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鱼与羔羊(27)
听到这里,傅酒酒忍不住问:“她被送进医院,为什么不报警?”
叶玫子抬起眼睛看她一眼,声音平板地说:“傅小姐,你是警察,熟悉法律,应该知道即使她报警,法律会做出怎样的判决——那一年,弟弟不过十五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量刑,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如在公共场合强奸妇女、奸 淫幼女、强奸多人、二人以上轮奸或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则另当别论。
如果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四周岁,则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则承担有限刑事责任,即在正常成年人量刑的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减少基准刑的30%---60%,甚至视情节轻重,不予处罚。
那一年弟弟15岁。
他的犯罪情节算恶劣吗?他是初犯,他独自一人在家中强奸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没有同伙,没有造成姐姐死亡或重伤。
因为已经过去太久,身上当初因为反抗而造成的伤痕都已经愈合,她甚至没有办法证明那是一场强奸。
而法律里规定,如果双方是在恋人关系的基础上发生性行为,则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而不会纳入刑事考虑。
以养父母的态度,他们肯定会极力向警察证明,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和自己的亲生儿子是恋爱关系。
她双拳难敌四手,如果报警,到头来得到的结局,大概只是弟弟毫发无伤,而自己则会身败名裂,并且与养父母和弟弟彻底反目,而弟弟是一个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
男朋友,她突然想到了男朋友。
不,她不认为男朋友能救自己,《半生缘》里沈世钧也没能救出顾曼桢,尽管自己的男朋友是一个比沈世钧强太多的男孩子,但她仍然不抱希望,拉住她的这个漩涡太大太深,她担心的是男朋友也会被卷进这个漩涡里来。
不知道那天弟弟有没有看到男朋友的脸?他会不会出于嫉妒去报复男朋友?每当想到这个问题,她就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或许是怕她报警或者求救,她在医院只待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就被接回了家,在医院期间,母亲总是陪在她身边,不让她和医生护士有单独接触的机会。
她从护士的眼神里看出一点厌恶来,从那点厌恶里,她猜测出了养父母是怎么对医生护士解释自己的病因的,肯定是用亲生父母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口吻,告诉别人自己养了一个骨头轻的女儿,小小年纪被人骗,未婚先孕,不知道自爱……
等到她的身体从这场事故里复原的时候,已经是五月末,高考就要开始了。
明知道考去北京的梦想已经破裂,但她还是恳求养父母让她去考试,就算是虚无缥缈的梦也好,至少她曾经试图伸手去抓住过。
再三恳求后,养父母答应了。
考试开始的那天,养父母亲自送她去考场,然后在考场外等候着她,等考试结束了就带她回家,不让她有丝毫和别人说话交流的机会。
那时她还抱着一点期待,期待可以在考场中与男友相遇,但整整两天的考试,她没有一场遇到对方。
一度她以为,那场树下的告别,就是她和男友今生今世的最后了。
直到二十一年后,他们再次遇上。
那是一个早樱初绽的春天,工作日,她正坐在书店里看一本书,突然间,书店的门被推开了,听到声音,她抬起头来,露出职业的微笑:“欢迎光临……”
然后她的笑容就凝固在了脸上。
眼前是一张让她魂牵梦萦了二十一年的脸,二十一年过去,早已不复当时少年轮廓,但她仍然一眼就能认出他来,依然是那样英俊文雅,只是比起少年时,更添了一份成熟稳重。
那人微笑着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
他是特地来看她的。
二十一年前,他如愿考去了北京,毕业后便在北京扎根,并且把父母接了过去,从那之后再没回过临江市,直到这次,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来临江出差。
恰巧,他在公众号上看到了一篇关于独立书店的推文,提起临江这家经营了许多年的书店,里面配着老板的照片,那张照片瞬间把他拉回到久远的少年时代,于是他就打算来拜访一下故人,也是他曾经的初恋女友。
两个人在靠窗的桌子前对坐,半天,她微笑着说:“你这一走,走的还真是彻底。”
语气于哀伤中带着一点埋怨,她不是不怨恨的,当年他们甚至没有正式分手。
他的表情也有些悲伤:“当年初恋受挫,只想一走了之,说到底还是太年轻。”
初恋受挫?她甚至没有给他写过分手信,他哪里来的初恋受挫?
他惊讶地说:“那年你妈去学校给你请假,她找到我,说知道我在和你早恋,希望我能自重,不要败坏你的名声,如果我不答应,她还要闹到我父母单位去,让我父母单位的领导评评理。我问她是怎么知道我和你的事情的,她说,是她发现了你的日记,你把我供了出来。”
原来如此,原来这些年里,她还不知不觉地背负着一个“懦弱初恋”的十字架。
见她不语,男友淡淡一笑,说:“反正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些年你怎么样?有空叫你的先生和孩子出来,大家一起吃个饭啊。”
她看着对方,轻轻地说:“我没有结婚。”
她没有结婚,尽管这一年她已经快40岁了。
不是她排斥婚姻,她也曾经想过,哪怕不是初恋男友也好,随便找个什么人结婚好了——但是总不能如愿。
和她交往的男人,总是没交往几天就莫名其妙遭遇横祸,或是人被殴打,或是店铺被砸,她知道,都是弟弟在背后搞鬼。
长此以往,她也不敢再谈恋爱,至于结婚的念头更是越发淡了下去。
这二十年,弟弟从一个小魔王,彻底长成了一个流氓地痞、社会渣滓,甚至亡命之徒。
曾经有一首打油诗,叫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怕拉保险的。
但只有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最难缠的人,莫过于亡命之徒。
她几乎以为,自己这一生就要烂在这个泥潭里了,所以她才用尽所有积蓄开了这家书店,这家书店是她的避风港,唯一的喘息之地,只有坐在这里时,她才能感受到那个十七岁之前、还没有陷入泥淖、洁净文雅、高岭之花的自己。
天可怜见,竟然又让她在这里遇见他!
一阵风吹进来,悬挂在天花板上的风铃叮铃一响,她的心也跟着微微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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