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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偶遇许晓天2

  “这里是老镇的主街,以前荔镇就这一条街,在附近乡镇都有名的,可热闹了。社会在发展嘛,你也晓得,新的街道建成之后这里刚好又在S市的反方向,逐渐就荒废了。加上乡下人现在城市化,在外面打工见识了花花天地,没人愿意住趴趴屋。荔镇朝S市的方向发展,老地盘反而完整的保留下来。说起来,这也是荔镇的亮点,前段时间有个电视剧在这里取得景。”

  乡长絮絮叨叨,他的话见证了一段历史的发展。城市发展的进程中,人们总是跟着进步的东西走,只有年纪大或者有经历的人才愿意留在老地方。

  顾莫深翻腕看了眼时间,赶回去陪杜依庭吃饭已经来不及,索性在周围再转转。

  其实他本无意在这里投资,偶然听胡市提起过,晓得胡市在换届之前想多弄出些政绩出来,他多少得表示支持。

  毕竟一座城再发展需要地盘,中心城区没有空间可行,只能辐射到周边,荔镇这里也不失是个好位置,将来作为S市的休闲娱乐的后花园,前景不错。

  他有心想做出来点什么,为了当地的本土建设,尤其是这里的环境他相中了。

  “我自己转转。”

  顾莫深跟身后的唐谦交代了一句,要人陪好乡长,他去了附近。

  离开热闹的街道,里面的老街很宁静,越往里面走越静,透着淳朴和安宁。他突发奇想,即使投资不成,也可以在这里盖栋房子带着杜依庭住在这里。

  小桥、流水,有山、有溪……

  顾莫深静默的蹙着眉,杜家的事情对杜依庭来说太沉重,她还没成年该守护她的天就塌了,心脏不好也跟那个时候的遭遇有关。良久沉沉的叹了口气,她现在这么敏感,让他心疼,有些事不告诉她怕她多想,告诉她又怕她生气。

  住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一来信息不发达,二来别人也找不到他们,就他们两个人,杜依庭不好好吃饭,喜欢吃零食的毛病也能戒掉。

  真的到了这里,她一定会天天撅着嘴巴跟他闹。

  想到杜依庭跟自己耍赖,顾莫深忍不住勾起唇角。

  他挑了挑眉,蓦地抬头,深眸无意中扫到不远处那道站立着笔挺的、军绿魁梧的身影,原本含笑的薄唇微微滞住了。

  “许参谋长?”

  在这里碰到许晓天,顾莫深没想到。

  许晓天也没想到,面前的这个看上去长了一双锋锐眼眸的高个儿年轻人竟然认识自己。

  “您好许参谋长,我在大阅兵的时候见过您,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您!”

  顾莫深彬彬有礼,他没有主动提自己的名字,因为许晓天戒备地眼神并没有想知道他是谁。

  “你眼力不错,我是许晓天。”

  许晓天赞许的点头,从面相上看,他喜欢这个年轻人。能不卑不亢地喊出自己的名字,也能说出怎么认识他的,想必做事也有魄力,即使他已经猜到对方根本不是单纯因为阅兵认得他,想跟他攀近却表现的很疏离。凭这份胆识,让他欣赏。

  “几十年前,我从这里走出去,人走的再高、再远,也忘不了自己的根儿。”

  铿锵有力的眼眸凝视着破败的院落,在许晓天眼里充满了回忆和家的味道。他虽不是出生在这里,对这里却是拥有更多的感情。

  他已经把这里认定为自己的根儿,当成自己的家。

  许晓天像下定了决心,他一脸的肃穆,小心翼翼的伸手将栅栏门打开,迈进了落满枯叶和沾满杂草的院落。

  五月,梧桐花已凋零,但枯萎的花朵仍残留着香气。

  用手抚掉石凳上的落叶和花瓣,他带着一腔的赤子心重新回到了这里。

  顾莫深没有说话打扰许晓天,他悄无声息的拨了通电话出去。没多久的功夫,他手上多了一壶茶和两只杯子。踏着枯叶,打量着几米远的三间砖房,依稀能看出曾经有人居住的痕迹。

  他安静的将石桌收拾出来,斟满了茶推到许晓天手边。

  “此刻应有酒,不过品着茶回忆也不错。许参谋长!”

  招呼着许晓天,顾莫深径自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许晓天在回忆什么他不知道,他在这里则是想起了顾洪磊还有顾老爷子,老宅里就他们三个大男人的状态持续了很多年。那个时候他年纪小,还不懂什么叫孤独,什么是念旧,随着年纪渐长,尤其杜依庭失踪的那五年,才叫他对这两种滋味刻骨铭心。

  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坐在树荫斑驳的梧桐树下,等到情绪酝酿足了,才有了倾诉的欲望。

  “我跟她青梅竹马。”许晓天望着苍天的梧桐树,打开了话匣子。

  “她是这户人家的女儿,人长的清秀、温婉。叶老师在附近小有名气,不仅会拉小提琴,还会看病,书也教的好,两口子心底都很善良。那个时候我十岁,从来没有上过学,就是一个没人管的傻小子。一次我看到院子里的这颗梧桐树上有鸟窝,便找了几个小伙伴进来掏鸟窝,没想到打破了叶老师家的窗户。”

  说到这里,许晓天像是陷入了沉思,坚毅的眼眸慢慢浸染涣散。

  许晓天父母早忘,孤苦伶仃,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甚至名字都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不知天高地厚,就叫晓天。

  同龄的孩子都去上学,他没有父母,也没人告诉他要上学认字。他每天跟着一群孩子四处疯,直到那天他打破了叶老师家的玻璃。

  知道这户人家是乡里人议论最多的,每到晚上就传来跟公鸭的叫声,还唱那些听不懂话的歌,活脱脱就像被人卡住了脖子。

  他最好奇的还是别人嘴里说的酒瓶底,据说这家男主人的眼镜像酒瓶底儿那么厚,就这样看书都还趴上去。在学校上学的孩子说,那个老师的课上,听课的学生这么堂而皇之的走掉他都看不见。

  酒瓶底儿厚的眼镜没看见,反倒是他看到了屋子里整一面墙的书。

  那些带小人的书他能看得懂,水浒传、西厢记他都听说过,但是没有自己亲眼看过瘾。可惜他看不懂下面的字,精彩的剧情只能靠自己想,可是又想象不出,急的他吱吱的挠头。

  就在他看的正着急时,叶老师发现了他。他扔下书就跑,却不料被玻璃渣扎破了脚,他穿的布鞋露了脚趾头,被刮破了一个大口子。

  他疼的倒地打滚,其实那点疼他能忍的了,心想打破了人家东西他能拿什么赔,只得装疼企图逃过去。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叶兰。

  叶师母领着一个五岁大的叶兰闻声进来,一家三口没有一个人呵斥他,反而给他包扎了伤口,留他吃了晚饭。

  朴素的两菜一汤,却是他吃到的最美味的一顿饭,至今都难忘。

  自那以后,他敬重叶老师,甚至听从叶老师的规劝,在叶家一家人的帮助下,他进了学校学习认字。

  他天资聪明又肯用心,两年就跳级赶上了同龄人。

  认的字多了,他往叶老师家里跑的更勤了,帮助叶家打水、扫地、劈柴,就为了能多读两本书。

  这种日子持续到他初中,那段特殊的时期来了,叶老师被打倒。他向来胆子大,天不怕地不怕,用命硬是护住了叶师母和叶兰。他就睡在大门的柴火堆上,日夜都守在这里。

  几年以后,他已经长成一米八的小伙子。

  他在叶家的门边上砌了一间不大的石头房,他就像叶家的一员,远远得到守护着叶师母和叶兰。

  直到叶老师平安回来,他觉得自己任务完成了,不负叶老师对自己的栽培,不负叶老师对自己的托付。

  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叶老师将叶兰的手递到他手上,要他们各自找到工作后就结婚。他兴奋了一夜,还是一如往常,睡在大门边的石头房里。

  那个时候他像卯足了劲的陀螺,成天了呵呵的,拼命的到处找活干挣钱。

  他跟叶兰承诺,在院子边上再盖上三间瓦房,他们就住在叶家的旁边,一起陪着叶家俩老过日子,然后多生几个孩子。让叶兰在家里照顾孩子、伺候老人,他会努力的挣钱,给叶兰一个体面的婚礼,会让叶兰幸福一辈子。

  叶家从未他一个孤儿嫌弃过,还给了他温暖,让他学文化,甚至允许他娶叶兰,他决不能辜负了叶家的好。

  他的人生在遇到了叶家一家人之后就顺风顺水,以为凭着他的努力,他期盼的幸福生活就会到来,没想到,一纸部队寄来的家书打破了他后面人生的轨迹。

  在叶老师回来的第二年冬天,他想来年开春就迎娶叶兰,张罗着打地基盖房子,先是镇上不批土地,说他不是当地人。他找了几个月终于是找下来了,跟着叶师母身体不好,动了个手术,用来盖房子的积蓄都花进去。眼看着盖房的希望越来越远,他不想再拖,咬了牙跟信用社借了钱。

  许是挑的日子就没选好,那年冬天特别冷,开工就不顺,墙盖了半截有个帮工从墙上摔下来折了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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