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约莫八点的光景,外面下了雨,因这几天正好到了梅雨季,雨水总是反复,常常来得猝不及防。我察看酒窖的时候发现里面的当归和党参两味药已经快要用完,便下楼预备嘱咐慕思去药店买一些,没想到她已经抱着个大布娃娃睡着了。
酒馆开了数月,每天都有数不尽的客人来门前摇动长铃,慕思睡在一楼正对木门的房间里,总能清楚听到那长铃声,来求酒的客人通常日夜不分,她也因此时常睡不好觉,熬了这么久,应当也是很累了。
不忍心再吵醒她,我干脆跑去小仓库寻摸了一把黑色大伞,自己出了门。
街上行人还是颇多,我隐在伞下步履匆匆,不少人从我跟前路过,我竟还能看出哪些人的面孔正是当初向我求过酒的,可惜他们都已不再认识我。
其实我这人一向不怎么在意世俗偏见,这人间万象,百年过去,浮世一绘,就全都没了踪迹,认得认不得,又有什么呢?可当初开酒馆的时候却还是立下了个所有求酒人离开前要喝一杯忘却酒的规矩,归根结底还是有所顾忌——
是了,我只是,不愿让那个人找到我罢了。
快走到药店的时候,有个漂亮娇小的女孩子从我跟前走过,无意间撞了我一把,直撞得我的伞摔在地上,但她却好似没发觉似的,我转头望过去,瞧见她正打着一把硕大的透明伞,雨水顺着伞面而下,一滴一滴落得分明,但这都没什么特别的,唯一特别的是,她打伞的姿势很怪异。
按说独自一人打伞时,应当将伞撑在自己头顶,整个身子处在伞下最中间的位置才是,可她却将伞明显地歪斜过来,像是……
像是她旁边,还有一个人似的。
我捡起伞来重新又打上,而后擦了擦眼镜,又擦了擦眼睛,看了半天,确定她的身边,并没有别人。
兴许人家就是喜欢这样打伞呢?我宽慰自己,转了身子预备继续往超市走,可就在我放下伞的那一刻,那个小姑娘,她竟然开口了。
她开口,冲的是她打伞的那个方向……
虽说现在是晚上,但这大街上仍旧人来人往的,我眼瞧着她渐渐走远,默默打了个寒战——我该不是撞鬼了吧?
这件事虽然在我心上留了些阴影,但那阴影来得快散得也快,从药店买回当归和党参,往酒馆走的时候,我便已经不大介怀了。
“楚小姐。”
走到酒馆和药店必经的一条岔路口,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
其实刚刚在药店门前时,我就隐约察觉到有人盯着我,只是循着那方向看时,那人却隐到了人后,一路跟我到了这里。想必是看没什么人,才终于肯现身。
我转过身,大雨滂沱地下在我眼前,那人自雨帘中走来,向我鞠了一躬。
我笑起来:“是你啊,阿布。”
阿布的样子没怎么变,还是三年前那个喜欢穿一身布衣的小跟班的模样。
“小姐,我们家少爷一直在找你。”
连夙在找我?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我笑意盈盈地看着他,反问道:“找我干什么?还想利用我杀了凉宫长谕吗?”
“小姐,少爷他……”
我十分不耐烦地摆摆手:“好了,如果是你们家少爷让你来跟我陈情,那我就领了,你回去告诉他,我和他,这一生一世,都不会再有瓜葛。哪怕有一天他真的决定要杀凉宫长谕,也不用来向我汇报。”
阿布还想说些什么,我却懒得再听,转身大步向前走去。阿布没有再跟上来,我揉揉眉心,心中不知是喜还是悲。
连夙的人都已经找到了我,是不是意味着,凉宫长谕,他也快出现了?
当年离开凉宫家后,我伤得很重,后来即便被一只狐狸救下,又在她那山洞养了三年,终归还是落了些病根,每每淋了雨或是过于疲累,就会难受不已。
因此我睡着的时间总是很长。
这次出门,因被那个小姑娘撞了一把,难免淋了些雨,回去倒头就睡了一场,甚至没有来得及和慕思说一声。等到慕思上楼来喊我,说来了个小姑娘口口声声说见过我,要向我讨一杯酒时,我头脑都还是处于一个十分混沌的状态。
我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冲慕思指指门口:“你去告诉她,见过我的都不会记得我,用这个借口来走后门,行不大通。”
“可是,可是……”慕思站在我床前,迟迟不肯离去。
“可是什么?”我望着她难得欲言又止的模样,十分困惑。
慕思艰难地开口:“可是她说她真的见过你,如果你不见她,她就一头撞死在酒馆门前……”
“……”我沉默了。
虽说我是个十分随性的人,开这家酒馆从来都只见有缘人,但开门做生意,要是有人在我门前寻了死,终归还是不大吉利的。
我从床上零碎散落的衣服堆里捡了一件搭在肩上,起身往楼下走去,走了两步,想起慕思还站在床前,又转头喊她一起:“走吧。”
等我把酒馆那木门拉开,那小姑娘赶忙凑着门缝挤进来时,我才知道,她说的那句见过我,并不是假的。
这小姑娘,就是前天把我伞撞掉了的那位。
唔,我上下打量了她三遍,才有些后怕地问了一句:“你……要什么酒啊?”
她一双眼十分红肿,想必是之前大哭过一场,我这么一问,她的眼泪就又要落下来,我赶忙掏了几张纸巾递给她:“别哭别哭,你想要什么,说就是了。”
她好不容易收敛了即将喷薄而出的眼泪,望着我正色道:“我要一杯通阴阳的酒。”
得,我就说我撞鬼了吧。
小姑娘叫钟致,事实上她并不是小姑娘,只是因为个子长得不高,看起来分外娇小罢了。她今年已经二十五,比我还大了几岁,从警校毕业出来后,进了当地警察局,成了个帅气的警花。
“这个故事,我想先从三天前讲起。”
她在我对面落了座,安静下来后,身上多了几分沉静的气质,我终于能隐约看出她身为一名女警原本该有的模样。
伴随着她清脆的嗓音,这个故事也终于完整地呈现在了我的眼前。
三天前的早晨,钟致从睡梦中醒来,觉得头脑昏沉,像是经历了一场宿醉,她颤悠悠地扶着墙,往卫生间走去,在走的这个过程里,门铃又响了起来。
她站在门前,揉着惺忪的睡眼,扬声道:“谁啊?”
门外传来一声颇有磁性的应答:“是我,路眠。”
钟致一下子清醒过来,立马炸了毛,这个死小子,竟然还敢上门来找她。
路眠是何许人也,是和她从小一个大院长大的青梅竹马,是和她一起进了警校还一起进了警局最后每天都和她一起出任务的烦人精,是个不和她吵架就不罢休的祖宗。
前几天出任务,举报人说南山那里有个小偷团伙,市局立马下令要他们端了人的据点,两人跟了队长前去。原本他们是打算悄悄行动,由钟致负责蹲在屋顶望风,谁知道这路眠踢翻了人家仓库门前的花盆,小偷们何其警觉,听到声响立即仓皇而逃,众人上前追逐之际,最后逃出的那小偷看她独自站在屋顶,竟然大胆地扔了一块大砖头上来。那砖头正好砸在屋顶的瓦片上,瓦片剧烈松动,她一时站不稳,就从三米高的屋顶上摔了下来,还摔出了个轻微脑震荡。
从医院出来,钟致觉得整个人都是昏沉沉的,最后只得向市局申请了一个礼拜的假期,要在家休养,今天才第一天,这路眠就不知死活地跑上门来,不是找骂吗?
是了,她觉得这一切都是路眠害的——虽说他不是直接害她脑震荡的元凶,但要不是因为他无意间踢到了那花盆,自己也不会这么惨啊!
她想到这里就生气,开了门望着罪魁祸首恶狠狠道:“你来干吗?”
路眠抬手,晃了晃手里拎着的保温盒,笑得如沐春风:“我妈听说你得了脑震荡,特意让我带了鸡汤来给你补补,她说你最爱喝她煲的鸡汤。”
钟致劈手一把把保温盒夺了过来,“哼”了一声,就径自走到了桌前,路眠看着她颤悠悠的背影,笑得十分灿烂,跟在她身后,还顺手关了门。
等钟致跑去卫生间洗漱完,路眠已经坐在她书房看了好一会儿书了。
家里的桌子明明很多,可她看他坐在那里,偏偏就不舒服得很,因此专门走了进去,将他从书桌前挤走,自己在那椅子上坐下,开始喝鸡汤啃鸡肉。
“我昨天回大院,你妈问我你的近况,说你已经一个礼拜没有回过家了。”
钟致不理他。
“我和她说你过得很好,就是出任务的时候不小心从屋顶上摔了下来,摔成了个脑震荡。”
钟致气得瞪他一眼,大口啃了两块鸡肉,继续不理他。
“你妈要来看你,被我拦住,我和她说了几句,她决定让我来照顾你,还给了我这个,说是你们家传家宝,只能给她家未来的女婿。”他掏出口袋里的一串玉石晃了晃,那玉石晶莹透亮,看样子也确实是个宝贝。
钟致摔出了轻微的脑震荡,整个脑子都变得不大灵光,她一时反应不过来,就一边啃着鸡屁股一边稀里糊涂地问了句:“什么意思啊?”
路眠就笑起来,白色的窗帘被风吹起,整个书房里都弥散着昏黄的光晕,他坐在高高大大的书架前,两手交缠在一起。
“我的意思是,小致,我喜欢你,你要不要考虑和我在一起?”
钟致原本啃着的鸡屁股立马就从嘴里吐了出来,还正好吐在对面路眠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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