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在同一个接机大厅,清歌和安德接到了风尘仆仆的郑如。
她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一路飞奔过来,给了清歌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嘴上还不忘调侃着:“这么急着结婚,该不会是......嗯?那什么了吧?“
她意味深长地看着清歌,狡黠地眨了眨眼,嘴角勾起一抹坏笑。
”哪有那什么?你别瞎猜了!“清歌顿时羞红了脸,开玩笑地掐了她一把。
对于她苍白无力的辩解,郑如表示很怀疑,还装作贴心地说:“放心啦,奉子成婚很正常!我还见过很多小夫妻,孩子都生了一堆,都不结婚——”
“那可不行。”安德冷不丁地插了句嘴。
郑如惊讶地抬起头看着他,开玩笑地说:“你一个外国人,怎么思想这么保守?像个老古董!”
安德伸手揽住了清歌,宠溺地望着她,说:“在见到她的第一眼时,我就想把她娶回家。生不生孩子无所谓,我只要她够了。”
“妈呀——”郑如被突如其来的狗粮塞了一嘴,内心无比崩溃。她实在想不通,这两人在一起都那么多年,都老夫老妻了,怎么还这么腻歪?
万万没想到,随后的几天,狗粮无处不在。郑如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地秀恩爱”。
例如,每次她跟清歌单独相处不到十分钟,安德必然会悄无声息地出现,腆着脸凑到她们中间,当一枚亮闪闪的“电灯泡”。
郑如刚开始觉得有些奇怪,问他:“有事吗?”
“没事。”他在跟郑如说话,视线却始终不愿离开清歌,“我来看看我老婆。我都好久没有看到她了。”
“才十分钟!”郑如忍不住吼道,“不是刚刚还在一起吃饭吗?”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们只顾着凝视彼此,脸上洋溢着甜蜜的笑容,让郑如感觉自己才是那个一千瓦的“电灯泡”。
再比如,晚上她和清歌在卧室正聊得兴起,时针一到九点,清歌就“噌”地站起身,向她告辞,比灰姑娘离开舞会还准时。
“才九点,夜晚才刚开始呢!”郑如感到难以置信,“你们这么早就要睡了?你们不会是急着去造人吧?”
清歌顿时羞红了脸,笑着辩解说:“你羞不羞?一天天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我是去帮他洗澡——”
“噗——”郑如嘴里的啤酒瞬间喷了一地。
她瞪大眼睛,结结巴巴地说:“洗、洗、洗澡?......你还怪我瞎想?明明是——”
“哎呀,他的腿受过伤,你又不是不知道。”清歌看上去十分坦然。
郑如简直哭笑不得。“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早就恢复正常了吧!我下午还看到他在踢球呢!”
清歌一脸认真地说:“这不一样。浴室很危险的,一不小心滑倒了怎么办?这是正常的看护工作。我们、我们......反正不是你想的那样......”
浴室会比球场还危险?郑如实在无力吐槽了。这几天,狗粮吃得有点撑,她怕引起消化不良,所以她决定——
以后对这种秀恩爱的行径,一律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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