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千寻去杂志社交稿。
“这幅油画所上的色彩淡而不浓,使画看起来就像一股早晨的雾,朦胧模糊。但正是因为点到为止,所以使画的意境深远,引人沉思。”言智龙真诚地夸奖着千寻的油画。
“千里马总得有伯乐的赏识才能跑得更远更快。”千寻轻笑。
“你很谦虚,这是一种好心态。”言智龙低笑。
他讨厌张扬,曲意奉迎的女人。
千寻低头,露头浅浅笑容。
“为了庆祝第一次合作的成功,我请你吃饭吧。”言智龙冒昧地提出要求。
“言总,实在是太破费了。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新人,怎么可以让你请我吃饭?”千寻受宠若惊。
“不,每个人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每个新人都有值得挖掘的潜力。”言智龙说。
“可是……”
“你不愿意?”
“不是的,只是你的做法让我受宠若惊。”
“如果是别的老板,肯定以为你这样做不近人情。其实,人要生存立足社会,人脉很重要。”
“言总……”
“抛开合作的关系,难道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不是的,你误会我了。我只是……”
“那就别拒绝我的好意,开开心心地跟我吃一顿饭,大家做个朋友,如何?”
千寻犹豫不决地点头答应了言智龙的要求。
言智龙把千寻载到了出版社附近的一家西餐厅。
“这里的西餐非常不错,我想你会喜欢的。”言智龙热情地邀请千寻品尝刚端上来七分熟的牛排。
“味道确实很好,”千寻尝了一口,真诚道。
“好吃就应该多吃点。”言智龙说。
“你一定常来吧?”千寻问。
“我多半的用餐时间都在家,只是偶尔来一次。如果每天都来,再好的食物也终会有失去味道的一天。”言智龙低笑。
“是的。”千寻赞同言智龙的观点。
言智龙的言谈举止如此优雅。还有他身上淡淡的古龙香水,也在散发着一种成熟男人所特有的优雅气质。
这与豪放不羁的林浩天给千寻的感觉,截然相反。
“我们是朋友了,以后应该撇开‘言总,迟小姐’这样的尊称了。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称呼你为‘千寻’吗?”言智龙认真地问。
“其实我也不习惯别人叫我为迟小姐,因为那种感觉很生疏。”千寻婉转地接受了他的要求。
“我是智龙。”
千寻对着言智龙,露出浅浅笑容。
“言大少爷,怎么今天这么有闲情逸致,和我的妻子一起共度晚餐?”
林浩天不怀好意的话,夹带霸道的表情,把千寻从椅子上搂了起来。
他和朋友来这里吃饭,没想到刚好被他撞见这一幕。
千寻大惊失色。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
“千寻,你结婚了吗?”言智龙不可置信地看着千寻。他一直以为像千寻这样清纯的女孩子不会早早步入家庭,甚至连男朋友都没有。所以他才会把这么多心思放在她身上。
千寻愧疚地对言智龙点了点头。
言智龙一脸阴霾。
“我们夫妻俩本来约好今晚一起去看电影的,电影院差不多开场了,我们就先走一步。言大少爷,你慢用。”林浩天强硬地搂着千寻走出餐厅。
留下痛苦不安,孤单一人的言智龙在原地。
林浩天粗鲁地把千寻扔进了自己的车里。
上车后,他阴沉着脸,猛踩油门,疾驰而去。
他的举动让千寻迷惑。
回到林家后,不等林浩天喊下车,千寻就独自打开车门下车。
兜兜转转,她再次回到这里。她就知道,她无法离开它。
“原来你不回家是有原因的。”林浩天嘲弄的话在千寻的背后响起。
千寻没有回答他,往前走。
“你不回家的原因,是因为言氏集团的小开?”林浩天走到千寻面前,无情地嘲弄她。
言氏,是言智龙父亲的公司。
“不,你错了,我和言总只认识三天,交情并不深。”千寻耐着性子解释。
“刚才看你们在餐厅上谈笑风生,我还以为,你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他揶揄的笑容很冷。
“我已经说过了,我们认识不过短短三天,信不信由你。”千寻冷着脸对他说。
“认识短短三天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谈情说爱了?”他问。
“冷嘲热讽,就是你把我接回来的目的?”千寻问。
“我没必要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浪费我的口舌。”
毫不相干?他怎么可以说这种话?
他冷漠,绝情的话,真的彻底伤害到她了。
“如果真的不愿意浪费你的口舌,你大可对我视而不见,更不必在这里对我说那么多无用的话,不是吗?”千寻质问他。
“或许我就应该这样做,都是你这个女人,该死的碍了我的眼。”他阴沉着脸,低声指控。
毫不相干的女人,又怎么妨碍了他的眼?
千寻不解。
“前两天还跟我说安守本分当我名义上的妻子,今天却对另一个男人投怀送抱。我还真看不出,你居然是个这么不甘寂寞的女人。”他揶揄的笑容,携带着一抹不浅的鄙夷。
千寻脸孔倏地刷白,她看着林浩天冷漠,鄙夷的脸孔,说不出话来。
“或许,你的本质就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他盯着她,笑容很冷,“只是很多人容易被你纯情的外表所欺骗,当然,也包括我。真想不到,你的演技居然这么好。”
“我没有,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千寻的心很痛。
她不明白自己的心为什么会这么痛?
“隐瞒已婚的事实,以此吸引男人的注目,的确是上上之策,”林浩天鄙夷地看着千寻,“也对,周旋于不同的男人之中,对于你来说,游刃有余。”
“你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难道伤害别人,是你的乐趣?”千寻苍白着脸孔,一字一句地反问他。
“伤害?”他不可置信地嗤笑,“我还以为,你早已对这种话习以为常,甚至产生了免疫力。”
他的意思是说,她经常被人指点,被人唾骂吗?
千寻的自尊心被他无情地踩在地上。
“对,我就是你口中不甘寂寞的女人,我周旋在男人之中游刃有余,这样,你满意了吗?”千寻恼羞成怒朝着他大声地喊。
是她的错,她不应该那么天真,不应该相信林叔的话——他让林叔把她接回家,是因为在乎她……
千寻把话说完,越过他,奔跑着回房。
她只知道自己要拼命忍住眼中快要决堤的泪水,因为她不想被他看见,不想被他借题发挥说她虚伪说她故意博取男人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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