的事物,他向来不会关注。
但最后,莫远帆还是忍不住瞟了那植物一眼,有什么可爱的?可接着就莫名地觉得,其实乐水和这植物还真的是挺像的。
听说,人们总是对和自己比较相像的东西感兴趣,如养狗,大多是养一条和自己长得有些神似的犬种。
难道,养植物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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